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人傲世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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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人傲世录- 第7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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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很想自我标榜一下,但我真实的生活跟大家差不多,平淡而普通,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在自家开的餐馆内帮忙,偶尔有些有趣的事情发生,例如遇到不打算给钱的食客或是跟恶意竞争的对手打对台,但这种事情毕竟很少。

我生性不耐寂寞,但想保持刺激的生活,成本将会非常高昂。所以,**常的消遣就逐渐演化成看小说和上网。这两样消遣能满足我的要求,还很便宜。

看过一本又一本小说,从开始的惊奇到后来的习惯再到后来的平淡,我常常会有“如果是我,我就这样写、就那样写,一定更有趣”的念头,然后又被自己打消。但我没有意识到,这些闪念已经在我心中堆积起来,并慢慢的开始滋长。

终于到了某一天,能找到的小说都给我看完了,游戏后的空虚感又令人难以忍受,而且想到一早又要去店里帮手,于是我才做出改变我整个人生的决定——不去管可能的嘲笑和白眼,我要写一个我的故事,然后偷偷的传上网去,反正也没人知道我是谁。

简而言之,就是豁出去了。

回头想来,我的人生就是由这些偶然构成的。

开始敲打键盘的时候,我发现自己什么都不懂。幻想的世界很大很广阔,但不是让我跳进去乱搞的。所以我开始做新手都会做的事情:模仿。幻兽很流行啊,来一个!魔武双修也很流行啊,来一个!恶搞很有亲和力,那就贯彻始终吧!

那时候我仅是在娱人娱己,我不会想到,这类模仿行为会让**后付出代价。每当有读者跳出来说:“阿布哪里去了?”“菲谢特的幻兽哪里去了?”“水神分身到底是谁啊?”我都觉得很尴尬,实在、实在是装不下它们了啊……

坦白说,直到异人写到几十万字时,我都不清楚自己真正擅长的方面。我能做的只是堆砌,把各种各样的原料积累起来,让异人看上去很壮观,很热烈,我没有想过小说要怎么发展怎么结束,我只想进入一段梦幻般的经历,我只是单纯的想:“到时候自然就想到了。”

看到这里,大家大概会有被人打了一拳的感觉吧?但事实上,异人前面一部分内容,特别是跟说频签约之前,故事是没有方向的,写到哪里算哪里。

什么时候签约的?大概是在第五六集的时候,当时我上传小说到龙空和幻剑,不但得到网站编辑的帮助,而且发现有很多读者喜欢看这本书,于是我每天翻看读者评论并以此为乐——我甚至觉得这比数钱还爽。直至发现盗版,我才惊觉自己写的小说居然能变成铅字,但令人恼火的是,这个过程不受我的意志掌控。

我萌发了投稿的想法,辗转找到了说频,并跟谜之编辑老汪一起战胜了简繁体中文显示问题之后,异人傲世录终获通过——这个过程很奇异,也很折磨人,明明是一封绝对重要的邮件,而你只能看到乱码。

竖排版的合同到了我手上,首先在我家刮起一阵风暴,进而持续到网吧和我的朋友圈里。或许是内心觉得自己还不够格,所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都没有跟人说我在写小说,以至于夜里出去早上回家的我在别人眼里显得很神秘。好人们猜测我在开网吧,坏人们说我在混黑道,隔壁大妈也用审视的目光看我……

虽然误解会带来些麻烦,但我当时完全顾不上,因为小说出版初期成绩不好。这样下去肯定不行,于是我第一次开始主动思考起来,从故事想到人物,然后茫然不知所措。嗯,我迫切的需要有个人出现,然后伸出他的手拉兄弟一把。

幸运的是,这个人立即就出现了。

对我而言,对明寐行营的很多人而言,这个人就是天使。他的魅力几乎无人能挡,他的言行改变了很多人,以至于后来,很多人的言行中都有他的风格存在。

他就是天照。

英明神武、风华绝代、善良而犀利,有人形电脑主机之称的天照君。有多少作者因为他的评论而泪奔,有多少帖子因为他的参与而爆掉……跟天照君一起吃过饭买过碟的沙包姐姐还打我来着,因为天照QQ上唯一“对其可见”的人是我,但我其实并没有跟天照君见过面,我们一直并始终都是传说中的“网友”。

有件事我也必须说明,小说中的天照,是我被他蹂躏无数次之后的无力反抗。作为狭隘而卑微的报复产物,小说中天照的形象很不堪。但遗憾的是,我不能让他看见天照精神抖擞起来,我甚至不敢再去触碰这个角色。因为真正的天照君像一个真正的天使那样,在改变了我和很多人的生活后就回归神国了。

剩下一大票人飙泪。

其实我们当时怎么飙泪跟读者没有关系,我只是想向大家说明,是他改变了异人,他把一个菜鸟作者点拨到了正途上。如果说,异人这本小说让你看的开心快乐,那么这个叫“天照”的男生,他功居至伟。

他跟我解释什么是“张力”,跟我解释什么是“节奏”,跟我解释什么是“读者心理预期”……我想我上辈子一定做了很多好事,才能得到这样一个朋友。

事实上,我应该是九世善人那种才对,因为我拥有的不仅是天照这一个朋友。按照时间排序,我还有楼兰雪、飞凌、谜之编辑老汪、武术指导冰萧、不着调的山猪、吓坏沙包姐姐的新杰和沙包姐姐……我有明寐行营,我很多热心的超级读者,有仔细寻找每一集错漏、整理年表的版主们……最重要的是,异人有你们,喜爱和收藏每一集小说的读者!

异人的故事线进入正轨之后,我面临的是另一个难题。即是否要把异人强行分类,并按照一般提纲架构去写。分类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如果有类型,就有参照和比较,会节省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我最后的选择是顺从自己的想法,于是就有了今天大家眼中的异人。

在写异人的时候,毫无疑问我代入进去了。故事的发展,情节的走向,都是由我做出的选择。如果说某些情节会因此显得幼稚,请原谅,那是因为我幼稚。但我心中的世界,我心中的世界观,已经真实的反映在小说中了。

如果你喜欢异人,也就意味你喜欢我,我荣幸之至!

有关人物

在这本很大程度上是靠本能写成的小说中,科恩·凯达这个角色肯定会有作者的影子。科恩的一部分,其实是我心中的自己,是我心中那个可以不受束缚可以无所畏惧的小人,被现实欺负羞辱之后跳出来安慰我的那个小人。

没有错,科恩的那个理想,其实也是我的终极理想(至于是什么理想,你们应该懂的)。

你们说,这种人物是可爱呢,还是可爱呢,还是可爱呢?

科恩是个复杂而单纯的人物,也是个充满矛盾的人物。一方面他善良而体贴,另一方面他邪恶而残酷。但认真想想,其实科恩并不矛盾,他只是把事情分得很清楚,把“公”和“私”分得很清楚,把“敌”和“我”分得很清楚,而且不在意别人的看法。也许,我们让一个很感性的人去处理需要极端理性的事物,就注定会出现这种矛盾的局面。

科恩在这个过程中有无奈也有变通,却没有丢失自己。他的心始终如一,只要认定的东西就会坚持到底。不正经的风格、狂放的行事无损于他的形象,反而成为他独特魅力的一部分。荒诞包裹下的纯真、残忍掩盖下的温柔、邪恶遮蔽下的善良……我不知道女生会不会爱上这样一个人,但在男生的立场,这是很梦幻的人物。

所谓男人的浪漫,表面看是门板那么大的剑、水桶那么粗的枪、绝不弯曲的面部线条。但其实呢?内心的强大才是真正关键的地方,不因为对方强大而卑微,不因为事情艰难而放弃,而且终能带领同伴成功达成愿望。毫无疑问,科恩就是这样的人!

这样的人物无疑会非常引人注目,如果在短篇小说中科恩会是完美的主角。但异人是个超级大长篇,所以必须要有一群人来配合他。

首推菲谢特。

作为科恩融入比斯世界的关键,菲谢特的出现是顺理成章的,但时至今日我依然不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读者喜欢他,因为我写菲谢特的时候并不用力。很多时候,菲谢特都是以标准损友的面目出现的,难道是因为“王子”的头衔吗?好,让我记下来,新书里要有王子。

菲谢特是王子,这点表明他的初始地位是跟科恩是持平的,至少不会沦为主角的手下,所以这对组合的未来很广阔——无视对方的出身,这种事情说起来简单其实很难,只有在两个同样优秀的人中间才会产生这样的状况。

如果说科恩是经验累积性的选手,那么菲谢特就是体系研究型选手,因为他没有科恩的前世经历,没有超前的社会认知,但他通过分析和推演得出了结论,最终决定去推翻旧世界。从这个方面来说,他比科恩更优秀,所以他能弥补科恩率意而为的缺憾,也使计划更加周密……当然,他还是金发碧眼不拘俗套的少女杀手,嗯,形象好气质佳的人总是占便宜。

然后是科恩的同伴们。

莫亚、海尔特、玛法和杰克,这是令科恩后顾无忧的小团体,也是不可复制的忠实盟友。危难时的援手外加共同成长的经历,使这四个人不可能背叛科恩。当然,他们出现时过于脸谱化,执笔的我过于理想化,所以在后来,我有意在他们四个人的性格中增加了特征。

世界在四个人眼中剧烈变化,唯一不变的是他们对科恩的忠诚。但每每想到这里我就觉得遗憾,因为他们原本可以更加出彩的。如果我成熟一些,他们就不会打包似的一起出现,如果我当时谨慎一点,他们就会有更加美好的故事。

然后,是科恩的夫人们。

我想她们是异人中争议颇大的一群人,以至于我不得不在小说中解释她们的选择。诚然,在她们出场的时候,后宫类设定是非常流行的,而我当时也乐于跟随潮流,根本没想到会让部分读者反感。而另一些读者觉得不正常的地方在于,小明你写的这不是恋情啊,分明是包办婚姻啊,哪有这种别扭的恋爱方式?(特指菲琳)

我承认爱情的确是狂热的,你可能因为一句话、一个眼神甚至一个动作而迷恋上某人,你也可能因为某人的姿色而产生强烈的占有欲,这都很正常。但是爱情不同于婚姻,在你决定跟某人一起生活一起战斗并分享一切的时候,你会慎重很多。而科恩这样手握千万人生死的人物,他在做决定时,个人因素其实已经被压缩到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了。

菲琳与科恩有不同时代的心态,能走到一起已经非常不容易。作为作者,我爱菲琳这样的女生。但同时我也爱丽瑞塔的善变,爱米妮的娇艳……嗯,省略的内容你们也应该懂的。

曾经有读者抱怨说科恩是个清心寡欲的丈夫,异人中也没有关于他们有实质进展的桥段。但我觉得我已经给够了暗示了啊……至于激情一点擦边球一点的段落,嗯,大家脑内补完可以吗?

其实关于人物,我想说的很多很多,但是考虑一下篇幅,还是另找机会吧。

最后,是科恩的敌人们。

表面上,科恩有两个宿敌,斯维斯公爵和尤里西斯亲王(赞一个,这俩名字起得真好)。但其实这两个敌人都是标杆一样的存在,虽然也对故事有很大的推动,但角色本身很脸谱化。斯维斯公爵跟科恩的互动,其实是我在后期对这种脸谱化描写的弥补。

然而令人欣慰的是,疯狼跟公爵的故事很有意思。相比而言,亲王这边的情节则要严肃得多。这种惯性延续下来,就造成两人在最后的不同结局。至于在最后一战前夕,公爵和亲王暗中帮科恩并不是因为他们真的乐意,而是没有其他选择。

而伪神魔兄弟,在逐渐剥掉他们的伪装之后,相信一部分读者会对他们又恨又怜。他们因为自己的理由反叛母神,然后被利用背黑锅引发比斯人类的惨剧,而且乐此不疲自鸣得意,直到有一天被科恩清算……说起来,这才是真正符合读者期待的结局。

母神,异人中真正的隐藏boss,我想在结果出现之前猜到的读者应该不多。事实上,异人之初并没有这个设定,完全是角色自我成长后的破表表现——我只能如此处理故事才能合理,否则大家都会感觉怪异。呃,我得承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没能控制住她和科恩。

在这种“只有这样写才能延续故事”的情况发生后,乌鸦,这个受欢迎程度仅次于菲谢特的角色,也被迫发生改变了。本来他应该出现在“科恩的朋友”那个分类里的,但现在,他因为我的笨拙而变得亦敌亦友。幸好最后,还是“友”的成分更多更真实。

在所有的人物中,我没能掌握住的其实有两个,就是母神和科恩。一早定好的故事框架被这两人撕得支离破碎,我只能一次次含泪收拾残局。读者惊讶于故事线的转换,一次次叫哎呀小明好厉害我们完全猜不到下面的情节!

请相信我,连我都猜不到,你们能猜到才怪!

有关结局和新书

这个问题困扰我很久——异人的结局是大团圆呢?还是大团圆呢?还是大团圆呢?

我很难想像,自己投入如此多情感的异人如果是个悲剧我将会怎么样,我以后还敢不敢拿起这本自己写的小说来看。回想,在我还是一个纯读者的时候,我就对那种主角拿命去拼受尽苦难最后却**光的小说感觉愤怒,很愤怒!

即使我决定不了以后的书,但至少这一本,我要让她大团圆!

我信誓旦旦的发了公告,保证异人不是个悲剧,但是令人伤心的是因为之前跳票太多,很多读者对此充满了怀疑……嗯,好吧,我在结局时威武了!

另外,可能细心的读者会发现,大结局时,很多东西都有做完全的交代。超字数的篇外与其说是一个收尾,还不如说是在为另一个开端布局——因为异人第二部的提纲是完整的,随时都可以启动。同时我还做了另外一个提纲,拿给出版社和幕僚们看。

结果绝大多数的人选了第二个提纲,说真的,我当时有点困惑。

但静下心来想想,感觉大家的意见很中肯,一本写了九年的小说,心理上的疲劳感其实早已生成,把这种惯性带进第二部,会有很大的破坏力。应该适当调剂一下,错开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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