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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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芳菲-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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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装扮虽然平常,却也收拾的干干净净,头发剪的短短的,像是刚洗过,在灯光下根根闪着水渍竖立着,衬的小伙子看起来格外的精神。

“是汶天呀?”胜兰眯着眼睛看清了来人,随即笑了笑道:“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车行里活不多么?”

来人是胜兰家的下人方汶天,说是下人,其实只是胜兰收留的一个孤儿。当年胜兰住进四合院没几天,尚在病中的方汶天就来盗窃,结果被抓了个正着。胜兰见他衣着破烂骨瘦如柴,又发着高烧,一时动了恻隐之心收留他在家里打杂。一晃就七年过去了,当年病怏怏的小偷方汶天如今长成了一米八几的壮小伙,院里的粗活重活基本都是他干的,因闲暇时间多,他还跑去车马行找了份事做,是个非常勤快能吃苦的小伙子。

“最近的活一直不多,我早就回来了。”

瞧见胜兰身形摇晃,又闻到了她身上的酒气,方汶天应了一句,担忧的上前一把扶住了她的肩膀,有些焦急的道:”大姑娘怎么喝酒了,要不要紧,还能不能走,要不我背你回去吧!”

“不碍事”胜兰先是有些尴尬的推了推他,转头瞧见四下无人,便反手攀着他健壮结实的臂膀,抓紧了有些不好意思的道:“今天同学过生日请客,不小心多喝了几杯,头有点晕,不过没事的,你借我扶一下就好。”

许是因为酒力的缘故,她的手掌柔软火烫,只隔着一层薄薄的衣衫,那热度一下子就烫在了方汶天的皮肤上,感受着那片炙热,方汶天一双掩在浓密睫毛下的眼眸微微一颤,有些僵硬的站直了身体道:“那就好,咱们赶紧回去,看样子得熬点醒酒汤给你喝。”

正文 第三十一章 暗恋

“恩”胜兰没有发觉方汶天的异样,点点头扶着他快步回了家。

一进了家门,方汶天便对着李妈的房间喊道:“李妈,李妈,快出来。”

“什么事”李妈闻言走出来,一看见两人的样子就楞了下,匆忙迎上来接过胜兰道:“大姑娘这是怎么了?喝酒了,你这孩子,你酒量差,不是早就提醒过你不能喝的吗?怎么就没记性呢!”

多年的主仆情意相依为命,李妈和胜兰的关系早已超越了普通的主仆关系,因为关切,李妈的语气里有丝责怪的意味。

“呵呵,同学过生日请客,一时推脱不了”胜兰知道她是为自己好,低头羞愧的解释道:“我以为甜酒度数低没事的,谁知道……”

“李妈,你先别问了,赶紧扶大姑娘进去歇着,我这就去烧点热水给大姑娘洗漱,再熬点醒酒汤。对了,大姑娘还饿不饿,等会要不要吃点粥什么的?喝了酒后空肚子睡觉会伤身的”胜兰还未说完,方汶天便连珠炮似的道。

“汶天想的真是周到“李妈闻言先笑了起来:“算了,赶紧去烧水吧!大姑娘这有我呢。”

“真是麻烦你了,汶天”胜兰也笑了笑,方汶天就是这样一个细心勤快的人,这些年她都习惯了,方才她的确没吃饱,此时胃里有些涨涨的难受,便想了想道:“要不就煮点小米粥吧,别的我也吃不下了。”

“好嘞!”方汶天响亮的应了一声,欢快的跑了下去。

“这小子,将来也不知哪家姑娘有福嫁了他”李妈看着他的背影笑道:“亏得大姑娘当年收留了他,不然咱现在可少了个壮劳力。”

“是啊,多难得的勤快人,我有时候也庆幸自己做了件好事”胜兰进了屋躺在床上,背靠着舒适的大靠枕,有些懒洋洋的闭上了眼睛。

“不过大姑娘年纪也不小了,该避嫌,像方才那样扶着他的事,以后可别了,叫人看见了不好。”

“恩,知道了。”连扶一下都不行,胜兰想起了前世男女交往时的自由,暗暗在心中骂了句万恶的旧社会。

李妈拧了毛巾来给胜兰擦脸,边擦边叹气道:“我看汶天也到了该成家的时候了,最近正琢磨着想帮他娶媳妇呢,只是他没爹没娘的,又没房没地,能看上他的姑娘少啊!”

“李妈,没父母有时候也算是少了负担,咱们这院子空旷,到时候拨两间给他做新房,他就有房了,至于地嘛!我看他一身好力气,人又机灵能吃苦,没地也养得起老婆孩子。”

“这倒是,等他娶了媳妇带进来,咱院子里还能热闹点。”李妈想了想,说着也笑了起来。

此时的厨房内,方汶天已经点着了火,正把一根根劈好的木柴往灶膛内扔,火苗舔着柴火,熊熊跳跃着照在他的脸上,照的他脸膛红红的;想起她方才抓紧了自己的样子,想着两人靠近后那股淡淡的少女馨香,想着那白嫩小手的热度,他不由自主的就笑开了嘴……

“噗通”幽亮的井水一下子晃动起来,水花四溅。

“大姑娘,我来吧!”

晨光中,胜兰刚把木桶扔到井里,方汶天就不知道从哪里跳了过来,一把抢过绳子道:“我来打水,大姑娘你要做什么用?”

“好吧!”胜兰看着自家勤快的下人,有些无奈的耸了耸肩膀,指挥道,帮我倒满一大盆放太阳下晒着,等晚上我回来浇花。

井水太冰了,胜兰总怕直接浇上去会把花冰坏,习惯性的要先晒一晒。

“好!”方汶天一边往上拎水一边问道:“听说大姑娘今天学堂里组织郊游,还要在外面野炊什么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吗?重不重,要不要我帮忙送过去。”

“还真要你帮忙”胜兰也不和他客气,直接道:“李妈帮我准备了两篮子吃食,我一个人是有些拎不动,原来准备让小邱送我过去的呢,谁知道临时他媳妇家有事,一早就出门忙去了。”

“以后大姑娘有事就叫我,别客气”方汶天麻利的把一桶水倒进了脚边的铜盆里,端起来放到墙角下有太阳的地方。

“我是想啊!”胜兰半开玩笑的道:“不过李妈说你到了该娶媳妇的年龄了,要多给你点时间,让你好好赚钱准备娶媳妇,呵呵”她掩着嘴笑道:“汶天,和我说说,你有没有看上的意中人?要是有,我立马让李妈提亲去,放心,钱的事包在我身上。”

这几年玉阳县很太平,曾经一度闹的很厉害的匪患基本都被政府剿灭了,如今家里虽然没有做生意,可祖父留在小王庄守着近两千亩地,每年都能获利不少。家中人口不多花费也少,供养胜兰在县城里上学绰绰有余,没个月都给她充足的花销,再加上胜兰的小舅舅在淮城也时不时的托人送些钱来。目前她的日子过的非常滋润,不但足够养活这一院子的人,还存了不少私房。

“大姑娘,可不敢麻烦你们”方汶天闻言一下子急了,一张脸顿时变了颜色,急忙道:“这两年我还没打算娶媳妇。”

“哦,你也快二十了吧!”胜兰见他焦急,以为他是担心自己的条件太差,先安慰道“你年龄也不小了,是该成家立业了,要是现在还没中意的姑娘,就从今天起开始努力的找,横竖有我和李妈给你做主,以后条件上不会让你委屈了人家的。”

“不是,不是这个原因”方汶天急的脸红红的,抬头看了看胜兰又急匆匆的低下头去,嗫喏着道:“我,我现在,现在就想好好的挣钱,那个其实我,我,我……”

后面的话方汶天怎么也说不出来,其实他想说,我已经有中意的姑娘了,她就在我的眼前,只是我配不上她。可是这话他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的,就变成了结结巴巴含糊不清。

“哈哈,瞧你那紧张的样子”胜兰的心理年龄比外表大的太多,看到眼前的小伙子羞怯懵懂的模样,她不由自主的就想起了学校里那些情窦初开的同学们,感叹着青春的美好,禁不住就自己先笑了起来。

方汶天小心观察着她的神色,见她笑的没心没肺,暗暗的松了口气,心中却不免有些黯然。

他与她的差别,真的太大了。

她是主人,他只是她收留的一个下人,他本该谨守下人的本分,日日勤勤恳恳的做事,在她面前恭恭敬敬,等天长日久年纪大了,就寻个出身差不多的女人结婚生子,两口子相互扶持,一起努力赚钱打拼,平淡辛苦的过一辈子。

而她,则应该找一个和她一样家境优越、读过书的男子成婚,过着依旧事事不需要她操心的、富裕安逸的生活。

他什么都明白,只是管不了自己的心。七年在同一个院里生活,她的一颦一笑早不知在何时深深刻进了他的心底,她是他的主人,却也是他最心爱的姑娘。因为身份的阻隔,他不敢让任何人看出他的心思,只能默默的将爱意藏在心底,细心周到的为她做好每一件事。他想要改变两人之间的差距,他在外面拼命的干活存钱,只是不知道要存到何时才能足够娶她。

他绝不敢在这个时候就让她知道自己的心意,他怕那层窗户纸一旦捅破,自己连这么默默守护她的机会也会失去。

正文 第三十二章 再遇

胜兰完全没有发觉方汶天的心思,由于心理年龄比较大的原因,她常常会忽略掉自己目前是个花季少女的事实,对同龄人也常有一种看待晚辈的感觉,见方汶天紧张,她也失去了继续调笑他的心思,就回屋收拾好东西准备出门了。

郊游的地点在城外的西山,因为要出城去路比较远,胜兰早雇好了马车,方汶天帮她把篮子提上车后,很自然的坐在车夫旁边要一路送她过去。为了安全着想,胜利当然不会反对,车夫很快就挥鞭驾车,马车晃晃悠悠的出了桐花巷。

今日天气极好;天空碧蓝,偶有几朵白云飘过,微风丝丝,清爽宜人,金色的阳光穿过街道边绿荫浓翠的树木柔柔射下,被枝叶间的空隙筛成了一地金色的花瓣。四下里鸟雀飞鸣,空气纯净清新,不知道从哪里飘来了一阵阵馥郁的槐花香,那清甜淡雅的味道闻的人身心舒畅。坐在马车内的胜兰不由得吸了吸鼻子,视线越过敞开的车窗四下寻找,正想看看哪边有槐树,马车却突然停了下来。

“汶天,怎么回事?”她刚开口问了一句,就听见一个陌生的声音道:“请问车上的是王小姐吗?”

呃,谁找我?胜兰有些诧异的掀起车帘,瞧见自己的马车前面站了个穿军装的陌生人;二十来岁的模样,样貌平常,不过腰杆挺的笔直,一身灰绿色的军装整齐挺括,肩上还背着杆长抢。

看模样打扮,像是个侍卫。

她不记得自己有和军队的人打过交道,就指了指自己的鼻子问道:“我是姓王,你找我?”

“是,我们长官有事相邀,还请王小姐赏光下车”那军人抬手冲她敬了个军礼,声音随和,显得非常有礼貌的道。

“你们长官?”胜兰见状心里越发觉得迷惑,她怎么都想不起来自己和军队的人有什么瓜葛,疑惑中甚至有些突发奇想自己是不是无意中被哪个混混军官看上了!

“我们长官的车就在那边?王小姐请”那军人见胜兰发呆,再次礼貌的邀请。顺着那军人的指点,胜兰看见前面道路的拐弯口停了辆罕见的老款黑色轿车,车子崭新,一尘不染,在阳光下闪亮发光,车前还站着两名同样装扮的持枪侍卫,看的她又是一阵心惊。

这可是她七年来第一次在玉阳县城看到这种电视剧里才能见到的老爷车,还是崭新带护卫的,不用想也知道车里的人肯定是军队的高官。这样派人当街拦车相邀,说是请她过去,其实根本就是强迫吧!她到底是得罪了哪路大神啊?

马车夫早已被吓的握紧缰绳不敢吭声,只将求助的目光看向胜兰,坐边上的方汶天按耐不住跳了下去,挺身挡在车前道:“长官,您是不是认错人了,我家大姑娘只是个学生,可不认识什么大人物。”

“认不认识,王小姐一见便知”那军人不动神色的打量着方汶天,目光犀利的将他从头到脚扫了一遍,才有些鄙夷的道:“你家小姐的事,应该轮不到你一个下人来做主吧!”

“你——”方汶天顿时握紧了拳头。

“汶天”胜兰见他生气,怕他年轻气盛惹怒了对方吃苦头,急忙开口阻止道:“没你的事,你先让开。”

说罢她匆匆跳下马车,将方汶天推到一边,看着不远处的轿车问道:“恕小女子斗胆问一句,请问你家长官是哪位?我总不能就这样什么都不知道就过去吧!”

“这——”军人有些为难,他来之前,只是听从武兆铭的吩咐要客气的把这位王小姐请过去,可没说能把身份透露给她,就在他犹豫的时候,那辆黑色轿车的车门一下拉开了,一位穿着淡蓝格子素色旗袍的女子款款下了车,远远的冲胜兰招手笑道:“胜兰,是我,过来跟老师一起走吧!”

“原来是杜老师”胜兰见到了杜微雨,便知是虚惊一场,心想这可能是杜老师家亲戚的车子,倒是自己多心了,便冲方汶天点头示意,让他留下等着,自己则快步走过去笑道:“杜老师您真吓死我了,我差点以为自己要被人当街掳走呢?”

“呵呵,我原来是有这个打算”杜微雨还未来得及回话,一个陌生男子的声音就先传了过来,胜兰循着那富有磁性的声音看去,瞧见杜微雨身后的轿车上,一名陌生的军装男子起身下了车,站定后面带微笑的向她伸出了手:“开个玩笑,王小姐,幸会,还记得鄙人吗?”

他约莫二十多岁的样子,身形高大挺拔,肤色白皙浓眉如剑,眼眸深邃,高挺的鼻梁和薄薄的嘴唇透露出一种犀利冷酷的意味,铁灰色的军服装饰简约但华美熨帖,牛皮长靴锃亮,一身高档军装衬的他整个人看起来异常的英姿飒爽,气质卓越,一看就知道在军中的级别不低。

“是你?”胜兰认出他就是前日自己在醉八仙楼梯上撞到的人,心头微微有些诧异,没有去握对方的手。

“兆铭,这就是我的学生,胜兰,这位是我的表弟,刚从金陵过来,怎么,你们已经认识了?”杜微雨简单的介绍了下,有些吃惊的看着两人。

“有过一面之缘”见胜兰没有伸手,武兆铭也不在乎,很随意的缩回了手道:“鄙人姓武,名兆铭,在家排行第六,王小姐以后可以称呼我为武六,或者六少。”

“见过六少“胜兰低头行礼,脑中却在疯狂的转动着:“姓武,又是高官,难道是江浙督军武家的人?”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生活了七年多,胜兰早已弄清楚了这个世界并不是自己所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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