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黄腾达?”李志转身带着几分戏谑地望着文丑丑,“你说我能飞到哪里呢?”
如今李志已经是飞云堂堂主,在天下会中的身份仅次于雄霸,如果地位再提高,那就是取雄霸而代之!
文丑丑神色一紧,自知失言,马上嘻嘻哈哈含混了过去。
文丑丑直接将李志带到了飞云堂,宣布了李志成为新的堂主的事宜。
李志站在飞云堂大厅中,望着数不清的飞云堂成员,嘴角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笑容,随即道:“既然帮主让我来当堂主,我就要不负帮主所托,将飞云堂带领得更好!因此,我有一个艰难的任务,要交给你们……”
部分飞云堂中人皱起眉头,隐隐约约能听到人群中的抱怨。李志初来天下会,根基不深,如果颁布什么为难的命令,恐怕飞云堂中有一半人都会阳奉阴违。
“这个任务……就是要你们广交其它两堂的兄弟,我们天下会本是一家,自当不分彼此。因此,我要你们和天霜堂、神风堂中人广交朋友,交到一个朋友,本堂主赏银一两。等到帮主战胜剑圣之后统一结算,如何?”
“好!”“好!”“好!”
所有飞云堂中人立时精神大涨,原本他们在天下会中朋友便数不清,这次更是摩拳擦掌,要想办法拉着一些平常不怎么交往的人成为朋友。
“李堂主,这……”文丑丑皱眉提醒李志,天下会中人数不胜数,而且这个“朋友”又没什么限制,每个人可以交无数朋友,也可以成为无数人的朋友。如果真要按照李志所言实施下去,恐怕即便天下会家大业大,也难以支撑。
李志伸手一摆,制止了文丑丑想要说的话,望着兴奋激动的飞云堂中人,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而这时,文丑丑耳边突然传来一个声音:“今日三更,剑冢一行,劳烦文总管了!”
这声音虽然很轻,但格外清晰,正是李志所发。
文丑丑担忧地望望左右,惊讶地发现,除了自己之外的所有人好像都没有听到李志的话。
文丑丑望向李志,对视到李志的目光,心中一凛,低下头去,心头已经砰砰直跳。
等到李志回到住处,得到消息的秦霜已经为他摆上酒菜,庆祝李志升为飞云堂堂主。据秦霜所言,这几天之中,孔慈被雄霸关了禁闭,秦霜前去看望,孔慈对他热情了许多。
看到秦霜一脸幸福的样子,李志忍不住心中叹息一声,步惊云、聂风和叶天邪,三个孔慈喜欢的男人都离开了,被关在房间内的孔慈只能见到秦霜,对他没有热情才怪。可是秦霜如果真要得到孔慈的感情,恐怕机会渺茫了。
今天的秦霜,说话似乎特别多,不过说来说去都是有关孔慈的事情,其中大部分都是上次喝醉时曾经说过的,最后,李志才发现秦霜不知不觉醉了。
派人送走了秦霜,李志看看天色,悄悄离开了住处。
差不多到了三更,文丑丑已经等在外面。
在文丑丑的带领下,两个人一路畅行无阻地进入了剑冢禁地。
“好了,你暂时等在外面!”
李志吩咐一声,走进去,轻轻地关上了门,文丑丑在门外做捧心状,担忧且紧张地望着四周。
李志走进剑冢之中,忍不住惊叹一声,这里简直就是剑的天堂,遍地都是各种长剑,有的锋芒毕露,有的隐忍待发,不同风格的宝剑应有尽有。
而在剑冢最中间,则是一个石柱,上面刻着一些不清晰的小字,石柱旁边的地面上,几道深深的沟痕围绕着,沟痕中是火红如岩浆鲜血一般的物质,一股诡异的气息从其中生成。
哒!李志轻轻走了一步。
这一步仿佛惊动了整个剑冢,在四方角落里,突然飞出无数萤火虫,一闪一闪如同星星一样,带给整个剑冢梦幻般的感觉,美轮美奂。
李志的脸色突然一肃,他没有太多的时间欣赏剑冢内的美景,当即走进剑林之中,从腕表空间中取出一样物品。
“布家精血:具有特殊用途的血脉。”
这一物品便是李志杀死步惊云之后掉落宝箱里的物品,如同火麒麟掉落的一样都是精血,不同的是,火麒麟精血的作用很明确,但布家精血的效果,只有熟悉原剧情的人才能知道!
十年前,雄霸为了获得绝世好剑以及生辰八字吻合的步惊云,派人血洗了步家庄,可惜没有找到绝世好剑。当时的麻鹰和蝙蝠二人,无奈之下将步家庄所有长剑都带来,被雄霸放在剑冢之中,而其中,便有绝世好剑!
只不过,绝世好剑,只有步家父子的血才能开锋,否则如同废铁。
十年来,绝世好剑一直雪藏在剑冢之中,从未被发现。而此时,李志便带来了步惊云掉落的布家精血。
布家精血,只是拳头大小的一个血块,不过当李志将其放在地上以后,血块迅速化为血液,并逐渐渗入到地下,仿佛有什么在吸引着一样。
逐渐地,李志感觉到了一丝异常,几缕清风从四面八方汇聚到血液之处,并且这些风势越来越大,同时叮叮锵锵声音响起,剑冢内所有长剑颤抖起来,甚至弯曲下去,仿佛在跪拜一个王者一样。
整个剑冢发出了轻微地颤抖!
如此大的动静,说明绝世好剑必定不凡,可是李志的心却提了起来。
门外响起文丑丑的敲击声:“李堂主,小声一些!”
李志何尝不想小心,动静越大,引来雄霸的可能性就越大,他所面临的危险就越大。
可是,此事已经脱离了他的控制。
幸运的是,剑冢内的异变随着一支宝剑拔地而起而逐渐平息,重新恢复了平静。
李志的目光,注视在那把剑上,再难离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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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客栈
黝黑的剑身,粗犷的造型,望上去便有一种王者霸气,沉稳而又内敛,但立在那里,周围所有宝剑都黯然失色。
李志轻轻地将绝世好剑握在手里,手感比一般长剑稍沉,但却更容易发挥出力量。
“绝世好剑:金色武器,力量提高40%。
要求:力量50,基本近战lv10
介绍:
评价:五星”
看到绝世好剑的属性,李志吃了一惊,想不到这件武器和之前获得的项链马特的思念一样,提高百分比属性,而且比项链直接翻倍。
力量提高40%,意味着李志的力量增长了20点,相当于一件最高攻击达到200的武器,而且随着李志的力量提升,这个数值还会增长。
可以说,绝世好剑的属性虽然简单,但毫无疑问是李志迄今为止见到的最强力装备。
而且,最关键的是,这件武器是可以带离剧情世界的。它是由步惊云掉落的布家精血开锋的,相当于掉落,李志完全可以在下个剧情世界接着使用。
李志心中大喜,连忙将绝世好剑收到储物空间中,似乎生怕雄霸冒出来将其抢走。
李志转身就要离开剑冢,却突然停下脚步,转头看向那个石柱。江湖神兵,一刀三剑,雄霸独享火麟剑和无双剑,此时无双剑不在剑冢之中,大概被雄霸随身带着,但是火麟剑可正在那石柱之中。
李志走到石柱下,盯了一会儿,目光闪烁几下,放弃了将火麟剑带走的打算。若是带走火麟剑,势必要破坏封住这把剑的石柱,那样的话,雄霸肯定会发现,并且有所怀疑,不利于李志在天下会中立足。
不过,就此离开,李志也不甘心。
突地,李志眼中一亮,取出绝世好剑,轻轻地向前刺去,石柱就像是豆腐做的一样,被轻松地刺出一个不明显的小洞……
片刻后,李志才转身离开剑冢。
回到住处,李志忍不住又拿出绝世好剑,一件神兵利器,可以说是每个武者梦寐以求的,而如今在他手中已经握了一把。
李志试了试,绝世好剑削铁如泥,锋利无比。
李志一手握着绝世好剑,另一手两指并拢摩擦着剑身,感觉到一丝寒芒从剑身上传来,仿佛针扎一般的感受。
嗤!李志轻轻将绝世好剑一丢,落到地上,直没入柄。
李志就像是一个孩子,获得了一件玩具一样观赏着绝世好剑。
片刻后,李志突然心中一动,从腕表空间中取出一大块物品,正是掏空后折叠好的火麒麟外皮,因为其刀枪不入,一直没有被分开。
“既然绝世好剑能在剑冢摧毁……”李志喃喃着,眼睛越来越亮,“说不定也能割破这火麒麟皮!”
当下,李志用手中的绝世好剑开始试着切割火麒麟皮,就像是钝刀砍肉一样的感觉,不过在李志全力施展下,火麒麟皮终于逐渐被切开。
李志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盛。
然而,切割火麒麟皮需要李志使用全力,对他的体力是很大的消耗,直到第二日正午,李志才将火麒麟皮分成大大小小的几十片。
李志从其中取了一部分,摆在地上,形成一个人字形状,其余的火麒麟皮则一股脑收入了腕表空间中。
直到晚上,李志才忙完一切,满意地站起来,虽然脸上露出疲累的神色,但精神颇为高涨。
李志拍打两下胳膊和身上,露出满意的神色。衣服显得有点鼓涨,不过并不明显,看不出什么。
黑夜到来,李志并没有点灯,压抑住心中的兴奋,强制自己休息,他必须恢复体力。
而随着打更之声响起,一个黑影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天下会!
……
天下会附近的客栈,如今已经爆满,自从雄霸将要和剑圣决战的消息在江湖上传遍,不但雄霸嫁女来庆贺的群雄未走,又接连不断的有人到来。
人员越来越多,不少人挤在一间房间内,更多的人则只能在大厅中休息,其中的一些豪客,即便半夜里也依旧豪饮,大口喝酒,大声谈论对此次雄霸和剑圣决战的看法。
“要我说,剑圣的圣灵剑法威名远扬,听说他老人家在隐居之后,所有时间都用来参悟此剑法。我觉得剑圣必胜!”一个络腮胡侠客,一手端着大碗浊酒,一边大喊道。
“张老三,你喝多了吧,剑圣躲起来多年,武功肯定大不如前,我看雄霸会胜。”另有人反驳道。
“放屁!你是不是等雄霸胜了以后去投靠天下会,到时候给他当孙子?”被称为张老三的络腮胡侠客打了个饱嗝,站起身来大力一挥手,险些跌倒在地,不过他接着道:“我辈可杀不可辱,岂能低头当懦夫?”
“嘘,张老三你真醉了,当心天下会里的人听到!”有人小声劝诫道。
“听到又怎么样?雄霸就是个屁,我张老三顶天立地,就是不低头闻他的臭味!”
张老三啪将碗摔在地上,一时间,原本人声鼎沸的大厅突然冷了下去,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摇晃着身体的张老三,毫无疑问张老三喝多了,摇摆着身子,似乎一阵风就能吹倒,可是他却是众人中最高的,因为大厅中只有他一个人站着!
没有人应和,没有人说话,一股压抑的气息从众人心底升起。
如果天下会里的人听到,不仅张老三,在场所有人恐怕都脱不了干系。
一时间,甚至有人望向张老三的眼神浮现了杀机,为了自己的利益,他们可不在乎杀人。
不过,现场的压抑和寂静,被几下掌声打断,所有人看了过去。
啪啪啪,一个略显瘦削的身影从外走了进来,说是走,其实是轻轻地飘了过来,这手轻功身法,便说明了此人的不凡,在场没有一个人能够比得上。
他的双手正拍着。不过,看向这个人的面上,却让众人心里产生一股寒意,因为他的脸上带着一个金属面具,显得格外冷酷。
面具男望向张老三,赞道:“说的不错,你是条真汉子,有种!”
“我是不是真汉子,有没有种,娘们才知道呢?哈哈……”
张老三醉话连篇,不过这个笑话却没有引起众人的笑声,他们都被突然冒出来的这个人惊吓到了,一些人甚至忍不住握紧了武器。
面具男不以为忤,随手丢给张老三一样物品,道:“吃了它!”
那是一颗小如指甲盖一样的物品,不时闪过一道红光。
“吃了就吃了!”张老三随手填入口中。
“呃,呃……”张老三马上痛苦地瘫倒在地上,浑身不断打颤,汗出如浆,一副痛苦的样子。
“你是谁?喂他吃的是什么?拿出解药!”
一个剑客拔出手中的长剑,担忧地望了面具男一眼,继而怒视面具男。
“看来你是他的朋友了,此时能够挺身而出!不错,不错,给你的!”面具男赞了一声,随手又丢了一颗过来,被剑客接住握在手中。
张老三填入口中太快,众人没有看清,但此时剑客握在手中,却被众人看了个清晰。
那小东西一闪一闪的,并且有一股让人心脾舒适的清香传来。
“这是什么毒果?”剑客不解地拈着那东西,奇怪地道。
“这……这……这……”
人群中一个白发白须的老者突然激动地站了起来,一只枯瘦如爪子一般的手指着剑客手中的物品,一时间难以说出话来,但浑身却忍不住轻颤着。
“药老,您悠着点!想说什么?”有人开口问道,众人的目光看向那老者也带有几分恭敬。
被称为“药老”的老者深吸一口气,逐渐平复下来,说道:“血菩提,那是血菩提!”
“嗡!”人群中立即炸开了,仿佛被捅了的马蜂窝一样。
而此时,张老三已经平静下来,他正奇怪地打量着自己的双手,继而在地上轻轻一拍,身体便轻飘飘地立了起来。
“我……我的混元功终于到了八层了,不,不对,应该是第九层!”
张老三兴奋地叫了起来,醉意已经完全消失。
张老三的话无疑又在众人中引起轩然大波,此时众人已经不怀疑那小东西就是人人渴求的神物血菩提,传说吃下一颗就能提高功力。
所有人如同狼一样的目光瞥向了剑客手中的血菩提,也有一些人将不善的目光看向了面具男。
“抢啊!”
随着一个人大喊出来,众人疯狂地冲了上来,原本在一起喝酒的侠客,突然成了最疯狂的强盗。
两个人冲到了面具男身边,手中的刀剑劈砍下去,瞬间砍在了面具男身体上,可是两个人尚来不及高兴,面具男两只手突然闪电般伸出,抓住两人的脑袋轻轻一扭,咔嚓,身首异处,鲜血狂喷。
而面具男毫发无损,手中提着血淋淋的两颗脑袋,如同提着两个石头。
那剑客和张老三趁机躲在了面具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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