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死神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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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死神降临-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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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归正传。
  被掐着喉咙提起来的东宫浅璃面上没有一丝痛苦之色,她甚至连那双盲目都没有睁开,竟这样平静的任由阴月天提着自己的脖子,无喜无悲。
  状若死人。
  阴月天此刻哪还有那副半死不活的懒洋洋样子,他的眼神戾气外露,脸上的笑容也扬到最大,露出两排洁白整齐地牙齿,格外阴惨惨的。
  “既然你不准备为我提供能量,那么……”
  阴月天从不说谎,也几乎不会吓唬别人,他既然这么说了,那么右手食中二指间一柄手术刀会出现也没什么不正常了。
  一尺长的刀柄至少有一半还在肉里,露出的部分,刚好是刀刃略超出指尖一厘米左右。
  他平平的将手术刀刺入东宫浅璃的锁骨,白皙的皮肤上立刻有鲜血流下。
  潺潺若溪。
  东宫浅璃既不说话也不挣扎,若非阴月天能够感受到她身体机能还在正常运作,几乎以为手中的就是一具尸体。
  不痛,不哭,没关系。
  手指温柔的拂过柔软又有弹性的肌肤,所过之处,一道血线在慢慢延长,一直蔓延至左乳。
  宫装的抹胸被平稳切开,丰满的一对玉兔本就呼之欲出,这下没了负担,更是立刻挣脱出来,甚至勿须用刀,宫装便被活泼的玉兔撑得撕裂向两边,一对饱满终于可以快乐的跑出来透气加感受月光。
  女人无喜无悲,少年人狰狞毕露,若是不知者看到,还以为有什么邪恶的事要发生。
  接下来将要发生的事同样邪恶,却并不**。
  当指尖在肌肤上摩擦到那一粒嫣红,血液已让嫣红变的惨红。
  珠圆玉润的葡萄染血,然后被笔直的切成两半。
  鲜红的血液伴着鲜黄的脂肪混合流淌,沾染了整只玉兔,也沾染了修长有力的手。
  单纯的鲜血或许能够衬托美,便如英俊的吸血鬼的嘴角,但掺杂了肥油的血,却让原本嫩的一掐都出水的玉兔变得肮脏和恶心。
  这很正常,一些美好事物的表面下,有事就是这么肮脏。
  一如女性荷尔蒙十足的美人,分泌出女性荷尔蒙的地方,流出来的混合液体,却更加肮脏腥臭。
  阴月天有些愣住了。
  先不说那一团软肉对于女人的重要之处,单只是**被切开两半的痛楚,也绝不应该是这样的一个女人能够承受的。
  难道这女人已经成了植物人?
  “你在惊讶。”她说。
  这是肯定句,而不是疑问句。
  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阴月天的确有些惊愕。
  这样柔嫩而又丰满的美人,这样一个能够弹奏出美妙乐曲的女人,她的声音,可如天籁,可如莺啼,甚至是娃娃音的可能都不排除,但,当她真的说话时,阴月天却觉得胸口似有什么东西堵住了一般。
  那是如同手指挠黑板和钝器磨铁皮般的声音,甚至若不看她的脸,根本不可能听出这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你又开始惊讶另外一件事。”她又说。
  阴月天道:“你知道?”
  东宫浅璃道:“你惊讶于我为什么没有呼痛,惊讶于我的声音为什么如此难听。”
  阴月天很诚实的回答:“是。”
  她的冷静,让他也冷静下来。
  或者,当你期待的事情没有发生,你会产生的情绪只有两种。
  暴怒,或冷静。
  阴月天没有暴怒的情绪,所以他恢复了冷静。
  眼神眯起,露出微笑。
  东宫浅璃道:“米罗达是我的爱人。”
  阴月天道:“我知道。”
  东宫浅璃道:“他死在你手中,我本应恨你。”
  阴月天道:“是。”
  东宫浅璃道:“我现在也恨你,只是当他真的死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发现,原来我更恨自己。”
  阴月天道:“哦?”
  东宫浅璃道:“若不是我执意要报仇,也不会接受神秘先生的邀请。他阻止不了我,就只能跟着我,若非我的任性,我们现在还在隐居,他也不会死。”
  阴月天道:“或许这就是爱情?”
  东宫浅璃苦涩的笑:“你说的没错,这就是爱情。他爱我,愿意为我付出一切。”
  阴月天道:“虽然我没有体验过,但也听说爱是相互的。”
  东宫浅璃道:“原本我也以为自己爱他胜过爱我自己,可是我直到刚刚才发现,原来我一直爱着的,只有自己。”
  她惨淡一笑:“我原本答应过他要和他一起隐姓埋名的,但当神秘先生找到我们并提出以帮我报仇作为报酬后,我反悔了,呵,我真是个婊子。”
  阴月天道:“报仇?”
  东宫浅璃道:“没错,我之所以嗓子会变成这样,眼睛也瞎了,甚至二十岁以前就被强迫和上百个男人睡过觉,就是拜我的仇人所赐。”
  “我和米罗达都杀不了他,但我又放不下心中的仇恨,所以我才想找人为我报仇。”
  阴月天道:“你可以雇佣杀手的。”
  东宫浅璃道:“没用的,能杀他的,我雇佣不起,不能杀他的,雇来无用。”
  阴月天道:“神秘先生能杀他?”
  东宫浅璃道:“《死亡之书》,那是一本只要写上某人名字并标注死亡方法,那个人就会按照上面的记录必死的书籍。”
  阴月天右眉扬起:“怎么可能存在那种东西?”
  东宫浅璃道:“那本书的确有那种能力,虽然神秘先生还没有完全研究出来,却也掌握了一部分。”
  阴月天道:“哪一部分?”
  东宫浅璃道:“通过控制环境来引导死亡,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以前的系列电影,《死神来了》。”
  阴月天心思飞转,低喝道:“神秘先生是谁?”
  东宫浅璃道:“他……”
  她的话只说到一字,阴月天忽的一颤,左掌用力掐断了她的喉咙!
  然后他僵在原地,手慢慢松开,东宫浅璃歪曲着脑袋的尸体倒地。
  阴月天愣了半晌,眼睛猛地睁开,那对眼眸中突兀的出现了愤怒的神色!
  纵然稍显即逝,却也货真价实。
  他直勾勾的盯着地上的尸体,嘴巴张合,却什么都说不出。
  刚刚,就在东宫浅璃的话语说道一半的时候,他忽然发现自己手中握着的竟是那个男人的脖子!
  男人之所以是男人,是因为他是女人的丈夫。
  而女人,则是阴月天的母亲。
  哪怕仅仅只有一瞬,阴月天也看到了手中的男人在向自己咆哮怒吼,手中挥舞着酒瓶大声喊着:“明天前不给我讨来买酒的钱,就打死你!”
  记忆有两种,薄弱的无法想起,深刻的无法忘记。
  男人是伴随着阴月天儿时的梦魇,也是他亲手终结的第一个人。
  所以当男人的咆哮响起,阴月天立刻毫不犹豫的掐断对方的喉咙。
  然后他看到,死在自己手中的,竟然是东宫浅璃。


 第二十三章 死去的格兰芬多

  阴月天所在大厦斜对面的某个房间的阴影中,一个男人至少停留了十分钟才小心翼翼的走出阴影。
  他仅剩的左臂抬起,食指点在耳中的耳机上。
  月光照出他的脸,赫然是幻境大师本多颜一郎。
  他面色铁青,脸色苍白,最重要的是连原本油光水滑的黑发,都变得干枯花白。
  他声音沙哑的说:“那女人死了。”
  他详细的解释:“是死在阴月天手中的。”
  他的脸上满是惧怕的神色:“那个小杂种真的太可怕了,即便是借助鬼书的力量,我的最强幻境‘死亡回忆’才仅仅催眠他一秒,鬼书已经毁坏了,而我,则遭到了强烈的反噬。”
  耳机那边的人不知说了什么,本多颜一郎道:“是,我会的,不过即便到那时,我也只能恢复到帮你制造幻境,没办法帮你杀掉他了。”
  耳机索索,他颇为愤怒道:“我怕?没错!我怕了!那个小杂种根本就是个疯子,他连镰刀客都能杀死,你以为我是他的对手吗?”
  “好的,就这样。”
  他摘下耳机扔在一旁,身体萎靡的倒在地板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汗水,早已湿透衣襟。
  ……
  如何把一百二十个人变成尸体?
  很困难,也很容易。
  说难,这一百二十个人,每一个纵然不是最顶尖的杀手,也绝不是碌碌之辈,想杀他们并不轻松。
  说容易,在这座岛上,只要一百二十个小时过去,甚至不需要外力出手,他们也会全部死亡。
  时间还有很多,爆炸已经响了八十七次,而距离死亡开始的时间,也仅仅过去十六个小时。
  时间剩余太少,尽管已经过去了十六个小时,一直隐藏在暗中的剩余三十三个杀手也都始终没有找到关于比尔的线索。
  找不到比尔,不能杀死比尔,后果就是自己死。
  很显然每个人都不想死,但也不是每个人都会按照那条‘最简’路线通往生育场。
  有时候大锅饭未必好吃,一个秘密被所有人都知道,这其中蕴含的凶险也更多。
  就像阴月天说的,这世界傻子太少,能够看出路线中的问题的人,至少在这一百二十人中,还有三十三个。
  他们甚至和阴月天一样,怀疑比尔是不是真的藏在生育场中。怀疑这消息本身就是散播消息的人为了把他们引向偏门所做的。
  他们的智慧让他们多给了自己一种选择,这种选择就是观望。
  只是,时间就像一把杀猪刀。
  它的恐怖不在于黑了木耳,紫了葡萄,软了香蕉。
  更在于若你无视它,它真的会把你像猪一样杀掉!
  夜已深沉,明白这件事的人们,存活下来的人们,逐渐开始坐不住了,他们开始绕路前往生育场的方向,或在城市的其它位置查找。
  凌晨两点十五分,原本应该是人睡梦正酣的时间,可冰冷的遗落都市中,数道身体却不断地穿梭。
  杀手最擅长的,其实未必是杀人,也可能是找人。
  即便不擅长找人,若是不想和其他人一样变成尸体,也必须学会擅长。
  只是可笑的是,一群没头苍蝇找不到比尔,却找到了彼此。
  被找到的人,和找到人的人没有什么不同,因为他们都不会相互问候,只会立即开战。
  于是城市中偶尔又会出现几声爆炸,伴随着浓烟冲天。
  这烟,即便是半掩之月的照明下,也依旧清晰。
  爱因斯坦说,你坐在火炉旁,过去一个小时,你会认为过了一天;你坐在美女旁,过去一天,也觉得过了一个小时。
  这是关于时间的相对论。
  阴月天的确坐在美女旁边,但时间恒定,并未因美女的存在变的缓慢。
  这大概是因为他身旁的美女已经是个死人。
  左乳被笔直切成两半,脖子怪异的扭曲着,恐怕任谁来看,美女都已经死到不能再死。
  夜的风吹过百米多高的大厦天台,擦着赤果的皮肤拂过,身未冷,心却冷。
  光滑的皮肤紧绷在有力的肌肉上,再配合搭在天台边缘的一双长腿和随风飘动的柔软半长银发,任何女性看到这样的场景估计都会畅快的呼喊着真是大饱眼福云云。
  阴月天上身的皮衣早已破碎,被他抛开在旁边,就这样赤着上身看着接二连三的,从各个方向升腾起来的白烟。
  尽管来到这个小岛上不足一天,阴月天却觉得自己消耗的脑细胞比呆了一年还多。
  这座岛上从一开始就有一个巨大的阴谋在酝酿,就像是一只莽食怪兽,早已张大了嘴等待人们跳进来,然后把他们吞噬。
  阴月天不愿成为怪兽饕餮盛宴的一部分,却也不想被怪兽甩在身后,那么,他就必须用自己的大脑从之前所经历的一切中找到线索。
  不幸的是,并不是每个人都是死神小学生,至少阴月天不是。这就意味着他想破解这一切,就需要比别人经历的更多。
  经历的多了,线索就多了,同样,危险也变多了,真是不幸。
  幸运的是,阴月天已经比别人经历的更多,至少在这一夜,已经在地狱的门口转了几个大圈。
  所以,他几乎已经把大部分事都猜出来,当前需要的,只是验证。
  他站立起身,立在大厦边缘。
  夜风时而猛烈,时而温和。
  发丝很自然的被吹乱,不会遮蔽住眼睛。
  阴月天眼神如鹰,俯瞰着脚下的街道和楼群。
  他和两人一机械已经分离了接近一个小时,他离开的时候让他们继续前行。
  一个小时的时间能走多远?
  阴月天没想过。
  他觉得他们已经到达了生育场,至少也已经接近。
  但当他从大厦跃下并沿途追赶的时候,却发现事实并不是如此。
  泰尔莎和小白就在几条街外的小巷中等他,当他到来的时候甚至前者还对他使用了一种精神力攻击。
  若是没有猜错,当初那位大笑三声切掉自己老二的家伙,一定死在这招之下。
  但精神力对于阴月天来说是没用的。
  他晃晃头,将泰尔莎残留的精神力驱除,来到她的身边道:“为什么没有继续前行。”
  听到他的声音,泰尔莎从小白的身后走出来,一脸的恐慌之色。
  她几乎是用哭腔在回答:“我找不到路。”
  女人是路痴,这并不奇怪。
  女人可以是路痴,小迷糊,吃货,天然二……
  她们几乎会有意无意的成为这个世界最萌的生物,除非某件事涉及到切身利益,否则你拿枪对着她们,都很难让她们放弃卖萌。
  切身利益,一如衣服、包包和男人。
  但若说泰尔莎是路痴,那就显然很奇怪了。
  她在渡轮上表现出来的干练和果断,在丛林中施展的魔法,在一路上表现出来的博学和小聪明……
  不可否认,像她这样能够被一个主打杀手系列的‘组织’看重,一定说明她拥有过人的能力。
  尽管随着相处时间越长,这女人就越发给人一种‘蠢’的感觉。
  这让阴月天很怀疑她说自己找不到路的说法,其实是在卖萌。
  但他马上发现其实不是。
  一个人找不到路,另一种可能就是真的找不到。
  虽然之前表现出精明,但阴月天的记忆中,当格兰芬多拿出地图的时候,这白女孩并没有多看几眼。
  简单的看几眼地图就记住路线,至少阴月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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