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爱尚雨的兔子
第一章 无奈的穿越
“擦,这是哪,怎么跟原始森林一样”叶天睁开眼睛,神色茫然的看着四周,一片片高大挺拔的树木,如同伫立着一排排魁梧的战士!林间雾气蒙蒙,回荡着各种声音,有鸟的鸣叫,有凶兽的吼声……心中不禁怀疑是不是昨晚喝多了,被人仍到森林里。转念一想:“不可能啊!世界怎么会有这样,有灵气的森林!”在充满污浊的世界,有的只是喧哗的城市和脏臭的水沟。
“莫非昨晚我梦游到了这新地方?哈哈,我岂不是要出名了!”一脸得意之色,急忙拿出手机,打给帮女郎,结果手机居然没信号!
“妈的!这什么鬼地方!”他四周走动,发现这里一望无际都是森林,没有人家,可恨的是手机信号也没有!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理!
“我不是在喝酒吗?怎么在这!这让我怎么生存啊!”自从么没有信号,他就焦急不安!要是让我知道谁把我弄到这,我活劈了他!
想不通,就不想了!既来之则安之!
重新打量着周围的环境,看着这些粗大的楠木。叶天心里嘀咕着:这小的都应该几百年了吧!若是做家具至少也要几百万,嘿嘿……发财咯……
“咕…咕”一道奇怪的声音传入耳朵。不是别的怪物,是自己的肚子在叫,一阵虚脱无力感传遍全身,好饿啊!
看着身旁的还有几瓶二锅头,打开一瓶,便猛灌了一口,“我呸!酒怎么能这么喝?看来我饿晕了!”
他连忙爬起来,寻找能填饱肚子的东西。这厮是一个宅男,而人们对宅男的印象都是胆小,腼腆。但是他不是,他的心里有一股冒险的劲,这股劲一直被他压制着,从未显露。
他是宅男,总泡在网络上看一些冒险类的小说,其中的野外生存本领他无师自通,现在就是他运用的时候!
在这森林名贵的树不少,但果树也不少,也能填饱肚子。叶天摘了一些无毒的野果充饥,也不顾形象,直接囫囵吞枣。
在原地胡乱的想了一会,算了,只能自己走出去了。一连半个月这厮都在这山里转悠,依靠自己看书的经验,吸取的知识。转了将近一个月,终于,走了出去,且碰到一个人了。
叶天心里默念着:感谢满天神佛,回去一定给你们烧香。
“汝是何人,莫不是野人?”那人问道。他这人身穿古装,皮肤黝黑,身上背着一把弓,手里拿着长长的带着羽毛的箭。用脚丫子想,也能想到他是猎人!
那个一身猎户打扮的人问道。
虽然叶天很奇怪那人的讲话方式,但是没多想,也许是我来到一个世外桃源也不一定呢。他还不知道,一个月都没洗过澡,每天用野果充饥,衣服被山里的荆棘划的破破烂烂,跟个野人没啥区别。
但是这厮一向对这个不关心,现在想的是怎么出去,这才是王道,其他的神马的都是浮云。
“壮士,我这是在山上游玩,不想滚落峡谷,头被撞破了,一时什么都没想起,幸好今天遇到壮士你,提醒了我,才得以恢复记忆。”向天衡又连忙撒谎道,脸不红,气不喘!“壮士,能不能带我出去啊!”
“原来是这样!”猎户心想。看他长得高高的,脸上都是被铺上一层厚厚的泥,不过看上去相貌端正,彬彬有礼,有一头短短的头发,十分不解,心想估计是某位家族的公子游玩,便连忙道:“好的,公子这边请。”
虽然叶天很奇怪这猎户的前后反应,但是一向神经大条的他没多想。叶天连忙道谢:“多谢壮士。”
“公子客气了”收拾起自身物品也就几瓶酒,便一起下山了。
一路上,叶天在旁边旁击侧敲,当得知现在是,光和五年,也就是公元182年后。这厮瞬间犹如被雷劈了一样,瞬间呆滞了,便说道,“这真的是三国,我不会做梦吧!”
猎户心想;也许是在山里呆的时间较长导致头脑不清醒。便说道:“难道还有假?我都在此生活了二十余年!””
看着这猎户这认真的表情,心想估计真的穿越了,光和五年,不就是大贤良师张角起义,董卓进京吗?。又想到貂蝉,大乔,小乔,还有甄宓,蔡琰等等美女,口水都流出来,嘿嘿……美女们等着,你天哥哥一定要征服你们,听你们呻吟的声音。
让旁边的猎户都看傻了,这前后的差距实在太大了,等会回去一定要找个医师来医治。看是不是犯了癫疯症,好好的一个人怎么会变傻呢。如果叶天知道他想的什么,肯定暴打他一顿,自己的理想怎么可以玷污啊!
也许是觉得自己有点过分,便擦干口水,便对张恩说道。“壮士,这是大汉的哪个郡。”
“公子这是雁门郡广武县”。
广武县,叶天不熟悉,但是雁门郡他熟悉。张辽不就是雁门郡的吗,不过现在的张辽貌似才十四五岁吧。这个还是太小,但是离黄巾起义还有两年,到时就可以收张辽了。不过雁门属于并州,貌似高顺是并州人氏啊!
高顺是何许人也。顺为人清白有威严,不饮酒,不受馈遗。所将七百馀兵,号为千人,铠甲斗具皆精练齐整,每所攻击无不破者,名为陷陈营。顺每谏布,言“凡破家亡国,非无忠臣明智者也,但患不见用耳。将军举动,不肯详思,辄喜言误,误不可数也”。布知其忠,然不能用。布从郝萌反后,更疏顺。以魏续有外内之亲,悉夺顺所将兵以与续。及当攻战,
故令顺将续所领兵,顺亦终无恨意。三国志对高顺的评价还是很高的,尤其是其麾下的陷阵营。
既然上天让他来到这个英雄辈出的三国不做出一番事业岂不是太对不起穿越人士,会被人骂死的。但是现在一穷二白拿什么去争霸天下呢。一个平民出身的,没钱没权没势,三无人员,难道跑过去对他们说一声跟我混吧。包你们吃香的喝辣的。人家会劈了他的。
不过也不是什么都没有啊。还有几瓶酒啊,这放在现代是不值什么钱,但是要是放在古代这可是琼浆。古时的酒没啥酒精度,这要是卖掉,也能值几百金啊,到时买个官然后埋头发展。
好吧。这厮又想多了,不知不觉就走到了猎户的家里看着这一片片的茅草房,叶天感到心酸啊。两年以后黄巾起义导致多少人家破人亡啊。多少人易子相食啊,叶天默默的发誓一定要尽自己最大的力保护这些人。
“这人是谁啊。”
“怎么没见过,是啊”
“怎么穿的跟乞丐一样”
被这么多人说。饶是叶天再厚的脸皮红了起来。
张恩连忙站出来给他解围,说:“这位公子游玩迷路,我把他带下山。”
村里人一听,原来如此,然后纷纷安慰他。搞的他只能连忙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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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大早,叶天就起来了,经过昨晚的洗浴,换上一身农家的衣服虽然很朴素,但是那份英俊的气息还是能显露出来的。白皙的皮肤,炯炯有神的双眼,吸引村里的小女孩,她们的眼睛直冒星星。
这下村里的人真的相信他是为游玩的公子,迷路了。他现在是个黑头户,索性就坦然接受。四周的人都热情的向他打招呼。
在村里转了半天,发现这村子的环境还是不错,依山傍水的,蓝蓝的天空漂浮着白白的云朵,青青的湖水游着自由自在的小鱼,花花草草在森林间点最着,微风吹过,幽幽的清香铺面而来,这是大自然的呼吸。
村子里虽然粮食不多,但是还是勉强吃饱的。闲时还能去打打猎,贴补家用。自给自足,生活都有滋有味的。看着忙忙碌碌的人们,叶天也不好上前聊天。
经过昨天的事,叶天现在知道现在是光和五年四月份。推算一下离黄巾起义不远了,还有将近两年。再不想法子就真的会早死了,到时白穿越了。
想起昨天带回来的几瓶酒,好在当时没有嫌麻烦把他扔了。否则现在就真的欲哭无泪。他看过很多本关于穿越到三国的书籍,知道这就是好东西,以后换个坛子,卖酒卖了,弄点钱花花,想到这瓶子是玻璃制品,很炫,贵族应该喜欢。估也能卖不少钱,想着想着,笑了起来。
不知不觉就走到村口,看着村外的百姓都在忙碌,这放在二十一世纪还是很少的。回去把酒给分开,到时好卖。
既然想到就做,一路小跑回去,先找村里的人借了两个看起来比较古老的坛子,把酒装进去。酒瓶要保留着,现在什么都是好的,放在现在不值钱,但是在这个年代值钱啊。
忙完这件事,想起在这村里卖给谁呢?都是一些穷人,肯定买不起,我也拉不下脸卖给他们啊。
好在这个时候张恩回来了,赶忙去找他,问去广武县怎么去。
“公子,你想去县里啊?”张恩一脸疑惑之色。
“是的,我这半个月在山里找到几瓶仙人留下来的美酒,想去县里卖了换点盘缠,好回家。只要你带我去,到时少不了你的好处,嘿嘿,去吗?”叶天诱惑道。
“好!我们这八角村离广武县也挺进的,正好我明天也要去县里把这些毛皮卖了,公子明天随我一同前往如何?”张恩一听有好处,连忙答应。
叶天欣喜答应。
第二章 广武县
第二天一大早,叶天就起来,因为从八角村走到广武县需要走几十里路,带好自己的随身
物品,拿着昨天换过瓶子的酒,向县城出发,一路上比较平静。
看着路旁忙忙碌碌的百姓,不禁感慨道,真是淳朴啊,不敢想象就是这么一群手无缚鸡之
力的百姓会是两年后的黄巾起义的主力军。
约莫走了有一个时辰,远处一座只在影视剧中看到过的城池映入眼帘。
这座城池的城墙显得有些低矮破旧,整个城市的规模似乎也不大,面对叶天的这面城墙
大概只有不到两百米的样子。
看来这广武县县城真的只是一座小县城啊!
进入广武县城,入眼的都是低矮简陋的木制平房,路上行人不多,衣衫褴褛,都是有
气无力的样子。
见此情景,叶天不禁心有所感:难怪东汉末年会爆发那么大的黄巾之乱呢!看这百姓
的模样确实是穷困已极,在这种情况之下,别有用心者确实能够将百姓煽动起来!而且
这并州地界在东汉末年应该算情况稍好的,在之后的黄巾之乱时并没有被波及,并州都
是如此,其它地方就更不用说了。
城中百姓骤见叶天这样一个奇怪的人,主要是不是长发,毕竟古人的观念是身体发肤,
受之父母,一般是不会轻易剪断。人们也只是诧异一下,毕竟连自己的温饱都解决不了
哪有时间关心别人的事啊
叶天和张恩在县城里转了一圈,把手里的毛皮给卖了,也许是张恩经常来卖,收购的
人也熟悉他,所以很快就卖了。看着太阳,临近中午了,肚子开始咕咕叫了。
俩人就找个酒家先去填饱肚子,毕竟这是最重要的,点了几样菜。叶天问:张大哥,(叶天此时的年纪是十八岁,张恩有二十二岁了)这附近有没有当铺?张恩答道:当然有当铺,而且还是大商人陈青所开,信誉昭彰,公子如果想要换些银钱,去那里是不会错的。
陈青?叶天对这个名字感到有些陌生,三国埋没了多少无名英雄,虽然叶天比较了解三国,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比如这陈家的势力就不小。
叶天点了点头又问道:“那这当铺应该怎么走呢?”
张恩指着酒家左面的一条小巷道:“沿着那条巷子走下去,片刻便能看到。”
“那好,吃完之后就请张大哥,陪我一起去,如何?”“敢不从命。”如此就好。
也许是饿的太久,俩人很快就吃完了,吃完之后付完帐。就去那个当铺了。
果然如张恩所言,只走了片刻时间,叶天便看见了一座当铺。
叶天径直走了进去,当铺内只有一个伙计。叶天对那个伙计道:“伙计,我要典当物品。”
伙计头都没抬,伸出手道:“把要典当的东西拿来,先估价。”,言语中颇有些傲气。
不过叶天也习惯了,前世什么样的人没见过,也不跟他计较。便说到,我要典当的
是酒。
酒???你确定??这伙计哈哈大笑,真搞笑这年头还有人典当酒。要典当去酒家
去典当。别来打扰老子清梦。
是的,就是酒,赶紧把你们的能主事的叫出来,一个小伙计没这个资格和我谈。伙计
看着面前的叶天讲话的语气。心想莫不是这个人的酒真是好东西。虽然他们这个店铺
是当铺。但是平常也收一些其他东西。
便喊道:你稍等,我去喊我们掌柜的出来。说完小伙计就跑到后堂。
“掌柜的,外面有个公子要典当酒。看那个架势,估摸着有点来头。正叫你出去呢。。”
掌柜答道,好吧,闲来无事就出去看看。
如果此时的叶天知道这个伙计把他当成一位大人物的话,岂不是笑翻天了。此时的叶
天也在打鼓,但是既然都来了,就不可能离去,否则自己的霸业该怎么办。
正想着怎么把价格抬高的叶天。看见掌柜的出来了。
这位公子,还未请教尊姓大名?”,掌柜朝叶天抱拳道
叶天也学着对方的样子抱拳道:“不敢,在下姓叶,单名一个天字。
便说到“你便是能主事的?
“是的,本人就是本店的掌柜,听伙计讲你要典当酒?”
这时掌柜的也在打量着叶天,虽然一身农家的衣服,但是生的英俊,也只有世家才能
养出这样的人。农家是不可能养出这样的人。也许是发生了什么事导致的。
“是的,我前一个月在这里的山里游玩,不小心迷路了,现寄居在张大哥家。在山里
发现了仙人留下来的琼浆。”“因需要盘缠,回家便希望能把此酒典当,换点盘缠回家。”
说完,便把酒坛子打开,一股酒香飘了出来。
“好酒”这掌柜的也是一个爱酒的人,一开始不信,现在有几分的信。叶天看掌柜的
咽了一下喉咙,也知道这掌柜也是个酒鬼,便说道,既然打开了就请掌柜的品尝一下。
既然如此,多谢公子。不知不觉连称呼都变了。掌柜忙叫伙计去拿杯子,用勺子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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