《朱颜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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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颜拓-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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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心换心,谁也不欠谁的!”

“嘿,你小子,把话说得那么生分……我师父……就是我亲人,我永远还不了他对我的恩情……”我好不容易说完,趴在酒坛上睡着了。

就这样了却一件心事,我睡得极踏实,等醒来时,正清还在翠芙山。我要去凡间取我的笔,正清执意要与我同去,我叫他顾自云游去,他却不肯。

“是不是有什么瞒着我?”我细观他的神色,确实和他往日毫无挂念的样子不同。

“并非瞒着姑姑,而是一直没有机会对姑姑说。”他忽然神色紧张起来。

“都怪我大意,忘了问候你的近况,有什么事你现在说。”我着急去找朱颜拓,看他这般拖沓,恨不得直接使个法术,看他在想什么。

“……是我找到了我的亲生父母。”正清说完,急忙把头低下。

“好事儿啊,”我着实替他开心,可是见他似乎还装着心事,又问,“你们相认了吗?龙女与姜真可还都好?”

“都好。”正清点点头,“我爹已经转世数次,我娘七百年前给他找到了长生不老药,他们现在正往翠芙山这边来。”

“哦?他们还记得我?”

“是的,我爹娘都想见见你。”

“好啊,你就留在翠芙山,把你父母好好安顿一下。”我保持着勾起嘴角的笑容,“叫他们不用见外,我不能在翠芙山等他们是我失礼了。”

“我会跟爹娘转达的,姑姑拿到朱颜拓一定要先回翠芙山,快去快回。”正清一再嘱咐我,我答应了他,然后立即踏上了寻找朱颜拓的路。

他们家人团圆是大好事,只是不知为何要到我翠芙山来,念在我和姜真也曾夫妻一场的份上,且先让他们把翠芙山当家住下,找我有什么事再从长计议。

这次去凡间找朱颜拓也没费多大力气,凡间又与从前又有大不同,但是两千多年来一直在改朝换代,我见得多了就不觉得稀奇。

尽量融入了凡人的生活,我终于在北方的一个城市找到了持有朱颜拓的人。

只是没想到会是他。

“不知罗刹怎么会……”我从未与阴曹地府的人打过交道,这是第一次,难免有些不安。

“在下区区一个鬼卒,仙姑不必如此客套。”马面一笑,面目更加凶恶,但是说话还是颇为和气的,他双手把朱颜拓递到我面前,说,“仙姑既然来了,我就可以回地府去了。”

“哦?”还未说上两句话他就要走,还未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带仙姑去看一下,仙姑就会明白了。”马面十分爽快,带我去了一个住宅区三楼的一个窗前,“仙姑请看。”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我看到了一个青年人,个头不高,却生得清秀犹如瓷娃娃一般,总是带着和煦的笑容,让人倍感亲切。

“那是谁?”

那个年轻人坐到书桌前,拧开台灯,开始仔细研究手里的东西。

“他叫季程,家世不错,但是一直想靠自己的努力,所以正在企业打拼。”马面说,“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手里的东西。”

“那是什么?”

“那是奈何石。”马面顿了一下,继续说,“原本是一个凡人女孩……”

几百年之前,这女孩和那个年轻人是远房亲戚。他们彼此相爱,可是他们并不知道彼此的心意,男孩与另外一个人成亲不久后,女孩杀了他的妻子,最后受到官府的制裁。死后过奈何桥时,牛头马面要把她推入“血河池”遭受虫蚁毒蛇的折磨,她抵死不从。

这时男孩也从奈何桥上走过,只可惜他已是一位中年人了。他喝过了孟婆汤才看见她,所以并没有认出她,而是径直走到了忘川河水边。

忘川河畔有一块三生石,他去看了一眼,轻声叫出了她的名字:

“小潼。”

她就站在他身后,那一刻,她泪如雨下。

她又站在奈何桥头好多年,孟婆看不下去,给了她一碗孟婆汤,然而她却把孟婆汤倒入了忘川河。

她说她既然不如血河池就不去投胎,她唯一的心愿就是再见他一面,至少,要听他再叫一声她的名字。

于是久而久之,她化成了奈何桥头的一块石头。

“孟婆可怜她,叫我带她来人间看他。”马面指指那年轻人,“就是他了。”

又是一场未了的姻缘。我向那年轻人看去,之间他像是有什么心事似的把玩着那块石头,心里暗暗叹息。

“我扮成商人,原本只想叫季程看一眼就带女孩回地府的,只是季程一见就非常喜欢,硬是要买下她。”马面说,“孟婆要我帮帮那女孩,总之季程已经没多少日子了。”

“什么意思?他现在不是好好的?”

“他犯了错,迟早要去地府的。”马面诡异一笑。

谬石篇(二)

每天,五点三十分起床,六点洗漱完毕,出门拿报纸,花一个小时吃早餐,七点出门等公交车。坐在车上用手机看一会儿财经新闻,七点五十分到公司,八点准时在办公室的小隔间做好。上司所要求的一切务必做好,办公区域必须干净整洁,额外的事可以偷一下小懒,但是永远都要做出一副勤快的样子。午休时间自己吃午餐,永远不去听同事的聊天内容,但是与同事在一起时一定要保持微笑,保持热情。下午上班微微打瞌睡,一直坚持到晚上五点的下班时间,在公司附近吃晚餐,然后再回家。

就这样活着,每天。

钥匙在锁孔里拧了两圈,随着季程迈进屋里,防盗门在单元楼里发出一声沉重的声响。他脱掉皮鞋,盘腿坐在玄关处把皮鞋擦干净才穿上拖鞋进屋。

把西服挂起来,确认了厨房和卫生间依旧一尘不染,他去阳台把洗好的衬衫一件一件熨好,最后躺在沙发里,呆呆地望着天花板。

右手不自觉地伸进西裤的右边口袋。

就这样活着,每天。

“喂,小程啊,妈今天做了你最爱吃的水煮鱼,你好久没吃了,回来尝尝看?”

“季程,婷婷去找你了吗?小妮子到底跑哪儿去了,我怎么也找不到她呢!她要是在你那儿就叫她给我回话!”

“小程子下周同学聚会!都说你混的挺好,同学聚会见一面吧?回话。”

“……”

磁带匀速转动着,发出沙沙的响声。这一个月的流言不过几条,大概还是那些内容,季程听着听着就困了,在沙发里蹭出一个舒服的姿势,闭上眼睛。

就这样活着,每天。

也曾交往过女朋友,可是爱得太深,最后被当作了马戏台上展出的猴子。像他这样少言寡语温顺的模样,总是最好欺负的。可是被称作从小含着金汤勺出生的贵公子季程,以他的脾气,无论如何都是不行的。

可如今,那些脾气去哪儿了?

逃避着众人的目光,逃避一切公众舆论,他越来越不像他自己了。

谁知道那个有趣的、开心的季程去哪儿了?

大概,遗落在荒漠里了吧。

季程浅眠的时候会微微打鼾,白皙的脸颊像是可爱的小女生一般嘟起来,稚嫩得好像好几年都不会变老的容貌。往往有早年相识的人在街上与他无意相遇,都会立即认出他来。

“呀呀,你是季程吧?同学聚会怎么没有看到你?最近在忙什么?”

“对不起,你认错人了。”

他的心灵早已苍老,只愿逃避一切。

因他说过他再也不会爱,爱太疼。即使找到了想要再爱的人,也会想起曾经的伤痛。所以……

路婷婷是谁?

不过是他深深爱过的一个女孩子,说爱得深,其实是伤痛太深。他总觉得这两者之间有种必然的关联。

那时候他们都在读大学,同一学校不同专业。是很多人都羡慕的金童玉女。毕业之后他像是大部分富家子弟一样,继续挥霍资产,要去梦想中的沙漠远足,她定然同往。

就在那盆地中央的沙漠,他杀了她,干净利落。

路婷婷永远也不知道他早在他们出行之前就对外宣称早已分手。没人知晓她是和季程一起去旅行了,人们以为路婷婷因为分手,倍受打击才会失踪。

而季程把她的尸体丢在了沙漠里,一个人去了西藏,然后辗转了许多地方才回到家乡,找了一份普通的工作。

那女人最爱他父母的钱,所以他才决定让她什么也得不到。

可是他偏偏那么爱她,所以他以后不会再碰父母的钱。

他大概是疯了。

就这样一个人生活。每天。当做是对她的祭奠。

右手伸出来,手心里一颗圆润的石头还残留着他身上的温度,在月色里反射着清浅的光。

这是他在西藏时从一个商人手里买的。商人的布兜里有许多零零碎碎的杂货,倒在地上让人眼花缭乱的,他唯独选了这么一块不起眼的石头。

这是现在唯一让他感觉到安全感的东西。几乎不上班的时候,他始终都把这块石头捏在手里。

没有开灯的客厅十分安静,他只能听见放置在餐厅里的冰箱制冷的声响。

几乎每天这时候,他都在等待睡眠。

渐渐呼吸变均匀,他微微侧过头,沙发的柔软程度正和他意。手里仍然攥着那块奇怪的石头,他还剩一点意识,就是猜想他今天的梦境。

会梦见沙漠中露出半截枯骨的路婷婷?还是一个陌生又似曾相识的家?

“表哥,我在这里!表哥快来找我啊!哈哈!”

“季程我们结婚吧!哈哈,逗你呢,你给我买跑车我才答应你的求婚!”

“公子,你家夫人已经……唉,作孽啊!你那是什么亲戚?怎么做出那种事来?”

“表哥,我无颜再见你了。小潼这就去了,表哥勿念。”

又是重复之前的梦境。季程在沙漠里盲目地奔跑着,每当脚底因踩到白骨而发出清脆的声响,他都会慌乱地调转方向。

即使他知道这是梦境,他也急切地想要找到出口。

推开一扇镂空红木门,他进入了一个更加陌生的房间。一个女人背对着他,缓缓转过头来:

“你念念不忘的,到底是什么?”她的声音十分空灵,让他失控地后退了两步,靠在门上。

“不用害怕,我不会害你的。”那女子穿着一身飘逸俊秀的宽袖白衣,面孔并不可怖,反而是人间少有的绝色。

“……你到底是谁?”

“所有问题,都是你对你自身的疑问。”

“……我是谁?”季程的心脏还在紧张跳动着,“我是季程……我,我是季程。”

“你刚才从什么地方来?见到了谁?”那女人微微眯起眼。

“我从沙漠,不,公司,下班回家……我见到了婷婷,她被我埋在沙漠里,我现在找不到她了……找不到了……”他的双眼慢慢失去焦距,“沙漠很热,我把水全都留给了她,只是……她再也喝不了了……会有鸟类啄食她的身体,会有风吹动细沙,将她一点一点掩埋在沙丘之下……”

“她是你的爱人?”

“不……她是我的女朋友。”

“你不爱她?”

“不,我恨她……我恨她不爱我……”

“唉,”那白衣女人轻叹,“你该醒了,别再混沌下去了……”

他睁开眼,墙壁上的钟表指针恰好指在五点三十分的位置。满身都是虚汗,手也还在剧烈地颤抖着。但是一切的一切都在告诉他,只是梦而已。

他很清醒,他从没见过那个白衣女子,也不明白她的意思。梦里他把她当成了自己,不过事实上,他把梦里的每一个人都当做自己。

比方说他被自己的男朋友所杀,躺在沙漠里,看着自己的身体逐渐变成森森白骨。

比方说他爱上了自己的远方表哥,单纯地希望表哥能娶她为妻,结果后来大失所望。

从公车上下来,他步行到公司楼下,右手习惯性地伸进口袋。

不见了。他一惊,刚要翻衣服找,一双白色高跟鞋停在他的脚尖。

“季程?”一双大眼睛出现在他面前,“我是新来的,名字叫顾浅。昨天和所有同事都打了招呼,但是看你好像很忙……”

“啊,你好。”季程赶紧腾出右手,在女孩伸过来的右手上轻轻握了一下,并且露出单纯无害的笑容,“那我就不必自我介绍了。”

“……”女孩羞涩地把散落的鬓发勾到耳后,“其实刚才是和你坐同一趟车来的……”

再抬眼时,见季程呆呆地望着她。“怎么了?”她胡乱在脸上抹着,生怕脸上粘了什么东西。

“没事。”季程的右手放回裤兜里,紧紧地握住拳头,“挺巧的啊,你是我前一站的吗?没看见你上车。”

“呵呵,恐怕即使我是后上车的,前辈你也是注意不到的吧。”他们并肩进了大楼,说说笑笑,不过是些无关紧要的话题。

季程对这样的谈话完全应付得来,只是每天贴身带着的石头丢失了,让他有些分神。

究竟是遗落到哪里了?

谬石篇(三)

好容易熬过一天班,季程都跟丢了魂儿似的。

“季程,车来了!”顾浅见他还在发愣,跑回来拉他。两个人上了公交车,因为正值下班人流高峰期,没有座位,他们只能找个不是特别挤的地方站着。

“没发烧吧。”顾浅摸了一下季程的额头,纤细的手指冰凉,季程蓦然回神,直直地盯着她,“怎么了?”顾浅十分尴尬,急忙把脸转过去。

“……”季程扑哧一声笑出来,顾浅不知他笑什么,却也跟着笑起来。

“小潼。”

“咦?”

男人跟着呼吸吐出的那个名字宛若冬日里嘴边的白雾,声音不大,轻轻柔柔的,不消一会儿就散开了。顾浅睁大了双眼,愣在当场。

而季程又露出了整齐的牙齿笑,干净无害。

“小潼。”季程又重复了一遍。

“嗯。”顾浅重重地点头,刚要去牵住男人的手,却看见男人捂住了双眼,嘴角呈现出悲伤的弧度。

“其实我也不知道她是谁。”季程低沉着嗓音,“有时是我自己,有时是一个女孩子……我看见你的时候……”

“……”手停止在半空中,顾浅吸了一口气,心提到了嗓子眼,又重重地落下来。

“我从没对任何人说过。”

顾浅把手搭在他肩上,拍了一拍,又觉得没什么好劝慰的,就把手放下了。

下了车季程略一想想,朝身后刚刚启动的车上的顾浅招了招手,看公交车远去了,才向自家小区走去。上楼的时候不小心绊了一跤,他预感不妙,轻手拧动了钥匙,也没脱鞋,径自进了屋。

各个屋里检查一遍,没有异常。他到沙发那里坐下,才发觉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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