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良是个祸害,不仅要谋财害命,更要霸占杨秀秀,这让吴骥打从心里痛恨,一咬牙,下了狠心:“一不作,二不休,杀了他!”这是永除后患的最好法子。
吴骥从杨秀秀手里接过柴刀,杨秀秀双手捂着脸,赶紧转过去身,身子抖得更厉害了。她痛恨吴良,可是,这毕竟是人命,杨秀秀不怕就不正常了。
把杨秀秀的害怕样儿看在眼里,吴骥暗叹一声,若是就此杀了吴良,杨秀秀见了血光之事,一定会做很久的恶梦。更严重的,会出现精神崩溃。这种小山村里的女孩儿,特别质朴,与世无争,杀人这种事太严重。
“哎!”吴骥暗叹一声,只得打消杀死吴良的念头,把柴刀递给杨秀秀道:“弄点山藤来,把他绑了,扔到熊窝里去。”
在这里,把吴良扔进熊窝,无异于断了他的生路,给人发现的可能性极低。既可以弄死吴良,又不让杨秀秀见到血光,一举两得之事。
吴良欲置吴骥于死地,杨秀秀也是痛恨,微微点头,接过柴刀,去割山藤了。吴骥一屁股坐在地上,仰面便倒,靠在熊尸上,大口大口喘气。
今天之事太多,先是猎熊,惊心动魄,几度欢喜,几度紧张,几度惊吓。再有吴良这事,更是在生死关头打滚,吴骥的心神大耗,靠在熊尸上,几欲晕去。
没过多久,杨秀秀弄来山藤,吴骥把吴良的手脚反蜷着绑了个结实,和杨秀秀一道,把吴良拖进熊窝。吴良的身躯壮硕,份量不轻,吴骥又是累出一身汗。
从吴良身上扯下一块布片,把吴良的嘴巴塞上,要他喊都没得喊,只有等死一途。
日头不高了,天快黑了,得赶紧回去。可是,这熊怎么弄回去?回到村子里去叫人,倒是一个不错的办法,只是,会让吴良得救,吴骥不愿这么做。
想来想去,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砍了几颗粗壮的树木,塞在熊尸下面,这就相当于有了轮子,只需要一用力,就把熊尸向前推动了。
杨秀秀负责推动,吴骥主要负责不住移动树木。后面一露出来,就拿到前面去铺上,偶尔再帮杨秀秀一把。
二人就这般,蜗牛般的把熊尸推到坡道上,再朝下一推,发出“轰隆隆”的声响,熊尸急速滚了下去,速度飞快。
熊窝本就比吴家庄更高,到了坡道上,一切都好办了。这一滚不打紧,熊尸竟然一骨碌滚出老远。吴骥在杨秀秀的搀扶下,顺着坡道追上去。吴骥查看一番,这熊皮粗肉厚,竟然没有什么伤损,熊皮还完好。
在这里抬熊,不会发现吴良,吴骥与杨秀秀一道回到村里,直接去见吴清。
“骥儿,你这是怎生了?弄这么多的汗,大老远就能闻到汗味儿!你得疼惜身子,你这么虚,得在屋里呆着,你乱跑个甚呢?”一见面,吴清就是一大堆的抱怨话抛来。
虽是抱怨,却是不乏关怀,吴骥心头一暖:“三叔,快找几个人,把熊抬回来!”
“熊?甚熊?哪有熊?”吴清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一脸的奇异之色。
“三叔,我和秀秀把熊给杀了。可是,熊太大,我们弄不回来,在坡道上,快找几个人去弄回来。”吴骥只得连解释带催促,三言两语说明经过。
“你说甚?你猎熊?你把熊杀了?”吴清压根儿就不信,一双老眼在吴骥身上溜来溜去,不由得笑呵呵的道:“骥儿,你不愧是秀才,说话都这么逗!熊那么大,哪是你能杀的?我们村子里那么多人,还有配军,都杀不死呢!”
“三叔,吴郎说的是真的。你要是不信,可以去坡道上看看呀!”杨秀秀一脸的自豪,瞄着吴骥,冲吴清道。
“看看?天快黑了,我还有活儿要做,不费这时间了。”吴清仍是不信,一颗脑袋不住摇晃,晃得飞快。
他们天天盼望猎熊,可是,当猎熊成功了,又不信。这让吴骥很无语,愣了愣,道:“三叔,我是秀才,绝不会说这种丢份儿的话!若是没有这样的事儿,那不是在掉份儿么?”
秀才是有身份的,若是乱说话,那是落人笑柄,吴清不由得一愣,仍是有些不信:“骥儿,你没骗三叔?”
“我是秀才,高贵的身份,能骗你么?”吴骥很没好气,不得不再次扯起秀才这张虎皮,以不容置疑的口吻道。
吴清愣愣的,沉吟了一阵,这才道:“那也说得是!我这就随你们去看看。侄媳儿,你随我去瞧瞧。骥儿,你身子骨这么虚,就不要去受冻了,在家里呆着。”把吴骥请进屋,倒了一碗热水递给吴骥,这才随着杨秀秀去了。
吴骥一碗水还没喝完,吴清就兴冲冲的回来了,一冲进屋,既是欢喜,又是震惊,还有恼怒:“骥儿,你猎熊,给庄子里除了害,三叔欢喜。可是,你是秀才,以身犯险,要是有个三长两短,这可如何是好?下次,不许再犯险了!听见了么?”
【第十四章 归信县】
父辈的关爱总是暖人心,吴骥望着吴清老脸上的真诚与关怀,不由得心中一暖。吴氏一脉中,尽管有吴良这样的浪子,更多的却是善良之人,不乏对自己关心呵护的长辈,吴清就是最关心自己的一个。
“三叔,侄儿记住了。”吴骥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
“记住了?要记在心里!”吴清仍是不放心,再次叮嘱一句:“你是吴氏一脉的大人物,不能有伤损,知道么?”
小小的初中生,竟然是大人物,如此受尊重,吴骥有些无语,只得顺着吴清的话应承一句。吴清这才满意,放过了吴骥。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吴清召集庄子里的丁壮,把熊抬了回来。
熊、虎、豹,是让古人最为畏惧的猛兽,咬伤人畜之事层出不穷。这头熊,虽然还没有进入村子里,可是,已经对村子里构成了巨大的威胁,谁也不知道什么时间前来咬人咬家畜,吴骥除掉熊,是整个村子里的大事。
这消息一传开,全村沸腾了,所有的人放下活计,赶了过来,个个脸上洋溢着笑容,比起逢年过节还要开心。
相应的,吴骥这个功臣,就成了吴家庄的英雄,倍受村民的爱戴与敬重。吴骥还是秀才,秀才加英雄,这两个身份合在一起,使得村民的敬重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了。
最欢喜的莫过于吴强的妹妹,吴小娘子了。吴强死在这熊的利爪之下,她无时无刻不再盼着复仇,如今,终于报了仇,她既是伤心,又是欢喜,冲吴骥不住叩头,一个劲的说:“秀才哥,谢谢你!谢谢你!谢谢你为哥报了仇!”
听着村民们的喜悦之言,杨秀秀特别自豪,吴骥不仅是秀才,还有如此巧妙的办法,学识不凡,嫁得如此郎君,夫复何求?
她特别满足!
尽管吴骥很穷,家徒四壁,她嫁过后来,没少吃苦头。可是,在这一刻,她却认为老天待她不薄,嫁得如此了得的郎君!
村民们杀鸡宰鸭的庆祝,直到大半夜过后,这才渐渐平歇下来。要不是天晚了,以吴清的心情,恨不得马上带人把熊弄到县里,向县令请赏,宣扬吴骥的功劳。
今儿晚上,乡亲们是倾尽所有,好吃好喝不少,吴骥大吃一顿,只觉那美味远非笔墨所能形容。那感觉,是他两世为人,吃得最为痛快的一次了。
“秀秀,明儿进城,把赏金领了,我们就离开这里,出去闯闯!”一回到家里,吴骥就忍不住了,兴奋的与杨秀秀商议起来。
这个山村人太少,吴骥就是有天大的本事,也不可能在这里施展,走出山坳,寻找更为广阔的舞台,这是必然之事。
在此之前,吴骥家太穷,受限太多。如今,熊已经猎到了,赏金即将到手,是该好好规划一下未来了。
“走出去啊?”
杨秀秀长这么大,还没走出过山坳,最远的就是草市了。所谓草市,就是宋朝的乡下集市,最近的草市离吴家庄不算远,十来里路,这就是杨秀秀去得最远的地方了。
“是呀!离我们最近的是归信县,可是,归信县并不大。要说最合适的便是雄州了。这事一了,我们就去雄州吧!在那里,应该可以赚很多钱。”吴骥念头转动,开始思索财路了。
雄州,是这一带最大的城市,更是重要的军镇,是宋朝抵挡辽国进攻最为激烈的城池。这里驻有不少宋军,吴骥要大做炸弹,去雄州最有前途,那是掉在钱堆里,好处多多。
“啊!去雄州?”杨秀秀更加惊讶了。对于她这个没有出过山村的女孩儿来说,能去归信县就很不错了,是莫大的福气,更别说雄州了。
“吴郎,你去哪里,我跟到哪里。只要你莫说我不好。”杨秀秀在短暂的惊讶之后,就一切唯吴骥马首上瞻了。
这事说定了,吴骥特别欢喜,欢欢喜喜的上床睡觉了。
这一觉,吴骥睡得特别香甜,做了一个大大的美梦,就是他做的炸弹炸得辽军血流成河,尸积如山,特别受欢迎,赚了很多很多的钱,跟一座金山差不多。
次日一大早,吴骥就给吴清从床上叫了起来。吴清已经找好了丁壮,他们的任务,就是把熊抬到归信县去。
按照吴骥的意思,用不着把熊抬去,只需要把皮扒了,把熊皮带去即可。这种事情,只需要给官府一个证物证明确实猎到熊就行了,这熊特别大,熊皮完全能证明此点。
吴清死活不肯,按他的话来说,这是给吴骥宣扬的好机会。归信县虽是小地方,却也有几个秀才,可是,这些秀就没有一个有吴骥这本领,能用这种巧妙的法子猎熊,一定要给吴骥宣扬宣扬。
吴骥是吴家庄的大人物,唯一的秀才,吴骥的地位越高,名气越大,吴家庄的人越有脸面,出去见到人,越是受人尊重。
这一提法,得到吴家庄人的一致响应,就这么定下来了。吴骥拗不过他们,只得由得着他们。
丁壮的任务还有一个,就是背吴骥。吴骥是大人物,应该受到尊重,没用轿子抬就够低调的了,更别说,吴骥的身子骨这么虚弱,要他走到县城,那是不可能的,只能由丁壮们背着了。对这事,丁壮们特别乐意,这是难得的与吴大秀才亲近的机会呀!
匆匆用过早点,一众人抬着熊,背着吴骥,向归信县进发了。
吴骥原本想要杨秀秀随他一道前去,可是,杨秀秀不愿,留在家里,吴骥只能由着她。
一路上,众人有说有笑,用他们所知不多的言词,把吴骥好一通夸。可惜的是,他们是朴实的庄稼人,所知的词汇不多,说来说去,就那么几句话,诸如吴骥厉害,很了不起之类的,除此之外,再无别的言词了。
人逢喜事精神爽,走路象在飞,几十里的山道竟然不当一回事,两个时辰后,就到了归信县。
吴骥一瞧,归信县并不大,周回不过数里,城中不过数百户,加起来不过三四千号人。这种城池,在边境上属于小城,口众少,户数不多,不够繁华。
唯一的亮点,就是城墙修得又高又厚,坚固异常,完全能够禁受千军万马的冲击。这是边境城池,时不时就要遭到辽军的进攻,坚固是边境城池的第一紧要之事。
城墙上有不少刀箭之痕,还有不少冲撞的痕迹,其颜色有些发黑,散发着淡淡的腥味儿,应该是大战的遗留之物。看得出来,此城曾经发生过血腥的大战。
“真是做军火买卖的好地方呀!”吴骥看在眼里,双眼一亮,特别有神采。
军火买卖在什么时间最红火?当然是战争频发的时候!
军火买卖在什么地方最受欢迎?当然是战争频发之地!
归信县这样的边境城池,饱受战火洗礼,时不时就要遭到辽军的进攻。若是吴骥做出炸弹,一定会大受欢迎。
一行人穿城而过,来到县衙。县衙就在城中心,占地不大,十几幢房子,组成一个小小的院落。象这种小县城的县衙,不可能富丽堂皇,更不可能占地极广。
县衙门口有几个差役把守,一见吴骥他们前来,不由得大是惊奇,一个差役问道:“你们是哪里人?抬头熊来,要怎生的?”
“这位大人,我们来自吴家庄。我们村子最近遭了熊灾,咬死了我的侄儿。好在,我们吴家庄的大人物,吴秀才,英雄了得,另出奇法,猎杀了这头熊!”吴清一脸的笑容,小心翼翼的说话,却是没忘了给吴骥吹嘘:“郑大人悬赏五十两银子,吴秀才前来领赏。”
“你们是吴家庄的?郑大人正在招蓦猎户,准备前去猎熊呢。没想到,你们就猎杀了。谁是吴秀才?”又一个差役,很是诧异。
“这就是吴秀才!”吴清指着吴骥,身子躬了躬,都快成九十度了,对吴骥这个秀才特别恭敬。
吴骥虽是他侄儿,可是,在外人面前,他可不敢提起这事,只能当作高高在上的秀才。
“你就是吴秀才?”几个差役一脸的惊奇,眼睛瞪得老大,不住在吴骥身上溜来溜去,好象吴骥是西洋镜似的,很有吸引力。
【第十五章 领赏】
吴骥瘦弱不堪,皮包骨,浑身上下,没几两肉,就他那样,还是秀才?还是猎杀如此一头巨熊的能人?怎么看怎么不象,几个差役一脸的难以置信。
“货真价实,如假包换!”吴骥说出的话与其身体状况截然不符,斩钉截铁,让人不敢置疑。胸一挺,头一昂,更增几分自信。
“见过吴秀才!”几个差役这才清醒过来,不得不信,忙向吴骥见礼。吴骥是秀才,虽是白身,没有官职,可是,身份、地位在那里,几个役差也不敢失了礼数。
“免了!”吴骥端起读书人的架子,大模大样的受了,问道:“去通禀一下,我们要见郑大人。”
“呵呵!”一个差役一脸的亲切笑容,忙道:“郑大人正与猎户商议,要去你们吴家庄猎熊,你们到得正是时候,不必通禀,随我去便是。”
吴清要丁壮把熊抬了,吴骥这次不能再给背着了,吴清亲自扶着他,头昂得高高的,胸膛挺起,仿佛与吴骥走得近,是他的莫大荣耀似的。
在差役的带领下,吴骥他们来到县衙里面,几个丁壮把熊放了下来。
县衙里出来一个官员,约莫三十余岁,明亮的双眼,很有神采。头戴一顶乌纱帽,两根帽翅随着他的走动,不住晃悠悠。一身绿色的官袍,颇有几分威严。
“见过郑大人!”吴清忙上前一步,跪倒在地上,冲这个官员行大礼。
“原来是吴老伯!”这官员就是郑县令,忙上前一步,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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