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色和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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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色和夜色- 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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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着公车把我载来载去。结果,我听到公车里的录音里播放站点名字的时候,便在一个叫江汉路的站点下了。江汉路是汉口区最为繁荣昌盛的一个商业集中地之一。

  江汉路繁不繁华其实并不惹起我兴趣。我的兴趣是据说这里有一个叫做“洛科咖啡厅”。关键是“洛科”这两个字吸引了我。这是倪弯第一次在滚石的后台过道上遇到时我跟我说的。也是我们有史以来的第二次见面。她在节目单上第一次知道我的名字。

  “洛科!”她拿着节目单看了又看,“这名字挺眼熟的,好象在哪儿见过。”但她小小的想了一会儿,嘻嘻哈哈一阵,“想起来了,好象在江汉路有一个叫作‘洛科咖啡厅’的店名就是这样的。你开的?”

  我以为她开玩笑。倪弯说话的表情和态度总是一副开玩笑的样子。倪弯也是最擅长与人开玩笑的。

  我几乎是忘掉了这个玩笑了。包括她说的“三个月之内……”的事。但现在,突然在公车内听到“江汉路”这样的字眼儿,我便突然在心头生长出了一点好奇和认真来。



  我看看表,时间还很多。我有足够的时间去满足自已的好奇心。

  公车里提前预报了靠站的站点,却迟迟地没有靠站。武汉这座城,给我最深刻的感觉是,它像一座种满密密匝匝的石头堆积而成的森林。我常常在这座森林里尴尬地迷失方向。我坐的这辆公车就像一条鱼一样,弯弯扭扭的舞弄着身子,在各个小巷里穿梭。我饶有兴致地坐在车内,透过玻璃往外面看,任由着武汉的世界勾引着我。一路下来,总有美不胜地收的好心情。车至江汉路,江汉路果真好不繁华,处处都充盈着繁荣的景象。我悠哉游哉地掉进这繁华之中,从这一家精品成衣店穿进那一间,又转到另一间影像店、工艺店。由工艺品店内出来,没走出几步远,我在无意中注意到了几个字——洛科咖啡厅。一个咖啡厅的门楣上以美术字体规规矩矩地写着,玫瑰红,崭新而干净,红得像是要滴出汁儿来似的。

  “洛科咖啡厅”。难怪包括倪弯在内的同行问我,是不是开了一间咖啡厅。我以为别人是在开玩笑。但现在,好象并不是什么玩笑。也许,这店的老板也叫洛科吧?中国的许多店铺的名字,都实行用店主或子孙的姓名来用的。当然,也有不少的店名,喜欢用上英文翻译过来的谐音来充当。但不是每个英语翻译过来都得体的。我曾看到过这样的店名,叫“依比斯”。我看过英文单词的,若更正儿八经的译那英文,应当译成“一屁事”更贴近些。呵呵,许多的店名,连顾客都显得很有些许受了欺骗和委屈,不伦不类的,让人觉得追时髦追得也实在离谱了。

  我想,我正在积蓄着钱的阶段,日后钱积多些,我也是要开间咖啡厅或歌厅来经营经营的。总然不能老这么胡混下去。虽然不在意也不在乎被人笑做是“游荡的野狗”,但始终觉得还没有资格做这样的一条狗。倒象是一条养尊处优的宠物狗。我是情愿做条游荡的野狗,也不要做一条宠物狗的。因为怎么说,游荡的野狗是要比宠物狗要活得自在、自尊、潇洒和有生活境界得许多的。我没有什么大志宏愿,如果说真的有什么大志宏愿的话,那便是希望能够自个儿开间小酒吧或小咖啡店。现在还处于积累资金的阶段,钱还未攒够,但我是已经把我将来的、无论是咖啡店还是酒店的名字都想好了的。我就叫它“洛科咖啡店或洛科酒吧”。没想到,我想象中的名字还没来得及用,便已经有人用上了。呵呵,生活真是可爱之至。

  我钻进“洛科咖啡厅”。我快速地扫描一下里面,符合我想象中的那个面积,三十来坪,室内装修与布置相当简洁,但并不失格调。归于自然,是乡间田园的那种格调,处处都有藤箩蔓延,还散落着油菜花,塑料做的。这也极象我意象中虚构的我将来要开的店的布置。粉紫的穿帘将外面的世界隔掉,里面的灯光温柔而暧昧,音响里播放着爱尔兰情歌,很婉约,很抒情。

  “爱尔兰咖啡。”听爱尔兰音乐,品爱尔兰咖啡,才能更入骨地体味到爱尔兰情调。我指着菜单对服务小姐说。然后,又问,“请问老板在不在?”

  “对不起,我们老板刚刚有事出去了,请问有事么”,服务小姐非常温婉地看着我。

  “哦,没事。只是随便问问。”我说。

  “先生认识我们老板娘?”小姐边倒咖啡边问,典型的套近乎的作派。

  “老板娘?你们店老板是个女的?”我问。

  “是啊。而且很年轻呢。”小姐也许只顾着跟我说话了,咖啡都倒得漫了了杯子,一直淋到我的衣服上了。我立刻从椅子上弹起来。

  “对不起……”服务小姐立即蹲下身子替我擦拭。尽管我说没关系,她仍然显得非常的紧张和过意不去。

  “怎么回事?”一个女人问。

  “这,老板,我、我……”服务员困惑地说。

  “怎么这么不小心!”女孩的老板责备道,然后转过身来给我道歉。

  “算了,她已经向我道过歉了……”我说着,抬起头来去看面前的这个女孩,禁不住惊异地叫道,“代星儿?!”

  “你是……”代星儿凌迟了一会儿,终于叫出我的名字来,“洛科!怎么是你?”

  我说我做梦也没想到会在这儿遇到她啊?我们俩的惊喜声充满了整个咖啡厅,压住了正在播放的英国乐队的音乐声。吓呆了厅内的顾客。

  一个男服务声过来,想弄清是怎么回事儿。代星儿同吧台内的男孩说没事,你忙你的吧,然后请我到里间,她的办公室去。

  我边走边依然带着惊喜地说,“天啊,真的没想到是你呢,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这年代,用不上不可思议了。什么事儿都有可能发生。”代星儿笑着说。

  我坐在办公室的黑皮沙发上,代星儿拨电话叫服务员送进来两杯咖啡。我四处打量,办公室不大,但很舒适。

  代星儿双手交叉地抱着,身子靠在办公桌的边缘,一动不动的看着我。

  我有点不好意思。因为凭直觉和自已的观察力,代星儿不是原来的代星儿。她比上高中时,或者比高中毕业时那会儿长得好看了,丰满了,有气质了,尤其是她的胸部,那样的坚挺和丰满。恨不得将她身上穿的一件|乳白色的衬衣上的扣子都顶掉。那年,代星儿十七岁不到。几年不见,代星儿竟出落得这样的标致。

  “你比从前漂亮很多呢。”我说。

  “真的?从前是什么时候?”代星儿调侃地问,“我和你可是有许多的从前啊。从小学,到初中,又到高中,这可是分好几个从前呢。”

  代星儿性格比从前更开朗了。不象她十几岁时的少女的任性的开朗。代星儿的开朗里带着成熟。

  “咖啡厅是你开的?”我问。

  “你说呢?”代星儿笑着反问。

  “哦,你可真行啊。”我想起了店名,突然问,“怎么会想到用‘洛科’作店名的?”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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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星儿并不解释,只是朝我笑了笑。笑得有几分暧昧。

  代星儿的办公室里软包装的墙壁上挂着好多的画像,有裸体画,有明星画,也有行为艺术摄影作品,挺好看的。我喜欢看关于人的画幅。但另我感到挺意外的是,墙壁上还挂着一张我再熟悉不过的照片。黑白的,也被正儿八经地镶在镜框内、郑重地挂在墙壁上。十二寸的少年彩色照片。照片上的少年青春、活力,年轻的眉目里充满淡淡的忧郁。照片上的少年背后还有几个模糊的、匆匆赶路的陌生人被不可避免地镶进了照片。照片的背景是“南京火车站”。是的,我能准确无误地确认照片上的少年是我。十七岁时的我模样儿。看着墙壁上的我的照片,我想起代星儿刚才那暧昧的微笑,心里也就有了一个大胆而底气十足的答案了。

  事隔七年了吧?这张照片将我带回到七年前的记忆中去。我脑海里不断地回放着七年前我送代星儿上火车时的场景。但我只能回忆一个场面,记不得那些从前说了些什么了。就像旧时的电影一样,是无身的回放。

  我和代星儿在这个小小的办公室里,谈着记忆中的往事,很兴奋,也很激动。

  “还记得我送你上火车时你对我说了一句什么来着?”有一次,我问。

  “你还记得?说说看,我说什么来着?”代星儿是记得的,听她的语气,看她的表情。

  “你说,即使你堕落了,你也要成为天使。”我说完,用审慎的目光看着她,像检阅什么一样。

  “凭你的直觉看看,我现在像不像天使?堕落的天使?”她直言不讳地问我。

  我笑了笑,不语。我说不好。毕竟,隔了七年,她不再是个小女孩了。直觉这东西靠不住。尤其是男人的直觉。

  “你什么时候来武汉的”?我和代星儿之间出现了间歇性的沉默。没想到一开口,便异口同声了。彼此都不约而同的扑哧地笑开了。

  “你先说吧。”我说。

  “我从上火车的那一天,就来到这儿了。”代星儿说。

  “我来这儿也总共不到一年。”我说。

  “来这儿工作的?”代星儿问。

  “不是,来看一个朋友的。”我说,然后问,“我在南京大学时,你给我写信,为什么不留下你的地址啊?”

  “我那时都没有着落,到处漂来着,哪有地址啊。”代星儿反问。

  “听说你父母离婚了,又各自有家了?”我试探着问。其实我什么都知道。

  “我早知道。离了不是更好?早离也许对她们俩来说更好,对我也更好。我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代星儿淡淡地一笑。

  “这么多年,你回去了没有?”我问。

  “回去过两三次。第二次回去的时候,正赶上你家里出事儿了。”代星儿说,“你妈挺傻的。至少比我妈妈要傻……”代星儿眼睛看着我时,突然停住了。我想,我脸色肯定不够好看。

  我紧闭嘴唇,但心里一点也不生代星儿的气。

  代星儿说得很对,我妈真的很傻,不懂得放弃。没有爱了,何必强行地将各自捆绑在一起?!放弃也是一种获得。

  往日的伤心事再一次被人提起时,我头一次感到不那么悲伤。是的,我承认在这座城市遇到代星儿,是一件非常令我高兴的事儿。当快乐高于悲伤时,也就感觉不到悲伤了。代星儿!第一个开启我身体的女孩。或者说,第一个被我开启的女孩儿。

  雪晴和小马选好了要在圣诞节那天举行结婚仪式。离圣诞节也只有一周的时间了。

  雪晴和小马自然是在迎风和伍的影楼照结婚照。照结婚照那天,雪晴一定要我去热闹热闹。那天,去了一大帮人。

  我带去一个女孩。代星儿,大家谁也没料到我带的是代星儿。一个在大家看来还很陌生的女孩儿。甚至在大家的眼里,我带倪弯好像是天经地仪的。尤其是雪晴。

  “新女朋友?”雪晴趁代星儿上卫生间的空儿,抓紧时间地问我。

  “认识N年的朋友。”我说。

  “代星儿吧?”原来迎风也在我身后。我以前跟她讲过代星儿,我的纪念相册里有很多同学的照片。我也指着其中的一张照片对迎风说,这就是我的初恋情人代星儿。

  “嗯,第一个女孩儿……”我神采奕奕、又神秘兮兮地说。在场的或许只有迎风才知道我说的是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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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倪弯呢?”雪晴说,“待会儿倪弯也要来……”

  正说着,倪弯抱着一束鲜艳的玫瑰花由外面进来了,“我来了,雪晴姐今天好漂亮呢,像个准新娘。”然后对小马说,“哇,小马哥今天简直帅呆了。”

  是我打电话叫倪弯过来的。倪弯朝我走过来,象以往一样习惯性地挽住我的胳膊,用充满幻想和羡慕的笑容看着雪晴和小马两个。雪睛抛给我一个“看你怎么办”的眼神。我倒不以为然,我并没有对倪弯承诺过什么或表白过什么。自从迎风将她的爱情像春天移植树木花草一样地由我的体内完整地移植走了之后,我一直还认为我体内有个坑或者洞什么的。我一直都在努力试着填补,用友情、工作、睡眠、一日三餐什么的来填补,可始终还是觉得体内的那个坑呀洞呀的,一直保持着原样儿。

  我明白,那洞或坑空掉了,不是随便拿什么就能补起来的。它究竟不是树木花草之内的,移植掉了便可以用水或土什么的填填就算完事儿。爱情可没这么简单,你移植了它,还得要用爱情来填补。

  从第一次看到代星儿起,特别是我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与她再次相遇后,我感觉代星儿就是上帝特意安排来填补我体内那个空洞来的。算起来,七年前她就是我的女人了。那时,我不就这么想过么?如果她的胸部长得跟艳星叶子媚的一样鼓胀,坚挺,我就下决心要娶她做我的女人的。那时,我十七岁。十七岁,是个想入非非的年纪。

  我常去洛科咖啡厅,因为我还摸不清代星儿的心。一年都可以使什么都变得面目全非,何况七年?七年改几朝换几代的可能性都有。比方说,代星儿现在满口都是地道的武汉话,地道的武汉人“贼”(指聪明之意)的嘴脸,身上是“九头鸟”的丰满羽翼。

  七年前我们还是个屁事不懂的少男少女。一张白纸。还有着丰盛的、总渴望着早点用完却总也用不完的青涩。

  那回,我和代星儿从影楼出来,并肩走在回家的路上。走着走着,我突然侧过身来将代星儿搂在怀里,想吻她。将她看作她是我的女人那样的、习惯性的吻她。她却拿手挡住不让我吻。这出乎我的意料。七年前,我想怎么吻她就怎么吻她。她变心了?

  “为什么不让我吻你?我知道这么多年你一直都没有忘记我,一直都爱着我。你骗不了我!”单独和代星儿在店内的过道或者在她的办公室里的时候,我问。语气中带着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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