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尚无证据,因此要国务卿大人安排。”
要在千余个官吏中找出一个怀有二心之人,的确大为不易。南斗多半要以这个身份为掩饰,翻检所有人的物品吧。郑昭心头不由一寒,但脸上仍然毫无异样,只是道:“这个自然。不过南斗先生若怀疑什么人,请先告知。”
南斗的脸上又浮起一丝近乎谄媚的笑容,“不劳国务卿大人费心,这个当然。”
不过,也仅仅是一个“告知”罢了。南斗要杀什么人,那个人就必定是死路一条。郑昭心头一阵烦乱,也不知是什么滋味。影忍这个机构浮出水面并不很久,然而肯定不是新近成立的。曾几何时,暗处也许同样有这样一双眼睛盯着自己吧。当初自己想象的共和国,是个以人为尚、以民为本的国度,人人平等,可现在却仿佛与自己的想像离得远了些。
让总务过来安排南斗的事宜后,郑昭只觉身上说不出的乏力。国务卿府是个庞大的机构,招个杂役那是常事,虽然由国务卿亲自安排有点古怪,不过那个总务也许会觉得此人与国务卿沾亲带故,想来谋个差事。郑昭律己甚严,从不援引私人,杂役当然也算不得私人,定不会猜疑。可是,他知道,从今天起,国务卿府里就有这样一双眼睛盯着了。
假如,南斗并不是第一个呢?
郑昭脑海中突然闪过这样一个念头。大统制当然不是神仙,连自己都没察觉,他就已经认定国务卿府里有内奸。会不会早就有人在暗中看着一切?想到这里,他身上更觉得一阵寒冷。
不会吧。大统制不至于到现在还不相信自己。郑昭这样对自己说着,可是总无法来说服自己,心底隐隐觉得,自己面临的也许同样是一道万丈深渊。
虽然南斗的到来让郑昭一阵不舒服,可是这毕竟是细枝末节,繁忙的公务让他马上忘掉了这件小事。接下来两天南斗一直没出现在他面前。这个人居然有一手自来熟的本事,而且手脚麻利,抹桌子扫地十分勤快,才两天时间就与那些吏员混得很熟,那些不太勤快的吏员动不动要他做些收拾桌子、倒掉垃圾之类的活,南斗也从不推三阻四,更得到他们的欢心,觉得这个新来的杂役很是得力。郑昭知道,南斗一定会在一个隐密的地方一样样检查那些扔掉的垃圾,也许那个内奸最终死掉的时候都不知道是因为这个新来的杂役。
第三天快要下班时,郑昭正要收拾点东西回去,门外响起了敲叩。郑昭刚说了一句“进来”,却见南斗走了进来。他的脸上仍然带着点谄媚的笑容,掩上门走上前低声道:“国务卿大人。”
郑昭心头一动,也低低道:“查出来了?”
“陈大化。”
郑昭怔了怔,“这是什么人?”
“此人是第五课的抄手,已婚,无不良嗜好。”
抄手是负责誊写文书的小吏,对郑昭来说这些人实在微不足道。他道:“有证据了?”
“是。请国务卿大人给第五课发下这份文书。”
南斗从怀里摸出一张小纸片,郑昭接过来看了看,却是一份前往西原行商的商人文照批复。他怔了怔,道:“这有什么用?”
“此人看到这份文书,定会想办法交给接头之人,到时就能将他们一网打尽。”
五德营眼下就在西原。因为西原铁器很少,前往西原行商的商人可以说多半会与他们有联系。这是个公开的秘密,因此对西原商人文照批复一直管理极为严格。这份商人名单只怕另有玄机,因此那个陈大化定会将它传递给与他接头之人。郑昭点了点头,在上面批了个“交第五课签发”的答复,道:“一定要杀了他吗?”
“此人只是被叛军收买,并不知道底细。与他接头之人被擒后,定不会有人与他再行联系。但此人既然能做出过一次这等事,定然也会做第二次,不能留他了。”
郑昭心头又是一沉。这个陈大化只是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证据确凿后将他开革,或者关上一阵子也就算了,就算不理他,他也未必还敢再贪这种小便宜。可是南斗居然仍然要将此人灭口,只能说是嗜血成性。但郑昭不想多说什么,为这种小人物与大统制发生冲突也不值得。他点了点头道:“不过不要搞得人心惶惶。”
南斗笑了笑,“国务卿大人放心,他是暴病身亡,不会有人怀疑的。”
等南斗走出去时,空气里仿佛依然留着一点淡淡的腥味。郑昭微微叹了口气,再不去多想。
尽管现在不是军人,但在行伍中养成的每天出操的习惯仍然不改。郑司楚每天一早起床,就去院子里练一趟拳脚,有时就骑着飞羽出去跑一趟。
新的一年开始了。虽然说未来属于自己,可是在军中时未来是实实在在的,根本不用多想,现在却让人觉得茫然。踏上仕途,成为官吏吗?作为国务卿公子,这条路当然也应该相当平坦,可是郑司楚总觉得自己实在不适合走这条路。尽管父亲是共和国最大的官吏,可他继承得最多的,大概是外公段海若的血脉吧。尽管军中的生活要单调得多,可是他却更觉自在。
只是,此路大概永远都走不通了。他苦笑着。虽然知道此路不通,可是读兵书、练枪马的习惯却怎么都放不下。当成是个爱好也不错,或者去军校做个教官吗?只是军校教官同样属于军人,自己被开革出伍,永不录用后应该同样不行了,只能去文校当教席。不过想到自己一生都要去教一些孩子“一人口刀手”之类,郑司楚同样无法想像。
真是高不成、低不就,自己的未来究竟会是如何?不过能和萧舜华成为同僚,当文校教习其实也不是不可忍受吧……只是想到萧舜华,他就又想到了程迪文。程迪文对萧舜华一定怀有爱慕之心,那天在纪念堂遇到萧舜华,恐怕就是他与萧舜华约好的。那天程迪文喝得烂醉,后来不知如何了,多半会涎着脸去赔礼吧。
别去想了。郑司楚心头突然一阵烦乱,轻轻拍了拍飞羽的脖子,凑到马耳边小声道:“飞羽,现在能打个大滚吗?”
大滚就是快跑的意思。飞羽打了个响鼻,似乎是回答。郑司楚笑了笑,这匹爱马深通人性,跟随自己上过阵,那次奇袭楚都城时就跑在最前,把身后的军马拉下好一段。那次为了照顾到别人,也没有全力奔跑,现在没事,倒可以让它尽性奔驰一番。
他双腿一夹马腹,喝道:“快跑!”飞羽也不作势,一个箭步便直冲出去。一般的马疾驰时总要先小跑一段,但飞羽这等神驹却几无停顿,说跑就跑。此时已在城外,甚是偏僻,昨晚起过一阵风,路上的积土也已吹净,显得白而平坦,飞羽翻蹄跑发了性,身边的树木一棵棵直往后退去,耳边亦是风声大作。虽然风寒似刀,但他胸中却有说不出的痛快,仿佛又回到了战云密布的西原,神出鬼没的敌人即将发动总攻。
雾云城里的大路尽是石板铺成,极是整洁。不过这些郊外的路自没有这等待遇,只是条泥路。好在毕竟是首府的郊区,路甚是宽阔,压得也甚是平整。马匹在泥路上奔驰更是得力,飞羽虽是疾驰,蹄声仍是错落有致,极富节奏,显然仍有余力。现在正值年后,春雨未至,也是农闲时候。这些年共和国承平已久,大力发展农牧,农人袋里有了余钱,过年时更是日日醉饱,路边的田里都看不到一个人。在无人的路上狂奔,郑司楚更觉胸怀为之一空,那些不快尽已消散。
跑过一段,远远地见前面有一辆车。郑司楚生怕会出乱子,连忙拉了拉继绳,让飞羽放慢了脚力。在这种大路上跃马狂奔,撞上人自是自己的不是了。飞羽刚奔发了性,让它放慢脚步还有些不愿,不时哼一声。
离得近了,却见那辆车前并没有马,右边轮子却陷到了路边的沟渠之中,多半是赶车的不小心。郑司楚带住马,高声道:“要帮忙吗?”
车门开了,有个女子探出头来。一见这人,郑司楚心中不觉一动,失声叫道:“萧小姐!”
这人居然正是萧舜华。她看见郑司楚,嫣然一笑,从车中跳了出来,道:“是郑先生啊,我还怕是坏人呢。”
看来我不是坏人。不过让他高兴的是事隔一年,萧舜华居然仍然认得他。郑司楚微微一笑,从马上跳下来道:“怎么了,马夫呢?”
萧舜华道:“刚才车子不小心陷到路边了,他一个人抬不起来,去叫人帮忙了。我一个人在这里正害怕呢,幸好郑先生你来了。”
郑司楚道:“是吗?这马夫也真不上道。这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我看看吧。”
萧舜华见他要去抬车,忙道:“哎呀,这怎么好意思。”
那车子不轻,郑司楚托了托试试,只觉车子仍是纹丝不动,便道:“让我的飞羽来拉一下吧。只是要找点东西垫垫。”
他把给飞羽拴到车前,又去四处看了看,只见一边的田边有一块条石,总有两三百斤,便道:“等一下我。”过去将那块条石抱了过来。萧舜华见抱着这块两三百斤的条石竟然行有余力,吐了吐舌头道:“郑先生,你力气好大!小心啊。”
郑司楚将条石放到沟中,笑道:“你别忘了我当了好几年兵了。”他扶住一边车轮,吆喝了一声,飞羽闻声发力,这辆大车立时被拉了上来。
把车子拉了上来,郑司楚的手上也沾了不少泥巴。正想找点沟水洗洗,萧舜华已从车里摸出一个小罐子道:“郑先生,你洗洗手吧。”这罐子包着一层棉絮,是个水罐,里面的水还有些暖意。郑司楚洗了洗手,正要往身上擦,萧舜华已递过一块丝巾来道:“郑先生,用这个擦吧。”
这块丝巾正是去年在纪念堂萧舜华给他擦眼的那块。郑司楚接过来擦了擦,微笑道:“谢谢了。”
萧舜华抿嘴一笑,“郑先生,我才该谢你呢,幸好遇到你。”
郑司楚看了看周围道:“萧小姐要去哪里?这里很偏僻了。”
“放年假了,我要回家呢。”萧舜华把丝巾折了折放好。她的衣着并不华美,料子也不算高档,而听她说要回家,郑司楚不由一怔,道:“萧小姐家不在雾云城?”
萧舜华又是抿嘴一笑,“我家在猿山镇,离这里足有四五十里呢。”
共和国成立初始,为了防止异动,国务卿府就大力推行保甲制,限制居民流动,如果要外出,必须要地保开具文书,十分麻烦。现在虽然承平已久,但保甲制仍然未变,这样的好处是使得各处百姓安定下来,坏处也就是没办法随心所欲地迁居了。不过这坏处在国务卿府的吏员看来,实是件好事,因为土地有肥瘠之分,战后土地分给流亡,如果任由他们迁居,往往后来的会与先来的发生矛盾,斗殴之类也层出不穷。推行保甲制后,那些人安心侍弄自己分得的地,上等田赋税重一些,贫瘠地赋税轻,还能有开荒补助,得到一个相对的公平,谁都没话可说。猿山集是雾云城外的诸多小镇的一个,也算是其中比较富庶的一个了,萧舜华想必是考上了文校后留在雾云城当老师,父母就留在猿山集务农。郑司楚道:“是吗,那怎么现在才去啊?”
“学校里一直没空。反正每年回去两次呢,也不在乎过年晚几天。”
萧舜华微笑着,颊边突然浮起了一丝红晕。这里放眼望去看不到人,她一个人大概还真有点怕,所以一直躲在车里。现在有郑司楚在身边,她却不知为何突然又有些羞怯。
郑司楚把飞羽从车上解下来。他解得很慢,可是仍然已经解开了。一时间也想不出什么话好说,但他实在不愿这般就走,便道:“萧小姐,你那车夫还没来吧?”车夫当然没来,这话实是没话找话了。萧舜华道:“是啊,真慢。”只是她说时根本没半点心急的意思,倒像盼着那车夫来晚点。郑司楚顿了顿,道:“那好吧,我陪你一会儿吧。”
刀枪并举的战场他已经历过两次了,可这话说出来却用了他好大的勇气,几乎比那一次决定突袭楚都城时更为艰难。萧舜华脸上又是一红,道:“真谢谢你了,郑先生。”
虽说陪一会儿,可是这两个青年男女站在车边,却不知该说些什么好。风不时吹来,尚带料峭寒意,郑司楚还不怎么觉得,见萧舜华立在风中有些畏寒之意,突然道:“萧小姐,你回车里去吧,外面很冷。”
萧舜华脸却又红了一下。她是个老师,平常对着那些孩子嘴里说个不停,可是在郑司楚跟前却像什么话都说不上来了。她道:“不要紧。郑先生,对了,上次你说你不是军人了吧?”
郑司楚点了点头,“是啊。都怪我不好,害迪文也陪我被开革出伍,都一年了。”
“因为什么?”
如果是旁人问起,郑司楚根本不想说,但这是萧舜华在问。他将随毕炜出征的事约略说了,开始还说得简短,后来却越说越多,当时种种情形越说越是详细,连最后陈忠看破了他的行藏之事都说了。萧舜华听得目驰神移,等听到陈忠听出了他的声音,惊道:“他认识你吗?”
“四年前这支叛军还在朗月省,我也曾随毕上将军与他们交过手,和这个陈忠曾经面对面过。”
萧舜华皱起了眉头,“两年前的声音他还记得,这陈忠倒是个细心的人。”
陈忠并不是细心的人,不过郑司楚也不知为什么他把自己的声音记得这么牢。其实当时已是最后关头了,如果当时让别人去答话的话,这条计说不定确有成功的可能,可那时自己担心旁人回答得不对,被人看出破绽来,谁想到偏偏就是因为自己答复就被陈忠看破,当真是人算不如天算。他道:“也许,陈忠是高看我了。”
五德营无愧于天下第一强兵之称。与他们交战两次,两次自己都在他们手下死里逃生,郑司楚却奇怪自己为什么对他们恨不起来。朗月省那次自己杀了他们不少人,这一战自己却一人未杀,也许在心底,自己就藏了一个不愿再杀五德营的私心吧,连自己都没发觉。他最希望的,还是五德营能够全军投降,这支坚持到现在的部队无论如何都是值得尊敬的,他更希望五德营能成为共和军的一员。也许,陈忠对自己也有类似的想法吧。
萧舜华沉思了一下,道:“也许还有另外不为人知的原因。也许,陈忠认识令尊大人。”
“大概吧。”
父亲的确认识陈忠,但郑司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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