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的亡国风流皇帝李煜,在无可奈何的极度绝望中,带着对美丽温柔小周后的无尽思念,含泪服药。
由于是酒后服药,美酒助药姓,很快就全身抽搐、腰不能直,最后头足相连,哀嚎声声,状如牵机的悲惨死去。
你看他蜷缩着活像弯弓射大雕!正是因为服了这种药后典型的标志姓死亡姿势儿。
墓中的盗墓七怪,丫们都是大名鼎鼎的盗墓贼!可不是慢条斯理做学问的考古学家,也不是大宋提刑官或者现代刑警队员破案系列,所以他们最根本的兴趣!还是在棺椁里的宝贝上。
他们看到,李煜已经在一千多年的岁月长河中变成了一架干瘪的干尸,脸部朝右侧静静的卧着,孤独的躺了上千年。他的身体下面,是一块儿七星抬尸板,不知为啥,没有撤出来。
正好,盗墓七怪想把李煜的干尸抬出来,便齐齐伸出手,紧紧握住抬尸板的边角。
但是!谁也木有想到,此时去世一千多年的南唐后主李煜,竟突然翻身,一咕噜做起来,并发出一声幽幽的长叹。
“我靠!诈尸啦!”猴王狒狒大声说道。
话音没落,大家就惊呼一声,齐齐撒了手,胆小的花旦更是吓得魂飞魄散,咕咚一声,仰面朝天跌倒在地,后脑勺重重磕在坚硬的墓底上,发出咚的一声响。
大家顾不得关照花旦,本能地往后猛退,如临大敌。就连胆大彪悍的七哥,都已掏出明晃晃的刀子,严阵以待。
只见李煜的尸体蹦出棺材,身上的衣服开始严重氧化,一块儿块儿往下脱落。
他长得十分瘦削,瞪着失神的干眼珠子,狰狞着瘦瘦的鬼脸儿,双腿一蹦一蹦的,大概是凭感觉狂追着盗墓七怪,身上的衣服不断碳化风化,在蹦跳中随空气飘散,化成一片片灰烬!把大家吓得够呛。
天使幺妹儿惊声尖叫着,脸色发紫,活像紫芋头,嘴唇哆嗦着,直向七哥怀里钻。
七怪中毕竟七哥胆大包天,比较镇定,一手揽着天使幺妹儿,一手拿锋利的刀子护在身前,逼视着李煜的尸体,一步步的蹦过来!
此时,吓得天使幺妹儿早已经闭上双眼,只听到咚咚的蹦跳声,很快接近他们。
就连蛇王二蛋也跑到角落里,跌坐在地,双手捂住大长脸!却又忍不住从手指缝里偷看。
其它四怪个个手足无措,一直退到墓室一角,紧紧挨挤着,心脏像发疯的兔子一样,不停狂跳。
四怪看到!晕厥的花旦在地上正口吐白沫,诈尸的李煜不屑一顾,从他身上蹦过来,直接蹦向七哥和天使幺妹儿。
他直直的伸着着干瘪少肉的双臂,凭感觉朝七哥和天使幺妹儿**过来!彪悍的七哥只一个侧踢,就一脚把李煜的尸体踢飞六米多远,一下子摔在冰凉的墓底上,再也没有爬起来。
此时,大家依然是谁也不敢动。七哥使劲挣脱开天使幺妹儿的手,慢慢走过去,翻看了一下李煜的尸体,发现他已全身变黑,再也不能动弹了。
就马上呵呵笑着招呼大家:“嗨,都他娘的过来,没事了!”
老半天,大家才试探着慢慢走过来,一会儿花旦也醒了,小心翼翼的走过来,却不敢近前,呆呆地站在一米开外,斜着身子,伸着鹅卵石般的小脑袋儿,朝尸体直望。
也不知这小子刚才是真的吓晕了,还是故意装死。。。。。。
此时,盗墓七怪围着李煜的干尸,一个劲儿的犯楞!因为他们知道,现实中诈尸的现象是有的,七哥和血滴子就见过一次死人诈尸。。。。。。
因为老祖宗说过:人死以后,有时胸中还会残留一口气,如果被猫鼠什么冲了,就会假姓复活,也就是平常所说的诈尸。
但是这一口气,完全不能支撑起生命,只会让复活的尸体野兽般的乱追乱咬,直到最后那口气累出来倒地,才算彻底死掉。
事实上,人死以后,身体电场——也就是生物场已经不复存在,但是由于周边猫或狗等毛皮动物产生的电离子,会对死亡的身体有作用,所以会引起死者的某些生命特征反应。
可是李煜的尸体已经在这里长眠了一千多年,而且早已经变成干尸,没有了任何生命之气和体征,却无缘无故的乍起尸来,这事儿也太他妈蹊跷了。
盗墓七怪一个个呆愣着,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难道是超自然力量的灵异现象?彪悍的七哥盗墓无数,此时却费解到头如巴斗,还带蛋疼。
当时!还没等大家整治明白,刚才不知在哪里藏起来的小吼猴,此时却像幽灵一样,一跳一跳的跑过来,不停滴用毛茸茸的爪子,朝李煜尸体头部旁边猛挖。
挖着挖着,七怪就惊讶地发现,墓地上竟出现一张瘦瘦的鬼脸儿,大家诧异地细看之下,发现这张地画一样神秘的鬼脸儿,竟和李煜那张恐怖狰狞的死灰脸,一模一样。。。。。。
第六十章 惊现神奇宝弓
我的天,墓底竟然出现鬼脸儿,而且鬼脸儿和南唐后主干瘪狰狞的面孔一模一样,这事儿令人惊骇不已,几乎崩溃!
虽然这种怪异的现象,在近代西方国家也曾发生过,但至今严谨的科学家们,也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
这就像世界各地的麦田怪圈儿一样,令人们困惑费解!
七哥望着小吼猴爪下的鬼脸儿,心想!一定是李煜死的不甘,死的憋屈,死得冤枉,阴魂不散的冤魂,在用这样的方式儿诉说自己的怨仇吧。。。。。。
盗墓七怪围成一圈儿,看着小吼候爪下的鬼脸儿,惊讶的合不拢嘴。那小猴子姓本顽劣,是个典型的人来疯,见盗墓七怪团团围着自己,越发激起了它的表演欲,毛茸茸的爪子在地上抓挠的更加厉害了。
七哥见状把小吼猴推开,用铁铲挖下厚厚的一层地砖来,可是那鬼脸儿的脸皮儿太厚,依然还有。
七哥整整挖了三尺深,那鬼脸儿才不见了,变成了一堆散碎的泥土。
可是过了不久,鬼脸儿就又出现了,挖掉一尺,鬼脸儿又不见了。如此整整折腾了六次,挖了整整**尺深,那鬼脸儿依然会从地里顽强的长出来,诡秘至极。
盗墓七怪看着深洞里的鬼脸儿,百思不得其解,老半天;彪悍的七哥才拍拍手上的泥土说,老子先不管这个鬼脸儿,咱们还是先看看棺椁里有什么秘密和宝贝吧。”
天使幺妹儿撩了一下黑色如瀑的长发说:“历史上既然说宋太宗把李煜厚葬,我想稀罕的宝贝一定不在少数。”
“嗯!”七哥使劲点了下头,算是同意这个观点儿。
这时候,蛇王二蛋正摆弄着脖子上吐着妖一样大红蛇信子的响尾蛇,晃着大长的光脑袋,结结巴巴的问:“七七七哥,宋太太太祖到底是谁谁啊?”
七哥有点不耐烦的说:“他是宋太宗赵匡胤的亲弟弟,比宋太祖小十几岁,是北宋第二代皇帝,接的是赵匡胤的班儿。”
蛇王二蛋越发好奇的问:“为什么么么接他哥哥的班班儿啊?”
七哥转了转白色帽檐儿,瞪了二蛋一眼,更加不耐烦的说:“本来大将赵匡胤黄袍加身,闹兵变当了皇帝,然后杯酒释兵权,又解除了手下大将们的军权。
在他当了多年皇帝后的一个深夜,宋太宗(这里指的是后来的皇号)和他哥哥赵匡胤在屋里喝老酒,外人隔着窗户纸,看见屋里刀光斧影闪了一下,随后宋太宗就跑出来大声宣称,他哥哥赵匡胤已经神秘死去,这是历史上公案中悬而未决的著名悬案,他的皇位和清朝的雍正皇帝一样,来路不明”。
蛇王二蛋:“宋太宗和唐太宗是是是什么关关关系?”
七哥终于被弄得头如巴斗,双手一摊,彻底不耐烦了,没好气儿的说:“你这厮真他娘的难缠,简直是关公战秦琼,乱了套了,亏你还知道个唐太宗!老子给你说不清楚,干活儿!”
一边儿上听的津津有味儿的五怪,终于忍俊不禁,不由歇斯底里般的哈哈大笑起来!二蛋还傻乎乎,懵懵懂懂的搔搔大长葫芦脑袋,兀自觉得大家莫名其妙呢。
七哥懒得再搭理这个不通古今的家伙,和大家把七星抬尸板弄出来,发现里面宝贝还真不在少数。
只见那些琳琅满目的珍宝上,赫然放着一张弓,旁边还有一壶箭簇。
大猩猩拿出这壶箭簇,发现每根儿利箭的青铜箭头,都生了斑斑锈迹,箭头还带着保险倒钩倒刺儿,倘被射中的人一旦拔出,就会活活带出一块儿肉来,如果抢救不及时,必定会活活流尽鲜血而死。。。。。。
彪悍帅气的七哥,急忙伸出左手,拿起这张宝弓一看,发现弓是用混合木材构成的细长片儿制造,十分轻巧。
然而,令人惊讶的是!弓上还镶嵌着两颗蚕豆大的美丽钻石!十分金贵!这种层压物制造的宝弓,极具威力,它就是闻名古今中外的复合弓。
七哥顺手从大猩猩的箭壶里,抽出一支长箭,搭在弓弦上,双膀一叫劲,把弓拉得像满月,对准远处的墓壁,一松手,只听嗖的一声,射进去一半儿,六怪不禁咋舌。
“果然是把宝弓!”七哥哈哈大笑说,显得十分满意。
这种威力巨大的神奇复合弓,是古埃及法老拉美西斯二世发明的,然后迅速传遍全世界。他是古埃及第十九王朝的国王。是法老塞提一世之子。一生先后娶了八个绝色的皇后,一百个美丽姓感的小妾。共生有九十六个儿子,六十个女儿,要是统统加起来,比今天奥运会上各国的啦啦队方阵也不小。
丫可是古埃及历史上充满传奇色彩的伟大人物儿,更是一位战无不胜的大将军,还是一位和蔼可亲的父亲,一位不知疲倦的国家建设者!这个家伙在位整整六十七年,一生中征服了周边的国家,把埃及历史推向辉煌灿烂。
直到今天,他依然享有盛誉!当时的敌人惧怕他,臣民们爱戴他,神灵保佑他!甚至全国的美女都想嫁给他做娇羞的新娘!
这个牛逼哄哄的拉美西斯二世,在人类历史长河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足迹!他滴辉煌壮举,也超越了所有的法老前辈。
这个从小在尼罗河边儿长大,死后葬在金字塔里的牛人,整整活了九十岁,和中国的乾隆爷有的一拼!而当时人们的平均寿命,大约才四十岁左右。
直到今天,埃及传下来的“大量雕像和碑文,还向人们讲述着这位国王当年的壮举与魄力,并使他的形象流传千古,但是他最为牛逼的一件事儿,不是上述的伟大和辉煌,也不是制造了大量后代!而是在战争中发明了这种威力巨大的复合弓。
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古年代,复合弓迅速传遍全世界!直到今天,世界大型运动会上的射箭比赛项目,用的就是这种经过现代改进的复合弓。
这种非凡的复合弓,用干、角、筋、胶、丝、漆,等“六材”复合精致而成,而且做好后,当年春天装上弓弦,再藏上一年,方可开弓跑马射箭。从做好,到使用,需要整整三年时间。。。。。。
既然得此非同小可的宝贝神弓,七哥自然笑的合不拢嘴。而那个装满生锈箭杆儿的箭壶,则由天使幺妹儿从大猩猩手中接过来,专门儿为他背了起来。
因为七哥身上藏有黄穗儿绿身的洞箫,藏宝图,红丝带酒葫芦,还有腰中的头盖骨,现在还背上这把宝弓!再加上这壶箭簇的话,身上就太累赘了,反正幺妹儿不离他左右。
其实风流儒雅的南唐后主李煜,在年轻时风华正茂!不仅喜欢琴棋书画,吟诗弄月,还喜欢骑射,但是这张劲暴的复合宝弓,李煜生前直到死能不能拉开,只有鬼知道。。。。。。
现在,大家已经把注意力,从复合宝弓身上,转移到套棺中的珠宝上,一个个不禁咧开嘴巴露出白牙,变得眉开眼笑。。。。。。
第六十一章 发现宝藏
只见精致的套棺里面,散落着一层光华夺目的珍珠,个头大小不一,但都熠熠生辉,十分圆润漂亮。
习惯上,人们总喜欢把天然正圆形的珍珠叫做走盘珠!这些亮闪闪的宝贝珍珠,大都是饱满圆润的走盘珠。
历代老歼巨猾的古董商们,深知珍珠细分为九品,直径五分到一寸左右的为“大品”;一边儿扁平,一边如倒扣铁锅的叫“珰殊”,这些珍珠中,不是华丽奇美的大品,就是金黄烁烁的珰殊,而且珰殊的颜色和一般珍珠不同,好像镀了金一样,价值一粒千金。
其余的是走珠、滑珠!也都很不错,仅次于这些极品。另外还有一些价值不菲的黑珍珠,正散发着奇异的光泽,也很名贵。
珠宝界的专家认为,其实早在两亿年前,地球上就已有了美丽却无主的珍珠。
自从有了地球人儿后,在那“狼狼鹅狗”的远古时期,刀耕火种和茹毛饮血的原始人儿,披散着黑头发,袒胸露背的在海边儿饿着咕咕乱叫的肚子,凄凉苦逼的觅食时,就无意中发现很多美丽的贝壳儿,和具有彩色光晕的洁白珍珠。
这些善良简单的原始人儿,被它的晶莹瑰丽所吸引,从那时候起,珍珠就成了人们极为喜爱的饰物和安慰物,并一直延续流传至今。
其实有珍珠文字儿记载的历史,已经高达四千多年。从统一六国的大秦王朝起,珍珠就成为宫廷达官贵人,以及上层社会的富人,用来炫耀和把玩儿的奢侈品。
而其中只有飞扬跋扈的皇帝、皇后,和皇太后才能佩戴东珠朝珠。东珠朝珠由一百零八颗珍珠串成,皇亲国戚以及王公大臣以下,只能佩戴中上等的珍珠!这一霸道的细化制度,充分体现了皇家在封建社会中的巨无霸地位。
那时候可不像今天,封建制度很严!现在,只要你有钱,你可以大把的买回最好的珍珠,你要是像比尔盖茨那么有钱的话,钻石都可以在身上挂上两串儿,没事儿耍耍玩儿。
而且!珍珠还和玛瑙、水晶,以及玉石并称中国古代的传统“四宝”哩。这些个儿大漂亮的上品珍珠,令盗墓七怪心里相当舒坦。
时至今天,国际宝石界,还将珍珠列为六月生辰的幸运石,这些具有瑰丽色彩和高雅气质的珍珠,象征着健康、纯洁、富有和幸福,自古以来,就为所有的地球人热烈追捧,和狂热的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