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歌: 那么,洁非是喜欢“包办”还是“自由”呢?你能不能不做塔利班时代的阿富汗妇女,把该掀开的掀开?
李洁非:我不是喜欢“包办婚姻”,我只晓得绝对不能对“自由恋爱”大唱赞歌。凭良心说,没有比“自由”更可笑可骗人的字眼了——即使后面再跟上一个同样动听的“恋爱”。真的,根本就没有什么“自由恋爱”,我打赌。人是什么?人可不是天上的飞鸟、地上的走兽;动物才自由呢,人是社会物,天生被制约、被规范的命,什么自由不自由的?
丁丽英:是啊,尽管说了包办婚姻的这么多好处,这种形式在现代社会好像也不怎么吃得开。有时看韩剧,发现他们居然还在那里订婚相亲什么的,觉得特别奇怪。即使如此,有人介绍,总比自己认识机会来得多,网恋的机会更是接近于无限,但到头来,一个人只能找到一个最适合自己的配偶。这类配偶的数目有可能大得不得了,但你要是运气不好,永远也不可能碰到一个,如果运气好,早晚总是碰得到的。我的意思是,该学会怎样把自己的运气弄得好一点,因为婚姻是包办还是自由恋爱,很大的因素也是由命运决定的。人应该学会听天由命,最好不要瞎折腾。
荆歌: 丁丽英的“听天由命”说,倒是无懈可击。不管是包办还是自由,幸福了,你就拍拍手,说自己命好,不用表扬任何人。若是痛苦了,你就跺跺脚,怨自己命不好,也不用怪三怪四。这种婚姻自我麻痹法,对社会稳定,是能够起到积极作用的。同时也比较适用于张梅这样的恋爱懒人。
张梅:我倒不是懒,我是觉得,是成长的过程制约了人在婚姻恋爱上获取最大的幸福。有热情的时候不懂事,懂事了呢,又没热情了。要是倒过来,有热情的时候是最懂事的,那么就不会犯错,就会好好把握。等到不懂事了,热情也没有了,也就不会胡来了。
李洁非:把“自由恋爱”说成20世纪以来中国人性的最大解放,是顶顶搞笑的。其实什么也没解放。以前“包办”讲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后来无非不讲这个,讲别的。比方说现在,讲票子、车子、房子——没有这些东东,则既不恋,也不爱。“自由”了吗?的的确确,父母是不“包办”了,社会俗见却开始“包办”我们。有何区别?再早一些年,是政治在“包办”婚姻爱情,出身不好没人敢要,臭老九也基本上跟半残废一个档次;最好是老干部(牛啊!),次一点,弄个军属当当也凑合——须知,这一切跟户口、升学、参军、提干、工作调动、肥皂票、肉票全都大有关系哟。
荆歌: 洁非这真是横扫一切。不管是包办还是自由,他都认为不好。包办固然不好,自由呢,骨子里还是不自由,还是包办,因此也不好。
李洁非:不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挑对象,就叫“恋爱”而且“自由”?这说法真傻。包办、包办,其于人也在劫难逃。不被家庭包办,便被社会、时代包办。包你没商量、办你没二话。如是而论,则如荆歌者流,跳得再高,亦属枉然了。哈哈。
荆歌: 被洁非这么一深刻,我们真是没日子过了。我们到底是应该自由呢,还是包办?我们被你说得都不敢婚姻了。但我相信,我这么说,你一定会让我知道不婚姻的害处,你会告诉我,不婚其实与婚姻是一回事,是一样的可怕,那么我就会在恐惧婚姻的同时恐惧不婚,真正是无路可走了。
李洁非:鲁迅早年提过一个问题:娜拉走了以后怎样?是呵,怎样?我看不怎么样。二三十年代的“娜拉”们,阮玲玉式的不少(虽未必走到那一步)。五六十年代的“娜拉”们,张洁《无字》写得比较典型。“文革”时代的“娜拉”们,误了终身的不要太多噢。至于八九十年代以至今天的“娜拉”们怎么样,嘿嘿,俺不说也罢。
顾艳:最理想的是有一次自由恋爱,爱得死去活来。完全是激|情喷发,与落到实地的婚姻又有一段距离。待冷静下来了,解剖一下自己,听听父母和朋友的意见,这个你爱的人是否真正适合你,是否真正是你的另一半。哈哈,说来说去新式的“包办”,就是给恋爱中的自己,多几双眼睛。这又何乐而不为呢?!
荆歌: 顾艳这是两头都要。先是自由,玩痛快了,玩疯了,把父母也气得差不多了,然后回来,再让老人家给包办一下,省心过日子去吧。
李洁非:荆歌到底是不是在设圈套,这嫌疑到现在也不能排除。不过,再咂摸咂摸,我又觉得问题出人意料地有点意思。张梅女士已写文章,“对‘包办’大唱颂歌”,对此我想说:聪明,非常聪明!
张梅: 婚姻就是一场赌博,我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也是一个对美好婚姻的羡慕者。总之好的婚姻形形色色,不好的婚姻形形色色,很难以形式来定论。我是属狗的,属狗的人多愚忠。我对婚姻也是愚忠。
荆歌: 张梅的话,最后落到一个“愚忠”上头,我觉得是我们今天谈话一个非常吉祥的结尾。婚姻既然是一种契约,那么“忠”总是一件好事,不管它是愚是智。至少它是符合缔结婚姻的初衷的。但是,这对解决我们今天讨论的问题,却没有半点儿帮助。因为你所“忠”的,是包办婚姻呢,还是由自由恋爱而成立的家庭?问题还是没有解决。问题当然不能解决,这其实是我们在讨论之前就有充分思想准备的。如果我们的讨论能够解决这个问题,那么我们可以集体获一次诺贝尔和平奖吧?婚姻里的背叛、牺牲和硝烟,一定会随着婚姻的存在而永远存在。不过我们也同时相信,婚姻里也存在着信任、安全、欢乐和爱的甜蜜。这同样是不可忽略的。如果无视这些存在,那么为什么不同时代,不同国籍,不同制度下的无数人民群众,会走进婚姻呢?至于“包办”好还是“自由”好,这样的争论,不妨也可以“围城”理论来套它。即,“包办”的,当然羡慕自由;而自由得乏味了的人们,则很想亲口尝一尝“包办”这只梨子的滋味。
祝大家的婚姻不管是包办的还是自由的,都幸福。祝大家不管有没有婚姻,都同样幸福。谢谢大家参加今天这场愉快的谈话!
本期嘉宾
朱文
1967年生。诗人、小说家、导演。著有诗集《他们不得不从河堤上走回去》,小说集《我爱美元》、《达马的语气》、《弟弟的演奏》、《人民到底需不需要桑拿》,长篇小说《什么是垃圾,什么是爱》。编剧作品《巫山云雨》、《过年回家》。自编自导电影作品《海鲜》、《云的南方》。
叶弥
女。1964年生,出生于苏州,祖籍无锡。1994年开始小说创作,著有小说集《成长如蜕》、《钱币的正反两面》、《粉红手册》、《去吧,变成紫色》,长篇小说《美哉少年》。现居苏州。
罗望子
1965年2月生,中国作协会员,江苏省作协专业作家。
麦家
1964年生于浙江富阳。从军17年,辗转七个省市。1997年转业,现居成都。主要作品有《解密》、《暗算》等。
张者
本名张波,1967年出生,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律学硕士学位。曾任多家新闻单位记者。有长篇小说《桃李》,长篇经济学访谈录《谏言》,中篇小说集《朝着鲜花去》等。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换妻
荆歌: 诸位好!关于换妻事件的报道,在过去了的2003年,与“人造美女”啦,“电影分级”啦,木子美Xing爱日记啦,等等好玩的事儿一样,也着实热闹了一通。我和几位朋友,私下里曾对此进行过讨论,大家最为疑惑的是,这些人参加“换妻俱乐部”,他们所交换的,到底是正宗的妻子呢,还是各自带去的情人?如果不是法定的妻子,那么这种“换妻”显然就是名不副实的。如果拿出来与人交换,或者说“共享”的,是真正的妻子,那么,这些妻子又是怎么会愿意的?我们的老婆会不会愿意呢?有位朋友发表高论,说,这种事,真正不愿意的,其实并非妻子,到头来心存疙瘩的,还是丈夫。又有怪论说,妻子其实就是私有制的产物,是闲置资本之一种,朋友之间进行换妻,无疑是令资本升值。我们目前的道德环境,无论东方西方,好像还都不能容忍这种荒唐事。至少换妻在目前的世界上,是不会成为社会生活之主流的。但有朋友指出,其实古往今来,在人类社会中,换妻现象似乎也从未间断,也许到了某一天,它会成为被大众普遍接受的伦理呢。天晓得!今天请各位来,并非要论断此事的清浊好坏,而只是以此等真实发生了的荒唐事为由,聊一聊男人女人、夫妻伦常,甚至之外的话题都行。我们这个谈话节目的宗旨,还是一如既往:就事论事也行,借题发挥也行,欢迎理性的分析,也不排斥偏激之论。饶饶舌,磨磨牙,胡说八道一通,不亦快哉!
张者: 对换妻的传说我基本不相信,我觉得没有这个必要。如果谁认为自己老婆已经成了黄脸婆,两个人的感情又不好,干脆休了算,再找个年轻漂亮的,这在现代社会又不是难事,干嘛非要用自己的黄脸婆换人家的黄脸婆,这让自己添堵也让朋友添堵。大凡能换妻的朋友肯定是铁哥们。
麦家: 我平时不大看报,新闻都是听来的。我老婆订了三份报纸,看了好玩的就会跟我说,我不想听也要说。这是我们重要的交流之一。我所以不看报,恐怕也是因为这个,不想失去这个交流机会,让她有转达的热情。如果我也看报,她可能就没热情了。不过,去年关于“换妻”的报道,我没听说过,不知是老婆没有看到,还是看到了有意不说的。
荆歌: 唉,麦家好人哪!连听都没听说过,就别指望他换了。我想多半是你老婆看到了,不说给你听,怕你受启发。张者更固执,不仅没听说过,而且现在听说了还不相信。你不相信的理由也可笑,认为是以“黄脸婆”换“黄脸婆”实在犯不着。此言差矣!其实换的精髓,无非是为了图个新鲜,文章是自己的好,老婆是人家的好,这是老话,你眼里的“黄脸婆”,在别人看来,也许黄得有趣呢!
朱文: 哈哈,换妻游戏。作为一种性幻想,一定会让很多人着迷。一定有很多人去实践了它,然后它就不再是性幻想了。性幻想五彩缤纷,而性幻想的破灭总是大同小异。
叶弥: 换妻?生猛啊!有点原始的感觉。虽说夫妻不是对方的私有财产,但换妻……是不是太大公无私了?当然他也可以这么想,反正人家也给我一个女人了,我不吃亏。事实上,几乎所有正常的男人都不可能把妻子和别的女人等同,为什么?那可是给你生儿育女天天同枕共席的妻子。
麦家: 不过,说到这种“换妻”,其实我早就听说过,几年前就看到过一则东西,好像在《女友》或《分忧》这样的杂志上。我至今还有印象,是刊登在“信箱”中的,一个女的来信,说她丈夫有这种想法,就是“换妻”的想法,换的是她表妹,跟她来商量,而且说她表妹和表妹夫都已经同意,只等她同意。她很痛苦,不知该怎么办,所以专此来信,以求指点。编辑的回信是“坚决反对”。我不知道这是“确有其信”,还是编辑们在玩“吸引眼球”的花招。当然,这个不重要。事实上,即使确有其信,对我也缺乏吸引力,因为在这之前,这样的事情——真人活事——就在我身边发生过。
那是1987年,当时我还在南京某部队上,有两个志愿兵,一个是开大卡车的,一个是炊事班的。两个人都是江西老乡,同一年的兵,好像是1977年的,老兵了。两人都是农村兵,娶的也是糟糠之妻,没文化,没工作。军人家属每年都有探亲假,规定是一年一个月,但有些家属没工作,来了就不愿意走。两位老兄的家属就是这样,来了就不愿意走,一呆就是几个月。不走,部队明份是要赶的,但实际上又是睁眼闭眼的,尤其是对老兵。兵老了容易油条,不好管,几句话说不对头跟你吵,跟你闹,烦人得很。所以,一般只要你不犯嫌,不影响部队工作,也就任其自由,呆她们的。这两位老兄本身是老乡,加上十来年的战友情,关系笃深,并且把笃深的关系传递给各自老婆,两妇人经常串联好,一起来部队,来了就住在一起,一起吃饭,一起带孩子,一起消磨一日接一日的无聊和空洞。总之,两家人好得跟兄弟似的。
也许就因为关系太好,非常的好,也许是为了证明这种非常关系,两人后来就搞起了“换妻”事件。但是结果非常糟糕,事情败露了。要说这种事属于天知地知,怎么会败露?原因是两个男人虽然有“换妻”之愿,事先通好气,但两个女人是“局外人”,结果其中一个老婆就不愿意。死活都不愿意。是那个司机老婆,她任凭丈夫好友(炊事员)怎么言说都不相信,更不同意,甚至还操起菜刀要砍他。如果炊事员的老婆也这样忠贞、刚烈,事情也就罢了,或许这样一闹,把事情闹明白,让两妇人成为“局内人”,还可能重新认识此事,进行新一轮的“合作”。但问题是“世上没两片相同的树叶”,据说炊事员老婆表现非常爽快,也就是非常不忠贞,司机的手在她肩头一放,就深情地闭上了眼。这样,矛盾就出来了,炊事员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恼羞成怒,先是毒打了“表子”老婆,后又怀疑挚友“不地道”,事先跟自己老婆“打了招呼”。总之,他在失利后,没有在自己身上找问题,而是在他人身上找,找出了一大堆问题,也找出了满腔怒火。盛怒之下,他把自己多年的挚友恶告了,原以为这样可以出口恶气,结果把自己的尾巴也扯出来了。
事发之后,两人都被部队严肃处理,撤消志愿兵资格,作战士退伍回家。这绝对是真人真事,但听起来跟假似的。荆歌说过,生活模仿艺术,这或许是证据之一吧。
张者: 我认为江湖上传说的换妻现象基本上不存在,换一下小蜜是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