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给我寄过来。对了,山上一般是不留客的,晚上没住处就到我家来。”
说完之后,没等大金牙反应过来,崔小伙就一溜烟下了山。
说实话,大金牙都被这小子给说愣了。
要说前面的话,还算暖人心,后面借给你那句话,就让人哭笑不得了,当然总的来说,还算实在,就是太实在了一点。
愣小子,大金牙给崔小伙下了个评价,像这样的人若是拉到自己社团里,磨练一下,要不了多久就是一员干将了,并且还是能够用得放心的那种。
大金牙琢磨了一下崔小伙,跟在后面的马依依就追了上来:“喜贵,你们怎么上了山啊,我都追不上了,那小子怎么又下去了。”
大金牙此时找到了地点,心情大爽,笑了笑,手一伸,将马依依的腰搂住,头一昂:“走,我们去会会那个卖人参的家伙,害得老子跑这么远过来,要是不答应,哼哼。”
马依依这时又恢复成为那个百媚千娇的娇柔美人,娇吟一声,大半个身体就软在了大金牙身上,差点没将大金牙给推翻在地。
不过这倒是激起了大金牙的**,他嘿嘿一阵淫笑:“老子还没尝过野战呢。”
话音落下,彭喜贵此时腰也不痛了,腿也不累了,一把就将马依依给抱了起来,一头就钻入到树林之中。
当然,在钻入树林之前,大金牙还转头看了看山下,担心崔小伙转身回来。
山林幽静,四下无人,只有轻微的虫鸣声,夏末的凉风在林中卷过,带来了一丝丝凉意。
这里正是进行某些活动的上佳地点。
没多久,林中便传来了男人的喘息与女人的呻吟。
一片乌云飘过,太阳似乎都有些不太好意思,将自己的烈焰收敛了起来。
正在厨房里吃饭的贾可道突然之间皱了皱眉头,放下筷子站了起来。
一起吃饭的郑老头正在埋头苦干,哪里会去注意贾可道的举动,倒是在一旁玩着手机的赵天亮立马凑了过来,他还以为贾可道嫌弃自己的饭菜做得不好。
说实话,在老君观里做了这段时间的厨师,赵天亮就不想走了。
这里舒服啊,既没有老板没事找茬扣工资,又没有竞争对手,每天就是做三顿饭,然后就休息,有兴趣的时候还可以跟着那几个道童练练呼吸吐纳之法。
不但钱赚到了,身体也变得强壮了。
“我有事出去一下,你注意一下郑大爷,让他别吃太多,小心撑着了。”
贾可道自然明白赵天亮的意思,笑着安慰了他一下,便拔腿离开了厨房。
赵天亮仔细一看那个郑大爷,我的乖乖,吃了三大碗白米老干饭,两个红烧肘子还不够居然又抓向了第三个。
吓得赵天亮就好似猴子一样窜了过去:“郑大爷,郑大爷,您是我的大爷,您老人家可别撑坏了。”
且不提赵天亮在厨房里好言劝说郑老头别吃撑着了,只说贾可道离开厨房后便朝着观门直奔而去。
原来,贾可道在吃饭的时候察觉到外面出了一些问题,一股秽气直冲观门而来。
第69章、昆虫海
这秽气还会是什么?自然便是男女交合之时产生的东西。
当然,这么点秽气对老君观并没多大影响,若是有个几百对男女做这个还有可能,但也引起了贾可道的注意。
要知道夹山村的山民一般情况是不会在野外做这个的。
这里可不是城市里的公园,只有一些蚊虫叮咬。
就老君观这座山头而言,光是毒虫就有不少,毒蛇、蝎子、毒蜘蛛等等都有。
因而贾可道不怕有人在外面干这些,就怕有人出事。
没死人的时候,大家系上裤腰带直接走人,这真要是出了事,老君观的名声也脱不了关系,最让人恶心的是,贾可道在吃饭的时候察觉了这种事情,简直让人难以忍受。
来到观门外,贾可道沿着山路而下,尚未来到树林外,就听得里面传出嗨咻声。
原来是大金牙这个家伙,贾可道不由得苦笑一声。
难道这小子跑了这么远的路,就只是为了跑到老君观外面来干这个?
贾可道再恼怒也没可能直接冲进去。
想了想,贾可道随即从袖中掏出一个陶瓷小瓶,将这陶瓷小瓶朝着树林里丢入,只听得嘭一声轻响,小瓶撞在一块石头上,摔得粉身碎骨,一汪黑色粘稠的液体顺着石头就往下缓缓流动。
做完这些之后,贾可道转身就走。
那陶瓷小瓶里装的黑色液体乃是贾可道将人参首乌汤浓缩之后的产物。
这原本是贾可道用来随时补充灵气提升修为之用的,浓缩仅仅只是图个方便罢了。
不过这玩意才制作出来,贾可道就发现其能够迅速吸引四周的昆虫蛇蝎。
如果不是贾可道发现这一点后,迅速将其装入一个个小瓶内,恐怕厢房里就要变成虫窝了。
为什么会这样,贾可道也明白,浓缩之后的人参首乌汤就是一个微型灵气源泉,会不断朝着四周散发出浓郁的灵气来,当然维持的时间不会太长。
对于那些昆虫来说,这浓缩人参首乌汤便是难以抗拒的诱惑!
黑色粘稠液体开始迅速朝着四周散发出一丝丝灵气。
凡是感受到那灵气气息的昆虫,顿时变得骚动起来,它们来自于血脉深处对于灵气的渴望被点燃了。
沙沙,沙沙,沙沙沙。
前后不到三分钟,树林里便传出大量虫爬动的声响,这些声响汇聚起来,就能够让人清楚的听见。
“哥哥,不要,不要。”
这个时候,彭喜贵正兴致勃勃的玩着禁忌游戏,他准备再过几分钟就彻底结束了。
没法,他身体现在不像年轻时那么有活力了,能够玩到现在已经是兴奋刺激下的超水平发挥了。
就在彭喜贵想要再度压上那具雪白丰韵的美丽躯体时,一只指头大小的黑蚂蚁好似催命一样从马依依的胸前爬过。
“啊!”
突然出现的大蚂蚁顿时吓得马依依直接从地上跳了起来。
大金牙被这一吓,就直接给吓得半硬半软了,正待怒斥两声,让马依依重新趴下,就听到马依依带着几分哭腔的声音:“喜贵,你看那边是什么啊?”
彭喜贵朝着马依依指着的方向一看,胯下之物顿时就变成了死蛇,原本因为运动而冒出的热汗瞬间就变成了冷汗。
在依稀射入树林的阳光照耀下,树林里并不算太黑暗,因而彭喜贵能够清楚看见距离自己不到二十米处一片黑压压的东西,正朝着自己这边移动过来。
再仔细一看,那竟然是一片蚂蚁,蝎子,蜘蛛组成的海洋,里面甚至于还混着一些跳动的蚱蜢。
更让彭喜贵脚底发凉的是,一团直径超过十多米的雾球朝着自己这边快速移动过来。
这诡异的一幕吓得彭喜贵哪里还顾得上什么运动,捡起衣服裤子,见到马依依还傻愣愣的站在那里,倒也没有丢下她没管,一巴掌拍在那粉嫩的臀部上,大吼一声:“傻娘们快跑!”
被大金牙击打的粉嫩臀部顿时起了一层波浪,若是换成平时,保管又会激起大金牙的骚动,不管这个时候嘛,大金牙已经是牙齿打颤,就算是有点骚动,也是有心无力了。
惊醒过来的马依依此时既来不及也不敢捡起自己丢在地上的衣服了,晃动着两瓣诱人的臀部就拼命追着大金牙跑。
还好,马依依之前为了配合大金牙并没有将高跟鞋取下,最重要的是,她在村子里的时候就将高跟从鞋子上给拆了下来。
要不然的话,这一跑,要不了几步,恐怕又得崴到脚了。
实际上蚂蚁蝎子蜘蛛移动的速度相对于人类来说并不算快,没跑几步,大金牙和马依依就将那一片黑压压的昆虫给甩到了脑后。
当然,他们并不知道那些昆虫仅仅只是路过罢了,它们目标是那一滩浓缩药汤。
也合该大金牙与马依依倒霉,刚刚跑出树林来到山路上,山下被引来的一群小咬正好被他俩一头撞上。
小咬这玩意又叫蠓虫,是山间田里的一种吸血飞虫,针尖大小,黑色,飞行速度也就一般,最喜欢吸食动物血液,只要扑在人身上,要不了多久就是一个指头大小的疙瘩出来,一巴掌下去就是一滩血迹。
当它们汇集成群的时候,就好似一团移动的迷雾。
若是山民遇上这些小咬倒也不怕。
他们平常都会用艾叶配上几种药材洗澡,使得各种毒虫避开自己。
而大金牙和马依依就不行了,一头撞入这一团体积超过十多立方米的小咬群后,第一反应就是闭住了呼吸,然后就是呕吐。
没法,这玩意在半空飞舞,密密麻麻的,略一吸气就会吸到气管里,一张嘴就能够吃下上百只。
那恶心的味道就别提了。
大金牙与马依依此时都赤身**,周身散发出的秽气却是小咬们的最爱,那些小咬将翅膀一收,朝着人体就扑了上去。
片刻功夫,不管是大金牙还是马依依身上都铺满了密密麻麻的小黑点。
随着那些小咬将自己的吸管插入人体皮肤,大金牙率先叫了起来,其后便是马依依。
第70章、牛掰的云长
好似一只只蚂蚁在身上爬动,一股让人压根就没法忍受的奇痒顿时传入脑海。
大金牙用衣服裤子在身上胡乱拍击,一片片的血迹随即出现在身体上,而马依依也是如此。
不过血迹的出现更是引起了小咬们的兴奋,更加疯狂的扑了过来。
这些小咬的数量恐怕超过了百万之数,大金牙两人不管怎么击打身上,那些小咬数量看上去丝毫没有半点减少。
“逃!”
大金牙倒是难得的男人了一把,拉着马依依就朝着山上逃去。
为什么不朝山下跑?
原因很简单,此时从山下又飞来了一群小咬。
如果这群小咬再加入进来的话,别说马依依了,恐怕算是大胖子的彭喜贵都会被吸成肉干了。
两人拼命逃窜。
两人都不是经常锻炼的人,加上之前的激烈地上运动,因而没跑多远,就开始气喘吁吁起来。
当然,这个时候,两人也顾不得飞入嘴里的小虫了,一边大口喘气,一边将飞入嘴里的小虫不断吐出。
还好,那两群小咬在追出数十米后便转身朝着树林里飞去了。
相对于这活人的血液来说,那浓缩之后的人参首乌汤显然更加诱人一些。
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恐怕大金牙两人压根就没法逃走。
此时大金牙两人已经陷入到逃命的疯狂之中,压根就没有注意到小咬的离开,在他们的意识里,那些小咬还在他们周围盘旋,时不时就会扑下来吸血。
“噗噗噗,开门,救命啊!”
终于位于山顶的老君观出现在两人面前,大金牙几乎是拼尽了最后一点力气,直接扑在了观门上,使劲的拍打起来。
此时道观正门大院里,奥迪斯正在孟挺几个道童的围观下练习着刀术。
在之前他练习异界剑术的时候,贾可道在看过之后不由得摇了摇头。
要说这异界的剑士如果放到地球上来说,可谓是强大了。
毕竟剑士能够激发斗气,其身体素质原本就要比地球人强大很多,两项一加,其实力基本上与大多数的华夏国术高手持平了。
但如果真与那些国术高手较量的话,奥迪斯未必就能够胜出。
奥迪斯所谓的剑术放在国术高手的眼里,只能得到四个字的评价:不堪入目。
劈,砍,刺,扫就这四种招式,彼此之间的招式连接是没有的,就要靠剑士自己琢磨了。
总的来说,完全就是直来直往那种,压根就不懂得力量的巧妙运用,或许一些乡下的老农都比他更懂得这些。
相对于华夏国术的剑术而言,奥迪斯的剑术还真是渣。
贾可道虽说自己没有练过什么剑术,但眼界还是有的,因而转身便去老君观的道藏阁里翻了一会,出来后,丢了一本线装书给奥迪斯。
线装书有些破旧了,如果不是被特制的药水泡过,恐怕早就成灰灰了。
书的名字很简单,三个字,叫做《大关刀》,著者乃是老君观某位喜爱研究武术的观主。
大关刀说白了就是三国里的关云长所用的青龙偃月刀。
贾可道之所以选了一本刀术给奥迪斯,完全是不看好他练习剑术的悟性。
俗话说得好,月棍、年刀、一辈子枪、宝剑随身藏。
这里面就充分说明了各种兵器练习的难易程度。
要说棍法是最好练的,技巧也最少,资质再差的家伙,拿根棍子练上个把月,多少也能够像模像样。
而枪法则是诸多兵器里最难练好的,大枪能刺能挑,能扫能劈,枪杆富有弹性,玩枪玩不好,将自己给伤着就玩笑大了。
相对而言,刀法在这些兵器里,算得上是比较容易入门精进的兵器,较之剑法要容易不少,最重要一点就是刀法的确要比剑法威力大,尤其是在生死搏杀之时。
当然,对于贾可道来说,没有给奥迪斯挑选剑法的真正原因并不是这些。
奥迪斯是个异界人类。
剑法练到极致之后,想要再进一步,就不是普通的剑法了,而是有着单体核武器之称的飞剑之术!
自古以来,道门之中,到了最后,杀伤力最强的道术就是飞剑之术。
什么口吐剑丸,千里取首级,白光绕着颈子一转,人头掉下等等都是用来形容飞剑之术的。
且不说贾可道自己会不会这飞剑之术,就算是会,道门重宝之术也没可能教给一个异界蛮夷的。
刀术已经足够了,以后练到极致,也能够劈出刀气什么的,就是没有飞剑那么方便灵活罢了。
《大关刀》这本书里面记载了大关刀十八式。
首页里就有记载,说是取自关圣刀术精髓改良而成的绝世刀法。
这关圣是什么人,奥迪斯是不知道的。
不过这里可不比知识获得极度困难的异界。
不懂就请教网络嘛,随着奥迪斯上网这么一搜索,顿时震惊。
原来这位关圣竟然是如此牛逼的人物!
以奥迪斯的异界观点来看,这位关云长,关圣,那就是一位神明,并且还是一位战神!
整个华夏国的民众,一千多年都信仰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