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名为远洋舰队。
吕布擢升周瑜为海军一星大将,给他的回书中除了对那些岛屿做了命名外,还写道“不可沽名学霸王,宜将剩勇追穷寇”,让他继续占领剩下的群岛,一直将第一军的势力推进到倭国九州岛附近,开始劫掠那里沿岸的倭国人。
周瑜领命后,留下蒋钦率一个旅防守建设琉球群岛,剩下的人马从“灭倭岛”出发,陆续攻占“屋久岛”、“种子岛”、“甑岛”,最后推进在“福江岛”、“五岛列岛”“中通岛”,将兵马驻扎在这三岛上,跟“济州岛”上的甘宁渤海舰队遥相呼应。
济州岛上的甘宁部收到周瑜部已驻扎在福江岛的消息后,便派吕蒙率领两个旅的兵力攻占了高丽和倭国中间的对马岛,拦截倭国的贸易。
自此,周瑜、甘宁的五万海军舰队开始了对倭国的频繁骚扰,根据吕布和邪马台国女王卑弥呼达成的协议,周瑜、甘宁的海军舰队是帮助邪马台国对付她的敌对小国。
那些敌对小国多次派出船队来对付周瑜、甘宁的海军,怎奈他们现在还处于奴隶制时期,造船技术很差,弓箭不行,船坚炮利的中华帝国海军舰队将他们尽数全歼,那些小国只得保持防守态势,他们的商船只得缴纳高额的过路费,才能通过渤海舰队、东海舰队封锁的海面。
与此同时,台湾警备军的一万海军从基隆港出发,接防了彭佳屿一带,随后又挥师北上,攻占了钓鱼群岛和黄尾屿、赤尾屿一带。
自此东海、黄海、渤海和倭国海尽在吕布的掌控。
此时,台湾府在顾雍的经营下,屯田、开矿、民族融合,一切红红火火,台湾开始生机勃勃。
顾雍的屯田里并不是一味的水稻,还种了一些绿豆、芝麻和大豆。另外更多的则是甘蔗,台湾湿热多雨,特别适合甘蔗生长,有了甘蔗便有糖,台湾的制糖业又是一大创收点。
糖在这个时期是稀罕物,直到唐代初期,糖还是贡品,只有皇室能够尝到,唐朝中叶以后,才日渐走向民间,到了宋朝民间已经开始有糖作坊,有了各种糖制品小吃,但糖或者甜品还是非常昂贵的东西,可想六七百年前的东汉末年,而在其他国家,糖价更贵,尤其是倭国、罗马帝国等少产糖或不产糖的地方,糖价甚至比盐价还贵多了。
本来吕布压根就没有想起来要发展制糖业,顾雍更加想不到,但其他人想到了,因为吕布曾颁布过一个法令:“一人计短,三人计长,三个臭皮匠胜过一个诸葛亮,为了国家的发展,需要群策群力,凡对国家的各方面发展献言献策有效者重赏!”
有一个永宁来的移民张禾,之前曾在无意间发现甘蔗可以制糖,又见台湾的气候比大陆更适合甘蔗的生长,同时国家所有行业里缺少了制糖行业,便向顾雍献言开辟甘蔗园继而制糖。
顾雍隐约意识到这会是一个大行业,便向吕布发信请示,吕布看了大喜,令顾雍重赏了张禾,让他前往永宁带回甘蔗苗。
张禾得了重赏,欣然返回永宁,取回了大量甘蔗苗,然后以这些蔗苗为基础开始大规模种植甘蔗,并开始培育蔗苗,然后再进而扩大甘蔗种植。
蔗苗来源很多,最主要是蔗茎,因为蔗节上会长芽,方法是取整支蔗茎,分切成一段段双芽苗,然后平植或斜植。另外还可以采用宿根方法,就是当原料甘蔗采收时,不挖蔗头,采收后再经过切头、开根、排土、施肥即可。
甘蔗生长期主要受气温和品种影响,在台湾大约十四到十八个月,不过宿根的可以缩短,只需要十二个月。但是生长期不足的甘蔗,不只产量低,而且糖度也较低。秋植甘蔗以八、九月,春植甘蔗以二、三月为种植适期,因为制糖开工期从十一月到隔年的四月,所以秋植蔗都有足够生长期,而春植蔗需要延后采收来配合。
张禾做为台湾岛屯田司蔗糖处的主管,他在具体的劳作中总结出一套轮作制度,可做到不浪费田地资源也不影响甘蔗生长。
首先,因幼蔗生长缓慢,土地没有充分利用未免可惜,这时张禾授意蔗农们间作一期其它的短期作物,和蔗苗一起生长,赶在蔗苖长大之前收获完毕,以增加土地收益。但有个条件需要遵守,就是间作的作物不能对蔗作有太多不良的影响。适宜的作物有落花生、豆类、大蒜等,从中南美洲一带取回了玉米、番薯、马铃薯后便种植这些作物。
其次,在蔗苗长大以后,开始应用完整的轮作制度。通常是甘蔗一期新植,接着二期或三期宿根,再一期或二期水稻,然后又回到新植。而在末期水稻未收获前,把新植甘蔗种植在水稻株间糊状泥土中,称为糊仔甘蔗。它的优点是既不影响水稻生长,又可使后作甘蔗提早种植,还可节省整地筑畦等作业费用。和第一期水稻间作的,称为第一期糊仔甘蔗,也叫做春植糊仔甘蔗。和第二期水稻间作的,称为第二期糊仔甘蔗,也叫做秋植糊仔甘蔗。
因为甘蔗的生长周期,决定了一年之内,糖场只能开工两三个多月,现阶段民营资本恐怕也空耗不起。另外因为糖业的利润丰厚,吕布想到日益增高的军费开支,也放弃了与民分利的打算,决定由台湾官府开设糖场,所有的利润都由东海舰队和台湾地方警备军独占。
在台湾开设几个大型的糖场,设置煮糖器具,因煮糖时正值农闲时节便临时征用耕牛,用牲畜之力来拉磨,而工人的来源则是台湾的地方警备军和东海舰队的辅兵,因为只需要开工两三个月,不影响军事行动。
蔗民们将甘蔗收割后,清除不需要的蔗叶、泥土、根须等,接着捆绑到牛车上,然后再运送到制糖工场。运送到工场以后,再细细清洗完毕,然后送进“石车”里压榨。
石车是由两个花岗石制成的圆柱形石磨制成,以牛拉石磨,甘蔗从两个圆柱石磨中夹碾而过取得蔗汁,并产生蔗渣。两个石磨组成的石车,需要十二三头牛来拉磨,后来则采用牛拉和水车推动的联合方式,使得可以多番压榨,使得蔗髓当中的糖汁能基本都榨取出来。
然后再将蔗汁加热,随后加入石灰净化,让杂质沉淀,取得较清澈的甘蔗汁,然后将清汁煮至羹状,沾之会黏手时,一边冷却一边以木棒搅拌,使糖浆能均匀结晶成颗粒状,即俗称黑砂糖或红糖的赤糖。烹煮时会有杂质浮沫产生,以木瓢捞出,冷却沉淀后可作为养猪饲料,或拿来酿酒。
一般来说,双磨石车制造黑糖,若全凭牛力与人力(用牛十二头,煮糖工二十人),每日大概可以处理一万斤的甘蔗,并于当日内煮成黑糖。
这种黑砂糖和红糖虽然各有妙用,奈何价值甚低,市面上偶见的红糖只卖出了二百多钱的价格,如果白糖上市,摆出十贯的价格怕也会有人购买。
不过,这公元三世纪的生产力不足以支持吕布用现代化学工艺从赤糖里面提炼出白糖,只能用土法,这个就要靠张禾等制糖工人的反复摸索,直至找到适合这个时代的加工方法。
先是取出赤糖中颗粒大而完整、比较不干净的颗粒,装入漏斗状的陶缸中,淋上一遍又一遍的黄泥水,使黑渣顺孔流出,上层的糖自然变白,愈上层愈洁白,就是白糖。利用这种方式可以取出上层的白砂糖,中层的黄砂糖,下层的褐砂糖(这种褐砂糖比未经精练的黑砂糖好不到那去,但多少颜色浅一点,可以卖的贵些)。
至于流出的黑色残渣则称为糖蜜,可用来酿造酒。酿出的酒之过滤后,兑上以米酿造而成的米酒,即可饮用或作为料理用酒。兑米酒比例大概是米酒六,糖蜜酒四。
而蔗汁加石灰沉淀后的泥浆称为“滤泥”,是极佳的肥料。蔗渣是甘蔗压榨过程中所残余的废弃物,糖场可以回收晒干后当柴火煮糖,甘蔗枝叶与蔗皮也是主要燃料来源。基本上,制糖燃料无须外求。事实上,往往因为蔗渣太多,可以将多余蔗渣当堆肥使用,后来发现蔗渣其实是可以拿来制造纸浆的,便拿去做了纸浆。
俗话说,万事开头难,设想的很好,但就在制糖业刚开始发展的阶段,在甘蔗园的经营上就出现了问题。顾雍向吕布飞鸽传书汇报称:“这些蔗园我原定的是全部属于官军所有,蔗民只领取薪水,却发现种植甘蔗的百姓们远远不如那些屯田劳作的百姓勤劳。张禾献策改蔗园为私有,即可激发百姓干劲,不知主公意下如何?”
第861章 土地私有制
吕布接到这份信,不禁想起了其他作物尤其是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的屯田事宜,深感顾雍遇到的问题也普遍存在于其他地方的屯田,包括民屯、军屯,那些屯民和屯兵都没有自耕农勤劳,甚至还不如佃户。
吕布就这个问题征求军需部都督韩浩、大司农石韬、农牧部尚书张昭三人的意见。
张昭直言不讳地说:“一切皆因土地属于公有,并不属于他们。他们自思自己辛勤耕作种植,半数入官也就罢了,没准等自己将荒地和贫地开垦成良田,官军就会前来宣布这良田属于官军所有,将他们的良田夺去。”
吕布闻听此言,有些怒气道:“我从没有过这样的打算,为什么这些人会这么认为?”
一旁的石韬解惑道:“在皇上一统华夏之前,其他地方的军阀也做民屯之事,可一旦屯民将荒地和贫瘠之地开垦成了良田,军阀就会借田地本来属于官府的名义收回,借机霸占屯民的良田,然后分给贪官污吏做田租,有着捍卫官僚利益的地方军阀的邪恶榜样,屯民们不敢对朝廷抱有太大幻想,想到这田地反正不是自己的,又因为这甘蔗田没有那个黄金赏赐的激励机制,种好种坏一个样,就消极懒惰起来。”
韩浩也讲到军屯的情况:“参与军屯的士兵们的想法是,自己是个军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调走,辛苦开垦出来的良田就尽属他人,干嘛为他人做嫁衣,所以他们也懒了下来。”
听了石韬和韩浩的话,吕布有些不太相信,便找来了几个屯民和屯兵,让他们坦白地讲自己屯田的感受,因吕布的朝廷一直有“言者无罪、精辟有赏”的言论自由奖励制度,再加上吕布的坦诚相见,他们都一五一十地将真实感受都讲了出来,跟石韬和韩浩所说相仿。
吕布禁不住想起了后世的国企和私企的差别,国企人浮于事、关系至上、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很严重,工人上班时间都是在打牌赌博、睡觉,完全谈不上效率,高层多在贪腐,如果不是国家政策扶持,都会破产。
吕布痛心疾首地发现,凡是那些国家所有的,本应该让全体国民或某些国家集体全体员工获得利益的,通常都是被贡献最少的小部分人给占有了,大部分国民只分得一些残羹,像土地资源,完全被某些地方官僚和开发商占有,国民不得其利反受其害。
德国哲学大师康德曾指出:“财产所有权是个人自由不受强权限制的权利,是使人权受到保护的制宪第一要义。”土地是上天赋予每个合法公民的基本财权,知道土地国有化后只会养肥了贪官污吏、搜刮了民脂民膏、把所有民众都变成新一代奴隶的真相后,吕布坚决推行土地私有化。
鉴于后世种种教训和现实的种种情况,吕布征求所有民众的意见,制定出一部田地法令,法令的根本点就是田地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归私人所有。
当除去那些邪恶的世家大族、贪腐官吏后,他们的土地分给了原来的佃户和其他流民、移民,还有这些民众自行开垦的荒地,产权、使用权全部归他们所有。
一般民众,开国第一年免赋,从第二年开始只用上交两成粮食,正规军军属只用交纳一成粮食。
屯民除了交还种子和耕作工具的租费之外,第一年上交四成,第二年上交三成,第三年上交两成,以后跟其他民众一样上交赋税。
如果民众自行开辟荒地,则荒地属于民众所有,收成从第一年开始就只用上交两成,这是鼓励民众开荒。
收两成粮食后,不用缴纳其他的赋税,灾荒年份还给予一定的赋税免除,中华帝国的田赋并不重,因为没有其他的苛捐杂税。
当官军开辟了新领地,移民过去屯田也属于民屯,分给该移民的田地也归移民所有,因移民是离乡背井而来,为了刺激移民的热情,前三年免赋,后来只用上交两成。
像甘蔗园这种经济作物的屯田,土地也归屯民所有,只用上交三成,其余的都按照市价卖给官军设立的糖场,官军设立多个制糖场,都是自负盈亏,甘蔗园的种植农民们可选择去价格最高的糖场卖甘蔗,严禁糖场统一压价坑害蔗农。
有人问道:“如果有取巧耍滑之徒交租时只交差田收成或隐瞒部分收成,该如何是好?”
吕布道:“农民须将所有收获按照物种分类堆放,每种作物不分好坏都混杂在一起,然后按照分成收租。如果有农民在交租时隐瞒收成或弄虚作假,当即罚没全家所有田地,并且全部押去做十年劳改,有人举报隐瞒者可获得那奸猾农民的一半家产,如果有地方官僚在收租时陷害百姓剥去公职、罚没家产、十年劳改。”
有人又问道:“如果有地主向农民购买田地,借此兼并土地,那该如何是好?”
这是吕布竭力杜绝的事情,便斩钉截铁道:“普通民众如不愿意继续种地,屯民如不愿继续屯田,只能将田地平价卖给地方官府、屯田部门,不能直接转售给私人,如果有贩售私人者,买卖双方都将抄没家产。”
地方郡县兵属于地方民兵,他们本身就是民屯,只不过屯田之地更靠近要防守的州县镇的城池,他们享受民屯一样的收成标准。不过同时对他们的亲属有优惠,凡是入选地方郡县兵的军人家庭本身就是民屯出身或自耕农,他们可以少交半成。之所以这样考虑,一是为了鼓励民兵入选地方精锐武装,一则是因为每家每口十亩地,一家如果有六口人,包括壮年妇女也只有两或三名劳力,如果征召一名士兵前去防御地方,则这名壮年劳力只能耕耘军屯的十亩地或训练,家中就少了一名主要劳力,如不降低田租,军属负担就会加重。
主力军屯的田地,都是不与民争利的荒地或新开辟领土上的田地,大部分军屯只不过三年或者更短的时间,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