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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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事- 第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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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沉默一下,“因为我。”

“果然如此。”他还是猜对的。另一个丫头显然是带着墨紫跃下来,想必会武功。“看到你这个高手,自动退避了?”

“不。。。。。。是。”叫华衣的影子犹豫着还是说了实话,“她是我小师妹。”

“既然你是她师兄,为何见你就逃?”哦?原来撞巧的不单是他,还有华衣。

“我师父从来只收男弟子,却收了个女娃娃回来当关门弟子。他有心教也还好,偏说自己弄错,以为是个小子,谁知是个女娃,怎么都不肯教功夫,把她扔给我们几个当师兄的,自己就跑了。当时我们还是贪玩的年纪,师父的话又不好不听,带着她有时难免没耐性,以至于她见我们怕极了。”几年未见,那丫头的轻功长进不少,不过内力未精进。

“如今你们倒是近了不少,有空何妨增进下兄妹感情。”听上去,就觉得几个半大不小的臭小子带一个小丫头,恐怕小丫头受到的欺负不少,怪不得地都不敢落又窜回去了。

“华衣此来,只为护公子安全。”奉命行事,无暇理会其他。

“果然不是讨人喜欢的性格,你的小师妹想必也是因此而避你不及。华衣,你今年三十有几?”遇上旧识,元澄情绪前所未有的佳,一夜不眠却神采奕奕。

“……。”影子摇了摇,“华衣与公子同年,二十有四。”

“那你可真是老相了。”华衣奉命保护他,自昨日起。

影子又摇了摇,这次无声。

“可曾娶妻。”天快亮了,找人聊天。

“不曾。”个性不但不讨喜,长相也不好,平日一肃脸会吓得孩儿哭。

“我瞧你不爱说话。”问一句答一句的人,除非关乎他的职责。

“我的任务,只需用刀,无需用嘴。”说话能免则免。

“也不是啊,你的副手很能说。”是性格使然吧?

“所以他的刀没我快。”会说的人,不会打。突然想起小师妹那时候的啰嗦劲,全体师兄沉默,她还能一个人说得傻乐。

“看得出来。”像影子般让人容易忽略的存在,但一有突发之事,华衣强大的气息足以令对方胆寒。他不会武功,都能感觉到惊人的战意。“若你小师妹是来偷袭我的人,你可会手下留情?”

“不会。”说是同门,一起学艺那几年,实在谈不上兄妹情深。

对他而言,力气比他小一半,个头矮不隆冬的女娃,就是烦人的累赘。每轮到他带她时,他都没什么笑脸。当然,他平时也不常傻乐呵。不过,小衣不告而别的那日,他和师兄们一样,有被她背叛的气愤感。好歹相处那么久,便是不融洽,也有同门之谊吧。不说一声就走,实在很不懂规矩。大师兄一直对小衣唯命提耳的一句训诫,就是师门里谁都比她大。

说实话,在看到小衣跳出来的那一刻,他受到了很大的惊吓。一个以为今生都看不到的人,毫无预兆,还以那样的方式出现,保持冷静是很难的。小衣突然跃回墙内,很可能是被他当时的脸色吓到了。

“便是师妹,你也能手起刀落?”是吗?元澄不太信。

“若公子许可,我会留她性命。而且,她武功很差,不会威胁到公子,我二十招内就可点到她昏穴,让她三日不醒人事。”以前小衣呱噪时,二师兄发明了这招,从此就为大家所用。不过,他只练过,没在她身上用过。

这华衣倒实诚,明明心眼不坏,长了一副恶人面孔。元澄笑了笑,说一声可以了。影子立刻从窗上消失掉。不知是不是让他问得太狠,消失得似乎迫不及待。

抬起手,拇指食指夹了一颗纯白的珠子,因染上他的体温,有些紫红晕开来。曾以为不会有东西真正属于自己,然而却有了。

这颗水净珠,本是他用来换取性命的代价,但无论如何没想到,那个走私船的墨哥竟以“与君明珠”还给了他。在那之前,他不曾为她做过什么,唯以真心相交罢了。他却不知道,她会只因为他这个人,不是畏惧曾经位高权重的南德宰相,也不是想从中取利于可能还有油水的阶下囚,甚至将到手的水净珠又奉还给他。

若他面貌无损,风度翩翩,他还能假设她对他有意。年少得意入官场,投怀送抱的人不知凡几,他最烦的女人类型就是黏糊没脑袋的那种。可,偏他那时面目全非,手脚不灵活,潦倒到连自己也厌弃的地步。且与她说话,能感觉相当的智慧。再看她行事,真是不输男子的爽直。她要对他有意,那大概是瞎子了。

所以,他可以认为自己的这条命,要比一颗价值二十万的水净珠珍贵些吧。第一次,不是他用权势给了别人价值,而是别人给了他价值。

墨紫,如果以他这双望尽人心的眼来看,应该完全没有期望他报恩。她不期望他报恩,那他要不要主动把这笔人情债还了呢?

让他想想吧。

“你不知道啊?”纯金的扇子一扇,金风阵阵。

墨紫坐在那儿,被主位上金光灿灿的大少爷刺得眼晕目眩,手中杯子不小心泼出几滴来。事实证明,金扇子也好,纸扇子也好,起风的效果都一样。

“墨姐姐,小心。”扎着书童髻的可爱脸突然出现,并笑嘻嘻托住墨紫的手。

“百两弟弟,谢谢。”一回生,两回熟。当他们再次像风一样旋进来的时候,墨紫才发现这对双胞胎原来会轻功。

“墨姐姐,我是千两。”帮她的书童纠正她。

“墨姐姐,别听他的,我才是千两。”金大少旁边那个反驳。

墨紫也分不清谁是谁,反正他们争当千两,大概是毕生奋斗的目标,所以笑笑点头,啊呀啊。

这里是金大少的钱庄。

从荒府,不,是元府出来,她没去望秋楼,直奔了金银钱庄。因为,想不通,急需求证。

“我不知道啊。”她要是知道,干吗特地来他这儿一趟,问水净珠有没有让人取走。结果,回回来,回回让这位金大少请进来喝茶。

“取走了。”金大少看似挺没所谓,茶盖碰茶碗,叮当有声。

怎么都觉得有气啊

“谁取走的?”墨紫多问一句。

“还有谁?自然是第一好官了。”好官?

他金大少出名得奸诈狡猾,却在那家伙身上占不到半点好处。

第一卷 欺我 辱我 我不忍 第148章 你哪位啊(四)

第148章 你哪位啊(四)

金银每次说第一好官这个称谓时,就是满满的嘲讽意。

墨紫不是听不出来,不过她行船的帮子,皮厚得很,微笑着装傻,“可是他亲自来取的?”

金银手中的扇子不摇了,露出一丝兴味,漂亮的眸子眯出狐狸眼,“墨哥此来,想是得了消息。心中既有答案,何必再问我呢?”

“金大少既然不肯答我,我在前头柜上问你家柜事,你又何必特意将我请进来呢?”墨紫反唇相讥。

金银啧啧有声,“墨哥牙尖嘴利,在下佩服之极。不错,怕我那些柜事嘴笨,万一得罪贵客,我自是要出面接待了。也好,聪明人面前,我不再绕弯子,正是那人亲自来取的。我开价二十五万两买,你猜怎么着?”

墨紫一笑,“自然是不卖了。若是卖了,金大少怎会心中有气,把扇子都要扇破了。”可是,为什么不卖呢?第一贪官刚大赦出来,应该很需要钱吧?至少,可以把那个兔子成灾的园子好好整整。

“墨哥眼也尖。”金银一怔。他向来面上敷张虚假的笑脸,人看着不会觉得多真诚,但也绝看不出他真正的情绪,可却被眼前这个笑里抹油的女子看穿了。

“好说。”既然碰上了金银,不如顺道打听点事,因为她实在好奇得要命,“金大少生意做得恁大,当初,一听那个称号,就能猜到是谁,且知道那人进了皇宫,想来必定各道消息灵通。”

“我消息便是再灵通,也不及墨哥。以为他必死无疑,他竟安然无恙全身而退了。墨哥当日对我言,你救人,全凭当时的心意,而这人,命不该绝。他还真是借了你的吉言。”这样都死不了,莫非注定他要掀起滔天巨*?

“不是借我的吉言,而是有些人天生运气好。”分给她一点就好了,“金大少,我孤陋寡闻,走的地方不多,见识不算广,想请教。”

“墨哥何需如此谦逊?不过,你但说无妨。”金银想不出她自己过来确认的理由。珠子既然取走了,和钱庄的关系也算暂告一段。他请她入内堂,她并未排斥,原来也有她自己的想法。

“那人既是南德的宰相,能做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应该年纪很大了吧?四十五十岁这样的?”万分之一同名同姓的机率,要发生的话,不是不可能。

“墨哥,你救了那人,难不成一点不知他的事?”哦,看来之前她说和那个元某人不涉男女私情,不是谎话。

“我与他萍水相逢,只知他以前的官位,其他一无所知。”想当然吧,能爬到那么高的位置,不老不象话啊。所以,她同他说话,一直将对方当成一个学识渊博的长者。

“那人十五岁以神童惊动南德皇都,特许越级参加全国大考,一篇论左传令主考官震动,点为榜首。大殿之上,其才获皇上嘉奖,钦点为少年状元,官拜从五品中书省舍人,之后每一年升迁一次,二十岁便为尚书省左仆射。二十一岁时,尚书令告老,全朝百官推他接任,从此朝廷政务皆经他手。二十三岁,天子封他为太傅,官居一品,位列三师。二十四岁,老皇帝驾崩,太子继位,朝中风向变动,他的首敌吴太师发难,联名上书揭他八年贪渎之罪。一夜之间他自最高处跌落,家产全数充公,削为平民,流放千里南暑之地。”金银说得精简。

一个人小半生的跌宕起伏,别人用几句话就讲完了。墨紫唏嘘之余,吸收着那些惊人的信息。神童。少年状元。中书舍人是什么?她对官位不熟悉,不过五品已经算是挺大的官了吧,对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来说。还一年升一级。这速度,换算一下,跟火箭上天差不多。不过,南德的官声向来口碑不好,从上往下层层贪。而且,老皇帝亦有昏庸之名。元澄若真是神童,只要投其所好,能以二十四五的年龄当百官之首,可能就是靠天时地利人和之力吧。

“那——”还有一个小小的疑问,犹豫一下,觉得这金大少也非常人,不会有一般人那样的狭隘思想,“听说,那人和太后有什么?”当时,元某人说到帮太后女扮男装时,似有所念。就是这一点,严重误导了自己。

金银突然哈哈大笑,“墨哥,你以为那人会跟太后有暧昧不成?那日我问你,那人可是你心上人?你说,女人帮男人,难道就是对他有意。我还想墨哥之豁达,当世女子中也算稀罕的。没想到墨哥自己豁达,对别人仍是世俗之见。”

墨紫不太好意思,嗯哼一声,认错态度很好,“金大少说得对,是我浅薄了。你不必理会此问,是我一开始没弄清楚。”

金银见墨紫这么爽快认错,再在心中喝声彩,“在下不过说笑罢了,若不知那人年龄的话,也难怪墨哥误会。南德太后已过五十寿诞,听闻是个活泼性子,民间还有她女扮男装出游的传闻,与那人曾以母子戏称。可惜,到底比不过亲生儿。为了儿子大权稳固,昔日是以亲情笼络之,今日就拔刀相向。那吴太师联名上书,听说腰板硬得很。若无人撑腰,以那人如日中天的权势,谁敢往上写名字呢?”

党派之争向来多代表和授命于皇族内部的不同势力,只要学过历史的人,多多少少会了解一些。墨紫虽然工科出生,基本常识还是有的。

“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她低语。

金银耳朵很尖,啪得合上扇子,往掌心一打,“墨哥说得真好。共利者友,争利者敌。如在下与你墨哥,欲共利相谋之,可谓友。”

墨紫自从一开始碰上的就是裘三娘这样的狠角色,就从不敢对这个时代的商人掉以轻心,立刻回道,“金大少太看得起我了。我不过是替人跑腿打杂的,哪有资格与你这样的大老板为友。如今,所托之物也已然归主,我还能与你共何利呢?”

“此言差矣。”金光闪闪的扇子又摇曳起来,戴满宝石的手指修长而晶莹剔透,“墨哥与那人有救命之恩,只要你开口,他必还你这个人情。再说,如同墨哥所说,他刚逢大难,即便能活命,也需要银子傍身。现银可比一颗能看不能用的珠子好多了。两全其美的事,大家各得其所。”

“我未曾想过要那人报答什么救命之恩。”不过是听那人谈吐不俗,感觉有那么点投契,又可怜他的境遇而已。“话说回来,你我为何总是那人那人地称呼他?”明明都知道他的名字,她见金银不说名字,也就跟着不说了。

“因为,一说出那人的名字,我会心情不好。”烦那家伙,“墨哥,你觉得我和他二人,谁长得更好些?”

妈呀这朵自恋的纳兮兮贼一个大男人,跟另一男人比长相?墨紫那白眼差点再也翻不回来,她一点都不想回答这种很无聊很白痴的问题。但是,金大少投过来的,绝不是能容人拒绝的目光。

墨紫干笑着,“这个嘛——”

“哪一个?”笑得耀眼。

“我说不上来,你们二人都是百里挑一,不,千里挑一的杰出人物。”如果非要选一个,她会选素色一点的。

“墨哥。”金银眼中幽绿跳了跳,“你知不知道,你这么说,就是觉得那人长得比我好。”

嗯?她不是说了两人都不错吗?

“只要有眼睛的,第一眼瞧见我跟他,都会说我长得好吧。那人,顶多就是斯文,还是假斯文。”坏就坏在第二眼起。“你说我们一样,岂不是贬了我抬了他?”

墨紫把干笑变成了苦笑,“金大少,我绝无此意。其实你和那人,全然不同。你外相美而华贵,那人却是素淡得很,根本无从比较。如同明珠与洁玉,皆美。”

她说的是实话。身着红梅黑袍的如玉男子,一件配饰也无,以为不过斯文儒雅,然而光华由内而外散发,渐渐吸引人眼。这样的人,再精美的配饰也衬不上他。而金银,自身太过耀目,就用各种闪亮的饰物盖过去,借富贵逼人退开,可他太俊太美,到头来那些身外物反而成了陪衬。这么截然相反的两个人,却出奇得令她觉得,放在一起会十分和谐。

“我倒忘了墨哥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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