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从王丽开始,我开始变得不像话起来,这就仿佛山坡上的一块大石头,一旦真滚动起来,你想拦也拦不住。在那些不像话的日子里,我开始追逐店里干活的每一个女孩。不管长成什么模样,不管年纪大小,对谁我都试试运气。我变得非常无耻,仿佛一头走进玉米地的狗熊,见玉料棒子就掰,走一路掰一路,如果谁不肯与老四有染,便立刻找机会请她走人。结果很多女孩子来了没几天,就红着脸走了。她们不敢相信,天下竟然有我这样不要脸的老板,竟然会有这样肆无忌惮的男人。我赤裸裸毫无羞耻地提出了那些不合道理的要求。说老实话,在那些疯狂的日子里,我并没有遇到过什么太大的麻烦。很多事情你只要有胆子去做,虽然有时候确实把有些事情做过了头,有的女孩扬言要去告我,想把我送到监狱去,有的女孩父母找上门来,让我赔钱,赔偿青春损失费。好在这些事最后都摆平了,结局无一例外,无非是花些钱,无非托几个朋友帮帮忙。
当时,也曾有人想把我搞臭,想让我身败名裂,不知道我老四反正已经到这一步了,还有什么可搞臭和身败名裂。万事开头难,只要迈出了第一步,渐渐地你就会有经验。渐渐地你就会知道,遇到这些事应该怎么对付,到时候你就什么都懂了。说老实话,我老四有时候确实不是个讲道理的人,我是作了不少孽,但是在男女这种事情上,我再他妈无耻,我再他妈不要脸,却从不蛮来的。什么霸王硬上弓,不管人家同意不同意就硬搞,按在床上就胡来,那绝对不是我老四。我的态度向来很明确,喜欢把这件事情明明白白地放在桌面上。我喜欢直截了当地对那些女孩子说,我明白无误地告诉她们,说我是个坏男人,说我这个男人就这点坏毛病。
我毫不掩饰地对她们说:“你们整天在我面前转悠,在我的这眼皮底下,像蝴蝶一样飞过来飞过去,要知道这对我的干扰太大,已经影响了我的工作。是你们让我分心的,这是你们的错,因此,不把你们给做了,不让我达到那个目的,我就没办法好好工作。我不好好工作,大家都没饭吃。”
在所有的那些女人中,最称我心,最能了解我心思的是丁香。当然,这并不是说在做那件事情上,我们之间有多少默契。事实上,丁香与阿妍一样,在做那件事的时候,总是让你找不到感觉。她们在这方面,就像是一对孪生的姐妹,都是绝对的冷淡。在床上她们永远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好像永远这只是你一个人的事情,是你一个人在干活。换句话说,她们从来不在精神上拒绝你,可是即使身体已经接纳你了,也始终处在一种排斥的状态。她们总是让你感觉到做那件事一点乐趣都没有。总是让你意识到她们是在做一种牺牲。你和她们Zuo爱的时候,总有一种迷路的困惑,不知道应该往什么地方走,不知道是应该进还是应该退。你甚至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强Jian犯一样,因为那个地方就像秋天的枯草一样又干又涩,就好像是干涸的河床,无论你使多大的劲,挖下去多深,都打不出任何的水来。
我说的丁香最了解我心思,最善解人意,是因为她天生是个好帮手。在这方面,丁香简直就是个天才,完全是出于本能地知道该怎么做。你在她身上得不到什么太大的乐趣,找不到什么太大的快感,但是她会有意识地去为你寻找这种乐趣和快感。那时候,丁香成了我最好的女管家,她不仅帮我照料店里大事小事,安排这安排那,而且像一名出色的工会女干部一样,知道什么样的女孩更适合我。她知道怎么样让我高兴。
每隔一段日子,我对身边的那些女孩开始感到厌倦,需要得到一些新刺激的时候,就会在丁香的陪同下,一起去保姆市场物色女孩子。那些年里,保姆市场是我的狩猎场,那里面在太多的机会,蕴藏着各式各样的猎物。我当时的那一套做法,可以和林彪儿子林立果文革中的选妃子相媲美,说老实话,那感觉甚至要比林立果还好,他毕竟是由别人帮着选,我却是自己亲自去挑。自己挑的感觉完全不一样,这好比你去菜场买菜,并不是扔到箩筐里就是菜,随便拿两个罗卜捡三棵青菜便算完事。买菜的乐趣在于选择,在于选择的时候就已经想好,想好回家以后这菜应该怎么做,怎么才能做出最好的口味。
学坏真是不用教的,你很快就会无师自通你很快就会成为一名真正的猎手。你很快就能一眼看出来那些女孩有戏没戏,你很快就会发现有些事,仅仅是凭直觉就知道该怎么办。当然要想做好这些事,要想办得很顺利,和丁香天衣无缝的配合分不开。丁香可是一个非常难得的好帮手,她会用最直截了当的话询问对方,在公共的场合,有些问题只有让一个女人提出来更合适。对于丁香来说,提出什么样的询问都不能算过分,她可以坦然地问别人各种情况,婚姻,家庭,身体状况,生过几个孩子,甚至是不是结扎过。
丁香非常尽责地履行着自己的义务,在进行这些问话的时候,被询问的人常常误以为我们是夫妻,于是很认真地就这些提问做出如实的回答。
那些被询问的女人会说:“老板娘,你放心我什么事都会做。”
我和丁香从来不在那些刚从农村出来的女孩子身上浪费时间。城市是个大染缸,女孩子要学坏,还得有个慢慢的培训过程,我这人性子急,已经等不及了。那时候,我已经是个四十岁的男人。我愿意一下子就可以跳过这些过程,省略掉这些麻烦,更希望直截了当。说老实话,我不喜欢没结过婚的女孩,或者换句话说,我老四并不喜欢什么Chu女。我从来不迷信点红蜡烛,从来不迷信开苞什么的,我认识一个朋友,他小子就特别好这个,生意情况一不好,做买卖一亏本,就千方百计地要找个小女孩来做那事,说是见了红就可以逢凶化吉。
我老四最讨厌这个,我觉得那太费事,太缺德,而且会产生一系列的麻烦。我的那个朋友后来便为这事给捉了起来,判了好几年。我觉得这有些得不偿失,根本就划不来。要知道,农村出来的女孩子很在乎这个,她们把这第一次看得很隆重。有过第一次的女孩上手就容易多了,同样是闯祸,我宁愿把别人的肚子弄大,你把别人肚子弄大,这会有一种成就感,就好像农民种庄稼一样,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是你种下去的东西有了收获,可是把人家的那一层Chu女膜弄破了,那算是什么事呢,你不过是把一件原本美好的东西给破坏了,你把一个好端端的花瓶给弄碎了。
把别人肚子弄大了,去打胎就行了,那层什么膜你赔不起,这不是花了钱就能完事。当然,现在据说可以去做一个假的Chu女膜,报纸上就有广告,花点钱,可以把那玩意缝起来,可以补起来。我想说的只是,假的还是假的,脑子里的那层薄膜,你再大的本事也还是弥补不了。你说你去惹这个麻烦干什么,你说你是何苦呢。你这不是有病吗。说老实话,只要一到保姆市场,你就什么都知道了,就什么都能看明白。你保证一眼就能看出来我们这些当小老板的,其实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你会发现我们这些小老板看女人的眼光全都不对。当年最先下海当个体户的这些小老板,现在一个个都是有钱的主,男人千万不能有钱,尤其是我们这些素质本来就不高的男人。
男人有了钱就变坏,而变坏的标志无非就是喜欢女孩子。我喜欢那些有那么一点堕落经历的女孩,换句话说,我才不在乎她们是不是被别的男人玩过。那几年的风气说变就变,年轻的女孩子纷纷往城市里涌,这中间有相当的一部分,已经与前些年的情况完全不一样。过去都是一窝蜂地愿意去当保姆,现在却都觉得当保姆不好听,不自由,更愿意到我们的这种小餐馆里来打工。明知道小老板们不是好东西,明知道这些人都是色狼,一个个穷凶极恶,一个个虎视眈眈,可就是有不少不怕死的羔羊,喜欢冒险往狼群里钻。女孩子天真的时候容易受骗上当,受了骗,上了当,以后胆子就大了。胆子一大,动不动就换工作,被这个小老板玩过了,又接着被下一个小老板玩,既然吃了一次亏,也就不在乎第二次。
我再也没有见过比琴更容易让男人上手的女人。我再也没见过像琴那样无所顾忌,对男女的事情根本不在乎的女人,在我看到她第一分钟里,琴就毫不掩饰地跟我挤眉弄眼。这女人真是天生的没心没肺。丁香问她会做些什么事,她感觉良好地说自己什么都会做,什么都能做。说到什么都能做的时候,她故意假装不好意思地看了我一眼,脸刷得一下红起来。丁香继续盘问她,琴也不隐瞒,问什么答什么,连跟上个东家的老板娘吵架的事情都说了出来。我站在一旁,抱起膀子听着,不时地插一句嘴。很快她的身世我们就都知道了,不仅是知道,而且差不多是一清二楚。这是个结过婚的女人,今年刚二十六岁,有一个五岁的儿子。男人三年前在上海打工时出了意外,被一块掉下来的楼板砸死了,这以后,把儿子留给了公公婆婆,自己一个人出来在外面闯荡,几年里换了无数次工作,也换了好几个男人。
不用说,这种女人最适合我的口味。在带琴回去的路上,她就让我感到十分冲动。我恨不得在当天晚上就能跟她把事情办了。她似乎也觉察到了我这个老板的迫不及待,一路上,显得有些不安分,竟有些故意挑逗我的意思。琴的身段十分好看,该大的地方大,该小的地方小,该凸的地方凸,该凹的地方凹。与又瘸又丑的丁香走在一起,琴简直就像个尤物,简直像个小妖精。她的一举一动都是在引诱你,身上是那种最廉价的连衣裙,又薄又透,里面的三角裤和胸罩看得清清楚楚。
我走在她们后面,一边走,一边想入非非。
第五章(三)
幸好我有老居这么一个朋友。老居绝对是一个够交情的朋友,有求必应,不知道帮了我老四多少忙。那些年中,我一次又一次地麻烦他,让他帮忙堕胎,让他帮我解决那些意外,前前后后不会少于二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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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老居终于有些忍不住了,感叹说:
“老四,我这人不喜欢打听别人的事,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老是有这些事情?”
我做出一头一脸地无辜的样子:“我也不想这样,但是人家托我,我也没办法。”
“什么是人家托你,老四,你给我说一句实话,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
“你和这些女人到底什么关系。我跟你说,要是没什么关系,别来找我了。我也是想不明白,你一个大男人的,怎么会成天有这种事。我还真是想不太明白,这种事,你总不能老是这么源源不断吧,喂,你累不累。我跟你说,还是那句话,以后不是你闯的祸,别来麻烦我。”
我故意模棱两可地说:“你就当是我闯的祸好了。”
“凭什么?”
“就凭我们这么多年的交情。”
“这种事少谈什么交情。”
“怎么能这么说,交情吗,还是交情。”
我很想跟老居开玩笑,想说你老居也没吃什么亏,凡是和我有关系的女人,那玩意差不多都让你看到了,有的都让你碰过了,这是多大的面子,这是多大的交情,你还要怎么样。说老实话,跟老居成为朋友,在一开始还真有些别扭。老四怎么碰巧会结交这么一个朋友。一个男人选择去当妇科医生,说起来是难听一些,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干这鸟工作。可是这工作也有一个好处,就是饱览人间春色,这是多他妈的实惠,这是多大的眼福呀。当然我不会与老居开这种玩笑,我从来就不喜欢拿这种事情开玩笑。到后来,已经不是老居亲自动手,人家现在是很有名气的副院长,一般的小手术犯不着劳他大驾,也用不着我亲自出面陪同,常常一个电话就可以轻松搞定,丁香把人领去,先找到老居,然后再安排一个年轻医生,很容易地便把事情打发了。
说老实话,把别人的肚子搞大,总会让人产生一种辉煌的成就感。我知道这听上去有些怪,但是老四就是这么想的,也就是这么做的。人总会有些古怪的念头,总会做些莫名其妙的事情。虽然我不能拥有自己的孩子,事实却已经证明,我老四是能有小孩的,不仅能有,还能有许多许多。我千方百计地要证明自己的这种能力。要说这也是阿妍的过错,正是因为她的原因,正是因为她不能再怀孕,才让我变得有些不正常,变得有些不可理喻。不能有孩子确实是一件很遗憾的事情,既然阿妍的这块地里长不了什么庄稼,我便到别人的地里去胡耕乱种,而且从来不考虑避孕。不仅不考虑避孕,我甚至是有意识的让那些女孩子的肚子大起来。
我成了一个勤劳勇敢的农民,成了个会种地的好把式,一天到晚只知道辛辛苦苦地耕耘,只知道干活,从来不问收获。我知道阿妍最担心的,就是我老四会弄出一个什么私生子来。这是阿妍不可能接受的一件事,这是阿妍的心病,一旦这件事成为事实,我和阿妍的缘分就真到了尽头,想不离婚也得离婚。阿妍非常喜欢小孩,可是她喜欢的只是那些与我毫无关系的小孩。因此,在那些胡闹的年头里,无论把事做得有多出格,我坚决遵守着这条游戏规则。不管怎么胡闹,游戏规则一定要严格执行。不管是把谁的肚子弄大了,结局一定是由丁香陪着去老居那里堕胎。丁香自己就以身作则地去过三次医院,在这方面,她早已经是熟门熟路,并且知道我决不会做出让步,知道不可能有任何的商量余地。
有一天,我带着丁香和琴一起去买菜。作为大厨师,我总是喜欢亲自去买菜,因为买什么样的菜,这是一门重要的学问,会做菜的人,首先要学会买菜,要知道挑挑捡捡的买菜,也是一种乐趣。菜买好了以后,让琴先雇辆小三轮车送回去,我呢,就和丁香又去了保姆市场。
去那种地方当然不会按什么好心。我忘了说一声,就在离我餐馆不远的地方,新开了一个保姆市场,规模要比原来在长江路上的那家大得多。平时除了在菜场转悠,我对保姆市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