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歌一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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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歌一曲-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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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才是最大最丑的蛮夷。

现在,月勾正是展现出了一个处子绝美的身躯,这躯体可以让人迷醉,让人遥想起当年西施在世,又是一种何等的惊世芳艳。

“啊呀——”齐大整个人扑了上去,如果不夺下这小妮子的红丸,指望她变心跟自己,那是个梦,不如弄大她的肚子,其实对付女人,实是太容易了。

直到——

“啊——”这是一声喊,一个声音的绝响,惨叫。

动手的是一个精瘦的男子,他一脸凶样,不过看起来有点累,有些气喘。

可还有其它的声音。一声声,一声声,接着一声声,那是一种闷响,是骨头扭断的声音,不是没有人喊,而是他们没来得及。当有人喊出声时,出手人拔剑了。

一声轻响,古人说这是龙吟。一泓寒光出现,阴森森,冷寒寒,这是一口高碳钢的铁剑,它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工布!不要小看了这口利剑,在大秦帝国里,这口剑给天月剑一剑斩了,那是没法子的事,但事实谁知道?

事实上,这口工布剑的确是非同凡品,可说是天下第一品的名剑也不为过。

相传春秋时楚王令欧冶子、干将师徒铸铁剑。欧冶子、干将作成铁剑三支:一名七星龙渊、二名斗池太阿、三名大河工布,献给楚王。楚王见后非常高兴,问道:“何谓龙渊、太阿、工布?”答曰:“欲知龙渊,观其状,如登高山,临深渊;欲知太阿,观其,巍巍翼翼,如流水之波;欲知工布,从文起,至脊而止,如珠不可衽,文若流水不绝。”)“”即刃上碎锦式花纹。

现在,这口剑捏在了一个人的手里,由于这口剑一直给包着,现在却是可窥见真容了。

白衣成灰衣,少年面涂灰,一步杀二人,滑步如云飞。

“沙……沙……沙……”

总是这样的声音响起,随着这声音,就是一丝丝一条条一线线的血从一个个贼子的脖子上飞溅而出,这股子流量,当真是壮观,最妙的是,那人出剑,在割开了大动脉的同时,顺带一抹,也断去了声带,让中剑人叫都叫不出来。

血不住的喷溅,那精瘦男子躲闪开来。可那名灰衣青年,天,他竟然站在一道道血线下,由着那飞溅而出的血弄染了他的一身,伸出一支不握剑的手,在空中一舞,抄起一鞠血,在自己的脸上擦洗着灰尘。他脸上很多灰,给血一小,激出了几个灰球,顺手一抹,仿佛真的干净了些许。

时间过去多久?不过五息,数数呼吸,才三秒的左右,那人已经把人全杀了。

杀人真的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只要你快,不要多用力,用一把锋利的剑去割脖子,一掠而过,沾过即走,走而不停,所以当这一切结束后,在别人尤在梦中时,他已经做完了一切,顺便可以洗脸了。

“主人……”月勾叫着,她不知哪来的力气,在这一刻,齐大似是给石化了,他怎么可能想得到,二十余人,就这样死了?其实不能算是刘羲快,在最初,他是偷摸过来,扭人脖子的,但没过几个,就给发现了,这才拔得剑,如果他有耐心,他甚至可以把所有人全都割了脖子而不让这些人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但是月勾还在对方手里,并且这是一个冷兵器的时代,在这队人中,刘羲连一张弓弩都没看到,弓弩是昂贵的器物,三年弓,十年弩,哪里是一般小山贼可以装配的起的。

在这种情况下,刘羲大大方方的出面,他可以杀小鸡仔似的把这些人杀光。

现在,齐大给震慑住了,他也不敢再对月勾动手了,如果这不是一个梦,那么他自是明白,这个男子是为了什么来的,两个人,正好是他计算中的事,只是有些事他算中了开头,算不中结尾,他怎么可能算到对方的人数中有一个虽然不是豫让,但却是一个更可怕的存在,尤如传说中的鬼神。

月勾扑入了刘羲的怀里,主人来了,主人真的来了,月勾最怕的是什么?给丢弃,给送人,这正是她放弃在魏国良好的生活,而死要跟着刘羲出来的原因,每个人的人生中都会出现一次机遇,就在于你敢不敢去赌了,你赌对了,你就嬴得了你的一生,败了,也是你的一生,月勾赌对了,当然,这并不是刘羲的人品真就有多好,而是……拿走了刘羲的东西,刘羲的钱财,刘羲的女人,对这样的人,不要说小小的山贼了,哪怕是现在的中原霸主大魏王,刘羲都敢过去用长刺扎穿他的**。

私有财产的宝贵,刘羲比谁都知道。

刘羲有一个爷爷,一个会拳法的爷爷,这位了不起的爷爷因为家里的古董给上面盯上了,在四人帮时给红卫兵抓出来,活活打死,可怜这位爷爷虽有一身的武功,却不愿对小娃儿们用。这是刘羲父亲告诉他的。

刘羲也的确是没有记忆,他的记忆在他进入国安局后就给抹去了。

后来刘羲利用职权,找了个空,找上了传说中的那位大官人,他在刘羲的努力下给双规了。但这还不是刘羲想要的,刘羲后来找上门,他看到了一个美好的家庭,有爷爷,有奶奶,有爸爸,有妈妈,还有一个可爱的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多完美。

刘羲杀光了他们,这是国安局很正常的一个作法,比如贪官给抓了,能追回钱,那就算了,有钱不吐,那就不行了,必要时,就会有国安局出面,一场场小小的意外,刘羲就是干这活儿的人,在干这活之前,他在东部打东突份子,因为手段血腥残忍给调出了来,上面认为他的精神过于亢奋,把他定位在城区,这样好用大都市的环境来养他的性情。

但看来,这只是让他的杀人方法多了一点艺术气息。

现在的刘羲只记得这么多,他还无法记清他是怎么来到这里来的。

不过那不重要,不到这里来,能遇上这么绝美的纯天然美女吗?看看,没有一丝人工痕迹,捧着月勾的小脸,刘羲发出了杀戮过后满足的笑。

月勾不在乎主人身上的血,也不介意自己身上沾到的血,她把身子倚在主人的怀里,深深吸着,感觉主人的气味,虽然大多是血的味道,可仍是让她舒心满足。

齐大拔出了剑,他没法子,他知道对方一定不会放他走,能死在这人的手下也算值了吧。

“其实你不用送死……” 刘羲忽然说道:“我这人一向爱好世界和平……”

齐大听不明白什么是世界和平,感觉很怪,但这话的意思让他想听下去,也许可以不用死,的确,能不死的话,谁愿意死呢?

“自己把自己阉了,再把自己的鸟吃下去,我就仁慈一回儿,放了你,怎么样?”

刘羲这样说着,这话月勾听清了,也似没听清,她的身子一抖,知情识趣的没有一点反应。但齐大听明了,这是在耍他。

“啊——”带着无穷的愤怒,带着必死的觉悟,齐大冲上来了,他踏出了楚国的一种方步,时左时右,向这个看似无敌的对手做出最后一击。

第三十六章:情动

武术的步法最早起源于古代祭祀的跳大神,当时不叫跳大神,而是叫巫祝,这一古老的文明始兴于夏商,而自周后,周公旦所著。是儒家经典”这句话,这句话的出现再次证明了儒学是欺天大盗!众所周知,周公旦是一位西周时期的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军事家。这样一个实学者,与儒何关?但自孔子推崇周礼之后,后世儒学者无耻的把周礼扣在了儒学的范术内,我们很多人觉得儒学的确是有东西,但是睁开你们的眼睛看看,儒学除了拿别人的东西说是自己的东西外,还有什么?孔夫子更是无耻的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是什么意思?只要能于我的学说有用的,就可以拿来用,说是我自己的。只是我们往往从另一个意思来理解这句话,让圣人的光环更加的明亮,没有知识产权法,真是可怕呀!)后来一般地方性的巫祝就减少了很多,在战国时,只有楚国还大量保持着这一特定的文化。

而最早的时候,人们发现,用一些特别的步子对打架很有用,比如说跳大神的步子,这也就是一些巫祝师让人感觉利害神秘的原因。古时蒙智,对不懂的事情很多,连一种步子里也可觉察于学问,这就是中国早期武学的步法。

齐大是一个楚国的角斗奴,角斗奴用处很多,可以用来赚钱,也可以用来做护卫。

但显然,齐大的主人过于忽视了齐大的造反心理,对他大意了,结果让齐大杀了。

护卫杀主人,这真是太容易不过了,而由于是角斗奴,由于还是护卫,所以齐大学了很多打斗的技巧,这种楚国的方步就是一种,其实此时的步法已经有了很多,齐大会的是一种老步子,对一般人来说还可以,但对刘羲……

步法的妙用,有两个,一是行路走步间省力,可以活动双腿达到煅炼的目的。

一是与人打斗。

因此这就注定了这两种步法不可能一样,比如说前者,步法要求的是一至,步调相同,达到了一定的均衡,就可以日行千里而不累。可如果这用来打斗……那就笑大了。

在打斗中,讲的就是拳无定理,法无定性,怎么可以留下规律给别人研究查寻?

在了,你看他使某一招时,身子必定一动。胡一刀一看,果然,立时有了定计,结果就打败了苗人凤,这虽是明了,拳术不能留下僵硬的痕迹,不能给人看出你的出手习惯,不然对方会针对此打败你的。

而这个道理,齐大并不明白,他用这套步子打败过了很多人,所以他不知道自己遇上了谁。刘羲看着他的脚步,只转瞬间,就有了对策,这真是太容易了,当下,他想也不想看也不看,也不必再看,只将剑一挥。

“嘎嘎嘎……”齐大捂着喉咙想要说话,但断了弦的琴还能弹出声音吗?当然不能,所以断了声带的嗓子也同样说不出话来了。

于是乎……刘羲轻轻走到了他的身后,只一斜击,就掠断了他的足后脚筋!

“哈……哈……”说不出话的齐大只能哈着气倒下。

再强壮的蚂蚁在大象面前也是无能为力,大象一个鼻涕都可以淹死它!

“瘦熊……”刘羲说话了。在他的话后,立时那个精瘦男子跳过来,一脸的崇敬。

“把他的下面割下来,塞到他的嘴里,再找一根木桩子,把他穿在上面,记住,我要他还活着……做好了,你今后就跟着我吧!”

本来面有难色……这活太恶心了。但一听“你今后就跟着我吧!”这句话,瘦熊眼睛一亮,立时来了精神,古时崇尚强者,往往身为强者的身边总会自动跟着一些小弟,这就是一种强者崇拜。在西方,这也成了一些人君国王的标准。

比如说贝奥武夫,他本来并不是国王,后来勇名远扬,并且身后跟着一大群的追随者。他的国家的国王就把王位传给了他,因为一个国家可以不要别的,但一定要一位强有力的君王!所以,让孟子那句“君为轻”见鬼去吧!

不过,这一切在战国发生了变化,战国,也有追随者,但这些凝聚不了力量,只能形成一些小武士集团,在战国,有很多的武道剑馆,这就是强力者的追随者而捧起来的人物,这样的人,在权贵面前,亦成为坐上之客,应为他们可以陪养出量产的武士剑手。

当然,这些人肯定没有一些在野的实干家强,那些人不仅自己练剑,更重要的是,他们经常杀人,同样的剑手,杀过人的和没杀过人的战力就是不一样,可那些开剑馆的哪一个最初开始不也是从在野剑手闯出来的呢。

在战国,最大的牛人剑手强者,就是墨家,老墨子剑术高明,他的追随者最多,直接开辟了一家学派,在战国中画下了浓烈的一笔,墨子可以说是战国实学中的三大派之一,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实学虽有,政治却是幼稚,以至于后期成了权贵利用的工具,终而没落在历史的长河之中。

收下瘦熊,刘羲其实在想的就是,也开创自己的一份实力,而创立一个学派,这正是最最美妙的事。刘羲现在不是没有他的东西,他有很多东西,随便拿出一点,都是震惊世俗,同时,在此之后,是世家大族的时代,刘羲也想借之此,创立他的家族。

从目前看,冒充东夷这个古老文明再合适不过了。

毕竟,不会有人和他较真,因为刘羲是一个失忆了的东夷遗民,他是什么样的身份他都可以自说其道,而最最重要的,是在这一点上,老公叔和公孙鞅都可以替他说话,甚至是公子卬也会出面。由当世第一强国第一大国的丞相和公子说话,谁还有怀疑呢?

在此时,魏国代表的,就是中原最强大的文明。

不然的话,真当那时诸侯称霸好玩的么?这是有实惠的,关键就在于,当你确定霸权的时候,就那么一段时间里,你说的话就是世间最公正的公理。

所有的诸侯都沉迷在这游戏之中,他们称霸为的,就是那一时间出言得到各方肯定的美感,当霸主说话没人听信了,这就意味着霸权下滑,别人不怕你了,正是这份美妙,所以争霸才成了春秋战国时诸侯永不停歇的游戏。

血浸透了这土地,此时的秦国国土并不如后世的那样发黄,发暗,发干。

事实上,秦国的土地毁灭是在唐时,当时长安几百万人,大量的破坏了当地的植被,最终导致了武则天迁都洛阳的决定,事实上,如果秦国的国土真的如后世这样发黄发干,怎么可能长出无尽的粮食来满足后来秦始皇的东征?

在这地面上,一具具尸体已经喷干了他们的血,由于大量的人是给刘羲用工布剑杀的,所以血流得那叫一个多,不得已下,刘羲抱着月勾,寻了一处斜坡,用山贼的衣服等物铺好了,两人静静坐着。

一轮明月升到了天上,明月生辉,此时的月亮竟然这么亮,让人真心的沉迷。

刘羲抱着月勾,体味着杀过人的快感,一般来说,杀人后会有快感,但这份快感很快就会消失,所以有些意志不坚定的人,就会不知不觉的迷失在这份快感里面,他们一次次杀人,在空虚之后又去杀人,从而形成了杀人狂魔的第二人格。

所以,在这种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身心放松下来,而有一个女人在身边是最好的,哪怕不是**,月勾知道自己有一天会要和主人睡觉,但刘羲并没有碰她,在刘羲觉得,月勾的确是一个好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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