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歌一曲》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秦歌一曲- 第2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这也是古时一般把战斗定为秋天的原因。

不过,现在是秋后,天气转凉,大地之上有了一股子肃煞之气,特别是在经历了一场血腥的大战之后。在这宿凉之秋,我是谁却不能呆在温暖的军帐里,他要走了。

我是谁是一个很有自知之明的人。

他立下了大功,这功劳太大了,大到我是谁从此之后将会一举扬名,人们提到他,都会说箭射王公的勇士,天下无双的斗士,可比之要离、豫让!要离有勇,豫让有技。

一个用大勇气大毅力拼尽自己的全部杀死当时的天下第一勇士,庆忌。

庆忌死时说,能杀他的人,也可算是一名勇士,所以,真实方面,要离一无是处,可他有心,有胆,果敢于拼,用自己全家亲人为引,灭了庆忌的疑心,再行刺杀。

而豫让虽然不似要离,可他是一个有忠义之心并剑术超群的剑客。

我是谁既有要离的勇气,又有豫让的剑术。

这是所有魏人眼见而公认的。但,问题在于……我是谁只是一个门客,一个客卿。

而且,我是谁还是公叔痤的客卿。

现在,公叔痤给抓了,已经成了不要说就可定性的黑羊,是要用来挡灾的。

在这个时候,公子卬向我是谁伸了手,他先是赐弩,示之以好,再赠剑,这是表示了拉笼之意。后来,送金,割美,一切的一切,公子卬就差说了,我是谁呀,你到我这里来吧!

公子卬的身份可以让他结交名流,可以让他过衣食无缺的生活,可以让他一直的他可以无限制,所以公子卬手边的剑手不是没有,但少,他也不可能招养名剑士。

我是谁算不算名剑士?

当然算!

天下能射老秦公者有几?并且那还是一支狼毒箭!也就是说,如果老秦公死于一年内,就等于说是我是谁杀的,杀了老秦公这样的一个人,我是谁的名气可比要离还要牛!

大魏王会容公子卬蕴养我是谁么?养一个杀公杀王的剑手,公子卬,你下一个是想杀谁?你如此重厚的那位我是谁,你想要他的箭下一个射谁?是不是本王?

答案很明显。如果我是谁留在公叔府,那么,公叔痤的罪名一定,他也一样要跟着吃挂落,而公子卬如果要包庇他?那么等于是在对魏王说,你看,我手上有了这样一个可以杀王的剑手了!那大魏王哪怕是要杀公子卬,也会先一步杀我是谁。

两个大人物打架,死得永远是他们下面的走狗,越是强力的走狗越会受到尊重对待。

所以,当公叔痤给抓走之后,我是谁就只能一走了之了,凭他对历史的了解,他可以靠着公孙鞅多混一点日子,又或者转投公子卬也没有关系。

但他现在射了老秦公一箭,虽然这一箭射出了名,射出了利,但也一样射出了麻烦。

对于此刻的我是谁来说,奔走它国,其实是最最上好的办法,在它国,我是谁这样的人一定会受到其它权贵的追捧,会成为基座上客,成为一名举足轻重的人物,不过那也有麻烦,我是谁的性子公孙鞅是明白的,他知道我是谁喜欢钱,而怕麻烦,所以他提了一个绝妙的法子,或者说是一个机会。

救回老公叔,只有救回了老公叔,他我是谁的地位才会无事,才可以继续躲在老头大伞之下过日子,那话怎么说的,大树底下才好乘凉,公叔痤就是那株大树,凭他三朝元老的身份,凭他老婆是魏国的公主,那么他除非是在秦国投降了,不然,只要他回来,他还是没事,也许还会受赏,政治这种东西,真是不好说的。

我是谁答应了公孙鞅。

公孙鞅比我是谁还没有办法,他失去了老公叔就等于是完了,在魏国的仕途就完了。

在大魏王的眼里,公孙鞅虽然向他谏言去侯称王,但对于魏王来说只是水到渠成,你谏言他照作了,你不谏言,他迟早也是一样要做的。所以,公孙鞅只是一个宠臣。

大魏王觉得自己还是有点眼力劲的,重用有才能的人,他做到了,他用了庞涓与公叔老头,虽然老公叔挤走了吴起,但吴起才能是有,可同样的,脾气也大,连魏武侯都能大骂,大魏王能容么?

于是,谏言有功的公孙鞅就呆在了公叔府继续当小小的中庶子,虽然官小职微,但古代时的官制有点不一样的,比如说中庶子,公孙鞅的这个中庶子可是丞相府里的中庶子,要知道,宰相门前五品官,宰相府里的中庶子多大?至少不下于二品大员了,很多国事政令都有公孙鞅的影子。

而现在,公叔痤给抓了,也意味着,如果老头倒台了,那一切也就完了,中庶子只是中庶子,不会再是宰相府里的中庶子了,落地的凤凰不如鸡,公孙鞅将会失去任何在魏国伸展的机会。

可是,做惯了大国官员,手掌了足够实权的公孙鞅,还能平心静气的当一个普通人么?

显然不能。或者说,公孙鞅可以到其它国家发展,但这更是不行。因为公孙鞅对其它国都有足够的了解,这种了解使公孙鞅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

比如说楚国,楚是大国,除了魏之外,就是齐楚,但楚国国内老公族众多,权臣旁立,谁会给公孙鞅立足的机会?只看吴起的下场就可明白一二,那例子太明显不过了。当时的楚悼王任命吴起为令尹,立志变法图强。吴起以铁腕强力变革楚国落后愚昧的旧制,却几乎将自己弄成了孤家寡人。楚悼王一死,吴起立遭惨杀,楚国就成了一个“三分新七分旧”的奇特战国,始终是萎靡不振难有作为。

而齐国,齐国立稷下学宫,引天下名士,可深知于此的公孙鞅知道,齐国虽有稷下学宫,但那些名士一个个如老狗一样给养着,而齐王却是不以之为官。

公孙鞅一个外来户,还是欺负了齐国狠的魏人,怎么可能会在齐国有伸展?他著法说三篇,却也一样无法吸引别人的目光,上有李悝的,别人做的再好也是不行了。

从某种程度上来,公孙鞅觉得魏国已经发展到了一个高峰,想要再有突破,非他不行,但奈何,魏国上下都沉醉在魏国强大的基础上,不能自拔,所以公孙鞅一个小小卫国士子,实不足以论道。

为此,公孙鞅求上了我是谁,可以说,对比起来,公叔痤对公孙鞅的作用远远大于我是谁,因为公叔痤不会重用我是谁,但公叔痤是知道公孙鞅的本事的。以我是谁的本事,说不定真的可以救回公叔痤,对公孙鞅来说,可比之一份保险。

本来么,我是谁都是要走,走哪儿不是走,帮一个顺手的忙,不过小事耳。

在公孙鞅的头前领路下,我是谁和公孙鞅走了两步。

两人方自要行,从中军大帐中又钻出了一个人,那人小跑两步,直直的过来。

竟然是一个小越女。我是谁记得这个小越女,她的身子明显比另一个要瘦小一点。

看上去,是她的小,大约十三左右的岁数,正是家姬的黄金年岁。

“主人可是要走?”小家姬望向我是谁,她还记得我是谁是她的主人。

我是谁看了她一眼,女孩细白美嫩,当真是一个不错的小美人。纯天然。

“怎么不在里面呆着,一会儿这位大人会照顾你们的,我还有事,不能把你们带在身边。”

“奴学过剑术……奴可以跟着主人……”小越女很固执。

我是谁看着她,轻轻道:“你怕我回不来了?”

小越女看着我是谁,又看了一边的公孙鞅:“奴……奴……奴只是不想再给人卖来卖去了……奴本来是越王送给楚王的礼物,后给山贼抢了,然后转手卖给齐国大商,后齐商把我们卖给齐国田广,田广使魏,就又将我带到了魏国,献给了公子卬……”

我是谁笑了:“你怕我将你送人?”

“奴所呆之地当好,但再好非为奴之家,奴是再也回不了家了,奴也没想着回家,在这个世道,奴只是想有着自己独一的主人……”小越女说着,向我是谁弯腰:“若主人不愿带上奴,请一剑杀了奴!”

公孙鞅笑了:“带上就是,你也不缺马……不过……你且等一下……”

他转身去了。

我是谁对那名小越女道:“你方才没有立刻出来,是不是在劝说你的那位姐妹?”

小越女一怔,心中发紧,她方才正是在劝自己的姐妹,但那位显然不想跟着出去受苦,她另愿呆着守等,运气好,也许会给公孙鞅占了,又或是再送给别的达官贵人。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

女孩没有立时说出话来,就可以证明了,我是谁又笑了:“你叫什么?”

这一下,那女孩立时说了:“月勾,明月的月,勾起来的勾。”

我是谁拍拍她的头:“好名字,你敢跟着我,不怕我是坏人么?你也许也会把你送人……”

月勾怔了怔,见我是谁似笑非笑的样子,忽然道:“你不会……你抱我们时……没有乱摸……我见过很多人……他们一个个……你不是坏人……”

这时,公孙鞅回来了,他拿了多一套衣服,一指边上的空帐道:“去换了衣服,还有这头巾,把头发包上。”

月勾明白,这是要她做出男装打扮。

见女孩离去,我是谁立时拉马,对公孙鞅做了一个速走的表示。

但公孙鞅摇了摇头,道:“有个越女,对你的身份有好处……对了,你此路,可在临晋雇上一些人手,扮成大户豪商,有了这名越女,不会有人怀疑你的。”

我是谁点点头,道:“还是你想的细处,那我走了。”

两人并肩,有公孙鞅开路,魏军巡兵一一放行。

好容易,走出了魏军大营,两人不约而同,都自是松了口气,如果给公子卬醒来,追上,那可就走不了了,而现在,以我是谁的机智,算是真正的自由了。

又行了一段,我是谁也有了感慨,虽然他与公孙鞅算不上真正的知己,但也可说是朋友了,我是谁道:“送到这里了,回吧。”

公孙鞅也是感慨,道:“此别,不知何时再见。”

这也是实话,救出了公叔痤,两人还有再见之时,救不回人,我是谁也不好意思见公孙鞅,不过对此,我是谁至少有一半的信心,道:“准备好你的宝贝,那可是你答应的!”

公孙鞅笑道:“贪心不足的家伙……你……对了……你……你也不能一直叫我是谁,当有个姓名才是。”

我是谁道:“哦?以公子之见,我叫什么好呢?”

公孙鞅却是大才,他略微沉吟一下,道:“你为人贪财好金,姓中当有金,你武力不凡,名姓中当有刀,你说你是东夷人……”公孙鞅眼神一亮,道:“日出而卯,你可姓刘。刘姓者,传说为舜帝养过龙,也算贵姓。”

我是谁微微一笑,喝道:“好,我从今天起,就姓刘了,卫鞅,下次见面,我就是刘羲!”

公孙鞅当然明白,羲是指羲和,东海之外,甘泉之间,有羲和之国。有女子名羲和,为帝俊之妻,是生十日,常浴日于甘渊。这是东夷正统的前身,也就是祖先之意。同时他以为,我是谁这是在告诉自己他的真正身份,最后的羲和国人。最后一个正统的东夷族人。

“保重!”两人说着,相告而别。

第二十八章:且歌行

刘羲骑在马上,他并不喜欢骑马,因为当时没有高桥马鞍,没有马蹬,所以骑乘起来并不方便,非常磨人的大腿,哪怕是刘羲这样精于骑马的人也是一样。

不过么,短时间还是可以坚持一下的。

天色渐渐开始发白,天要亮了,刘羲这回已经奔出两里之外了,他把马速放在轻轻小跑之上,顺着秋天末尾的凉风,就这么一路而行。

在这天将明未明之际,刘羲回过头,越女月勾半抱着马,在他的身后,着了一身的男装,更让月勾显出了一副纯真的美感,一张小脸有些发红。

“冷么?”刘羲问着。

“不冷!”这当然是假话,事实上,月勾在说这句话时,身子缩了缩,凌晨时分,正是最最冷寒的时节,刘羲笑了,月勾不会骑马,她是刘羲提上马背的,这个小丫头紧紧抱着马,不然的话,她会更冷。刘羲解下了披风,这回的披风已经不是他原先的那条了,而是公孙鞅的白色披风,当然,有点灰。

“披上。”刘羲把披风扔在月勾的身上,女孩接过来,往自己身上披着,边道:“奴就知道,主人是好人……”她说着带出了笑,现在她可以肯定,刘羲是不会把她送人的了。

月勾是一个越王训练过的美女,当然学过剑术,不过越王自勾践而势微,自勾践复国成功之后,他理所当然的灭杀了吴国一脉,在这里,不得不说,吴王一族并不是周天子所策封的王,而越王才是真正的封王,所以越王给吴国灭了后,各国都很同情越国,并支持越国。

这也是越国后来能在二十年内兴起的原因。

不独有越国自身的努力,还有晋国,齐国等地方大国的支持,所以勾践才能一雪前耻,吞灭吴国,吴国在阖闾王时,狠狠得罪了楚国,又在夫差王的手里,把齐国得罪的不轻,后来为了中原争霸,又得罪了晋国。结果,这边称霸,那边灭国。

因为这一点,所以吴国灭了之后,再也没有能复兴,也没有会复吴。

越国,经此之后,并没有开展新的兴盛。

事实上,越王勾践经历了三十年的苦难,这一切费尽了他的心力,所以他决定在余生享福,不过一动手,这才知道,当初的西施给范蠡那个手快的带走了。

所以勾践一怒之下,迁怒于人,大夫文种虽有大功,但一来文种知道越王的全部秘密,二来他也是范蠡的好朋友,据说范蠡这老小子临走前还和文种见了一面,谁知道是不是这小子把他对西施的心思透露给了范蠡,结果让范蠡跑路成功的,这样的一个人,不拿他出出气,如何能行?

于是谁都知道,勾践赐下了属缕剑,让文种自杀。

后来这位越王心理越来越变态,最后越国没落,国人逃散,国将不国,最后再也没有气侯了,中原之地也没有人提他们的名字,曾经的越国成了蛮夷,越人也成了野人。

不过不是每个越王都是没有重振之心的,越王也是想要做点成就,越女是越国最大的财富,得益于西施的美名,越王送礼一般是送剑和女人。不过历代的越王都有一个特点,爱剑胜过美人,当是勾践在世时,就倾其国力铸就了八口名剑。

掩日剑: 春秋时越王勾践所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