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唐再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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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唐再续- 第4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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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税制改革也好,变迁也罢,就其本质来说,归根结底是对社会各利益集团的经济利益关系进行的重新调整,是使现行税制不断变革、不断完善过程。赋税制度的改革变迁属于朝廷供给主导型的制度变迁,变迁能否进行,受当时政治经济背景、政权稳定与财政状况、政府对资源的控制等多方面主客观因素的约束。在李曜自己看来,这些约束可能也就是后世历史教科书里经常所说的“历史的必然”。

首先,是政治经济背景因素。

在经历了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转型之后,在两个社会转型期间春秋时期出现的“初税亩”制度的推行,可以说反映了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对赋税制度变革的影响,初税亩制度推出的时代背景是伴随着土地国有制度的瓦解,封建制的生产关系的萌芽,劳动者的人身自由由经历了“奴隶、农奴、农民”变化历程,因此在不同的政治制度下,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变化、生产工具的变化、生产组织形式的变化必然需求赋税制度的变化以实现当时赋税制度的功能。但是深层次影响政治、经济制度是生产力因素。生产力提高引起的生产工具的改进、耕作方式、粮食产量、劳动者积极性等方面的效应都会对赋税制度产生影响。

其次,是政权稳定及财政状况因素。

政权的稳定对赋税制度的影响是显然的,从历朝历代本朝代看,赋税制度在税率方面的调整,伴随着朝代的兴衰。从整个历史时期中上述几次大的变革看,“初税亩”的推行源于私田增加及生产的繁荣,公田收人无法满足当时统治者包括战争等各方面的开支。大唐两税法的推行源于均田制破坏的情况下,政府陷入无地可均,自然与此相对应的无可征之丁的财政危机局面。而后来明朝中期实行的“一条鞭”更是在明朝统治者腐败,土地兼并更加严重,大地主想尽办法逃税,苛税残酷,政府财力匮乏的情况下推行的。这就说明了政府财政状况对赋税制度变革的决定性作用。可见,中国赋税制度的变迁属于朝廷供给主导型的制度变迁,朝廷进行赋税制度变革的原动力即是财政状况,其次才是尽量简化征管方式降低税收成本。

而王笉的质疑,也在于现在李曜所主导的朝廷,至少看起来是并不缺钱的,但改革却可能导致政权基础动摇,所以她才疑惑这样的改革是否必要。

最后,则是朝廷对资源的控制因素。

税制变迁就其本质来说,归根结底是对社会各利益集团的经济利益关系进行的重新调整,而经济利益的获取又源于各个利益集团对资源的控制,对于大唐赋税制度,或者说是农业社会以土地产出为主的经营方式,决定了国家对土地资源的控制将决定了土地赋税制度的变革和调整,君主制下的土地私有导致的土地兼并现象以及由此引起的朝廷和大地主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始终是赋税制度变革的一大原因。

王笉当然不知道李曜搞“摊丁入亩”、“皇田纳税”的根本原因除了减轻百姓负担之外,还有释放人口的因素,因此不甚理解。

李曜对此也不好说得太多,只能拿出自己所谓“一代儒宗”的面具带上,用一种悲悯天人的口吻,深沉地道:“民若不困,何必冒死作乱?更何况如今这税制,富者纳税少,贫者纳税多,岂是道理?有道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我行此政,正是为了树立公平。皇王布衣,统一纳税,正是‘法无二致’之意。至于你担心朝局不稳,这一点大可不必担心。那些富家大族若要东逃南逃,就尽管去吧,走了之后,他们还能将田产带走不成?到时候正好赐给有功将士。而这税法一改,别地百姓闻之,必然欢呼而来,民乃王业之基,有了百姓,还怕少得了贵族?更何况,那些人放着工商业无数赚钱良机却为了那么一点地税而走,这等眼光,也不配留下分得利润。”

其实李曜这话说起来理由十足,但他之所以此前曾经犹豫很久,也不是没有原因的。他这税制改革,实际上是把原先历史上三次重大税制改革集中在了区区唐朝中期之后的一百年内快速完成,他此前主要是担心社会适应能力,担心拔苗助长。所谓三次重大税制改革,就是指两税法、一条鞭法和摊丁入亩。

纵观两税法实施之前的赋税制度,大都是以人丁为征税之本,而以人丁为征税之本的前提条件是纳税人必须有相应的土地、资产。唐朝前期由于实行均田制,广大农民基本都有田可耕,社会经济繁荣。以人丁为本的租庸调制畅行无阻,税源充盈。然而,随着土地兼并的加剧,特别是安史之乱爆发,唐朝的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大批农民丧失土地沦为地主的佃户,唐朝朝廷控制的农户越来越少,赋税来源逐步枯竭,以均田制为基础,以人丁为本的租庸调制已经无法实行,严重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朝廷为了增加收入,只得另立多种税目,恣意勒索,以致人民负担日趋沉重,社会矛盾一触即发,这种情况如再继续下去,将危及政权的存在。这说明对旧税制的变革已经刻不容缓。于是到了德宗时期,德宗皇帝就接受了宰相杨炎的建议,下令正式实施两税法。两税法的实施扩大了税源,简化了手续,增加了财政收人,挽救了唐朝中期以后的经济危机,稳定了唐朝政权的统治。而更重要的则是为赋税制度确立了一个合理的、新的征收标准。从此以后,征税标准开始从人丁转移到土地、资产。两税法成为君主制度下社会赋税制度演变的起点。历史上的五代、宋朝等,对于税制也有一些小幅度的改动,但并没有脱离两税法的窠臼,因此一些必然出现的弊端,仍旧不断出现。

而与历史上其它封建王朝一样,明朝发展到中期以后也开始走上了腐败、没落的道路。土地兼并,贪官横行,赋役苛重,农民暴动,所有这些社会矛盾都开始集中显现,并呈蔓延之势,明朝的统治已经到了岌岌可危的地步。为了缓和社会矛盾,挽救朝廷的危亡,明神宗起用张居正担任内阁首辅,实行了一系列旨在富国强兵的改革。一条鞭法的主要内容是:“总括一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一概征银,官为分解,雇役应付。”?一条鞭法的推行是中国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它上承唐朝两税法,下启清朝摊丁入亩。在当时起到了减轻农民负担,抑制各级官吏、豪强地主对农民的勒索、盘剥,缓和阶级矛盾的作用。特别重要的是一概征银,使君主制度时代的实物税制转向了货币税制,使国家的赋税征收基本货币化。一概征银,扩大了社会的商品市场,有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所以一条鞭法在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史上又竖起了一块里程碑。

清朝人关之初,赋税制度仍沿袭明朝旧制,实行一条鞭法。然而自明末社会大动乱以来,随着土地的日益集中和人口的不断增长,无地、少地的农民越来越承担不起丁税的重负,不断地进行反抗斗争,他们或迁徒流亡,或隐匿户口,不但使清政府征收丁税失去保证,还使清政府无法掌握人口实数,同时加剧了社会动荡。为了缓和社会矛盾,稳定统治秩序,清政府分逐步完成了摊丁人亩的改革。摊丁人亩的实行,是中国赋税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它对清朝的统治和以后中国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摊丁入亩简化了税收原则,只按土地的单一标准收税。这样,不但稳定了清政府的财政收人,有助于统治秩序的正常运行,而且还减轻了劳动人民的负担,削弱了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农民有了更多的人身自由。本书前文也说过,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是摊丁人亩取消了中国历史上几千年来的人头税,在客观上起到了鼓励人口增殖的作用。此后,中国人口数量急剧增长,人口数量的增长在一定时期内为社会提供了大批新生劳动力,对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当然,当人口数量的增长超过了社会经济的承受能力,它所带来的更多的是负面效果,不过这一点李曜早已想好办法解决了。所以摊丁人亩的实行对中国历史发展进程的影响将是深远的。

李曜现在的做法,则是将一条鞭法省去,直接跳转到摊丁入亩,那么相应的,征收的税费也必须是全货币税,这反过来又有助于李曜此前就开始推行的新币制改革(无风注:之前写币制改革的时候提过,一旦认同新币可以当做税费上缴,则该货币的价值就会被社会所公认)。

那么,这一改革在推行过程中的难点就在于两条:一,“大地主阶级”们的抵制甚至反抗;二,百姓们习惯这套制度的速度。至于其他什么税率分摊是不是合理之类,那都是税制本身的细节问题了,在决定推行之后,各地再考察、讨论便是,总不能连这种事情都要李曜自己亲力亲为,那他一准成为第二个孔明,只有活活累死的份。

这时王笉道:“五郎既然有如此把握,奴自然是支持的。”

李曜微微一笑,柔声道:“说实话,我希望太原王氏在这件事上,能做一个表率。”

王笉看着他,勉强一笑,道:“五郎……此事奴只能说尽力,决定权在叔父,甚至……他都未必能一言而决。”

李曜点点头,他理解这种情况,中国人对于“祖制”有一种外人难以理解的情感,也许是孝道被无限拔高的后遗症,任何人胆敢擅自改变“祖制”,面对的压力都是极大的,也很难获得认同。而对良田的占有,则不光是很多世家大族的“祖制”,甚至早已是这些世家大族存在于世的一种下意识惯性,李曜甚至有时候会觉得,要想改变这一点,就像要让狗不吃屎一般。

不过据说狗吃屎是因为狗吃人吃的饭后,身体里缺乏必要的微量元素,而这种微量元素在其粪便中有,所以才出现。那么李曜只好把工商业上的大利润摆在头前当胡萝卜,把摊丁入亩的税制改革作为大棒拿在手中,这样才能使这些“大地主阶级”们出让手头的田产。

一手大棒,一手胡萝卜,这个办法永远都是可以使用而且成效卓著的。

至于他为何对这件事如此上心,其实再简单不过了。

首先,他需要这些“大地主阶级”出让土地,使穷苦百姓自耕自足,不会“揭竿而起”,危害朝廷统治的稳定。其次,他需要这些手头有足够资本的“大地主阶级”投身工商业,使那所谓的“资本主义萌芽”赶紧生出、发展。

按照李曜穿越前的所学来看,资本主义萌芽应该是指一种生产关系,而不是一厂一店,也就是说,即便李曜自己建立起了实际上规模庞大的“工业企业”——两大军械监,但那并不表示资本主义就萌芽了。资本主义萌芽指的是一种社会关系,而不是个别人之间的关系,因而不能孤立地看待。这种生产关系,按照学术观点,是在封建社会晚期,在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条件时产生的。在这以前,像在自然和社会史中许多事物一样,它会有一些偶发的、先现的现象,但不能因此认为资本主义萌芽已经出现。

这就是说,关于是不是资本主义在萌芽,必须把考察的对象放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之中,看这个地方、这个行业有没有产生资本主义的土壤和气候。同时,这种对象必须有一定的量,不能相信孤证,比如军械监这种明显就是“孤证”。必然性是存在于偶然性之中,社会性是存在于个别事物之中,所以,真正的资本主义萌芽,总是具有多发性,是可以重复观察到的。

唐有何明远的丝织厂、仙君册的茶园,但即使《太平广记》是可信的,这也只是一种偶发的、先现的现象。因为此时的社会经济条件还不允许新的生产关系出现。历史上宋代经济有很大发展,当时的中国,在农业、基本手工业和科学技术的许多部门,都居于世界先进水平。单从生产力来看,宋代已经有了出现资本主义萌芽的物质基础。但是,从生产关系和社会条件来看,租佃关系、徭役赋税和工商业等方面的封建束缚,还未见松弛,政治上的专制主义和意识形态的僵硬,较唐代尤甚。因而,它只能说是资本主义萌芽的准备阶段。真正的资本主义萌芽是封建社会内部的一种新的生产关系,它具有新生事物的生命力。它一旦产生,除非有不可抗原因,是不会中途夭折的,而是引导向新的生产方式。因而,真正的资本主义萌芽,应具有延续性和导向性。

这也就是李曜想方设法要使类似于太原王氏这种“大地主阶级”放弃对田产的执着,转而投身雇佣关系的工商业中去的原因。只有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这种风潮,各种大大小小的“地主阶级”都踊跃进行工商业投资,这种生产关系才算真正形成,也才会“具有延续性和导向性”、“不会中途夭折”。

当然,生产力是产生资本主义萌芽的前提,不能用一句话回答。但归根到底,还是要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尤其是农业生产力。资本论说“一切剩余价值的生产,从而一切资本的发展,按自然基础来说,实际上都是建立在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的。”

更简单的说,如果全民饿肚子,资本主义就纯属空想。

至于在原先历史上的中国农业,从生产技术来说,大约宋代达于高峰。江南(近代中国最富庶地区)水田的开发,引起绿色革命。耕犁制造的多用途化,可锻铸铁之应用于农具,早熟稻的引进以及农艺学的进步,使传统农业达于成熟。

明清两代,中国人口和粮食产量都增加约五倍。农产品的增加,主要是由于投入更多的劳动力和扩大耕地面积所致,属于量的变化。农具和耕作技术,基本上还是宋代水平。不过,先进地区耕作方法向落后地区传播,稻麦间作和双季稻的种植,以及玉米、番薯等高产品种的引进和经济作物的显著发展,引起一定的地域性分工,这些也都有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总之,这期间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主要是适应人口增加而来的量的扩大,甚少质的变化。因而还不足以突破耕织结合的、小农经营的传统经济结构,也不足以使农业经营利润从封建地租中解放出来。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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