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比那些复杂观念自身较为容易现显,因为这些观念需要时间和注意,才能为人心所记忆,所精确地表象出来,而且人们先前纵然曾经费心把它们记忆过,表象过,而他们后来在记忆它们时,仍不得不费一些时间和注意。因此,人们如果只在记忆中存贮大部分普通的文字,同时在毕生中又不肯费心来考察那些名称所表示的精确观念,则他们便根本不能精确地记忆并表象那些观念。他们所有的只是一些纷乱而含糊的意念,而且他们虽然常谈宗教和良心,教会和信仰,权力和权利,障碍和汁液,忧郁和发怒,可是你如果一让他们思维那些事物自身,而抛弃了他们所用以淆惑他人(甚或自己)的那些文字,则他们底思想和思维中或者全无所有。
5真理只是抛开文字以后,各观念自身底分合——不过我们可仍返回来重新考察真理。我们必须观察我们所能构成的两种命题。
第一是心理的命题,在这方面,人心由于知觉到或判断。。。
出几个观念底契合或相违,因而能抛开文字,把理解中的观念加以分合。
第二就是口头的命题,这些命题就是文字(观念底标。。。
记)底分合。这种分合表现而为肯定的或否定的句子。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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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肯定的或否定的方法,由声音所做成的这些标记,便互相有了分合。因此,命题之成立,是成立于标记底或分或合,而真理之成立,则是在于这些标记之分合合于事物本身之契合或相违。
6什么时候,心理的命题含着实在的真理,什么时候,口头的命题含着实在的真理——人人都可以凭其经验知道,人心在知觉或假设观念间的契合和相违时,它一定要默然地在自身以内把它们组成肯定的或否定的命题;这就是我所谓分或合。不过这种心理作用,既是一切有思想,有理性的人所熟悉的,因此,我们如想存想它,应该反省自己在肯定或否定时自身所有的内在经验,不能只凭文字来解释。一个人心中如果有了两条线底观念,一条是方形底边线,一条是它的对角线,而且那个对角线如果是一时长,那他就可以知道,那条对角线是否可以分成一些相等的部分,类如分为五,十,百,千,以及任何数目;而且他可以知道,那条线所分成的各相等部分,其中是否有一些部分之和恰等于那条边线。任何时候,他只要知觉、相信或假设;那种分割底观念和那条线底观念契合或相违,他就分了或合了那条线底观念和那种分割底观念。这样他就形成了一种心理的命题,而且这个命题之为真为伪,亦就看那条线是否可以分成那些相等的部分而定。各种观念在心中的分合,如果正同它们(或它们所表示的事物)底契合与相违相应,我就可以叫它们为心理的真理。不过文字底真理却比此多着一层;这就是说,各种文字底互相肯定和否定必须与它们所表示的观念之契合与相违相应才行。
所谓文字底真理又分为两层,它或则是纯粹口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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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真理通论312
琐屑的,或则是实在的,能启发人的;前一种我将在第十章内论究,后一种是实在知识底对象,这是我们所已经论究过的。
7有人反对口头的真理说,这样它就会成了幻想的——不过人们在这里却可以怀疑真理,一如其以前怀疑知识的样子;他们或者会反对说,真理如果只是各种文字按照人心中各种观念底契合与否而表示于命题中的或分或合,那么我们对于真理所有的知识,便不是十分有价值的东西,亦并不值得人们费辛苦和时间来追寻它,因为照这样说,则真理不过只是各种文字契合于人脑中的幻想罢了。谁不知道,许多人底脑中充满了特别奇特的意念,而且一切人底心中会有怪异的观念呢?但是我们如果相信这种说法,则我们虽有这种规则,亦并不知道真理,只知道自己想象中的虚幻的世界。照这样,则我们所有的真理,在哈佩和马面方面,亦和在人和马方面一样。因为这些亦都会成了我们脑中的观念,亦会有契合或相违,正同实在事物底观念是一样的。既然如此,则我们对它们亦一样可以形成各种命题。照这样,则我们不但可以说。
“一切人是动物”
,而且亦一样可以说,“一切马面是动物”
;而且两个命题都是一样真实,一样确定的。因为在两个命题中,那些文字都是按照心中观念底契合配列在一块的。
人心不但清晰地看到动物底观念和人底观念相契合,而且亦清晰地看到动物底观念和马面底观念相契合,因此,这两个命题是一样真实,一样确定的。不过这类的真理,对我们有什么功用呢?
8答复。实在的真理中所含的观念必须与事物相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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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一章中,我们已经说过,实在的和想象的知识如何可以区分:而且前边所说的话,在这里亦就足以答复现在这种疑惑,亦就足以区分实在的和幻想的(或纯名义的)真理,因为它们都是立于同一基础之上的。不过我们除此以外,还应该知道,我们底文字虽然只表示观念,但是我们既然要用文字来表示事物,因此,文字所表示的人心中的观念如果不与事物底实在性相契合,则文字虽形成了命题,而其所包含的真理,仍只是口头的。因此,真理和知识一样,亦可以有口头的和实在的区分。我们如果只知道各种名词所表示的观念是契合的或相违的,而却不管那些观念在自然中是否有实在的存在,则由这些名词所组成的真理,只是口头的真理。
如果我们底观念是相契合的,而且它们在自然中又有实在的存在,则由这些标记所组成的真理是实在的真理。不过在各种实体方面,我们所以能够知道各种观念在自然中是否有存在,只是由于我们知道那些已存在的实体。
9所谓虚妄就是:名称底联合异乎其所表示的观念底联合——所谓真理就是文字底契合或相违,同观念底契合或相违相应,所谓虚妄就是文字底契合或相违和观念底契合和相违不相应。各种声音所表示的这些观念只要能同它们底原型相契,真理就成了实在的。
我们对于这种真理所以有知识,就是因为我们知道这些文字表示着什么观念,就是因为我们按照文字所表示的样子,知觉到那些观念底契合或相违。
10概括的命题应该较详细地论说一番——不过人们既然认文字是真理和知识底最大通渠,而且在传达、接受和研究真理时,我们常要应用文字和命题,因此,我将要详细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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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普遍的命题及其真理和确实性512
究,表示于命题中的实在真理底确实性是由何成立的,是在何处可以来得的。此外,我还要努力指明,在哪一类普遍的命题方面,我们可以确知它们底实在真理和虚妄。
我现在将要先论究概括的命题。这一类命题最常能运用我们底思想,练习我们底思维。概括的真理是人心所极愿探求的,因为它们最能扩大我们底知识。因为它们底概括性既然能使我们同时知道许多特殊的事情,因此,它们就能扩大我们底视线,缩短我们底知识途径。
1概然的和形上学的真理——除了上述那种意义严格的真理而外,此外还有别的一些真理;就如概然的真理和形上学的真理便是。
(一)所谓概然的真理,只是按照人心底信仰,来谈论事物,虽然我们底命题未必与事物底实相契合。
(二)
所谓形上学的真理,只是说各种事物底实在存在是与我们所命名过的那些观念相契合的。这个真理虽然似乎成立于事物底本身存在,可是我们稍一仔细考察之后,就会知道,它似乎含着一个默然的命题,而人心就借这个命题,把那个特殊的事物附加于它所命名过的那个确定的观念上。不过真理底这些方面,或是我们所已经论说过的,或是与我们当下的题旨不甚相干的,因此,我们在这里只提一提它们就是了。
第六章 普遍的命题及其真理和确实性
1要研究知识必须研究文字——要想得到明白而清晰的知识,最好的、最妥当的方法,本来应该是只考察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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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自身,而把它们底名称撇开。但是世人既普遍地应用文字来表示观念,因此,我想这种做法是不常为人所实行的。
人人都可以看到,一般人们即在自己心脑中推论和思想时,亦要应用文字来代替观念本身;而且那些观念如果系复杂的,如果系由许多简单观念集合成的,则更有这种现象。因为这种缘故,文字和命题底考察,就成了认识论中一个必需的部分,因此,我们如不能解释前者,则讲起后者来,亦是不易理解的。
2概括的真理只有在口头的命题中才可以了解——我们所有的一切知识不是特殊的就是概括的真理。不论在特殊的真理方面,我们是什么样的,而普遍的真理(这是人所最愿追求的)若不借文字来存想,若不表示于文字中,则它便不能为人所知晓,不易为人所了解。因此,在考察我们底知识时,我们应当考察考察普遍命题底真理和确实性。
3确实性有两层,一层属于真理,一层属于知识——不过名词底含糊,则更能引起危险来,因此,在这种情形下,我们为避免错误起见,应该知道,确实性原有两层,就是,一层是属于真理方面的,一层是属于知识方面的。各种文字如果在形成命题之后。能精确地,如实地,表示出各种观念底契合或相违,这就叫做真理方面的确实性。至于我们如果按照命题中所表示的样子,来认知各种观念底契合或相违,那就是知识方面的确实性。我们叫这为“认识那个命题底真理”。
4在任何命题中,我们如果不知道所提到的各个物种属本质,则那个命题不能说是真实的——我们如果不知道各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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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普遍的命题及其真理和确实性712
名词所表示的物种有什么精确的界限和范围,则我们便不能确知由这些名词所组成的命题底真理。因为这种缘故,我们必须知道每一个物种底本质,因为本质正是组成物种,范围物种的。
在一切简单的观念和情状方面,这是容易做到的。
因为在这些方面,实在的和名义的本质既是同一的,因此,概括名词所代表的那个抽象观念就是物种底唯一本质和界限。
因此,我们就可以确知各个物种所及的范围,或各个名词下所包括的事物;而且我们分明知道,只有这些事物和那个名词所表示的观念精确地相似,再没有别的。不过在各种实体方面,能形成,能决定,能范围各个物种的,只有实在的本质,而且那种本质是和名义的本质有别的,因此,在这方面概括名词底范围是很不确定的,因为我们既然不知道这个实在的本质,则我们便不知道,什么是那个物种,什么不是那个物种。因此,我们亦就不知道,它确乎有某种性质,确乎无某种性质。就如在提说一个人,或黄金,或其他任何自然物体时,我们如果以为那个物种底形成是由于自然有规则地给了那个物种从一种精确的,实在的本质,则我们便不能确知在这个物种方面所形成的肯定命题或否定命题是否是真的。因为人或黄金在这种意义下如果是表示实在本质所形成的物种,而不是表示说者心中的复杂观念,则它所表示的不是我们所能知道的。这些物种底范围是完全不能知道,不能决定的,因此,我们便不能确说,一切人是有理性的,一切金是黄的。但是人们如果固守名义的本质,以它为各个物种底界限,而且他们在应用概括的名词时,亦以构成那个抽象观念的各种特殊的事物为限,则他们便不至有错认各物种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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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的危险,而且亦会因此确知任何命题是正确的或非正确的。
我所以用这种经院派的说法,来解释各种命题底这种不确定性,并且在解释时应用了本质和物种等名称,乃是故意要指示出一般人思想底荒谬和不通,因为我们委实不应当认本质是实在的东西,而非具有名称的一些抽象观念。所谓物种只是按照一些抽象的观念,把各种事物分开类,并且以概括的名词把它们表示出来,因此,我们如果假设物种不是这样的,我们就把真理纷乱了,并且使关于这些物种所形成的一切概括的命题不确定起来。不过各种事物,在未受了经院学问底熏陶的人手里,虽然可以得到较适当,较明白的研究,可是在欧陆上这种学问既然风行已久,而且许多人们在受了这种学问底习染以后,心中又发生了牢不可拔的错误的“本质意念”或“物种意念”
,因此,我们必须把这些意念找寻出来,铲除净尽,使人们得以运用那些能表示确实性的文字。
5在实体方面特别有这种情形——各种实体底名称所表示的物种,我们如果以为是由我们所不知道的实在本质所组成的,则那些名称并不能传达确实性于理解中;而且由这些名词所组成的概括的名词,我们亦并不能确知其真理。这个理由是很显然的。因为我们如果不知道,那个是黄金,那个不是黄金,则我们怎么能确知比种性质或彼种性质是在黄金中的呢?因为按照这个说法,所谓黄金只是具有这个本质的一种东西,可是我们既然不知道这种本质,因此,我们亦就不知道,它是在那里或不在那里;因此亦就不能确知世界上那一种物体是契合于这种意义下的黄金的。因为我们根本就不知道,它是否具有黄金所以成为黄金所依的那种东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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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普遍的命题及其真理和确实性912
否具有我们所观念不到的黄金底实在本质。这种情形正如一个盲人不能说出,三色堇底颜色是在那种花里或是不在那种花里一样,因为他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