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存在着,一般聚集在安德里平原的南面,因为那里水草丰富。
我主的降临使得人族大兴,一举越了兽人,成为了唯个能够和精灵族相抗衡的种族。从一个外来的迁移物种,在短短的数千年内,拥有这个世界接近三分之一的领土,这就是人类的扩张力和成长性! 菲利克斯在这片有比宽阔的草原上已经走了两天了。
凭着大致的方向感,菲利克斯直接策马朝着东方的人类世界前行,一路上偶尔能够看到商队露营时留下的痕迹。这可以帮助菲利克斯重新确定方向,不至于在这茫茫草原之中迷路。如果菲利克斯估计没错的话,他的前面应该有着一只人数大致在一百人左右的中型商队。这只商队留下的篝火痕迹还有余温,如果菲利克斯计算没有错的话,快马加鞭今天晚上就可能追得上这只前往人类世界的商队。
跟随商队前行无疑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因为不用担心迷路,更重要的是,菲利克斯一路上带的干粮快吃光了。或许他应该从那些商人的手中买一些食物。对于自己的厨艺,菲利克斯压根没有哪怕一丁点的自信。
寻求财富的商队是这片平原上最活跃的存在,他们用粮食从兽人的手中换取物质,又或者从精灵族的手中高价买下一些珍贵的材料或艺术品。在人类的世界,来自精灵族的东西总是充满诱惑力。
在傍晚时分,菲利克斯终于赶上了那只满载货物回归人类世界的商队,不过他也引起了巡逻骑兵的警觉。
佣兵这个行业,并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
任何活着的生物都非常珍惜自己的生命,所以任何与生命挂钩的工作都由不得不谨慎的存在。
这草原地带,佣兵的工作并不单单只是跟着商队走。那是最白痴的做法,也是和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因为无论在什么地形,一旦被人伏击偷袭,都意味着死亡,意味再也不能看见妻子温柔的脸庞,孩子开心的笑心 ,
任何形式的佣兵团,都有一队类似于侦察兵的存在。
他们一般骑着马匹比商队先行一步,他们的作用就是侦察敌情,因为有马匹,一旦遇到危险他们也比较容易逃脱。而在草原地带,则是由一支巡逻的佣兵绕着以商队为中心方圆五公里的范围内巡逻,以确保在遇到危险时,可以提前出信号,让商队做好准备,比如说将货物搭成一个圈,构成一个最简单的防御网。
菲利克斯遇到的便是这样一支巡逻队。一共三人,两男一女,男人身材高大挺拔,皮甲下裸露出来大块结实的肌肉。女的身材魁梧,比起男人丝毫不想让,她拿着一把巨大的双手斧,肤色很白且毛孔粗大,菲利克斯估计她应该是来自北方的人类。那里的生活的诺曼人有着与其他人种不一样的特点。
在确定菲利克斯没有危险后,巡逻小队小心的靠了上来,并向菲利克斯询问意图。
略显青涩的苍白脸孔为菲利克斯赢得了不少的加分,至少在几句简单的交谈之后,那位诺曼女性已经彻底消除了对菲利克斯的敌意。或许在她看来,这样一个瘦弱的孩子本身就是需要保护的对象。
菲利克斯尽量用温和的语气向几位佣兵表达了自己想跟随商队一同前往人类城市的打算,并委婉的表示,如果不可以的话,只要能够卖给他一点食物就可以了。为此,菲利克斯还给那位诺曼女性
只的包利支斯的盘步要求成功的解除了那懈 丰富佣兵的敌意,或许用他们的话来说,他们从菲利克斯的身上感受不到那股杀气,而仅仅只是一个偶遇旅客的简单要求。
毕竟,他还只是一个孩子。
十几分钟后,菲利克斯捡到了这只商队的脑,那是一个有着几分英武之气的中年人,与菲利克斯预想中的商人富态有着不小的差距。从那位诺曼女性的口中,菲利克斯得知这只商队的脑曾经是一位边防军官,与其他重利的商人不同,正是因为过去受过他的恩惠,他们这支佣兵团才肯答应帮助他运送货物。
行走在种族之间的商队一般由两种,一种就是由大型商会排出的商队,这类商队一般都有着完整的体系,并有着商会专门供养的佣兵。另外一种,便是这一类由几个信得过的商人一同合作组建的商队。这类商队需要自己花钱聘请佣兵一路护送。这是一个危险性较高的办法,因为如果财物过了一定数量,那些刀口上喋血的佣兵很可能化身成为强盗。
为了消除商队脑的戒心,菲利克斯简单的为自己编造了一个身世。
他的父亲也是一个人类世界的商人,可是在一次贸易的途中,他的父亲被一群强盗袭击了,而他,也就是故事中的菲利克斯,恰巧被一个游离的精灵游侠所救,而后便在迷雾森林的外围一直生活到现在。前段时间,那位精灵游侠告诉他,当年害他父亲的很可能就是 断剑之盟,的冒险者。
于是,学艺有成的少年决定前往人类的世界寻找过去的线索,并为父报仇。
按照骑士的标准,这是最三流最狗血的剧情,但是很显然,这类狗血的故事效果很好,因为不但那位诺曼女性留下了同情的泪水,其他的几位佣兵看菲利克斯的眼中也多出了几分同情。
臭名昭著的 断剑之盟”一些看似有根有据的故事,然后再加上并利克斯相当流利的简单精灵语。
效果非常之明显,这个故事获得了商队内所有人的认同。
因为他们表示愿意带菲利克斯一同前往人类的城市,如果可能的话,他们甚至愿意为菲利克斯打听一些线索。
事实证明,这类为父报仇的故事总是很能获得这些商旅与佣兵的认同。因为他们的职业就注定了他们将遇到一般人所不能遇到的危险。如果他们生了意外,他们绝对非常希望自己有一个类似于菲利克斯的儿子,能够在十多年后,为了报仇。
故事,总是很吸引人。
但也仅仅只是故事再已。
夜晚,菲利克斯和这只商队一同露营,他被安排在商队的中段,或许是那个故事赢得了佣兵们的同情,他们非常欣赏菲利克斯为父报仇的勇气,所以给与了他一定的照顾。
“菲?你为什么一直穿着斗篷?”
说话的是队伍里面唯一的一个小女孩。她是商队脑的女儿。名字叫做玛丽娜,是一位有着一头金色长的小美人,当然,也是这个队伍里面唯一的一个魔法师。嗯,应该说是魔法师学徒。
菲利克斯没有说话,他拿着单手剑将手中的牛肉切成块块整齐的薄片,然后撒上盐沫放入口中咀嚼着。事实上因为他的容貌,在出现在商队的第一刻起,他就获得了商队里面为数不多的几个女性的好感。
阴柔俊逸的容貌无疑是非常的吸引异性,而略显青涩的脸庞能够消除这些女人的戒心,如果再加上他所编造的那个故事所引的同情心与好奇,那么毫无疑问,菲利克斯已经拥有了足以秒杀一些女人的底牌。
“菲。你似乎很沉默?这样不好金小美人很自然的将菲利克斯的沉默当做了他“悲惨,过去的原因。想想,一个从小失去父母被一个精灵游侠收养的孩子,有一点沉默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于是,同情心泛滥的金小美人开始试着开导眼前有着异常阴柔俊逸脸庞的同龄人,,
兵器声?
有人在交手?!
菲利克斯突然站了起来,望向了商队的中心点。那里传来兵器的交锋声。
“那是佣兵们在切磋。旅途是非常沉默的,这是一点调味剂。而且还能获得一些耶鲁金币作为报酬。”金小美人一看菲利克斯感兴趣,立匆便很专业的解释道。
商队在旅途中,一般都是非常沉闷和无聊的,而且一路的压抑也是一个不小的负担。所以这就需要在旅途中寻找一点调味剂。而佣兵们的切磋正是其丰之一,这可以让商人们看一个热闹,而且按照惯例,切磋的获胜者一般能够获得几枚耶鲁金币作为额外的奖赏。 这是旅途中一种排解无聊的简单办法。
比:唔,今天三更,大概八千字左右。
离预定的一万字还有点距离。烟抽完了,实在写不出来了。
也到十二点了,我就先睡了。明天再次尝试,试着努力坚持!
第二十四章 银狐
:唔。睡过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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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马车围成的一个大圈内点燃着一丛篝火,而最中间的位置,则空出来一个直径约为二十米的大圈。那里,正是这些佣兵们切磋的场地。
从令小美人的口中,菲利克斯得知这种切磋一般保持在三到五天一次,作为旅途中排解无聊的一点小消遣。这些商人和护卫们大多只是看一个热闹。这种切磋一般不会有流血和受伤的情况生。大多点到即止,只为排解无聊。
这支商队大致由三种人组成。第一类,就是这些花钱跑商路的商人,第二类,就是这些商人身边的护卫,这些护卫大多是他们信得过的心腹,可能是同族兄弟,也可能是极为要好的朋友。最后一类。便是负责保护整个商队安全的佣兵团。他们的数量最多,大致占了整个商队一半的人数。
人群中交手的是一位使用双手巨剑的壮汉与一位使用匕带着半边面纱的妩媚女子。
使用双手刨 的壮汉正是之前遇到菲利克斯的巡逻队中的一位;而那位带着半边面纱的妩媚女气,却是菲利克斯第一次见到。她穿着一身纯黑色的紧身衣,巨细无遗的展露出玲珑有致的傲人身姿。这位蒙面女子的穿着虽然性感无比,但却未曾泄露些许春光,只有双臂出露出来的一小节肌肤,端得是细嫩无比,让那些商人护卫们看得直咽口水。
“”
菲利克斯身边传来一阵倒吸气声,原来交手中的那位使用双手巨剑的壮汉突然暴起,对着那位蒙着半边面纱的妩媚女子使用了一记异常凶猛的劈斩,那双手巨剑 破空气引起的呼啸声惊得四周的着客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可是就在那位蒙着半边面纱的妩媚女子眼看就要被巨剑分尸两段时。她柔韧纤细的腰肢突然诡异的一扭,以一个近乎于对折的奇异姿势避开了那位壮汉的攻击。
随后,那位蒙着半边面纱的妩媚女子迅地跳出了战团,两人相隔五米左右再次对持了起来。
直到那位蒙面的妩媚女子避开了壮汉那凶猛的一击,菲利克斯身边的金小美人玛丽娜才紧张地拍着已经初具规模的小乳鸽长吐了一口气。。517z。她指着那个使用双手巨剑的壮汉,对着菲利克斯解说道:“那个人叫做墨菲,据说是来自大6最北边城市的诺曼人。那里的人都是非常优秀的战士,他们的力量甚至能够媲美那些绿皮肤的兽人!” 说到这,金小美人小心的看了一眼四周。随后轻轻踮起小脚将嘴巴凑到菲利克斯的耳朵边,轻声道:“传说,那个墨菲有着一点野蛮人的血统,所以他的力气才会那么大。”
一股温热带着一丝女儿家香甜的气息喷吐到了菲利克斯的耳边,这个全身最敏感的地带被袭,菲利克斯心中顿时泛起一股涟涟,不由的有一点局促和不自在。他悄悄地挪开了一点身子。转过头对着身边的金小美人。低声问道:“那个蒙面的女人是谁?”
“我也不知道 ”一听菲利克斯主动问起那位身材四凸有致的妩媚女子。金小美人的语气中顿时有一点酸酸的吃味,她有些赌气地瞪了一眼战团中的蒙面女子,方才开口道
不知道她叫什么。据说她是佣兵团的团长请来的高,知道她的名字,大家都叫她的代号
“她的代号叫 银狐。”
菲利克斯闻言若有所思,他抬起头看了一眼交手中的两人,口中不由低声地呢喃道:“银狐?有意思的名字。”
“你最好离她远一点。这个女人非常的危险。”金小美人一看菲利克斯的表情。心中就大致明白了身旁的俊逸少年是对那咋。“风骚。的女人感兴趣了。一想到着,金小美人不由就对那个大胸脯大屁股的蒙面女人恨得牙痒痒。事实上,这种事情她实在是见得太多了,在那位神秘的蒙面女子来到之前,她是商队里面人见人爱的公主,可是在那位神秘的蒙面女子来到后。一切的光环都套在了那个有着玲珑有致身姿的妩媚女人身上。对比那位成熟如水蜜桃的蒙面女子,玛丽娜感觉自己看起来就像一个还没开放的花骨朵。
当然,仅仅是这些还不能导致玛丽娜对那个蒙面女子的敌意,真正引起她敌意的原因是,自从那个蒙面女子来到后,即便是自己的父亲,似乎也都时刻在抓住几乎讨好那个女人。
这对于玛丽娜而言,无疑是一种不可忍受的事情。 身边金小美人的心思,菲利克斯此废却没有多大心思再猜,他此刻的目光都聚焦在人群中交手的两人身上。大致看了一下,菲利克斯顿时就看出来了这两人是在做戏。
那位壮汉的攻击方式看似凶猛无比气势惊人,可是实际上连那位蒙面女子的一点衣角都没碰上。而且他大开大合的攻击看似已经非常凌厉,不过菲利克斯从他呼吸的节奏和手臂肌肉的运动轨迹上猜出。其实那个壮汉只用了不到五分力。
一般使用双手剑一类重兵器的好手,都非常明白自己的缺点,看似威力强大,但由于兵器过重,击中那类身手敏捷的对手非常不容易,而且一剑劈出后。余力用尽,根本收不回来。
这点,只要挥舞一根重一点的东西,就能够非常清晰的感觉出来。
所以,一般重型武器的使用者,大多会追求最强的爆力,简单来说。就是在爆的瞬间,将重型武器轮的跟个风车一样!爆时那一瞬间的攻击度甚至比单手武器还要快!这样就可以使得敌人即便挡住了你的攻击,也会重器上附带的冲击力震伤!
这里有一点需要纠正的误区就是,双手武器追求的是爆力,而单手武器则是追求一击必中!因为使用双手武器对体能的消耗非常巨大。一般情况下,高强度战斗坚持五分钟,体能上就已经有些吃不消了。而反观单手武器。本身的重量就构不成太大的体能消耗,持久战上。体能有先天优势
两人是在做戏,早就在菲利克斯的预料之中。
只不过,让他有一点看不透的是,他居然无法清晰地感应出那位蒙面女子的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