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傅哪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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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傅哪里逃-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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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呢?看着眼前的凌筱沫,颜华突然觉得,其实那晚的事,也没什么。既然凌筱沫都不记得了。自己又何必如此在意呢?

“进来吧!”颜华侧开身子,让凌筱沫好进来。

“恩”凌筱沫端着盘子,低着头,应了一声,却没有任何想进去的意思。

“怎么着?还怕为师吃了你?”颜华看着凌筱沫的样子,不禁皱眉道。难道自己就真的这么可怕?

“哦!”见颜华有些生气,连忙跨步走了进去。

“师傅,是不是我那晚做了什么不可原谅的事,惹师傅你生气了?师傅才会不理我?”想了想,凌筱沫还是问出了口。

“没有,只是这几日,为师的身体有点不舒服,所以才会在屋子里休息,你想太多了。”边说,边抬手为凌筱沫擦掉脸上的面粉。

“呵呵,没事就好了。我还以为我那晚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大坏事,惹恼了师傅,所以师傅才会不理我。那师傅,你的身体好点了吗?这是我今天做的桂花糕,师傅吃点吧。”凌筱沫说完,献宝似的将那盘样子很奇怪的桂花糕端到颜华面前。

“呵呵,放着吧。为师先去梳洗下。你且等等,为师一会出来吃。”说完,颜华准备转身,却感觉袖摆被身后的凌筱沫拉住了。

“师傅。。。。。。我。。。。。。我可以为你梳头吗?”

“好!”看着那张满是期待的脸,颜华没有拒绝。

屋内,两人十分安详和睦,都没注意到,屋外的槐树上,那抹红色低声地狠狠说道:

“颜华,你只能是我的!”

第十三章  第一次做饭

将军府外

一绝色红衣女子定定地站在离大门不远的巷子口处,望着将军府的大门发呆。

“颜华,你是我的。既然我找到了你,便不会再让你离开我,哼!”红衣女子说完,便转身隐入闹市之中。

“莫言,如今你已经能将醉逍遥完整的耍出来了。为师相信,只要你肯努力,不久之后,便是为师,怕也比不上你了啊!”颜说口头上虽这样说着,心里面确实十分高兴。没想到自己这个徒弟病好了之后,不但整个人变得聪明可人,连教他的醉逍遥,也练得有模有样的。这着实让人开心啊。

“呵呵呵呵呵。。。。。。这些,还不是师傅的功劳。”凌筱沫听着颜华夸奖自己,顿时有点飘飘然起来。

“今日,便放你一天假。好好休息下,明天,为师再教你一套轻功。”

“是,师傅!”凌筱沫听到颜华药放自己一天假,顿时开心得不得了。一阵秋风吹来,哪怕是有几分内力护身的凌筱沫也感觉到一丝寒冷,突然,凌筱沫觉得这样的天气,吃上一顿火锅,倒是件不错的事。想着便做,虽然自己其他的不怎么会,但是这火锅和一些家常小菜,自己还是做得出来的,转过头看了看身边依旧潇洒飘逸的颜华,凌筱沫突然玩心大起,不觉得幻想了起来,如此飘逸的颜华,不知道到做饭时,是不是也是这般滴飘逸呢?哇吼吼吼~~~~~

“师傅,徒儿有件事想请你帮忙。”凌筱沫开始装可怜了。

“莫言但说无妨。”

“师傅,如今已经入秋了,我们今日便来吃火锅,好不好啊?”

“火锅?是何物?”颜华自然不知道火锅是什么东西,便充当起了好奇宝宝。

“嘿嘿,师傅,这火锅呢,是一个叫中国的国家的传统饮食方式,起源于民间,历史悠久。这火锅的容器、制法和调味等,虽然已经历了上千年的演变,但一个共同点未变,就是用火烧锅,以水(汤)导热,煮(涮)食物。这种烹调方法早在商周时期已经出现,可以说它是火锅的雏形。《韩诗外传》中记载,古代祭祀或庆典,要“击钟列鼎”而食,即众人围在鼎的周边,将牛羊肉等食物放入鼎中煮熟分食,这就是火锅的萌芽。历经秦、汉、唐代的演变,直到宋代才真正有了火锅的记载。宋人林洪在其《山家清供》中提到吃火锅之事,即其所称的“拨霞供”,谈到他游五夷山,访师道,在雪地里得一兔子,无厨师烹制。“师云,山间只用薄批,酒、酱、椒料沃之。以风炉安桌上,用水半铫(半吊子),候汤响一杯后(等汤开后),各分以箸,令自夹入汤摆(涮)熟,啖(吃)之,乃随意各以汁供(各人)随意沾食。”。直到明清,火锅才真正兴盛起来。清乾隆四十八年正月初十,乾隆皇帝办了530桌宫廷火锅,其盛况可谓是当时中国火锅之最。清嘉庆皇帝登基时,曾摆“千叟宴”,所用火锅达到1550个,其规模堪称登峰造极,令人惊叹。麻辣火锅发源于重庆。大约是在清道光年间,重庆的筵席上才开始有了毛肚火锅。毛肚火锅的起源和由来,说法不一,它的由来和渊源,值得探讨。据老街坊说:毛肚火锅起源于清末民初,重庆码头和街边下力人吃的廉价实惠的街头大众饮食摊上的“水八块”。水八块全是牛的下杂(毛肚、肝腰和牛血旺),生切成薄片摆在几个菜品不同的碟子里,食摊泥炉上砂锅里煮起麻辣牛油的卤汁,食者自备酒,自选一格,站在摊前,拈起碟里的生片,且烫且吃。吃后按空碟子计价。价格低廉,经济实惠,吃得方便热烙,所以受到码头力夫、贩夫走卒和城市贫民的欢迎。至于纯粹地道的毛肚火锅,据老重庆们回忆,出现于民国十五年前后,发源地不是江北而是下半城南纪门的宰房街(现长江大桥桥坎下)。当年牛贩子多从川黔大路赶运菜牛来渝,在南岸过夜,翌日早过江,将牛赶到宰房街宰杀。有马氏兄弟廉价收购不易售出的牛毛肚和血旺,在下宰房街开了一家以毛肚为主要菜品仿市井“水八块”的制作和吃法的红汤毛肚火锅馆。将毛肚漂白洗净,去梗,外加一碟只是芝麻酱和蒜泥的调和。据说,这就是重庆毛肚火锅的起源和得名。直到抗战时期,较场口街边仍有一马姓老妪开一家专供应毛肚的正宗毛肚火锅,碟中的牛毛肚按匹论价(每匹二分钱)。正宗的麻辣毛肚火锅,毛肚的鲜嫩脆香,味道比其他牛猪的下杂远胜一筹,赢得食客赞扬。”凌筱沫穿来之前,老家本就是重庆的。所以这火锅的来源,自然就说的头头是道的。可是一想到自己可能再也回不去了,不由得觉得心口酸酸的。

“莫言,你是如何得知这些的?还有那个什么中国,还有那个韩诗外传,还有那个什么商周,乾隆,嘉庆什么的,都是些什么啊?为何为师从未听说过呢?”

“额。。。。。。师傅,这些呢,都是那日我们出去逛街时,我在一个书摊上看见的,对。书摊上看见的。”凌筱沫不由得在心理面暗叹好险好险,这个师傅呀,怎么都没听重点啊。

“哦?不知是什么书呢?哪日为师出去逛时,便买回来看看。”

“额。。。。。。师傅,这个待徒儿出去了,给你买了便是,买了便是。走吧,我们去做火锅去。”凌筱沫说完,不等颜华反映,便拉着他往厨房走去。

半响之后。

“师傅,火不旺了。”凌筱沫在叙述一件事实。

“啊,我知道了。”颜华抱着双手倚在门框处,一动不动。

“师傅,我的意思是,你可以拿着吹火筒将火吹旺。”

颜华只能按照凌筱沫的指示,蹲在灶台边,拿着吹气筒,深深吸口气。一分钟后,凌筱沫好心地提醒道:

“对了,别吹得太大力,不然浓烟会……”她没有再说话,因为晚了,颜华的脸,已经被浓烟熏得漆黑。凌筱沫怔怔地看着颜华,许久之后,说了句话:

“师傅,你不太适合晒黑。”

“……”颜华嘴角微微抽搐。

第十四章 月下共畅谈

几经波折,凌筱沫终于把火锅底料弄好了。将食材一一摆在院子里的石桌上,并在每个人的面前都安置了个小铜炉。招呼着颜华和叮当一一入座之后,凌筱沫又转身从院子里的槐树下挖出了两坛酒。

“莫言,这是梨花酿?”凌筱沫一拆酒封,颜华闻着味道,便惊奇地问道。

“呵呵,师傅。正是那日我们喝的梨花酿。那日之后,我思着师傅你应该喜欢喝这个酒,便又独自去买了两坛,想着哪日与你呵呵也好,却不想今日正好配了这火锅,倒也甚好,甚好!”凌筱沫一边回答着,一边给颜华和叮当各自倒了一杯。

“主子,这。。。。。。”叮当一见凌筱沫给自己也倒了一杯,连忙摆手出声想制止。

“不碍事的,这天气也开始冷了,喝杯酒暖暖身子,也是好的。再说你要是喝醉了,不也好有我吗?怕什么?”凌筱沫见叮当如此,出声劝道。

“是啊,偶尔喝下,不碍事的!”颜华也出声劝道。

见颜华和凌筱沫都在劝自己,叮当也不再客气,三个人吃的倒也高高兴兴的。酒过三巡,叮当率先趴下了。凌筱沫推了推她,没反应!

#奇#“师傅,你先坐会,我先扶这丫头回去,免得在这睡着,生病了可不好。”凌筱沫一边扶着叮当,一边说道。

#书#“去吧。为师在这等着你。”颜华笑了笑,示意凌筱沫先去。

看着凌筱沫离去的背影,颜华又想起了那日,也是这样的月色,也是这样好喝的梨花酿,淡淡的酒香,丝丝的菜香,以及那唇边淡淡的吻。其实,这样的感觉,真的不错。转瞬,颜华却在心里面狠狠骂着自己,怎么能有这样的想法?他只是自己的徒弟,只是个孩子而已。

“师傅。。。。。。师傅。。。。。。”凌筱沫一回来,便看见颜华端着酒杯,眼神迷离地望着前面发呆。

“哦!没事,没事!将她安置好了?”

“恩。师傅可是有什么心事?”

“呵呵,没事。莫言,你可试过在风中喝酒?”

“虾米?”凌筱沫还没回过神来,便被颜华带上了屋顶。刚坐下,颜华便递过一瓶酒来,是刚刚只喝了一半的梨花酿。

“莫言,为师与你这师徒之缘,已有4年了吧,还记得你初见为师时,叫为师的第一声,是哥哥,你真好看,你是上天赐给言儿的吗?那时的你,才到我这。”颜华说着,抬手比了比自己的腰部。拿起酒壶喝了一口酒,颜华接着道:

“转眼之间,已经4年了,4年之间,很多事都变了,像你,像我,像这将军府,像这尔虞我诈的江湖。为了一把【锦瑟】,倒是将多少人的性命断送了出去。呵呵呵呵呵。。。。。。何必呢?”颜华像是问这凌筱沫,又像是问着自己。

“师傅,什么是【锦瑟】啊?”凌筱沫好奇地问道。

“呵呵,传说中古琴【锦瑟】中有一张藏宝图,里面是祈月国开国皇帝埋下的巨大宝藏。却有多少人为这样一个虚无的传说妄送性命。”颜华说完,便抬着头望着天,开始沉默。

“那师傅,你见过【锦瑟】吗?”哇塞,藏宝图哎。

“见过如何,没见过又如何?不过都是过眼云烟。”

看着颜华的侧脸,凌筱沫突然想到了自己在二十一世纪的父母,亲人们,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

“师傅,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嗯。”

“很久以前,在花王国里,国王有五个女儿,她们是:牡丹公主、玫瑰公主、水仙公主、百合公主、最小的便是蒲公英。与四个姐姐相比,她没有牡丹的雍容华贵,少了玫瑰的鲜艳美丽,缺失水仙的清新淡雅,无法与百合的芬芳馥郁媲美,她只是最不起眼的淡而又淡的小花。后来,邻近的竹王国里,国王派使者前来求婚,四个姐姐跃跃欲试,只有蒲公英躲在角落里。虽然,她也很喜欢竹王子,可她却不敢露面。结果,牡丹和百合两位姐姐被中,随使者而去,开始了她们的新生活。但是,不久之后,竹王子得了一种怪病,浑身上下长满黄斑,如不及时治疗就会枯萎致死。要想治病必须去遥远的天山,采那冰峰上的雪莲才行。这时蒲公英不顾父王及母后的坚决反对,毅然决然的踏上了艰难的征程。为了救回竹王子的生命,她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当她来到天山脚下时,遇到了守候雪莲的女巫,女巫告诉她:“你要拿走雪莲必须答应我一个条件,从此浪迹天涯,不能再回到花王国去。”为了自己挚爱的竹王子,蒲公英答应了女巫的条件。因为她想着,竹王子现在是她的亲人了,自己一定要想办法救他。竹王子因此得救了,蒲公英也因此开始了漂泊的生命历程。她的种子在风的吹拂下四处飘散,花儿开遍了大江南北,成为最最普通的路边野花。。。。。。”

“师傅,你知道吗?我第一次听这个故事的时侯,还很懵懂,只觉得应该“爱”很浪漫。羡慕蒲公英对于“爱”的执著,然而,对于爱的本质却理解不深。在历尽了漫漫的人生路之后,才真正懂得了爱是一种牺牲,爱是一份守望。守望着真挚的情感,守望着生命的终点。每当暮春时节,看到四处飘飞的蒲公英种子,心中总会有淡淡的惆怅,为那“无法停留的爱”而惋惜,为那浪迹天涯的漂泊而伤感。多么希望那纷飞中的精灵,可以找到心的归宿,可以找到爱的家园……我常常在想,在蒲公英纷飞的漫漫旅程上,绵延着一种怎样的情谊,她一路唱着的是一种怎样的对爱的感伤。那迎风飞翔的每一簇绒毛中,都诉说着绵绵不尽的思念和深深的爱恋,而那份真情却永远藏于心间,凝结成永恒的凄苦。所以,蒲公英的叶片、花茎、根部,才会有涩涩的苦味……我现在虽然不能守护在我爱的人的身边,但是我会在这里,默默的祝福着另一个世界的他们,希望他们快快乐乐,平平安安地过完这一生。”顿了顿,凌筱沫接着道:

“我只希望,有朝一日,我能与自己相恋的人在一个环境优美的山谷中隐居,我要在屋前屋后都种满蒲公英,我要与我的恋人,孩子携手在蒲公英海中,给孩子讲我的往事,教他读书,写字,习武。我要给他最好的童年。

“莫言,可是有喜欢的女子了?”听着凌筱沫的话,颜华突然莫名其妙的问了句。“师傅,你说什么呢?我只是想我娘了。”凌筱沫自然不能说是想念二十一世纪的父母,只能撒谎说是想念君莫言那死去的娘。

“哦!莫言,从今以后,我便是你的亲人。”

“嗯,师傅,我也是你的亲人。”望着颜华紧握着自己的手,凌筱沫觉得眼眶湿湿的。受不了这种感动,凌筱沫狠狠往自己嘴里灌了一口酒,然后抬起头对颜华笑道:“师傅,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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