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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徐铮正在用细绳仔细的把自己拔的一把青草系起来,悬在角马车的横梁上。看着徐铮的一双手掌被草汁弄得绿油油的,布鲁斯问道:“这么脏,采回来做什么?塞缪斯城堡外多的是,也没见你采过。”
徐铮嗤鼻,道:“那是不同的,野外的草有塞缪斯城堡外的那些草没有的阳光的味道。不信你闻闻。我带回去,晚上挂在床边。”
三个王子都将信将疑的伸鼻过去,也不知道是因为徐铮这样说了后才生出的感觉,当真觉得闻起来有种清新温暖的阳光味道。福伦当下就分了一半来自己留着。
布鲁斯笑道:“你就是怪事多。”
徐铮嘿嘿得意的一笑,又大叫大嚷的催修斯继续前行。而修斯大叔对徐铮又是无比的纵容,和卡洛两人肩并肩坐着喝酒,听到徐铮毫无章法的大喊大叫,和卡洛相视一笑,继续驱着马车前行。
霍克背倚着坐椅,鼻端若有似无的有一阵没一阵飘来徐铮所说的那种阳光的味道,忽然就感觉这次郊游,真的很与众不同。
并不是因为角马车经过徐铮改良,坐起来丝毫不颠簸,让人感觉很舒服;也不是因为手中杯子的葡萄酒泛着深红玫瑰的色泽,幽香深远,味道好得让人叹息;也不是因为车上小桌子上摆放的所谓的小吃的食物的味道特别好,好得让人不顾形象的大吃。
而是突然之间,霍克觉得阳光很好,所括细碎的光斑洒在地面织成的杂乱的画案都很看;微风吹在身上很舒服,很有点徐铮所说的那种阳光的味道;小孩的尖叫大笑时不时会传过来,周围的角马车上的交谈低语也会传过来,偶尔爆发一阵子轻笑。这些所有的东西组合到一起的时候,就变成了一种会让人快乐的元素。
恍然间,霍克就明白了:之所以不同,是因为心境的不同,身边的人不同。
人不同,他们和维吉尔的那些出游贵族所抱的目的从根本上就不同,维吉尔的郊游,是变相的社交,人人都想以郊游为手段,沾上点故,攀上点亲,为自己的权利之路铺石筑路。这种人,是低俗的,乏味的,无聊的。
心境不同,维吉尔的人是为了郊游而郊游,徐铮这帮子,就只是单纯郊游,事实就是这么简单。
但正是因为这个简单,一切都变得不同了。乏味的社交突然变成了丰富有趣的经历,让霍克对徐铮的话有了深一层的了解:目的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过程,在整个过程中,去发掘快乐,然后,很容易的,你就快乐了!
感悟到这一点,霍克不由自主的更加放松,居然也可以用有趣的心情去看三只翼翅虎飞飞行行,高兴就飞就飞,高兴用走的就用走的方式,自在随意。去看大小班比试用箭射树叶,看谁射下来的多,输了的就洗对方一个月的内裤。他甚至觉洗内裤这种荒谬的赌斗好像也不是太奇怪。再去看约克和牛郎,自说自话,两人的话题风牛马不相及,却竟然谈得很投机。他注意到约克的光头在阳光下出奇的晶亮,比魔法师手的水晶亮度还高,而牛郎的尾巴在屁股后头一直甩,划出许多欢快的圈。到最后,连露琪时不时暴出来的毒语听起来都像天籁一般。
原来,心境不同了,所感觉到的一切就不同了。
霍克正在感觉自己的年龄正在迅速变小,看到麦卡追在一只惊慌的松鼠后大笑不止的样子,他居然也很想去试试。这种感觉对霍克来说很陌生,陌生得让他有点恐慌,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
又走了阵,离城更加远了,角马车速度虽然不快,倒也不慢,估摸一算,至少离开城市已经有二三十里。
离锡安越远,就越是远离繁华,眼前的道路两边都是耕地,越往前走,越能看到承安的平民在地里耕作的景象。
一行人在内,包括徐铮自己,恐怕都没有看到过这种在地里耕种的场景,不由得慢下了马车,都从车上望出去,看着农人在地里劳动。
此时已近正午,阳光慢慢变得有些毒辣,地里辛勤劳动的农人仍然很多,男人们大多光着上身,露出一身被晒得黑黝黝的皮肤,女人们当然不能学那样,只很有承安地方色彩在颈间系着一块手织的布巾,用来吸汗并阻止汗水往下流。
雷克斯、老邦加等人乘坐的马车驶过来,停在徐铮四人的旁边,雷克斯叹道:“很久没有看到这样耕种的画面了。托徐铮的福,再次看到,仍然觉得很震憾,勾起人很多回忆。”
伸手一指平民们正在往土壤里埋下的种子,雷克斯道:“他们种下的是承安播种最广泛的粮食,叫做褐麦。它产量低,成熟的时间比较快,一年最多可以播种和收割四次。收割后,经过初处理去掉外面坚硬的外壳后的麦粒呈浅褐色,褐麦的名称就是这样来的。然后再经磨坊粗磨,制成粗麦粉,就可以制做平民常吃的粗面包。再经一次粗磨,两次细筛细磨,还要经过一次窖藏,才能成为上等的细麦粉,做成精致的面包。”
“把褐麦要晒成干麦,阳光充足的情况下,就得用掉近十天。这点还好,承安啥都缺,就是不太缺阳光。只不过顶着烈日去摊晒褐麦,那种烈日下和麦子一起晒得快要脱水变成人干的辛苦,并不是一种美妙的事。”
“晒成干麦后,四个人合力,光是用耙犁去掉外面坚硬的壳,一百斤褐麦,大约就得花去一天的时间。接着是粗磨,如果运气好,正好碰上有风,风车就可以省去很多力气,但如果没风,干麦又不能久置,发了芽就糟糕了,所以只能手工磨。如果你们近距离去看那些平民的手,就会发现整个手掌上遍布老茧,这都是长年累月磨出来的。”
“最后是各种工序的反复,从收获褐麦到制成麦粉,最少得一个月。我说的这些,还没有包括耕种的辛劳。”
露西娜和雅琦乘坐的马车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停在旁边,露西娜含笑的声音传来:“历法十八个月,每年二月开始,前四月种一季,夏季缺水,时间最长,所以六月种一季,秋播时间最短,要赶着做,因为只有三个月时间,最后一次从十五月开始,到来年二月之前,五个月种一季。”
雷克斯大感佩服,道:“班得瑞夫人真是一把好手!我光知道怎么种,什么时候种却是不知道。”
露西娜呵呵的笑:“我本就是平民出身,小时候就在农庄里生活,以前和卡洛常常干这些活儿。后来嫁进城里,倒是没机会再做。”
向露西娜行个礼,雷克斯回过头来,微微一笑,道:“你们有谁知道,你们常吃的那种面包里,包含着承安平民多少的汗水?”
徐铮一阵汗颜,他确实不知道。布鲁斯和福伦,以及霍克,都露出窘迫的表情来。谁会知道制做简单的面包的麦粉,工序竟是这样复杂,包含了这么多的辛劳在里面?
徐铮尴尬地道:“雷克斯爷爷,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你是帝君,嗯,前任帝君,难道也下地干过?”
雷克斯展颜一笑,道:“干过。”露出追忆的表情,道:“我父亲说过,不会种麦的帝君,永远是一个不合格的帝君。所以,我曾爷爷种过,我爷爷种过,父亲种过,我也会种,戴恩也曾种过。我们都学到了很多。”
下地耕种的帝君?霍克讶然看着雷克斯,无法想像他种地的样子。
卷四 冉冉升起的帝都之星 74 郊游 03
不会种麦的帝君,就是一个不合格的帝君的吗?
徐铮和布鲁斯微微出神,都在想着这句话的内涵和延伸出去的意思。
两人都不在乎能不能坐上那张并不是那么舒服的王椅,事实上,整个塞缪斯家族,包括徐铮这个半路收来的,每一个都对那个位置避之不及,但雷克斯的话,却让两人不由自主的沉思起来。这句话,看来似乎是判断一个帝君是否合格的标准,实际上,经更深层的意思,表达的是一种人生理念,一种对待生活的态度,一种做人的信条,一种为君的王道。
这句话相当于在说:事无巨细,都应该从最基本的做起。就算是为君为帝,也应该这样,而且更应该这样。
两人细品这句话,越品越觉得包含的内容意境深远,颇有警醒的意味。却听霍克道:“为君者,应该一览众山小,凡事顾全大局,以一个统领者的角度出发,如若事事亲临,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操心,怎么处理得完?事有轻重大小,并不可能面面俱到。一代帝君,掌管整个国家的粮食调配,如果还要亲自管种粮,甚至亲身种粮,是否有点因小失大,轻重不分?维吉尔与承安,做事的出发点和方法是不同的。”
和老帝君理论,霍克的口气就收敛了许多,虽然敛了倨傲,但话里的意思依然锋芒毕露。拿维吉尔来和承安比较,维吉尔的国力当然更强,霍克自然有一种优越感。
徐铮与布鲁斯听着霍克的话,表面一听,仿佛也有道理,但仔细一品,又觉得似乎不太妥当,具体哪里不妥,又说不明白。
却见雷克斯微微一笑,道:“是,事情确实有轻重缓急之分,做为一个帝君,也不可能事事亲为。但治国与为君本身是不可割的两面,明君才能治好国,一个了解人民生活的帝君才是明君。学会种麦,亲自去种麦,做为一个国君,当然不可能天天去做。但做与不做,会做与不会做,这之间的差别是很大的。这里面的重点,是一个态度问题,显现的是治国的核心思想。”
转头看向霍克,雷克斯温和地道:“二王子,你可否对我说说,你曾爷爷在位的时候,维吉尔人口数量多少,拥兵多少;你爷爷在位的时候,人口多少,拥兵多少;到了你父亲手里,这些数目又是多少?”
霍克脸色微变,沉默不语。雷克斯全部言中,维吉尔几代传下来,国力确实一直在走下城路,人口一年不如一年,已不如几代之前那般强盛。相伴的,与人口直接挂勾的徵兵数量也在相应的萎缩。如果不是这样,他也不必带重金来求发展国家的技术。
雷克斯又转回头去,淡淡地道:“承安虽弱,但一直在往上走,维尔吉强盛,却一直在往下滑。你曾爷爷是个体恤人民的明君,你爷爷稍差,但也不忘野望之时还知道养民强国。而你父亲,野心太大,付出却又太少,维吉尔的发展趋势,想必你比我更清楚。至于你,二王子,有句话,不知道该不该由我来说?”
霍克按捺住心里的不服,道:“老陛下请讲。”
雷克斯呵呵一笑,道:“你曾爷爷及前以前的那些维吉尔君王,都是让人佩服之极的人物。但到了你们爷孙三代,嘿嘿嘿,我厚着脸皮说一句,你爷爷已经忘了本,你则只保留住了维吉尔血统里的优秀相貌,你父亲最糟糕,好的没留住,坏的全学全了!”
霍克大怒,却又不好发作,只得道:“雷克斯陛下,我爷爷可不曾说过你塞维斯家半句坏话,怎么你一说维吉尔,就没有半句好话呢?”
雷克斯忙道:“失礼,失礼。二王子就当是玩笑话,听过就罢。”
吃了雷克斯半玩笑半认真的一顿数落,对方又是爷爷辈的,霍克心里有怒气,却又发作不出来,只得强笑一下,就算带过不提。
雷克斯老狐狸一只,当然也是点到即止,再借题发挥下去,未免就显得为老不尊。当下半个字也不再提,只和老邦加、巴洛,三个老人下了马车,望着地里干活的农人。
看着地里的人挥汗如雨的样子,雷克斯忍不住道:“真希望自己再年轻二十岁,想当年我埋种的势头,那可是犀利得比我的剑法都不差。”
徐铮哧的一声笑出来,道:“雷克斯爷爷,好汉不提当年勇。”
雷克斯眼一瞪,道:“我当年的埋种的手法就有我剑法那么强横!”
徐铮笑道:“你剑法很好吗?”
回想徐铮古里古怪的精妙剑术,雷克斯一窒,忽地又笑起来:“用来揍你这个臭小子还是绰绰有余。”
徐铮:“……”
忽地眼珠一转,开始飞快的脱自己身上的衣裳。
布鲁斯瞪着徐铮,口吃地道:“你……你要……干啥?”
徐铮一边脱,一边得意地道:“干一件他干不了的事。”说话中,三二下把自己的上衣扒了个精光,露出一身微微有些黝黑,却健康结实的肌肉来。“他不能年轻二十岁,我却是年轻得很。我这就下地学埋种去!”
露琪远远瞧见,顿时脸上飞红,啐道:“呸,暴露狂!光天化日之下,也敢出来露肉。”
露西娜正在和皇后手持扑克,试玩徐铮所授的那种小猫钓鱼的玩法,看见他这样,也止不住脸上发烧,觉得好笑。“这孩子,真是的……想到什么就做什么,也不顾忌别人。啊!皇后,不是这样玩的,牌只能从背面拿,不能从底下掏。”
“哦,是吗?”雅琦道,身子正襟危坐,就是不斜眼瞧一下徐铮那边。
那边,徐铮已经脱光上衣,用力紧了一下腰带,笑呵呵的向地里奔去。跑到中途,突地转向回来,冲到露琪面前龇牙一笑,道:“暴露狂有什么了不起的?我要做遛鸟侠!”
在露琪红着脸,尖叫怒骂声中,这才大笑着跑了。一边跑,一边嘴里叫道:“走,都去试试。虽然不想为君,但可以体验生活,大家一起来感受一下,自己种出来的褐麦,究竟是个什么味道!”
布鲁斯心中一动,犹豫着要不要跟过去,那边约克与牛郎已经极积响应,一个脱得上身和自己的光头一样清洁溜丢,另一个露出布满整个上身的细密的牛毛,憨笑着跟着徐铮往前奔。
大好儿郎,似乎就是要这样子光着,在阳光下疾奔,才有点热血的感觉。
三人一动,其余的人像大班与小班,安格尔这类的,瞧着前面那三人,貌似很过瘾,立即就以这三人马首为瞻,也乐呵呵地跟着往地里跑。只是没那个胆子学三人这般豪放,半祼着向前飞奔。
徐铮冲进地里,气势之豪迈,倒把地里的农人吓了一跳。
正在埋种的农人是一个大叔,看到徐铮气势汹汹的奔来,搞不清他是来找事的还是问路的。下意识举拳在胸,戒备地看着徐铮,道:“你要做什么?”
徐铮冲到他身边才止住势子,看对方像防狼一样地看着自己,也觉得大为尴尬。搞什么嘛,自己可是真心想来帮忙的,不过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