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下的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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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下的恶魔-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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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关她什么事来著?吴莎琳好笑的撇撇嘴,现在社会就是行那么多自以为是的

“好人”。

“真的不必了,我可以自己来。何况会弄脏你的衣服,还是不要。”

他不提,陈云美还真忘了这一身昂贵的最新衣裳,刚自法国空运来,她今天之所以穿就是要向吴莎琳这乳臭未乾的丫头示威。

“那……那真是不好意思。”陈云美笑得有些尴尬,回睨著无事的吴莎琳根本

不屑一顾的喝茶,令她一肚子火,“我老爸要你下礼拜五回去,要开家族会议。”

“我要上课。”

“那一天罗律师也会来。”陈云美语含暧昧的讪笑,遗产嘛!谁不爱。

罗律师是兰姨委托办理遗嘱的指定人,因此他的出现代表著兰姨。

吴莎琳并不在乎什么遗产,重要的是遗嘱,冈为兰姨生前曾说待有一天不在世上时,会公布她生父是谁,这才是她最关心的,她要知道自己的生父为什么不要她

母亲。

她深吸了口气,“好,我会去。”

“我话已带到。”陈云美鼻哼一声,睥睨她一眼後拿起皮包,足蹬高跟鞋大摇大摆的离去。

吴莎琳的视线始从平静的面孔中抬起,不期然与下楼的梅之靖真诚无伪的深邃

眸子相遇,她鄙夷的撇开了脸,想到陈云美对他献殷勤,她胸口即郁积无可名状的闷气,压缩著她的心。

她已在不知不觉中受他影响了。该死!她讨厌这样的自己。

“怎么了?”陈云美一来:她就一副阴阳怪气。他关切的卜前,才伸出手就被她拍掉。

“少管闲事。”她撇下他,迳白走回自己房裏,她必须要冷静,她是个无心无情的冷血女孩。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生存理由、人生目标和生活方式,除了她——吴莎琳。

古宜芳坐在教室後头,望著靠窗的吴莎琳最近似乎心不在焉的老看著窗外,不知她在想什么?

因为她成绩优异,即使上课不认真也不会有老师指正,因为她品学兼优,就算告诉别人她曾去过高级酒店,任谁也不会相信,只会当某个神经病在说笑话,说不定更倒楣连自己在酒店兼职的事也会曝光。

古宜芳左思右想,决定什么都不提,但心裏总忍不住好奇,那一天地昏倒之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古宜芳!”突然一根藤鞭敲在她桌面,惊吓到她飘忽的思绪。

“老师!”占宜芳怯怯的站起身。

“把我刚才念的英文重新翻译一遍。”

古宜芳看著陌生的符号,眼尾四处飘的接收四方传来的“拍司”,但还没领悟过来就被河东“师”吼打断了。

“上课不上课,联考快到了还在胡思乱想,你不想考大学了吗?吴莎琳同学,请你翻译给她听。”老师转向吴莎琳时,愠色和缓了不少。

“是。”吴莎琳拿起课本,流利的翻译著连念都不想念的书。

并非她自恃聪明,只是善用资源、认真听讲而已,其实回到家她对书可陌生得很,为了照顾身体不佳的阿姨,为了戴著虚假的笑颜迎战每一个充满敌意的眼神,

她根本没什么多余时间念书,只是一般人把她想得太厉害了。

她字正腔圆的念完一遍,立刻赢得班上的喝采和鼓掌。

“很好,古宜芳同学,你应该多向吴莎琳学习,别老是上课在打混,要记住联考巳剩不到两个月了。”

占宜芳满心不悦的虚应了一声,缓缓的落坐,瞪了一眼吴莎琳的背影,心裏暗誓:她二正要揭穿吴莎琳的真面目。

第三章

下课钟声响起,吴莎琳一溜烟就不见人影,古宜芳东问西问之下,总算在校门口前攫住踩著沉稳步伐的吴莎琳,不小心触碰到皓腕上镂刻的深疤,她愣了一下。

“这是怎么一回事?”

吴莎琳抽回手,拉平长袖,淡淡回睨她一眼,“有事吗?”

“你的手……”莫非是她昏倒後……古宜芳瞠日咋舌,“那天你玩真的?!”

“什么真的假的?”吴莎琳门气不愠不火,继续前进。

“为什么?”古宜芳追上去。

“你不觉你管得太多了?”

“你是好学生,又受老师赏识,为什么会去酒店那种地方?”

“我为什么不能去那种地方?”又不是监牢地狱,若是地狱,她倒也想去一游见识见识。

“可是……”占宜芳找不出话来驳斥。

“就因为我是好学生、乖乖牌?”不让她有开口的机会,吴莎琳停下脚步,斜睇著呆若木鸡的她,反唇相稽,“那是你们以为的吧!”人往往以眼前所看到、听听到而妄下断语,却不曾深究事件的真实与否、传言的可信度,这就是流言的开端。

詖吴莎琳含讽带剌的话打人心坎裏,占宜芳愕然的想到,对呵!在她印象中的吴莎琳几乎全是道听途说,而真正的本人……地连忙赶上去。

“那你那天到酒店做什么?”

“小姐,你未……”当地视线落在门外被女孩子包围的阳光男孩时,她的话卡在喉咙,不假思索的掉头就走,打算从後门离去。

“吴莎琳!对不起,各位,我等的人来了。”梅之靖笑如朝阳向周遭的怀春少女们哈腰一礼,急忙的追上相应不理的吴莎琳。

“这位是……”古宜芳杏眸圆睁的端详眼前的大帅哥,心口卜通卜通的如小鹿乱撞,特别是他竟然在对她笑。

“在下梅之靖,目前和莎琳同住在一起。”

“同居!”古宜芳惊呼,引来旁人的侧目,她不可置信的望著外表乖巧文静的吴莎琳,居然……

“不是!”第一次吴莎琳为了这个荒谬的名词而动了肝火,头一次对子虚乌有的事而出声驳斥,“你别乱说,他只是我的房客!”

“房客?”古宜芳像鹦鹉般重复著吴莎琳的话。

“是,我住在她那。”梅之靖笑咧了嘴,知道能激起她某种情绪让他得意不已,虽然她看起来快气炸了。

“梅子靖,我警告你……”

“是梅花的梅,知之乎的第二个之,也就是芝麻的芝去草字头,而靖是李靖的靖,要记清楚。”他笑咪咪的详细自我介绍,犹如老师教导小学生念ㄅㄆㄇㄈ。

“你……神经病!”吴莎琳头一次碰到如此不可理喻的人,嘻皮笑脸的,也不知道他是用了什么方法,搬来不到两天就把整栋楼、左邻右舍全混得烂熟,一张嘴油腔滑调,连附近阿公、阿妈级的人物都乐不可支,直说要收他做乾儿子,还有方才在校门口的盛况,也不知道他是说了什么笑话,让那些私立名门学府的女学生笑得花枝乱颤。

像古宜芳也不到三秒钟就倾倒在他男性魅力之下,此刻两人并肩而行,郎才女貌羡煞了旁人。

她是怎么了?!她居然在吃味!吴莎琳猛然惊觉这个事实,地懊恼的低咒一声,该死!并且加快了脚步。

“莎琳!”看她要逃走了,梅之靖忙不迭的向古宜芳颔首一礼,“跟你聊天很愉快,拜!”然後追赶上去。

好不容易追到校门外的马路,在站牌前拦住了她,他抓住她的手,“别走那么快嘛!”

“梅之靖先生,请问有何贵干?”她几乎从齿缝中挤出话来。

“我喇下课,顺道过来接你二起回家。”他努了努嘴,示意停在路边的摩托车,这还是他舍跑车而买的二手机车,为了伪装穷大学生身分,避免她起疑。

吴莎琳淡淡瞄了一眼,“不需要。”

“坐公车很累人的耶!”他是为她著想,怕她挤公车。

“谁说我要搭公车?”她皮笑肉不笑的抽动脸颊的肌肉。

“难道你每天坐计程车?”依她目前的经济状况,能坐公车已经十分拮据了。

吴莎琳仅翻了翻白眼,转身走去。

“莎琳,走慢一点。”梅之靖立刻迫上她,看她优闲的散步朝回家的方向,一个惊讶的念头闪过,“难不成你每天用走路上下学?”光骑车就要十五分钟,当然还得扣掉红绿灯和塞车时间。

“不行吗?”

“没……没有。”头一次他被问得哑口无言,对象只是个高中女生。“那要走多久?”

“慢的话三十分钟。”她言外有意的瞟了瞟身旁走“慢”的家伙。

“台北市交通那么可怕,路上坏人那么多,你不怕?”想到他就心惊胆战,而她居然走了三年,不知道她运气比较好,还是她是武林高手,穿梭川流不息的马路能平安无事,有遇狼宰狼的本领。

“习惯就好。”她仰视灰蒙蒙的天空,一个人漫步在攘熙的人海中是她平日享有的优闲与惬意,那是她惟一拥有自我的时光。

即使空气中流动的是乌烟瘴气,耳际传来喇叭声,车子引擎声和人群嘈杂声,在这冷漠的水泥丛林裹交织成不协调的呜奏曲,而她可以自在的幻想,不必伪装,也没有面具,更不用面对虚情假意的人情世故,和为了因应逢迎谄媚而必须强撑的矫作微笑,说些不著边际的交际辞令,忍受强制学习的繁文褥节。

这是他认识……见到她以来,第一次看到她如此轻松的面孔,浅浅的微笑跃上她眼尾、唇角,柔和地平日冷肃刻板的轮廓。

这般无忧无虑才是她该有的青春年华,她被压抑的太久,久到遗失了心,忘了相信其实世界上还有许多美好的事务、美丽的生命。

梅之靖发誓,总有一天,他要告诉她:“纵然失去了所有,我会依然陪伴在你身边,所以,请不要放弃希望,坚强的活下去。”

他陪她走回家,而她居然不知道,直到管理员出声唤住了他们,“放学啦!你们一起回来?”

她一怔,诧异的回过头,“你怎么在我後面?”

“我一路跟你走路回来,你不知道吗?”他有些无辜,但唇角的笑意却不是那么一回事。

“你……无聊!”吴莎琳怒不可抑,她怎么也没想到会租给一个无赖,更没想到她路上一举一动岂不全被他瞧见了?

她恼怒的快步走向电梯,不顾他也赶电梯的按下关键,始深吁了口气,整理著紊乱的心绪。

此刻她懊恼租房子的确是错误的决定,她让他这个陌生人介入了自己的生命。

该死!

“魁,她似乎比鬼夜还难开导。”梅之靖回到天地门总部,闲散的瘫在沙发

文魁从电脑中抬起头,“没想到你也有触礁的一天。”

“大概是我太躁进了。”他忆起自己试著走进她的生活,每天故意陪她上下学,她便不再和他说话,简直形同陌路,让他郁卒了半死。

“这个垂头丧气的家伙是我们那位不畏艰难、脾气执拗任性的合帝吗?”

“你是在帮我,还是在损我?”梅之靖没好气的撇撇嘴。

“当然是帮你,要不然我也不会替你弄来这个。”文魁自桌面取来牛皮纸袋扔给他。

“这是什么?”他缓缓打开。

“陈家的遗嘱。”

“你怎么弄来的?”梅之靖眼中闪烁著兴奋的光芒。

“用电脑去律师那查到档案,再去偷过来。”文魁轻描淡写的说。

“魁,你真是太棒了!”

“谢谢,别忘给我加薪。”

“这话你应该跟掌经济大权的幽皇说。”他笑得邪恶。

“那丫头现在被尼克斯先生缠得分身乏术。”文魁继续埋qi書網…奇书首苦干,“噢!对了,差一点忘了,那位尼克斯也对你的女人很感兴趣。”

梅之靖脸色遽变,低咒一声,拿起资料匆匆往门外走去。那个色魔!

为了掳获佳人心,他决定施展十八般武艺。

在花了三天的时间整理好新窝後,他总算有空闲时间,打量起窗明几净的屋子,虽然收拾得很乾净,但总觉得少点颜色,显得有些冷清。

灵光一闪,他决定替她的家布置一下,首先打电话到花店订几盆盆栽和花卉,然後看了下表,已经五点多了,她也该放学了。

视线落在空荡荡,乾净得形同虚设的厨房,他忽然想何不趁她回来之前煮一顿丰盛佳肴,不是有句俗谚说什么捉住情人的心,要先征服她的胃。

打定主意,他决定上超市买菜去也,甫拉开门就看见门外站了三个西装笔挺、面无表情、戴著墨镜的高大男子,是黑手党那群家伙,没想到他们居然找上门来了。“你……”他著实愣了下。

“在下列德?斐?尼克斯。”他优雅一澧,并不知道眼前看似无害,洋溢阳光气息的男子就是天地门之合帝,“请问莎琳小姐在吗?”

“有事?”这俊美似吸血鬼的家伙到底想干么?

“我听说她似乎有困难……”

“这与你何干?”他冷眉一挑。

“无礼?”手下杰克冷斥,却被尼克斯手一横的阻止他再说下去。

“请问贵姓?”没想到这位平凡无奇,走在街上也不会特别引入注意的男子无形中竟有一股外进的非凡器宇,流露不怒而威的魄力,让人不容小觑,尼克斯第一次看走眼了。

“我没有必要回答你。”他瞄了瞄表,再不赶快去买菜,莎琳就要回来了。

“那么你和莎琳小姐是什么关系?”继幽皇後,莎琳是他挑中的女人,怎能轻易放弃?

“你未免管得太多了。”黑手党裹的女人不是温床的情妇就是沦为杀人的工具,他绝不会让这家伙有机会接近莎琳的,“若没事,请便。”

“小子,你可知道你面前站的是什么人?”杰克从未见过如此狂妄的中国人。

“杰克。”尼克斯墨镜下冷冽的眼神睨向他,要他噤口,然後伸出手要与梅之靖相握,“很高兴见到你。”看似寒暄,实是以手劲试梅之靖。

人家客气的伸手,总不好装作没看到,梅之靖只好回应的打招呼,谁知尼克斯忽然加重力道,他没防到,痛得眉头都纠结在一块,险些失声叫出来。

“抱歉。”尼克斯虚应一笑,放下手,心想难道是他的错觉?“我们走!”

还好他没防备,否则岂不泄底了?可见得尼克斯这家伙也不简单,第一回合较劲似乎是他略胜一筹,这都亏刀魅教他的演技,而他现在是普通老百姓,自然就要像平常人一样。

一待他们远去,梅之靖才想到要买菜的事,急忙的街出去,但愿莎琳别那么快回来。

日暮时分,满天霞光,整个灰灰的城市像笼罩在金色年华的绚丽中。只有这个时候晚风轻拂,没有早晨的赶急和壅塞,只有优闲恣意的自我。

吴莎琳漫不经心的走在人行道上,不想那么早回家,只因那屋子多了个烦人的家伙,老是柬问西扯,叽哩呱啦的惹得心烦。可是不回去,她也无处可去,毕竟它是目前惟一栖身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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