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iaose_wh
申明:本书由( 。。)
作品相关 第一部前言
一、我是个喜欢说话的作者。为了保持文章的完整性,我决定不再经常性地在文章末尾添加类似作者语的东西,而将想说的话全部放在这个章节里。
二、将翠微居作为首发站,其实有极大的机缘巧合。最初我打算将说频俱乐部作为首发站,但是在那个论坛被骂了。其实也不怪别人,我把自己的贴子贴在不相干的主题下面,于是后来下面跟贴说:“版主,把21楼那个神经病的贴子删了吧。”
黯然。
龙的天空是我最早接触的魔幻小说网站,对它有一定的好感。但是不知是由于网络的原因还是我自己操作失误,文章贴不上去,于是换爬爬。爬爬也出现同样的问题,然后换翠微居。这回总算贴上去了。同小说的主角的性格一样,我也不喜欢太操心。既然翠微居可以贴上去,每次在翠微居上看看就可以了,懒得再倒处乱贴。模拟郑板桥的一句话:文章若是不好,贴满全世界也没人看;文章若是真好,自然会有热心人帮忙转贴。
三、我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作者不校对自己的文章。说不得大师的《佣兵天下》是我读的第一部魔幻小说。我后来到处乱下载魔幻小说可以说受他之害不浅,又看过一些魔幻小说后,完全粉碎了我“是否魔幻小说都那么好看”的希望。但他的文章里错别字并不改正,我觉得很可惜。这么好一部小说,里面隔三差五出现个错别字,美玉有瑕啊。既然作为读者时腹诽过别人,自己当然尽量要改正。所以我经常校对自己的文章,从情节到错别字,常常修改。从这个角度而言,我不该那么早把小说贴上去。如果有人在开始就下载我的小说看,里面的错别字和情节硬伤相对多些。汗。
四、昨天好好放纵了自己半天。看电视,看小说(纸张的)。好久没那么轻松写意了。写小说的时间虽然不长,但自从六月份就开始复习律考知识,确实弄得头昏脑涨。现在把时间放在写作上,主要是因为觉得通过的可能性太小。不过直至目前为止,还没有完全放弃。
五、读小说是一种消遣,但是也可以成为一种乐趣。我个人认为,一部小说看了一部分后,能够对结局完全猜透的,不算上佳。如果看了一部分后,对后来的情节发展可以产生不止一个的猜测,最为有趣。我的写作技巧与文笔自然不登大雅之堂,不过也努力地朝着那种方向发展。在文中,特别是每章的引文里,偶尔会有些对后面情节的暗示。互动的网络小说,有些读者会对文中的角色有某些要求,比如与男主角成亲,不要死去等等。但如果我前面已经暗示过结局的情节,就会懒得修改了。
六、征求克洛斯的命运发展方案。
我从来不吝惜对配角的性格描写,希望让他们的形象更为丰满些。如果读完一篇小说后,读者对文中的配角完全没有印象,这样的小说应该算失败吧。
网上上传了十五、六章,但小说已经写到了二十四章。这期间,我一直没有对克洛后期的命运提供较为明确的说明。
前面的引文中提过,克洛斯是帝国早期的三犬之一。而另两犬,一是未来帝国的财政大臣,一是陆军大臣。鉴于前两者与兰特更亲密的关系、有兰仆作老师的优势,克洛斯应该略逊于前两者。
之所以迟迟没有确定克洛斯的命运,是因为认为那样的命运于他而言未必是最好的。
克洛斯当上兰特的家臣,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伊莉的缘故。在后面的行为描写上,我仍旧将他定性为伊莉的裙下之臣(这个词用得对吗?伊莉对他并没有什么感觉。)。性格决定命运,他有着与兰特相类似的磊落性格,这就决定了他在爱情方面只能苦恋(暗恋)一生。《英格兰尼情报六处A级第1419103号文件的批示》已经得出过结论,既然是这样,那么在极为艰苦的塞斯复国战争中,克洛斯也就有着很好的客观条件为伊莉而牺牲。这样一来,克洛斯也算死得其所了。
作者本人正深陷苦恋之中。虽然没什么自杀倾向,但仍然认为文中的可怜人与其苦恋一生,不如光荣为对方献出生命,既寻求了解脱,又可以在对方的心中刻下极深的痕迹。大家认为呢?如果没有更好的建议,我就挥起大刀将克洛斯——卡嚓!
七、网上有许多不错的小说。我最喜欢的是《魔法学徒》和《佣兵天下》。无论从文笔还是构思来说,在我看过的小说中仍旧有几本不逊于两者,而这两者最令我喜欢的原因是他们的恢谐风格。有时候看到搞笑的情节文字,自己会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大学里自娱自乐写过小说,当时言情小说正风靡校园,而我又青春年少,自然也就跟风了。
毕业后,曾试图写一篇魔幻小说。当然,那时还没有想过加在情节里加入精灵、矮人之类的种族。只不过是看过黄易的《大剑师》后,想写篇类似的小说。主角为魔王投胎,纲要都准备好了,也写了前面几章,可惜最终没坚持下来。那时武汉的网吧一小时还四、五元钱,而个人基本上只有用猫,一小时要六元以上。网络小说在中国还未曾兴起,因而我根本没想过将之投放在网络上。如果当时在网上写,有读者,也许就可以坚持下来。
八、文章被推荐,自然很高兴。高兴之余,却又不免汗颜。其实我对自己的文章也还满意,算是自己的孩子自己爱吧。可惜文章实在太短了,感觉有些对不起因为看到推荐而来的读者们,于是倍感压力。如果象上周一样写作,每天一章的速度绰绰有余,只是有许多不确定因素。例如同事相约打牌、同学约周未去玩等等。
被版主大大厚爱还带给我另一个困扰。我这个人爱现(喜欢表现自己),文章上了推荐榜,很想向现实中的人说说,可惜居然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向父母说吧,担心他们认为我不务正业;让朋友们见识一下吧,以前的言情小说至今还是他们偶尔开心的佐料;告诉女朋友呢,更不行,她本来就认为我甜言蜜语哄女孩子(天可怜见,至少大学毕业后我只那样哄过她),告诉她我的语言组织能力、表达能力不错,岂不是老寿星上吊?
小时候喜欢围棋,也许因为接触的第一本围棋书是武宫正树写的缘故吧,我很喜欢他。后来看到有文章介绍说武宫正树有轻微的健忘症,但正是因为他的这个毛病,导致他的棋风天马行空,那时候很是艳羡。没想到现在我的围棋水平只能用臭棋形容,写作倒是多多少少染上点健忘的毛病。有时候一个情节预先已经想好了,但写的时候却忘了,结果在写完后又重新想起当初的设想。苦笑。
校正的时候,发现了一处硬伤。呵呵,不知道别人发现没有。卡敖奇围城战不可能爆发于大陆历1416年。最初我把主角的年龄设定小了点。后来修改时忘了这一处。大家肯定想不到今晚我校正的主题。我自己的文稿里,有一章是《大事记》。今晚我在修改补充大事记里的内容。虽然字不多,却也费了点功夫。
九、对自己小说的名字想了几个选择:1、兰特大帝;2、兰特大帝传奇;3、统一大帝传奇;4、啊!大帝。对于第四个,我喜欢它以A开头,那样就总可以排在很前面。版主大大还建议过一个《帝国揭秘——从平凡中看奇特》。我想了想,这名字挺帅,但与内容不符。即使没有兰仆,兰特相当敏锐的观察力、洞察力也可以让他成为塞斯的名将——当然,会相对平凡些。但在兰仆的帮助下,兰特与平凡应该无缘。单纯为了一个帅气的书名,我会选择版主大大的建议。但现在还是很犹豫。有兴趣的读者上。。给我一点建议吧。
十、刚才误操作覆盖了刚刚写完的一章。郁闷ing。
十一、跟弟弟讲过周五要献血,结果周五他发来一个短信:如果将男女主角间没有深度的爱情作为全文的线索,那将是文章的硬伤。
顿时大脑供血严重不足导致昏迷过去。
在我看来,一个贵族子弟对一个年青漂亮的郡主由于朝夕相处产生某种情愫,一般对于十七八岁的少年而言,那种爱情还是谈不上什么深度的。甚至可以这样说:只不过是一种青春男女间的朦胧感觉——当然,我也不全盘否定十七八岁完全不可能产生特别有深度的爱情。但是兰特与伊莉之间,我却的确将之设定为青春期骚动。
在文章前面的引文,阿拉卡是财政大臣、马迪尔是陆军大臣,如果兰特与伊莉有结果,那么伊莉如果不能成为后,至少也会是妃,但她仅仅是塞斯公爵罢了。可见我根本没打算让他们俩的朦胧爱情开花结果。虽然未必很明显,但为什么以近得不能再近的血缘,我那么聪明,他却那么笨呢?
哈哈,萧毓,如果你看到这里千万别吐血。
十二、将第一部收尾的时候,觉得只二十九章不好看。但将最后的情节强行写得太长不太合适。所以将前面最长的第五章强行拆开了。给以前的读者带来麻烦在这里道个歉。
第一部 第一章
第一章
先祖阿拉卡。缪拉从小就是欧巴尼亚大帝国皇帝最亲密的伙伴。基于这种关系,先祖终身担任着帝国财政大臣的职位。缪拉商业世家的成功也得益于这种关系。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想要在商业上成功,必须与成功的人或是将要成功的人保持一种非常亲密的关系。
……《缪拉世家家训第一章第三条》
公鸡打鸣的声音钻进了阿拉卡。缪拉的耳朵,他幸福地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从床上爬起来。他抬头向外看了看,“多好的天气。如果今天可以出去打猎就好了。”
阿拉卡是法英哥伯爵府中的一名仆人。虽然仅仅是一名仆人,但他对自己的地位非常满足。因为爱克斯大陆所有的国家都实行着奴隶制,只听说在传说中的菲利浦大陆上是没有奴隶的。法英哥伯爵个人就拥有五百多名奴隶,而仆人则比奴隶的地位高多了。况且他的工作也非常地令人羡慕:法英哥伯爵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兰特。萧的近身仆人。在仆人这个位置上,只有伯爵府上的管家地位明显高于他,还有法英哥伯爵的近身仆人在仆人中的威望略大于他,其他的仆人见到他都是很恭敬礼貌的……尽管他才十八岁。其实道理很简单,他的主人兰特是唯一的伯爵法定继承人,而当兰特成为伯爵后,他如果运气好,将来就可以当上伯爵府中的管家。那是个多么令人羡慕的职位啊。
当然,阿拉卡也有自己烦恼。马迪尔。哈伯,兰特的侍从,老是爱找他麻烦。天知道马迪尔为什么老是和他过不去。要知道,马迪尔是兰特的侍从,自然也拥有贵族的血统。对阿拉卡而言,马迪尔是绝对不能得罪的,所以阿拉卡见到马迪尔,向来是堆上最谄媚的笑容。但遗憾的是,马迪尔从来不吃这一套。唉,不知道兰特大人为什么选择这样一个脾气古怪的待从。
阿拉卡摇摇头,将不愉快从心里赶走。得赶快到兰特大人那儿去,如果兰特大人已经醒了,那可是他的失职。阿拉卡用较快的速度洗完手和脸,穿上他引以为荣的近身仆役制服,穿过巨大的客厅(相对于阿拉卡的睡房而言),顺着楼梯爬上二楼来到兰特大人的房屋内。阿拉卡静静地待在兰特大人睡房外的小客厅内,等待兰特大人睡来后的第一个命令。
大约过了一个半小时,睡房内传来兰特大人的声音:“阿拉卡,把水端进来。”
阿拉卡迅速地端起水盆,推开睡房的房门走进去,然后放将水盆放在一张据说是从遥远的东方国家买来的桌子上,站在一旁问道:“兰特大人,请问还有什么吩咐?”未来的领主没有理会阿拉卡,他用双手捧起冰凉的水泼在脸上,洗起脸来。阿拉卡在一旁安静地望主人,心里油然升起一股自豪的感情:兰特大人是一位非常随和的主人。他心地善良,很少向别人发脾气,哪怕是奴隶和仆人。兰特大人的外表非常出色,外貌俊美,气质优雅。跟在这样一位主人的身边,实在是他的幸运。
正偷偷地想着,兰特大人已经洗完了,阿拉卡连忙将早已准备好的毛巾送在兰特的手上。兰特一边用擦着脸一边问道:“阿拉卡,今天该干些什么?”“今天是休息日,您可以自由活动。”兰特将毛巾还给阿拉卡,然后坐在椅子上,“哦,今天是休息日了。今天天气不错,去打猎怎么样?”阿拉卡强按住心中的喜悦,恭恭敬敬地回答:“好的。我这就出去为您准备马匹和工具。对了,需要叫上马迪尔大人吗?”兰特笑了笑,“阿拉卡,如果你今天能够猎上一只银兔(注:银兔为塞斯公国的一种特产,无攻击力,但善于躲藏,速度极快。),我就告诉为什么马迪尔总是和你过不去。去叫马迪尔吧,如果今天我们去打猎而没有叫上他,小心他会狠狠揍你一顿。”
“好的。”阿拉卡恭敬而清晰地回答,然后他又嘟嘟哝哝地小声嘀咕:“可是上回打猎时,因为没追上被他射伤的猎物,我也被狠狠地揍了一顿。”
兰特失笑,他挥挥手示意阿拉卡离开。
大约十分钟左右后,阿拉卡和马迪尔来到兰特的房间。马迪尔一走进房间就兴奋地问:“兰特,今天真的去打猎吗?我们都有将近一个月没去打猎了。今天我一定要逮到那只狡猾的冰狼!”(注:冰狼是一种魔兽,拥有低级智力,能使用一阶水系魔法冰箭。但由于魔力较低,冰箭的伤害相对较小,对没有穿盔甲的平民有很大的伤害力,但几乎无法穿透盔甲。)兰特对马迪尔笑了笑,“马迪尔,如果今天你抓到那只冰狼,我就把闪电借你骑一个星期。”马迪尔瞪直了眼睛,“真的?!你真的肯把闪电借我骑一个星期!”随后他又摇摇头,“可是你肯也不行啊,你还记不记得今年春天的时候我有一个星期起不了床,接着的一个多月我走路都一瘸一拐。那是因为我偷偷骑上你的闪电被它摔下来弄的。”兰特说话前看了看旁边的阿拉卡,他果然垂下头,双肩止不住地抖动。“放心,包在我身上。我可以让闪电接受你。”马迪尔愣了大约十几秒,然后他赶紧拉上兰特,“快走,快走,我们快去打猎,捉住那头该死的冰狼。”
第一部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