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歌一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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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歌一曲-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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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你高兴过头了吧?笑什么?”齐大到底也是要问一声的。

“你们抓了我……不要紧……但你们……你们拿了主人的金子……我的主人是最小气的人……他会为了这些金子……把你们全部杀光的……哈哈哈哈……”

女人的话如同一句诅咒一样,让人心底发寒。

一名喽罗对着那对老夫妇道:“说,她的主人是谁?是什么人?有几个?”他因那名女子笑的可怕,是以不敢问她,而捡软柿子捏,问这对老夫妇了。

“远来的客,这咋知道嘛!”老头模模糊糊的说着。

“老东西不老实!”那喽罗大怒,提着一把发锈的剑就向老人斩去。

“啊——”一个老人发出了惨叫,不是那男的,而是那老妇人,在关键时刻,她扑在老头身上,替他挡了剑,也不知这瘦小妇人的胆气怎么会这么大。

喽罗失了算,更怒,正要再出剑,齐大喝止了:“算了,问什么问,这不是明摆着的,你自己看看,四匹马,最多也就是四个人,甚至可能只是一个人呢,怕鸟!”

这话一出,可算是安了众人的心,不由哈哈大笑起来了。

的确,对于这些狠猛的山贼来说,区区四个敌人又能算得了什么。

甚至可能,并不是四个人,只是两到三个。

最大可能是两个,如果说是两个人的话,那能怎么样?哪怕是个剑士,一次也只能杀一到二十人,还能怎么样?传说中以一敌百的那种,只有在战场上,配合战争的因素,才有可能出现,在现实里,在对山贼,两个剑士,豫让复生也是没用的。

齐大更是嚣张,他一把抓起那名给绑住双手的女人,放到了自己的马背上,并且顺便在她的屁股上拍了一下:“我等着你的主人,不过,我不会给他留下一匹马,他要是有本事,就用自己的腿脚赶上来,如果他能赶到马的话……哈哈哈哈……”

带出一路的马尾尘,这支山贼离去了,由于所得甚丰,他们没有杀死地上的两个老人。

这是强盗的义理,正常的盗匪是绝对不会杀那些平民,他们是求财,不是搏命,当然,如果那些被抢者反抗,那就另当别论了。

陈老头把老妻抬到里屋,老妻流了很多血,有经验的陈老头很悲伤,他预感自己的妻子怕是要死了,这一点很正常,因为砍伤了他老妻的那把剑……那是一把带着黄斑铜锈的剑。

这会让他的药可能性的无效。并且,由于老妻年岁大了,一般的小病小灾还好,但这样的大伤……那可就不是那么容易好的了。

老头两眼混浊,好一会儿,他感觉正午到了,同时,他听到了笑语欢声。

其中一个声音非常好认,那是他女儿小五的声音。

“阿大!”小五最先冲进了来:“猜我们打到了什么?熊,客真的把熊杀了,一拳就给打死了,天呐,我们在村里面分肉,所以回来迟了……阿大……”

声音嘎然而止。

瘦熊进来,又出去了,不一会儿,白衣刘羲也进来了。

“一共二十七个人,地上死了一个,还有一个受了伤,也就是说二十五个人,其中一匹马的蹄印比较的重,我猜的没错的话,月勾在那匹马上,嗯,是不是?”

陈老儿忽然笑了,他拍着手,笑道:“知道客不是凡人,知道客不是凡人,我也放心了,客,老儿我对不住你,你做客我家,我却丢了你的马,你的钱,你的女人……不过……小老儿没用,你且去追回,小老儿相信你一定能追回来的,是不是?”

刘羲露出了一个似笑非笑的神情:“那是当然,拿了我的东西,任谁也跑不了。想上天,我追到三十六层碧云天,想入地,我追到第十九层地狱,拿了我的东西,我要他连骨头都赔给我……”虽然骑马,但那些匹没有马蹄铁的马,它们能够跑多远?

也许这是件好事,刘羲想着,它能给我增添一点趣味,差点弄得我以为我是一个好人了!

瘦熊也算是知道了一切,喝道:“客人先生,我随你一起去,我也帮你,打那些人!”

刘羲回头道:“你确定?如果要追上去,我们要跑很远。”

“我瘦熊最拿手的就是跑了,我去,我随客先生去。”瘦熊拍着胸说,有一拳打死熊的勇士在,我还怕什么?瘦熊心里充满了一股说不出的雄心壮志。看吧,我瘦熊也有做大事的一天了!娘,你看着,我不会再让你蒙羞了!

刘羲看出了瘦熊的坚决,他点了点头,从腰上解下了一口青铜剑,丢过去道:“给你。”

瘦熊接在手里,爱不释手。这可是一把上好的青铜剑。

这时,铁剑不是没有,但少,而且在美观上,不如青铜剑,每一样旧事物在退出之前,一样会绽放它最后的光彩,所以此时,青铜剑依然是极少人物才可以有的东西,而好一点的剑,就更难得了,比如刘羲手里的这口,的确,不是名剑,但绝对是青铜剑中的上品。

“去吧……客……回来……无论怎么样……我一定给你交待……”

这是陈老儿最后的话,他说这话的时候没看别人,只盯着他的老妻,虽然他的老妻的确是不怎么漂亮了,作为一个老女人,皮黄打皱,该丑的地方一样不少,连身材也是走样,不要看人瘦,可那小肚子却是鼓鼓的。

“我们能追上么?”瘦熊对此有些不信心。

对方是骑马,论理,怎都比人快。

可刘羲却是一点也不放在心上,他开始给这个跑步不错的人上课。

“骑马并不是说比人快,之所以觉得比人走行的快,那全是因为你自己太慢。”

“速度,跑步的速度的关键就在于均速,你不能太快,也不能太慢,如果你保持了这种速度,让自己习惯这种速度,那么以我们人类的耐力,我们绝对比马强。”

“因为我们吃东西只要一定的干肉和水就行了,但马要吃足够的草和豆饼,不然它们就跑不动,或者说跑不快,除非那些人不爱惜马,想让那些马短命。”

“想要做到这一点,一点也不难,最最重要的就是呼吸。”

“用你的鼻子吸气,但要用嘴吐出来,这会让你的气息悠久,这才能长时间的跑下去。”

两人说着就这么跑下去。

特别是,刘羲要在跑步中寻看地上的痕迹。

对方太大意了,他们甚至懒得在马尾巴上绑几条树枝来打乱地上的马蹄印。

对于这些山贼来说,骑着马儿跑,还会担心别人追上来?不,真正的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马蹄,对于这时代的马来说,最大的问题,最大的限制,就是马蹄。

天色渐黑了。

齐大扯住了马,他不得不要让他的马歇上一歇,他要让……马上的女人歇一下,最最重要的是,那些马,齐大本人也要换上一匹马了,负担上两个人的重量,这让马蹄子的磨损飞速回快,如果不换马,这会让马儿裂蹄,对马来说,最残酷的事实就是,一旦马儿裂了蹄子,也就意味着它的死期到了。

众人齐齐的歇在了山道上。

晚风有些凉,他们并不打算晚上赶路。

吃了一点东西,齐大接到了一个消息,那个女人不愿吃他们的东西,哪怕是一口水。

这让齐大很受伤,他站了起来,几名手下点了火,他们嘿嘿笑着,看着齐大,要看他怎么做,所以,齐大要多少的占占那个女人的便宜,不然的话,会丢面子的,身为老大什么都可以丢,就是不能丢面子。

“他们说你不吃东西……”齐大说,他的脸色很忧郁:“你觉得我很坏?”

那女人没有理他。

“其实我曾经也是个好人来的……”齐大说着笑了:“我是个楚人,你知道么?但是……你知道,楚国……他们……奴隶……我是逃奴,我杀了我的商人主人,逃到了这里,我的手下不是全都是楚人,我们还有魏人,秦人,他们不愿意服役打仗,不愿白白的死去。你知道吗?在秦国,打仗没有好处,特别是奴隶,那些征民没有一点权利,哪怕是打胜仗。”

“而魏国的军法又太严了,很多莫名其妙的军法生生把士兵给逼到了我们的这一步……”齐大受伤道:“你看,我们也是这个世界的受害者,我们也很受伤……但……不会有人听我们的诉说,如果我们给官军抓到,那么,我的手下可能会得到赦免,但是我……我会给杀死,我甚至不知道我会怎么死……”

“我知道……也许可以说……”那女人道:“我的主人知道,我的主人知道你会怎么死,你抓了我,你抢了我的主人的钱财,无论怎么样,我的主人都不会放过你……”

“那就让他来!”齐大大吼,他真的生气了,他是真的喜欢这个女孩,他想要这个女孩的真心,都是奴隶,都是有过主人的,他摆脱了主人的束缚,为什么她就不行呢?

“我会在你的面前杀死他,我杀死过很多人,我杀了我的主人,那个曾经打我的主人,没有人是我的主人,我不要主人,你也不该要,我们不需要主人,我们可以过自己独立的生活!相信我……相信我……”齐大说着,想抱女子,但他得到了女子用力的一推。

第三十五章:杀戮……不是罪!

“为什么……为什么?”齐大不明白,他真的不明白。

从思想上说,齐大可以说是一个在战国时代的进步青年,但遗憾的是,此时,国父孙中山还没有生出来,马克思也没有出生写资本论,所有先进文明的思想还没有成熟。

在这个时候,齐大虽有了废奴自由的思想,但问题在于,他的思想是在一种自私下形成的,因为他是奴隶,所以他不想当奴隶,他才会觉得奴隶不好,可如果他当了奴隶主,那可能就会是另一会事了。没有健全的思想,没有健全的法度,齐大当然不可能明白月勾的想法。月勾想当奴隶,因为她知道女人的不容易,想要自由?没有主人看护的女人,只是一块肉,哪里会有自由!

所以月勾的想法是找一个好的主人,对自己好的主人。

齐大的不幸在于他没有一个好主人。

可因为齐大的不幸而让她放弃自己的主人,跟这样一个逃奴过日子,说实话,月勾甚至会在心里瞧不起齐大,一个奴隶,怎么比得上我的主人?

这种想法一点也不足为怪,就好像在清末,那些个遗老遗少给绞辫子时,一个个哭着喊着跟死了爹妈似的一样,他们还是有着自己奴隶的思想,在这方面,满清做得很成功,它成功的让中华汉人一个个成了狗奴才。有时汉人的那贱相连满人自己都瞧不起。

再比如印度,废除等级制到了现在,可等级观念依然存在。高种姓就是高种姓,低种姓的就是低种姓的,不是没有反抗者,但那太少了,以一个人的力量对抗一个时代的力量,怎么可能?所以齐大再是不满,但由于他的出身,他只是一个逃奴,有武力的逃奴。

齐大的愤怒让他的手下也不安了起来,他们走到一边,只空出了齐大,在这时候,齐大很可能……**,那太正常了,这也正是月勾最最担心的事。

如果月勾的身子完好,那么主人一定会把她搂回到怀里,软语安慰。

可万一月勾失了身子,那么主人还会一如从前的对她么?如果不幸再加一点,她怀了孩子?这正是女人的悲哀,很多事情,总是由不得她们自己,天生的弱点,让她们从母系社会直接沦落到商品财富的范畴之内。

“不要碰我,不要碰我……”月勾手足乱打,说着她最最担心的话。

但……这怎么可能?看见女人如此反抗,男人就退让到一旁,那是电视里才出现的笑话,在现实,**是一种必然,如果此时齐大不做这件事,那么就意味着,他的权威会有所动摇。

齐大的身份是一个逃奴,这一点在哪儿都是遭鄙视的。

他之所以能做到现在的这个位子,只有两个原因,一是他曾经救了大头领纪元,二个就是他本是楚国训练出来的战奴,是贵族用来角斗的奴隶。对,可以说,在这个大时代里,在这个罗马还没有强大起来,文明起来,东方的战国楚国,已经先一步在使用角斗士这种贵族的娱乐活动了。

此时,东西两方的文明是呈一种奇特的表现方式。

西方,希腊城邦国渐渐没落,他们在希波战争中给波斯黑猴子耗尽了国力。

很快,就会给那位亚历山大大帝统一,征服。

而这时,罗马还是民主时代,在休养生息,在等候它的主人,凯撒的诞生。

而在东方古国,即便一个南蛮楚夷,也已经有了后期罗马角斗士的文明。谁说角斗士不是一种文化文明?他的出现,证明了武士的作用,证明了国家出现了大量的富足地主贵族。

就连最穷的穷秦,也一样压着那些戎狄打,打得他们怕,害怕,怕得不敢还手。

而弱小,此时战国中最最弱小的燕国,也一样,对东胡人死打,把大量的东胡人拉过来做奴隶。可以说,如穷秦,弱赵,旧燕这三个初期的战国弱国,在他们面对中原争霸失利的时候,就会到北方找那些部族的麻烦,用他们的鲜血,养活壮大了自己。

一旦这样的一个战国统一了,那将会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啊——”在这种压抑下的嘶吼中,齐大的人性彻底扭屈,他终于出手,一把从月勾身上撕下了一片布来,美丽的衣服和它的结实似是永远呈反比,月勾再怎么努力,也只能掩住一半的身子,大片的肩膀露出了来,随着火光的一映,让这里的男子们一起倒抽冷气。

不得不说,越女做为战国中最华贵的礼物不是没有道理的,她们有着南方女人独有的细皮,并且,那皮肤是显得那样的白,而那瘦弱的身骨,又是那么惹人怜爱。

但,越是美好的东西,总是越能引起别人的破坏**。

这一点,正如我们的中华民族文明,我们一次次创立了伟大的文明,但因为我们守旧思想,儒家锁链,让我们一次次给别人摧毁,而且,一次比一次严重。

五胡时那些胡人只是学我们,到了元朝,蒙古人试图败变我们,最后,满清政府,他们彻底改变了我们,一大群狗奴才诞生了,而文明之花却凋谢了,连日本人都说,那个曾经的东方文明大国已经沦为了蛮夷。在清朝把别人喝斥为蛮夷时,却不知,自己才是最大最丑的蛮夷。

现在,月勾正是展现出了一个处子绝美的身躯,这躯体可以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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