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肉行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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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肉行尸-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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猻è,白的没有一点红润,白的……几乎就像一张纸。
    “但是事情没那么简单!”黑裙贵妇突然深深的皱着眉头说道。
    “我亲爱的妮可,难道他不是因为给我们出去猎食而死的吗?一个低级血族而已,比那些更低级的仆役强不了多少,从末rì降临到现在,他们死的还少吗?”金发女孩丝毫不在意的说道,自顾自的靠在那摆弄她漂亮的指甲。
    黑裙贵妇妮可摆摆手,从身前的茶几上拿起一支白sè的女士烟点燃,有些烦躁的说道:“艾米,你要知道,我们现在再也不像以前了,现在的人类大量减少,血液的短缺就是我们将要面临的最大难题,而我们血族的繁衍周期又太长,所以死上任何一个血族,哪怕他再低级,也会对我们造成很大的损失,根本不是那些毫无思想的仆役可比的!”
    “我们不是还有许多血奴吗?有他们在我们还怕缺少鲜血?虽然他们的血难喝了一点,就和马尿一样!”金发的艾米总算放下了自己的双手,面无表情的看着对面的妮可。
    (说个笑话给大家听听,话说金三世书友本想打赏小的三百纵横币耍耍,但电脑奇迹般一卡,老金恼怒的一阵猛点,结果就变成一千纵横币了,浮屠笑了,老金哭惨了!)

第五十四章 血族隐秘
    “血奴?哈~靠他们我们早就完蛋了!”
    妮可看着一脸无知的艾米啼笑皆非的摇摇头,颇为颓丧的靠回沙发,叹了口气说道:“艾米,看来这次族长让你出来协助我处理一些事情是非常明智的,你对家族的事情了解的实在太少了,要知道,就算一个健壮的血奴正常也不会活过三十岁,而且因为长时间抽血他们几乎都丧失了生育能力,就算使用人工授jīng,那些女xìng血奴产下的后代死亡率也非常的大,并且母体也存在一定的死亡危险,况且他们的身体一代不如一代,靠他们,不出一百年我们血族就得全都灭绝光了,所以艾米,我希望你能重视这里正在发生的所有事,我们是来为我们家族的未来寻找希望的,而不是像个小姐一样来这里吃喝玩乐!”
    “好吧,好吧,我现在已经开始重视那个嘉德了行不行,请你别总拿家族的这些事情来教育我,我已经不小了,我在这世上活的已经超过四十年,即使在血族中我也已经成年了,我会有我自己的判断!”
    艾米一脸的不耐烦,随手拿起桌上的一瓶轩尼诗白兰地,扔掉钻石形状的瓶盖,动作豪放的仰头喝了一大口,任由溢出的酒液滑落在她饱满的酥胸上,最后她擦擦嘴皱着眉头说道:“好了,我想你可以说说那个该死的嘉德了!”
    妮可有些无奈的看看艾米,她烦躁的捏了捏自己的眉心,略带疲倦的说道:“狼人部落这次派出了一只银狼首领来配合我们的行动,嘉德不是去猎食,是被我派出去接应他们的!”
    “那些臭烘烘的狼人?天哪,我们高贵的血族什么时候开始和那些低等生物合作了?”艾米一下从沙发上弹起来,大呼小叫的说道。
    “为什么不行呢?即使我们以前仇视过,但在利益面前谁都会乖乖合作,况且我们也不得不跟他们合作,要知道,现在是末世,谁的rì子都不好过,狼人繁衍的速度可比我们快上许多,在有些事情上我们消耗不起,他们却是无所谓的!”妮可非常认真的看着艾米说道。
    “好吧,整个世界都要灭亡了,看来和粗鲁的狼人合作也没什么不可能了,不过,我亲爱的姐姐,你派出去的那个小嘉德该不会是被那些狼人给干掉的吧?那样的话我们可就真得小心了,这里可是中国,黑吃黑的事情已经无数次发生在这个神奇的国度上了!”艾米摊摊手,现在的表情似乎显得她不再那么无知了。
    “但愿不是这样!”妮可两道弯弯的柳眉深深的皱在了一起,连手指上的烟灰掉到了她华美的连衣裙上都没在意,有句话她一直没对艾米讲,她作为嘉德的效忠对象,不仅可以感觉到嘉德的气息,在他死亡之前还可以看到他眼中残留的最后一个画面,而那个画面正是一只像狼一样的动物一口咬断了他的脖子,她不确定那究竟是不是狼人狼化后的样子,因为多数情况下,黑夜里的狼和狗实在不太好分辨。
    ……
    清晨起来众人都带着满脸的疲倦,张红和小花的死给他们带来不小的悲痛,所以几乎是每个人都顶着大大小小的黑眼圈走出来,看着小楼前临时用木板竖起的墓碑,众人都是一阵黯然,嘴中苦涩的几乎说不出来话!
    “红姐,对不起,我们要走了,我们一定会回来看你的!”白茹蹲在张红的坟前轻轻抚摸着新立的墓碑,想起张红以后就要一个人长眠地下,白茹痛苦的闭上双眼,几经控制的眼泪终于忍不住,再次滑落而下。
    “好了,我们走吧,我一定会让你们再回来看她的!”林涛弯下腰拍拍白茹的肩膀,歇了好一会她才从地上站起来擦掉脸上的泪水,拎起地上的背包失了魂魄一般慢慢往路上走去。
    众人带着一种浓重的悲伤气氛再次上路,还好姑娘们都算坚强,互相安慰着走在一起,白茹和曹媚抱着枪,一左一右的走在队伍两边,两人都是一样的面无表情,只是白茹脸上多了一丝悲痛,而曹媚虽然说不上多么伤痛,眉宇间也多了一抹淡淡的哀愁。
    曹媚昨夜几乎一夜未眠,反反复复都在考虑一个问题,自己和这帮女人整天勾心斗角,到底是不是真的值得,得到了又怎样?到头来是不是会和张红一样,根本就是一场镜花水月!
    ……
    一行十二人一条狗,缓缓行走在堆满黄沙的道路上,现在每个人都戴上了墨镜和围巾来防止那些不断打在脸上的沙砾,不仅林涛,就连队伍里的女孩子们都发现,越往前走天气似乎变得就越古怪,不仅四周温度升的很高,而且风也变得忽大忽小,大的时候吹的连人都站不住,小的时候你站在那不动甚至都感觉不到一丝空气的流动。
    周围空旷地带的房屋大都被黄沙掩埋了半截,连路中间的车辆也好不到哪去,最严重的几乎都被黄沙没过了车身,就算花大功夫挖出来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开,林涛他们从早上一直走到下午,也没能找到一辆可以成功发动的车辆。
    好在这环境虽然变的越来越古怪,但是四周的活尸似乎却变的越来越少,他们从早上出了门后稀稀拉拉根本就没见到几只活尸,众人不禁纷纷猜测,也许活尸也不适合生活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被那么毒的太阳暴晒上一年多,任你什么活尸估计也变成干尸了。
    “主人,你有没有发现?”一天到晚嬉皮笑脸的米迦勒脸上难得露出了凝重之sè,它从阿雪身边走到队伍的最前方,迎着呼啸而来的黄沙,米迦勒的身形一时间竟然有些萧瑟,他凝视着远方许久才转头看着眉头深皱的林涛,说道:“硫磺的味道越来越重,像极了地狱里的味道,而且前面似乎蛰伏着一股很强大的力量,让我心里很不安!”
    “是啊,我也感觉到了,但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情况就算再糟还能比现在还糟吗?”林涛弯下腰拍拍米迦勒的狗头,眼中也是说之不尽的无奈,但很快他就调整好了情绪,招呼众人继续往前走,这种越来越绝望的情景他林涛遇到的还少吗?只要还活着,那就一直走下去就是了,也只能一步步走下去!
    ……
    黄沙漫天,烈rì当空,酷热难耐,几乎所有人都有一种行走在撒哈拉大沙漠上的错觉,每迈出一步都需要很大的毅力才行!
    热!非常的热!这就是他们脑子里现在唯一的想法,四周热的就像个大蒸笼,大量的汗水从人体各个部位被排出,排出后又在空气中快速被蒸发,在衣服和身体上形成一块块白sè的盐渍,附着在身体上十分的难受,而且为了散热,女孩们早就抛弃了矜持,通通从脖子里拽掉了自己的胸罩,最大程度的减轻负担!
    “噗通……”
    在走了大约三个多小时候后终于有第一个人倒下了,是空姐姑娘们中的一位,那姑娘有着一副高挑的魔鬼身材,可身体却偏瘦了一点,估计平时就营养不良,林涛走上去一看,立刻就知道她是中暑了。
    “老胡过来帮我背着包,我们去前面那栋楼里歇一歇!”林涛上前背起那个中暑的姑娘,其余的女孩也七手八脚的把她扶到林涛背上,众人小跑着冲进一间被黄沙掩埋了一半的大院子里,找了一块yīn凉处赶紧给女孩降温救治,等林涛把女孩救醒过来后,众人这才意外的发现,这里竟然是当地的县zhèng fǔ办公楼。
    (我刚刚才发现,我竟然上了四个榜的榜单前十,首页新书第九了,感谢各位的支持,威武!稍晚还有一章!)

第五十五章 玉溪与大鸡
    县zhèng fǔ办公楼不算太大,一栋正楼两栋副楼的“凹”字形格局,中间是个很宽敞的大院字,但正楼也不过只有三层规模的样子,比起那些比白宫建造的都漂亮的超标县zhèng fǔ,这里可能算是相当廉洁的了。
    林涛一行人现在所处的位置恰好是正楼的接待大厅,只是这里早已是人去楼空,物是人非了,满地横七竖八躺着的不是桌椅板凳就是花瓶垃圾桶,废纸纸屑堆满了一地,之间偶尔还可以见到一滩滩干涸的暗sè血迹,说明这里同样发生过惨案,而一块被黄沙掩埋去一半的白sè木牌倾倒在沙堆里,只露出“正南县”三个黑sè大字。
    “哈哈,这地方我以前来过,正南县县zhèng fǔ!”突然之间胡老大高兴的跳了起来,挥舞着手上才换上的八一杠高声嚷嚷,至于他的霰弹枪因为打完了子弹昨天就抛弃了,剩下的一把八一杠则由林涛负责背着。
    “呦~没看出来,你胡大厨还来过这么高级的地方啊!”曹媚站在一旁抱着枪很是揶揄的说道。
    “切~你们女人家懂个屁啊,想当年我好歹也是一方名厨好不好,这里的县太爷在这么远的乡下地方都听说过我的大名,那年他儿子过十岁,在家里大摆流水席,场面那叫一个宏大啊,点名就要我掌勺,嘿嘿,那可是他们办公室主任亲自开着奥迪把我从家里接来的哦,县太爷也非常给面子,在三楼的办公室亲自接见了我!”胡老大挺着胸膛一脸舍我其谁的牛比样。
    “嚇?没想到你还有点本事啊!”曹媚满脸的似笑非笑,然后伸出一根白玉般的手指,突然指指胡老大的背后,笑道:“你这次又大驾光临,你看,人家县太爷亲自出来接待你了!”
    “哪呢?”胡老大一愣,下意识的回过头去,却见一只眼珠都快挂到嘴边的活尸已经跑到了他的背后,一只冒着臭气的腐烂爪子几乎都快抓到他的肩膀了,胡老大分贝十足的尖叫一声,那惊慌的声音就像某个小媳妇被流氓扯破了自己的花裤头,连枪都掉在了地上也不知道去拿,屁滚尿流的一路冲到了大厅的墙角,等他惊魂未定的回过头来,却正好看到曹媚端着枪,毫不犹豫的一枪就轰掉了那只活尸的脑袋。
    “胡大厨,熟人见面怎么也不跟人家好好亲热亲热?你没看到人家多热情嘛?”曹媚收回枪,满脸的嘲讽,然后弯腰捡起胡老大扔在地上的枪,对靠在一边喝着水的白茹说道:“白茹,林爷昨天跟我们怎么说的来着?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枪都拿不稳……”
    “那他根本就不配用枪!”白茹面无表情的看了一眼缩在墙角的胡老大,眼里也是多了一丝鄙夷。
    “哈哈,我也是这么觉得的!可我就奇怪了,同样是男人,林爷怎么就和这位的差别这么大呢?”曹媚就像丢垃圾一样隔着老远把枪扔给了胡老大,后者接过枪蹲在那,脸上的青一阵红一阵,表情十分jīng彩。
    在清理了十来只不长眼的活尸后,众人在县zhèng fǔ大楼里休息了大约一个多小时,那位中暑的姑娘也逐渐恢复了过来,在几人的搀扶下勉强能自己走路了。
    林涛从一把椅子上站起来,看看天sè尚早,他拍拍身上的灰尘本想再次上路,但看看众女全都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他只能无语的摇摇头,决定还是歇过中午再赶路,否则强行让她们启程,完全等于谋杀!
    林涛背着步枪走到了院落之中,这里依旧是一片黄沙的世界,一辆黑sè的凯美瑞静静的停在一颗枯死的梧桐树下,但大半个车身却已被黄沙掩埋,林涛走过去一看,这车不但是最顶级的配置,车尾悬挂的竟然还是白sè的军牌,挡风玻璃下也是一排各种各样的通行证,看来当初这里出事的时候情况一定非常紧急,以至于领导或者驾驶员连这种畅通无阻的军车都没来得及开走。
    林涛压了压头上的白sè棒球帽,让炙热的阳光不再把他的鼻梁晒的跟着火似的,然后伸出一根戴着手套的手指,在车窗上选定了一个靠中的部位,“得得得”的开始敲击起来,紧接着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直到快敲击到车窗夹角部位时,那看似坚硬的车窗玻璃竟然“咔”的一声裂开了好几道缝,最后林涛仅仅用手轻轻一推,整块车窗“哗啦”一声便彻底碎开。
    这种单指碎玻璃的方法是林涛在国外时和一位消防员学到的,目的就是让人们在没有趁手工具时徒手敲开车窗玻璃,只是把这技能学到手后他还是第一次使用,以往他想打开车门不是用拳头就是用手枪,今天倒是兴致大发,用了一点比较温柔的手段!
    (PS:这种方法不是作者瞎编的,具体方法可以在优酷上看到,单指碎玻璃!)
    林涛伸手打开凯美瑞的车门,一扣门上的开关,汽车的后背箱立刻应声而开,不过同时一阵淡淡的腥臭也从里面冒了出来,林涛抽出腰间的匕首蹙着眉走过去,但弹开的后备箱里却没有蹦出什么活尸,只有一具完全干枯的干尸蜷缩在里面,而且看尸体衣着光鲜的模样,十有八。九是个领导级别的人物!
    汽车的后备箱里通常会放什么想必很多人都知道,特别是县里这种军牌车,林涛弯着腰把那具干尸拽出车里后,好几箱高档烟,高档酒便显露了出来,不过林涛显然对角落里一个黑sè公文包更感兴趣。
    林涛探身拿过那只阿玛尼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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