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说来奇怪,这次之后,我不自觉地将自己等同于了欧也妮,也开始把侯爵当作亲人;但不同的是,我对他产生的是一种无法言喻的超越亲情的情感。
很快,我们便收拾停当。侯爵躺在由并排的两匹马驮的担架上,我也骑上骡子,而那匹负了伤的大黑马则一瘸一拐地被约翰牵着,跟随在队伍后面。
走出森林时,日已西斜。
早已饥肠辘辘的我只能在骡子上草草吃点东西,本来准备好的野餐,也因为侯爵的意外负伤泡了汤。
一路上侯爵谈笑风生,不时地向我们说起起过去他参军时的种种冒险经历。我知道他的动脉没事,血也已经止住了,尽管如此,那么重的伤口也是很痛的,不停地说话。只不过是用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罢了,估计这也是他在战争中学会的方法吧。
没过多久,他开始不说话了。我以为他是累了,也就没太放在心上。
然而,一段不正常的沉默过后,我发现他额头开始冒出豆大的汗珠,脸色也愈发苍白了。我急忙到他身边,发现他额头烫得厉害。
就在刚出树林时,我们已经派了一个人先回去通知洛奈小姐。但由于侯爵的伤势,我们无法走得太快,在伤口的撕痛和灼热的体温的双重煎熬下,侯爵昏厥了。
他必须卧床休息,等烧退后才能赶路。因此,我跟哈斯商量了一下,决定在来时经过的小村子中留宿一晚。
我们走得很慢,一路上歇歇停停,直到月挂枝头方看到村子升起的袅袅炊烟。
接待我们的仍旧是那个“问号”老头。哈斯告诉我,他是本村的村长,我们今晚要在他家留宿。
一进院门,“问号”老头便跪在担架前,捧起侯爵的手不停地吻着,在一旁的我甚至听得到老头嘴里发出的“吧唧吧唧”亲吻声。侯爵皱着眉头,将手抽了回来。然后,老头开始向他的领主嘘寒问暖说个不停,直到侯爵的仆人拽着领子将他拖走,方才住口。
我看得出来他这些都是虚情假意的作戏,老头刚见到我们时,瞬间露出惊讶和恐惧的神情。当我们将一包包食物从马上抱下来时,他又偷偷地长出了一口气。我猜他开始是怕我们白吃白喝,当看到我们自带食物时,又放了心。
哈斯和约翰将侯爵抬进屋。
“问号”老头把一个看样子是他老婆的胖婆娘从里面的一间屋子中赶了出来,胖婆娘用围裙擦着由于日夜劳作而红肿的双手,口中不停地嘟囔着什么,一副极不情愿的样子。老头又开始骂骂咧咧,催促她去给灶里填些柴火。
接着,他又换了张面孔似的对我说:“小姐,只能让您屈尊住在我们这些乡下人的破屋子里了,您需要什么,尽情吩咐。”他边说,边不停撮弄着骨节粗大的双手,一双小而明亮的眼睛在我腰间不停地打着转悠。
“滚!你这贪得无厌的老狗!”哈斯突然出现在我身后,他挥舞着拳头,摆出了一副要揍老头的模样。老头眼中的光芒一下子暗了下来,如丧家之犬般溜了出去。
我不明白他对老头为何那样粗暴,但又不好多问,于是我只得转身回到屋子里去看望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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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哈斯不但是个好马倌,还是个很不错的厨师。没过多久,一锅香气扑鼻的野猪肉炖土豆便给我和侯爵端了上来。
我一直陪坐在侯爵身边。侯爵的体温仍然很高,不过他的身体一直都很强健,所以虽然不能起身,但看起来情况还不错。
香喷喷的饭菜一端上来,他灵敏的鼻子就将他从闭目养神中唤了出来。在美食面前,他浑然忘却了一切病痛,竟吃下了一小盆,还喝了一瓶香槟。我在旁边看着,不由得对他的胃口和恢复能力佩服得五体投地。
他对我说,一个战士是对抗伤痛最好的办法就是吃,古时的骑士贵族们在餐桌上得凶猛一点不亚于在战场上。可我总觉得,一个高烧的病人是不可能有胃口大吃大喝的,他其实是在拿食物当药,从军的经验告诉他,只有靠吃才能补充体力,战胜病痛。说句题外话,侯爵都三十多岁了,天大吃大喝,可体型却保持的那么好,一点也没有中年男人的啤酒肚,真是不可思议。
酒足饭饱之后,侯爵趁着酒兴,给我讲述起布里萨家族历代祖先的故事来。
布里萨是个战士辈出的家族,祖先们光荣的业绩在子孙后代中辈辈传颂,为家族争得无上荣耀,跻身于先贤前辈之列,成为每个布里萨男儿终身的梦想。
侯爵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古老的故事,他的思绪回到充满了浪漫与冒险的时代。也许,就在同一轮月下,布里萨的男儿们在用铁与血捍卫着家族的荣誉;布里萨的女人们在轻抚着琴弦,思念着在远方征战的心上人……
我侧坐在侯爵的床边,静静听着,直到他慷慨的讲述化为喃喃的呓语,带着对祖先的回忆遁入梦乡。
月华如练,轻柔地流进屋中,洒满铺着灯芯草的地上。月光照在侯爵清瘦的面庞上,本已略失血色的脸显得更加苍白。他睡时眉头紧锁,金色的眉毛在深凹的眼眶上投下淡淡的阴影,直挺的鼻子有节奏地呼吸着初夏的芬芳,薄薄的嘴唇品味着梦境的甜蜜。
一瞬间我有些迷茫,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些爱上了他了?
为什么不呢?他风流浪漫,也强悍狡诈;他是一个领主,却也可以露出孩子般清朗的笑容;他可以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不择手段,把世俗和道德踏在脚下;他有着贵族的一切特点,优雅,高傲,无情,淫荡,它们的组合奇妙而又让人畏惧,也使人着迷。从他身上,我看到了一个“文明社会”早已绝迹的真正男人的模样,那种混杂着高雅的野蛮,使我不能自拔。
此刻,我有些明白了夏娃为什么偷吃禁果,在这样一个具有黑夜般魅力的男人面前,哪个女人能抵御住他的诱惑呢?
想到此处,我不能自己,轻俯下身将自己的嘴唇贴到了侯爵的唇上。只是轻轻地一吻,我在心里对自己说,他不会觉察的,他不会……
也不知过了多久,在半梦半醒之间,我模模糊糊地感到有人在抚弄着我的头发。
睁开眼,我发觉自己竟和侯爵躺在一张床上,我的头紧靠在他的胸口,左手搭在他的身上,嘴唇甚至还贴在他浅棕色的毛发上。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自己竟然就这样搂着侯爵睡了一夜?
我睁大双眼,脑子飞快地运转,努力回忆我俩昨晚是否还发生过什么不该发生的事。晚餐我滴酒未沾,侯爵的高烧也一直未退,现在的脸色,只比昨晚好一点点。因此,所谓“不该发生的事”,最多也就是我那轻轻一吻和他在半睡半醒间对我不失温存地爱抚罢了。
侯爵像把玩着精美的瓷器一样,抚摸着我的头和我飘上绯红的脸颊。
“早上好,我的宝贝。”他左臂拢着我的肩头,整个身体向左倾着,空出的右手在我脸上轻轻一捏。
“……早,早上好,父亲。”我满脸通红,挣扎着从他怀中坐起来。醒来后发现自己和父亲相拥而眠,可不是什么没所谓的事情,哪怕这是在古代的法国。
“你的记忆快恢复了,我的小欧叶妮很快就要回来了。”侯爵慢条斯理地欣赏着我的窘迫,表情戏谑地说道。
一开始我还不太明白这句话的含义,但将昨晚我情不自禁的举动和那天那个暧昧奇怪的梦联系起来一想,我心中也悟出个十之八九。
“看样子您的已经退烧了。”我用手在侯爵的头上摸了摸,试图转移话题。“我去打洗脸水。”
说完,我几乎是跑着从他身边逃离开。边跑我边骂自己,为什么一到关键时刻,虚伪的道德总是窜出来阻拦这手到擒来的幸福呢?
外边,“问号”老头和老伴早就起来了,他们忙着给我们的马匹喂草料。
几个小孩在院中打打闹闹,其中一个四五岁大的小女孩突然摔了一跤,跌在泥泞的地上满脸是泥。别的孩子拍手大笑,女孩则坐在地上号啕大哭。
傍边的大人们忙着手中的活,根本无暇去关心这个可怜的小姑娘。我急忙跑了过去,也不管裙边是否沾满了污泥,一把就将小女孩抱了起来。
看到我出手,老头的老伴这才赶忙走过来照看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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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小女孩交给了她,一问才知道,原来这些孩子都是他们老两口的孙子孙女,他们的父亲上了战场,母亲为了养活他们去了城里做工,原本三代同堂的家里,现在只剩下两个老人和一大群孩子守着几亩薄田过活。
实在是太可怜了,我不禁在心里叹道。于是我不加思索地从猎装上衣的口袋掏出钱包,拿出一个金币塞到了小姑娘沾满污泥的小手中。
“还不快去谢谢小姐!”老头不知何时出现在了我们身边,用尖利的嗓音向他的孙子孙女喊道。
小姑娘向我露出了星星眼,其余几个孩子也从四面八方向我扑了过来,他们先是行礼,然后亲昵地抱我,搂我,亲我,谢个不停。我真有些飘飘然,这算是穿越到这里后,自己做的第一件善事吧?虽然不能和传播女权主义思想,救死扶伤的其他人相比,但也足够使我陷入帮困扶贫后的自我满足之中了。
一小时后,大家都上了马,几声清脆的鞭子响后,我们一行人便跟“问号”老头一家人告了别。
侯爵躺在从老头家中征用的唯一一辆马车上,身下铺着厚厚的稻草。藏蓝天鹅绒的斗篷成了他的铺盖。他的气色明显好了很多,除了脸色因失血还有些苍白之外,说话举止等已基本看不出有大碍。
路上,侯爵问我那些小孩子为何一直在我身前身后,只与我最亲近。我微微一笑,就将刚才的事给他讲了一遍,心中多少也希望他那高高在上的贵族观念在听后有些转变,以后会多关心一下那些可怜的农民。
谁料,他听后居然大笑不止。
我不解地看着他,心想就算我是妇人之仁,也不至于笑成这样吧?笑了一会,他又好笑又好气地望着我,说让我再好好看看自己的钱包。当我发觉我口袋中那装着金路易的钱包不翼而飞时,大脑顿时一片空白。给完小女孩钱,我明明放回原位了啊,这才多久,怎会没有了?
我望向侯爵,他的脸上露出戏谑的神情,笑而不语。
莫非……是他们偷走的?一个还不够,他们连我的钱包都不放过?我是彻底没脾气了,原来好人在这里不是随便可以当的。意识到这点,之前的成就感顿时荡然无存,我像个泄了气的皮球,垂着头坐在小骡子上,不好意思再看侯爵。
侯爵却边笑边说:“你看我早就说过,那些可恶的家伙都应该被绞死,哈哈哈……”
说罢,他再次笑了出来,爽朗的笑声响彻山间,几只宿于枝头的飞鸟被惊起,扑拉着翅旁飞向远
平淡的生活
浪漫的时代并不意味着每一天都充满激|情,就像大海,时而狂风巨浪,时而波澜不惊。
自从那次狩猎之后,我的生活宛若高山中的泻湖,平静而幽寂。除了感情的飞鸟时时在我心中掠起了一波波似有还无的微澜……
我的父亲,多纳西安·德·布里萨侯爵负伤后,波塞医生劝他在伤口痊愈之前不要再进行骑马,击剑等剧烈运动,因此,随后的日子里他只能在索梅恩城堡这个小天地中活动。
还好他是个很有生活品味的人,既能适应忙碌,也会享受闲暇。他如果不在台球厅和男仆们打上几局,便会呆在我和洛奈身边。当我俩在上所谓的课时,他就像猫一样,安静地斜卧在沙发上看着我们,一言不发。
有一次,我好奇地问他,为什么老是呆呆地望着我俩。
他用手支起身,慵懒地扭了扭脖子,这样回答我道:“时间一秒秒逝去,光线亦是变动不居,你们的容貌,身姿在不同的时间,光线下在我眼中呈现出不同的映像,虽极其细微,但对于一个善于从一切事物上扑捉到美感的人来说,能静静坐下,尽情地观赏你们这两位绝色美女美人,这难道不是人生一大乐事么?”
洛奈听到,边鼓掌,便笑着说:“你可真会奉承人,不过,这与其是你在夸奖我们,还不如说是自负于自己的鉴赏力。”
侯爵略微吃力地站起身,向洛奈微躬行礼,看样子他已经谦逊地接受了洛奈的夸奖。
他对新鲜事物的确有迥异于成|人的观察力。毫不夸张地说,他简直就是一只大猫,将狮子般的勇猛和家猫般的敏感融为一体。也难怪我会爱上他,哪个女人能不爱上这种忽而将殷勤显得惊天动地,忽而献得不动声色的男人呢?
但在他身边时,有时却我真的很害怕,时刻提心吊胆,就怕他看出我的异常。有时候我常常会想,要是他发觉自己面前的人并非是他的爱女欧叶妮,而是一个毫不相干的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女人,他会怎么处置我?
估计他将我视为女巫,然后绞死,烧死我。当然,这一切纯粹是杞人忧天,不用说那个时代人的理解能力,就是跟我同时代的人,如不是亲身经历过,又谁会相信穿越时空之事呢?
有时,侯爵也并不老实地坐着,他会坐到那座小巧的羽管键琴旁边,给我和洛奈的谈话配上了一小段轻盈妩媚的伴奏。我现在所处的时代正流行的库普兰和拉莫的曲子,他们没有德国音乐反复,喧闹的典型巴洛克风格,而是温淳典雅,平缓而精制,使听者如濯清溪,而沐暖风。
以前,也就是在现代的时候,我曾学过一段时间的钢琴,而且对法国的音乐感兴趣。洛奈教我弹琴时,我就颇为自信地弹一小段德彪西的《月光》。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这种古老的钢琴音色很可怕,无论我如何控制用力的强弱,它永远都只发出“叮叮当当”同样音调的声音。本来一首极为有意境的曲子,在我手中却变成了锅碗瓢盆交响曲。
我怎样努力,也掌握不了可以熟练驾驭羽管键琴的琴艺,因此极为沮丧,到最后,干脆都想放弃了。一到这时,侯爵便会越俎代庖,成为我的音乐教师。
侯爵捏着我的手,让我用指肚轻柔地按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