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风1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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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风1276- 第7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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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有天堂,负责为灵魂登记的大天使今天一定会忙得不可开交吧。

不过凭借人数优势,炮火已不能在短时间内杀死大部分的敌军了,在付出惨重伤亡之后他们进入了步枪的有效射程。

步兵以每分钟三发的速度做着排枪射击,“装弹……上底火—瞄准……射击”的口令声此起彼伏,每个连都以三个步兵排为基本单位做着三段击,打出一片片密集的弹雨,横扫而去,冲锋的敌军中弹之后,总是像麻袋一样沉沉栽倒,再也爬不起来。

锁子甲和鳞甲的防劈砍效果不错,可对穿刺攻击的防御力就相当可怜了,以四百米每秒速度飞行的弹丸,轻易破开盔甲的防护,夺走主人的生命。

见状,腓力四世的脸色阴沉可怕。

爱德华也张大了嘴巴,比起老对手其实他更加吃惊。

大力训练威尔士长弓兵,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对付占据数量优势的法国重骑兵,英国也有重骑兵,可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都略逊于法国,所以他准备以远程攻击弥补这一缺陷。

参加第十次十字军东征之前,爱德华通过实验认为长弓兵能够轻易击穿重骑兵的盔甲,从而拥有了制衡法国重骑兵,乃至争霸欧洲的强力兵种。

孰料此刻见了汉军的步枪齐射,他发现长弓兵无论在射程还是威力上都逊于对方,或许只有射速上能够扳回一局了。

此时冲锋的十字军已经进入了弓箭射程,法国十字弓兵开始向汉军射击。

可惜他们没有想到,弩这种东西原本就传自东方,这不是关公门前耍大刀、孔夫子面前卖书?在和火枪的对抗中占不到任何优势,伤亡惨重。

零星骑兵成功从火力间隙中钻了进去,不过迎接他们的是手榴弹形成的火海和刺刀的丛林。

锁子甲或者鳞甲防穿刺的效果不佳,赫赫有名的法兰西重骑兵撞飞一两个汉军士兵,就被刺刀捅了个透心凉。

皇家近卫骑兵团也主动出击加入了战团,他们发动强力突刺,以百骑为规模形成一波一波的冲击频率,堵住直接冲向汉军的十字军骑兵,避免破坏汉军阵型,同时汉军自己的小股火枪骑兵也在战场上来回穿梭,以非接触方式杀伤敌军,破坏其冲锋队形。

发现正面伤亡惨重,腓力四世冷冷的对爱德华道:“您的威尔士长弓兵呢?不是吹嘘它的强悍战斗力吗,现在在哪儿?”

爱德华略一犹豫,他是非常热心参加十字军的人,在保存实力和十字圣战之间终究选择了后者,何况长弓兵也需要实战来检验。

此时长弓兵已经穿越森林,运动到了汉军的侧面,爱德华令人竖起红色旗帜摇动,得到信号的威尔士长弓手就从森林里蜂拥而出。

长弓用榆木、榛木和罗勒木制成,后来主要用从意大利和西班牙进口的优质紫杉木制造。长弓的长度为6英尺(18m),箭长3英尺(09m)。弓架的前部为圆弧形,后面是平的。弓身的中间手握部宽15英寸(38cm),往两端方向逐渐变细,端部用角料镶包。

长弓的有效射程为250码(2286m),是十字弓的两倍。它的射速高达每分钟10……12箭,更是十字弓所无法比拟的。

威尔士长弓手就携带着这种后世名声极大的武器,第一次大规模的出现在了战场上。

陈吊眼虽然及时发现了敌人,但火炮调整角度不是那么容易的,何况正面的压力也很大,仅有一个团的步兵掉转枪口准备迎击。

长弓手很快跑进了有效射程,射出了第一轮箭雨。

第860章 规则之力

绷绷绷绷一阵密如骤雨的弓弦响处,数不清的箭矢腾空而起,好似巨大的蝗虫群遮蔽了天空,铺天盖地。

威尔士长弓手的发射速度远胜于十字弓兵,从箭矢飞行的速度也可知射程及威力也占据了优势,甫一出手便令观战的十字军国王和贵族们惊讶不已。

英王长腿爱德华得意的冲着法王腓力冷笑,笑容中充满了骄傲和自豪。

被称为美男子的腓力四世此时决没有在巴黎王宫中举行舞会时的翩翩风度,这位衣服上装饰着绣花金边、帽子插着五彩羽毛、穿着紧身裤活像只打鸣公鸡的国王,后背已为冷汗浸湿。

“假如、假如这泼箭雨不是冲着异教徒射出,而是冷不防落到法兰西重骑兵方阵中,后果……简直不堪设想啊”

法王腓力知道自己的重骑兵身穿的铠甲防护力强于劈砍而弱于穿刺,在有力条件下连农夫使用普通的十字弓(弩)都能射杀经过十年苦练的骑士,以致于不断有人呼吁教廷禁止这种卑劣的武器,那么明显比十字弓更强的长弓,一旦上了规模岂不是完胜重骑兵?

幸好,腓力四世对自己说:箭雨是落向异教徒的头顶但愿,法兰西重骑兵永远不要出现在长弓攒射的区域。

接下来该那群异教徒倒霉了吧腓力又幸灾乐祸起来。

处在箭雨覆盖范围的是作为战役预备队的一个团,而姜良材所率的血战淮扬连就在队列最前,首当其冲的面对箭雨。

满脸麻子的副连长许仲远朝对面的长弓兵开了一枪,看着升上抛物线最高点,开始加速下坠的箭雨,他一边咬开纸弹壳给枪支做着再装填,一边朝地上吐了混着点火药末儿的口水:

“他祖母的,好不容易坐了次预备队的冷板凳,到底老天爷是不会让咱们血战淮扬连消停的,弟兄们,瞄准了打,把龟儿子的卵蛋轰爆”

姜良材重复着口号,令一二三排进入固定的排枪射击模式,同时连配属的两门三斤炮以霰弹扫射敌群猬集处。

能够洞穿重型鳞甲,一切锁子甲都无法阻挡的长弓箭矢从天而降。

阵地上发出叮叮当当的碰撞声,也有尖锐箭头划过金属盔甲发出的令人牙酸的摩擦声,间或有士兵闷哼一声,显然已被箭矢所伤,不过立刻就退下去由医官进行了简单处理,轻伤不下火线,重伤转入医院。

如果说长弓的箭雨在欧洲人心目中已是非常可怕的存在,足以令遍身披挂的骑士胆寒,那么对汉军来说就早已司空见惯

……蒙古劲旅总是随身携带两张弓,顽羊角弓在马背上用,威力更大射程更远的大弓则是下马步战时用,其中用大弓抛射轻箭(雕翎狼牙箭)的战术,就和长弓攒射如出一辙。

蒙古大弓是反曲复合弓,威尔士长弓是单体弓,蒙古大弓的射程和威力犹胜威尔士长弓,暴风骤雨般的打击常常令对手胆战心惊。

只不过反曲复合弓的制作成本相当高,《考工记》中记载需要“干、角、筋、胶、丝、漆”这六材,精良的弓制作时间长达三年,虽然不是专门指蒙古大弓,却也说明了良弓的高昂价值。

要知道成吉思汗铁木真青年时,别人送他一副弓箭,铁木真也是高兴非凡,犹如后世赠送一辆宝马车似的。

长弓相比蒙古大弓的优势,不在性能而在价格,单纯用整根榆木或者紫杉木制作,成本比反曲复合弓降低了不知多少,而性能上则相去不远。

试想数十年前拔都西征饮马多瑙河,蒙古大弓在俄罗斯、东欧平原和巴尔干大显神威,欧洲骑士闻风丧胆,则与蒙古大弓性能接近的威尔士长弓能够轻易射杀欧洲骑士,是无庸置疑的了。

可汉军的装备和欧洲骑士并不相同。

大规模使用威尔士长弓兵、并令此成为欧陆争霸一著名强势兵种横行三百年的长腿爱德华,目瞪口呆的看见他麾下那些从青少年时代起苦练十年以上的威尔士长弓手,射出的箭矢急若流星可以洞穿欧洲一切装甲,遇到了汉军的盔甲箭矢却叮当乱响着纷纷坠地,完全不能穿透

汉军并没有戴遮住整张脸的全钢面甲,因为影响视线、降低步枪装填和开火的效率,但汉军的钢盔是有较宽帽檐的,类似于宋军戴的范阳笠儿,抛射的箭雨自上而下坠落,便被帽檐儿挡了下来。

大汉的技术水平和经济实力都允许装备包含四肢在内的全身甲,同样因为影响作战的整体效率和严重增加单兵负载而被舍弃,仅配备保护躯干部的板甲,不过灵活的四肢本来就不易被箭矢射中,即便射中箭矢的穿刺伤害不仅不容易威胁生命,及时处理连残疾也很少留下。

能够洞穿两层鳞甲的箭矢,在汉军盔甲上只能留下肉眼看不大分明的浅浅划痕,缺乏保护的四肢受伤的士兵数量极少。

能够洞穿两层鳞甲的长弓,对汉军就像挠痒痒一样,爱德华怔怔的看着这一幕,二十年训练威尔士长弓兵,本想作为争霸欧陆的资本,却遇到这样无情的打击,他想仰天大叫,又想痛哭一场……

虽然不知道既生瑜何生亮的典故,英王爱德华也忍不住心头懊丧:“仁慈的上帝呀,您给了我威尔士长弓,为什么又给了汉军这种坚固无比的盔甲?”

汉军的盔甲并非上帝所赐,而是楚风技术革新的成果。

鳞甲和锁子甲均由小铁环或铁片叠压而成,具有分散受力的作用,当战刀劈中时,沿刀口一溜的铁片同时受力分担开来,便能有效防御;而遇到穿刺伤害铁片连缀处就很容易被绷开,起不到保护作用。

譬如宋代步人甲,可算得上鳞甲技术的最高峰了,最高重量达到了惊人的七十斤,对刀剑劈砍的防御力可谓惊人,但遇上了蒙古军攒射照样被射得满头包,就是因为技术上鳞甲对穿刺伤害的防御不佳。

板甲就完全不同,它提供整体式的保护,就像一只坚硬的乌龟壳,无论劈砍还是穿刺都能够有效阻挡,内层的柔软衬垫还能起到减震的效果,防御力远远超过鳞甲、锁子甲和札甲。

如果楚风没有西征,历史按照原来的轨迹继续前行,先是在克雷西战役中威尔士长弓手完胜了穿锁子甲和鳞甲的法国重骑兵,再是百年战争后期整体式板甲逐渐发展到长弓无法洞穿的高度,法国就渐渐扳回了局势。

不论爱德华的长弓兵多么厉害,他们终究不能脱离地球上的基本物理定律,长弓发射的箭矢重量不过五十克,初速度也才六十米每秒,按照动能公式其离弦动能也就九十焦耳,受空气阻力影响在空气中飞行一段时间之后还要持续下降。

而汉军所穿经过综合热处理工艺调质的中碳钢装甲,其防护力相当于均质低碳钢板的一点五倍。汉军制式装备的胸甲厚度为一点五毫米,防护力等于二点二五毫米均质钢装甲板。

即使敌方武器以九十度垂直方向劈砍,击穿它的杀伤动能也要超过二百五十焦耳。

长弓所射箭矢九十焦耳的离弦动能,和击破汉军盔甲所需的二百五十焦耳相差甚远,这就注定了它无法对汉军构成切实有效的威胁。

动能公式,是这一位面的基本规则,无论英王爱德华、教皇本尼迪克特,抑或成吉思汗铁木真死而复生,神箭手哲别再起于地下,他们都无法修改这一规则。

楚风掌握了规则的力量,所以战无不胜。

长弓无法穿透汉军所穿的板甲,汉军的步枪却能高效的杀伤敌方。

十克的弹丸以每秒四百米的出膛速度,枪口动能达到了八百焦耳。

汉式步枪与英国长弓,八百焦耳比九十焦耳,这是跨越时代的差距,文明与野蛮的距离。

就算是罗圈甲、翎根甲这些闻名遐尔的盔甲,或者汉军身穿的防护力居于同时代巅峰的板甲本身都无法抵挡高速飞行的步枪子弹,何况威尔士长弓手只穿着简单的布甲或皮甲?

血花四溅,惨叫连连,可怜的长弓手们纷纷扑街。

英王爱德华目眦欲裂,辛苦训练出来,准备用以争霸欧陆的强力兵种就此失败,他一千个一万个不甘心。

不过他还想等等,因为不少长弓兵拉近了距离,朝汉军缺乏保护的四肢和咽喉射去箭矢。

这一招不错,长弓兵能够在相当远的距离作精确射击,倒是有不少汉军士兵因此受伤。

不过最终是得不偿失的,七八名长弓手伤亡,才换来一名汉军士兵的损失,而且被子弹击中的长弓兵死亡率极高,而只是四肢被射中的汉兵,往往不会有生命危险。

“上帝呀,我绝对不相信长弓兵就此失败,至少在持久力上他们应该胜过对方……而且,希望大汉皇帝的精锐士兵不会太多。”

爱德华的自信心正在迅速下降。

在他眼中,对面的敌军训练有素、作战顽强,实是难得一见的劲旅,再看他们全都装备着“价值昂贵”的盔甲,那么可以想见这种精锐部队的数量不会太多。

可怜的英王,他只知道长弓兵因为长期训练中都要用极大力气拉弓,使得脊椎百分之百的变形,这样还要训练十年之久才能成为合格的战士;却不知汉军使用火枪的步兵仅仅用三个月时间就能达到现在的训练水平,并且大规模工业化生产的盔甲、步枪价格都十分便宜,步枪价格甚至低于一张弓

欧洲的君王采用封建制度,加上全国的封臣,英法等国的军队数量不过几万而已,大汉皇帝楚风麾下精锐陆军主力就有八个军、三十余万人的规模

当然在遥远的万里之外作战,设内耳城堡之下,神圣同盟依然占据着数量优势。

长弓兵的持续作战能力也相对较强,他们携带四打四十八支箭矢,能够一次把这些箭矢射完,持续十分钟的猛烈射击然后就双臂酸软必须休息了。

长弓还是比较费力的,但经过苛刻训练的威尔士弓手能一次射四十八支箭,还是非常了不起的。

冒着汉军火力,在基督感召之下长弓兵无视生死,将箭矢一支支射出。

大概,对方异教徒汉军的火力将要告罄了吧?他们使用那种像雷霆的武器,应该不会持久力太强吧?

不仅长弓兵这样想,爱德华本人也是这么想的。

可他们都失望了,一直到长弓兵携带的箭矢射完,本身也没有力气再发射了,汉军的排枪轰击还是像最开始那样撒着欢回环轰打。

长弓兵携带四十八支箭就算了不起,他们根本想不到每名汉军士兵携带的子弹是一百发,并且能够在战斗中由垂直延伸到连级的后勤辎重体系做出补给

至于射击次数嘛,扣扳机费的力气可比拉开长弓小得多,如果说限制连续射击次数的因素,后座力倒是主要的,不过拼着肩窝被后座力撞疼,普通士兵也能随随便便打个两三百发子弹,持续一两个小时的战斗。

这是长弓根本无法比拟的。

呆滞中,可怜的威尔士长弓手发现皇家近卫骑兵团也掉转了方向,铁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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