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天生是尤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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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天生是尤物-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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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漂亮鼻子是直三角形,杜甫先生诗曰:“高帝子孙尽隆准”以隆准为美,自古皆然,可上溯汉唐,否则杜甫先生的诗岂不成了“高帝子孙尽塌鼻”乎?这是古文学惟一对鼻头赞扬之词,其他作品中,还似乎没有。鼻子不但要“隆”,而鼻子上的皮肤也应该要细,尤以鼻头两侧的皮肤,每每毛孔特粗,星星斑斑,难以入目。从前皇帝老爷选妃选嫔选宫女,第一关要检查的便是先瞧瞧鼻头两侧的皮肤粗细如何。太太小姐对镜时如果多注意及此,给人的美感,才能完整无缺。
鼻子的功用当然是呼吸,但对于女人却另有一件,那就是必要时掩之以示不屑。从前楚怀王宠一美女,大老婆郑袖女士吃醋,心生一计,告美女曰:“大王爱你当然爱你,美中不足的是,他嫌你有点口臭。”美女大忧,郑女士乃教之曰:“你再见他时,不妨用手帕掩住嘴。”美女一想对呀,再三拜谢。可是楚怀王却觉得不对劲,向郑袖女士打听缘故,郑袖女士乃小报告曰:“她嫌你老人家有口臭,在那里掩鼻哩。”楚怀王七窍生烟,砍掉美人的玉头。
呜呼,掩鼻所给人的侮辱大矣哉,我有一友,其女友见他即行掩鼻,我就警告他赶快撤退,他嫌我书生之见,结果垮了下来,人财两空。盖女人一经掩鼻,便表示从心窝对你厌恶,你口臭不口臭没有关系,反正她是嫌你口臭啦,学理上有此定律,不服气不行也。
女人们对自己的玉体,虐待备至,好像一个野蛮民族对其血海深仇的敌人一样,为了达到美的目的,用尽所可以想得到的酷刑,整之搞之,死而后已。其中以双脚所受,最为可观,中国人在这方面所表现的传统文化,也最为彻底,真正做到“削足适履”的标准,为了娇小,不在工具——鞋上动脑筋,却硬把脚弄了个稀烂,使人吃惊。洋大人之国则比较高级,发明了高跟鞋,虽有长鸡眼之危,幸而此危并不普遍。而且即令人人长鸡眼,鸡眼的痛苦和缠脚的痛苦比较,犹如针尖戳一下和在屁股上责打一百大板的比较一样,差得太大。
除了双脚,女人身上第二个受苦之处,似不是胸,亦不是腰,而是耳朵焉,胸腰二者,普通人或以义乳隆之,或以布帛束之,均可避免刀光血影。惟有耳朵,可以说是女人身上最不受注意之处,却不得不为美而流血,诚可哀也。盖耳朵之为物,实在没啥了不起,上帝造人,包括盲肠在内,什么东西都不可或缺,柏杨先生已言之甚详。惟有耳朵,在女人身上似乎有亦可,没有亦可。有一位漂亮小姐,秀发沿双鬓披肩而下,随娇步而颤动,顺清风而兴波,使人看了忍不住还想再看。一次她兴奋过度,仰面大笑,我才赫然发现她的一只耳朵没有了焉,原来幼时被树枝所伤,化脓溃烂,不可遏止,谨遵医嘱,索性干掉,垂二十年矣,那一天她如果不大笑,仍无人知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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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牺牲耳朵(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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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使上帝教女人必须指定割让其五官四肢中的一个,我想她宁可牺牲耳朵,其不重要的情形,实在令人酸鼻。你阁下见有几本书和几篇文章上,形容耳朵的乎?古之美人,曰脸如何,曰眉如何;今之美人,曰三围如何,曰眼睛如何,从没有一个家伙提到耳朵如何的,鼻子还偶尔有人咏之,只耳朵如老处女,冷冷清清,无人理睬。
女人并不因为它不重要而放过它,从前流行穿耳洞,在厚厚的全是脂肪的耳垂上,用针硬通一洞,以挂耳环。通一个洞的手术,不是人人可以行之的,多半出于年纪稍大,而又下得狠心的妇人之手。清末穿耳之风最盛,彼时我见到的多矣,先把小女孩像牵猪一样牵过来,用糖一块哄她不哭,然后向她晓以大义——穿了便漂亮啦,长大了易寻婆家啦,犹如现代学堂里的精神训话,把小女孩训得晕头晕脑,狠女人就用两粒黄豆或绿豆,一边一粒,用手捻之,为了防小女孩再闹,一面捻一面训,捻到皮很薄很薄时,用带线的针猛的一戳,小女孩哎哟一声,已通了过去矣。然后将线结成一个圆环,涂上麻油,典礼乃告完成。等过了一月半月,取下棉线,俨然一个洞,就可随意往上乱挂。
穿耳之术,写起来虽不过三言五语,但真正干起来,却大有危机埋伏其中。盖穿得好啦固好,穿得不好,细菌随着针线或随着麻油浸入伤口,不出三天,有脓出焉,有血出焉;耳垂肿大如杯,一声咳嗽都会震得疼痛难忍,如果不小心碰了一下,包管粉泪如雨。中国五千年传统文化既然有如此后患,洋大人的那一套一进口遂被全部征服。洋大人者,肯用脑筋之人也,他们闲来无事,不知打打麻将,造造谣言,而硬是乱发明东西,大焉者发明氢弹、汽车、电灯泡;小焉者发明义乳、高跟鞋、和不穿孔仍可照戴不误的耳环,此皆中国圣人所努力斥之为“以悦妇人”的“奇技淫巧”。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圣人的特征,中国圣人所有的教训都是教人安于现状,甘于贫苦的,任何认真的思考,都属大逆不道。
无论如何,作一个中国女人,对洋大人应该由衷感谢,要不是洋文化所向无敌的打进来,她们今天还得用小脚在街上拧来拧去哩。至于穿耳之苦,更不能免,而洋大人发明的不穿耳而仍可戴之耳环,真是了不起的贡献,只要轻轻按弹簧便可,奇妙之极。不过,说到这里,柏杨先生又要叹气,环顾宇寰,发现最近女人们的耳朵,好像有点努力复古,似乎又流行起穿耳孔来矣。有一天我走到摊子上研究一下,不穿孔的耳环占三分之二,穿孔的耳环竟占三分之一,不禁大骇。卖耳环女人告曰:“现在小姐们又走回头路啦,以耳朵上穿洞为荣啦。”怪不得邻居那些正在读大学堂的女生,前天咭咭呱呱前来向我借敖尔买训药膏,原来现在穿耳孔用的棉线上不再抹麻油,而改抹洋大人的药膏啦。
穿孔是一种武功,穿孔的太太小姐无不骄傲其耳孔,每每向其他女人诉苦曰:“穿的时候好痛,早知道宁可不穿。”盖她希望天下女人只她一人有耳孔也。除穿耳孔之外,还有耳环的花样,柏杨先生有两点发现,一是:女人的衣服没有两人是一样的;另一是,女人的耳环也没有两人是一样的。衣服各人做各人,有的把扣子开到前面,有的把扣子开到背后(当初发明把扣子开到背后的那个家伙非进天堂不可),有的多上一折,有的少上一条,不相同还可以解释。而耳环则属大量制造,何以便不同欤?有圆的耳环焉,有方的耳环焉,有白的耳环焉,有红的耳环焉,有在灯光下闪闪发亮的耳环焉,有大得几乎可以碰到肩膀的耳环焉,有小得像米粒刚刚把耳孔堵住的耳环焉,有叮叮当当作响的耳环焉,有淡泊明志闷不吭声的耳环焉,有一见便心跳的耳环焉,有一见便恶心的耳环焉。种类繁多,不及备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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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天生是尤物》第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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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颈之为用,除供被砍,被绞,和自动自发的上吊之外,长在女人身上,还可作撒娇之用。从前男人最怕女人“一哭二闹三上吊”,太太小姐要买皮大衣,或是要去美国耶稣出生地朝圣(谁要说耶稣的出生地在以色列伯利恒,谁的智慧便有问题),你要不肯,第一步粉泪如雨,继则找你的尊长,访你的长官,闹得你心中轰轰然,最后再去买条麻绳,扬言不活啦。呜呼,她们要没有脖子,不知道这最后一着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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刎颈之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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脖子在人身上的地位,实在可怜之极,一个穷凶极恶的人,无论其心多么坏,其手多么辣,结果受害的准是脖子。自己走投无路,必须自缢时,从没有用麻绳往脚上套、手上套,而都是往脖子上套的。一旦被官府捉住,判以死刑,喀嚓一声,也是脖子倒楣。或者像美国殖民时期那样动不动就“问吊”,问吊者,拴住脖子吊到树上之谓也,脖子也是首当其冲。
脖子对女人的功用,似乎较对男人的功用为大。盖男人上吊,不过是许多自杀的方法之一,而女人恐怕是最佳的一着。历史上是不是有这一类的统计,我不知道,但据“自由心证”估计,女人自杀,好像以上吊为最多。跳井的、吞金的(《红楼梦》的尤二姐便是吞金而亡,惜哉,那一锭金子),总占少数,且不普遍,盖有些地方无井可跳,有些人无金可吞,有金还不上吊哩。现在文明进步,女人一时想不开,有知识的多服安眠药,无知识的多服巴拉松,脖子总算有得救的一天,否则,只脖子一处担当其苦,天下不公平之事,无逾于此。
颈之为用,除供被砍,被绞,和自动自发的上吊之外,长在女人身上,还可作撒娇之用。从前男人最怕女人“一哭二闹三上吊”,太太小姐要买皮大衣,或是要去美国耶稣出生地朝圣(谁要说耶稣的出生地在以色列伯利恒,谁的智慧便有问题),你要不肯,第一步粉泪如雨,继则找你的尊长,访你的长官,闹得你心中轰轰然,最后再去买条麻绳,扬言不活啦。呜呼,她们要没有脖子,不知道这最后一着是啥。
脖子对女人既负有如此重责大任,则把它打扮打扮,自属理所当然,这就要看各人的先天造化矣。有些太太小姐的脖子,其白如玉,名副其实的“玉颈”。有些太太小姐的面貌虽然很白,可是,脖子以下,却黑得要命,此乃属于“猫洗脸”之类,洗脸时只洗“脸”,耳根后和脖子上,都管他娘也。有些太太小姐的脖子和其脸同样焦黑,看起来使人扫兴。但更扫兴的却是有些太太小姐短而粗的脖子焉,看了恨不得抓住她的脑袋硬往上拔一拔。真正漂亮的玉颈,是白而长,长而细的颈也。
跟鼻子一样,诗人似乎也没有咏脖子的,大概脖子长得比鼻子还要单调,左看右看,看不出啥哲学,勾不起啥灵感,无法落笔之故。其实脖子的学问也颇大,即以接吻而论,脖子便是了不起的里程碑,而且比嘴唇更性感。男女青年接吻,在我们这个社会,固然教老头两眼发直,但在洋大人之国,接吻和握手一样的普遍,稀松平常,已不能表达爱情。而表达爱情之吻,则全靠脖子。到了相当时候,男的吻了女孩子的玉颈,而女孩子也准许他吻其玉颈,里面就大有文章啦。
脚可缠之,耳可穿之,唇可涂之,脖子则玩些啥花样哉?既无法缠,又无法穿,光光如柱,束手无策。粗心大意的人准以为这一下太太小姐可以休矣,却想不到她们照样的一点都不肯放松。用到其他方面的手术,限于形态,固无法施展,于是,不知道是那一个缺德的家伙竟发明了项链之物,这一发明,把女人发明得如醉如痴,把男人发明得要疯要狂。
女人在其雪白的玉颈上戴上一条恰到好处的项链,本有九分美的,则增为十分美,本是十分丑的,则减为七分丑六分丑矣。项链跟耳环一样,大概都属于想当年抢婚制度流传下来的余孽,柏杨先生每一想起男人竟可以把漂亮小姐锁住脖子锁到床头上,便乐不可支。可能抢婚之初,锁新娘脖子的一定是光秃秃的铁链;等到后来,怜香惜玉,可能用布包着,以免擦伤玉肌;演变下来,乃到了今天这个局面——竟用起黄金的和钻石的。大错全由男人铸成,小不忍则受大苦者也。
莫泊桑先生有一篇小说,名《项链》,家喻户晓的杰作,说的是一对年轻夫妇去参加宴会,硬要摆阔,玉颈上没有项链岂不寒酸,乃向有钱的家伙借得一条钻石的戴之。不知怎么搞的,竟弄丢啦,二人像牛马一样工作了二十年才还清,想不到还清之后才发现,当初的那条项链,竟是假的,你说糟不糟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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刎颈之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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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呼,这当然是小说,而且充满了禁不起研究的漏洞,但不影响项链的伟大,盖太太小姐们逛街,最发生“挂钩”作用的,莫过于项链。大衣固有吸引力,其他首饰亦固有吸引力,然而都没有项链精彩。女人们正在走路,突然像被钩子挂住似的挂在玻璃窗外,里面准摆着项链。此时也,粉脸变化多矣,忽青焉,忽红焉,忽眉飞色舞焉,忽愁眉苦脸焉,忽不知不觉摸自己的脖子焉。胆小的或钱少的,怪状百出之后,依依不舍而去。胆大的或钱多的,则昂然而进,叫店员拿出,战战兢兢,戴到玉颈之上,就好像抽筋一样,弯腰弯背,站在镜子面前,其颈则向左伸之,向右伸之,其目则往左盼之,往右盼之,神驰魂飞之状,旁边无论是丈夫或是男朋友,若不赶紧掏出血汗之钱,面不改色的立刻买下,则虽碎尸万段,都不能赎罪于万一。
戴项链并不简单(本来,女人化妆之事,无一简单),柏杨先生亲眼看见一位小姐,仅戴项链,便戴了三十分钟,盖不仅花样要恰当,色泽也要恰当,衣服是蓝的焉,高跟鞋是蓝的焉,耳环是蓝的焉,假使项链这时也是蓝的颜色,你说土不土吧。问题就又回来啦,太太小姐为了不土,就势得一件衣服一件项链,而且钱值得越多越好,一个戴钻石项链的女人是天下最骄傲的女人,据说一旦戴上,仪态就自然的万方,走起路来,腰干笔直——似乎是项链可治驼背之病。
项链不但使得脖子更美,而且还使太太小姐特别显得雍容华贵——太太则像皇后,小姐则像公主。几乎所有的项链都会发亮,在阳光月光或灯光之下,闪闪烁烁,连她们自己都意乱情迷。尤其是到了夏天,双乳以上,颈项以下之处,平滑如镜,丰润如脂,一条项链恰恰垂到乳沟上端,真不知作这种打扮的太太小姐,是何居心,简直专门和男人过不去。
有一个牧师在一个宴会上,遇见一位漂亮的小姐,该小姐戴了一条项链,项链上挂着一个金质的小小飞机,垂到胸前——即上文说的乳沟上端。牧师看了又看,汗出如浆。该小姐问曰:“怎么,你喜欢我的小飞机呀?”牧师喘曰:“非也,我喜欢那飞机场。”连牧师都成了那个样子,则芸芸众生,都是凡夫俗子,你要他不心跳,可乎?
女人胸脯的面积比男人要小,因女人的胸脯去掉双乳,便所剩无几,但这所剩无几之处,却有其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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