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魔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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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魔人生-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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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数个小分支”,伯爵的年龄足够老了,他曾亲历无数历史时刻,他最有资格讲述这段人类历史,因而他娓娓道来,大厅内的人屏息倾听。

他用毋庸置疑地语气、用最平淡的腔调,谈起那无数激动人心的、改变世界的发明创造,就像谈论邻居家的小狗。

“其中一个分支,就是在现有的人体构造上挖掘潜力——据我所知,目前已有部分科学家创造出人造肌肉。他们通过控制电流强弱调整离子的数量,改变人体肌肉的伸缩性,最终,令普通肌肉爆发出原先十数,数十倍的力量——这跟狼人有什么区别?哈哈,人类最终还是走到了这一步:制造现代版狼人。

至于另一个研究分支——和你有莫大关系,他们在尝试改变肌肉的结构——譬如把细胞的DNa螺旋加倍,或者,在人体细胞中融入其他动物细胞,以期获得更快的速度,更强的力量,更敏锐的探查力……依贡对你所作的一切,就是这一分支的研究方向。

这项研究的最后一个分支是关于智力的,他们计算了人的脑容量,发现,如果人的大脑潜力全部开发出来,比现有的、已知最强大的计算机还要强大……据我所知,已有部分科学家依据这一研究结果,仿制人脑创造出生物计算机——幸好它的功能尚不尽人意。否则人类的存在都毫无意义。

此外,在这一研究领域,也有部分科学家反其道而行之,他们研究如何利用计算机开发人脑,最新的做法是在人体植入‘芯片人’,通过植入强大的计算机芯片,增加大脑的处理能力……

当然,科学家们也不放过对‘永生不死’的研究,这是人体的终极秘密……

相对于漫漫的历史长河来说,人的生命过于短暂,以至于人的大部分精力都用在学习上——学习如何谋生,如何活着。理论上,人体构造可以维持1200年的寿命,如果人能拥有与理论数据一般的寿命,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学习,足够的时间奋斗,并且有足够的时间享受奋斗成果。

但这点却从来没有实现过,在现实社会,人的寿命连理论数据的十分之一都达不到,凡人总是屈服于各种诱惑、受到各种自然界侵害……于是,科学家们就考虑,如果人能充分发掘基因潜力,增加细胞的自我修复、自我更生能力,那么,人的寿命是否会长的令人足以享受生活的乐趣?

不客气地说,我们血族就是上古时代这个研究的产物,我们一直站在这项研究的顶端,这就是布伦乞求我帮助的原因。

很多年了,我已经不再对滚热的鲜血感兴趣,但你的奇特却让我动了心,四倍螺旋体DNa,这样的鲜血会是什么味道,它会给我带来什么?是灾难还是新生,我很期待……”

伯爵说这话时,脸上有种病态的蓝色。黑色头发的尾稍上带着一抹红,瞳孔的颜色为暗红色,就像是被污染的血,有一点点的诡秘,他急切地再问:“你做好准备了吗?”

“准备好了”,舒畅自嘲地笑了笑:“我早已经把自己当作死人,现在能做个吸血鬼,嗯,也不错。”

“那么,我们开始吧”,此时,伯爵双眼变得可怕异常,整个眼球通红一片,原本蓝黑色的眼珠此时已经缩成黄豆大小的一点,在黑暗中闪耀着银色的光芒,冷冷地看着强作镇定的舒畅。

在昏暗灯光下,伯爵舔了舔猩红的双唇,在雪白的脸色的衬托下,四根白森森的獠牙渐从嘴唇中伸出来,看上去有说不出的诡异。他伸手抚摸舒畅的脖子,舒畅立刻感到一阵昏眩,脖子上激起了一粒粒的鸡皮疙瘩。

咬一口让你死,

咬一口让你生。

瞬间造就了永远,

残忍成全了不朽。

咬一口让你痛,

咬一口让你哭。

黑暗中的高尚,

阳光下的灰飞烟灭——这就是吸血鬼生涯。

如果有个机会,让你选择把深爱的人变成吸血鬼与你一起永远;或者慢慢地看着她变老,而后永远消失,你会怎么办?

生,或者死,这是个问题。

伯爵舔着嘴唇,回味着这股鲜血的味道,他怀里的舒畅渐渐停止了心跳,体内的血液开始以扩散方式流动,由于微血管已不再饱含血液,因此他的皮肤变得格外苍白。

按照正常的逻辑,舒畅现在已经死了,再晚一会儿,他体内的血液就开始凝固,细胞大面积坏死,导致身体僵硬。

血族们唧唧喳喳地叫了起来,伯爵将自己的手腕割破,凑近舒畅的伤口,挤出几滴鲜血。

舒畅在昏迷中,感觉到一块极冷的冰与一团极热的火,在轮流对他的身体进行冰冻与燃烧,这种冰与火的煎熬,令他即使昏迷也感受到极大的痛苦。

随即,他又感觉到身体轻飘飘的,似乎处身于阳光明媚的草原,阵阵潮湿的风轻轻从他身上抚过,他感觉自己仿佛要飞起来。那种感觉,似乎是高潮的感觉,但比高潮强烈数百倍,数千倍。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快乐呀?

吸血鬼的“初次拥抱”竟然这样令人迷醉。

  第十二章 竟然这样令人迷醉(2)

可突然之间,舒畅又闻到了一股血腥味,他睁天眼睛,却发现世界全变成了血红色,血色海洋一直向目光所及的地方蔓延。这种血色令感觉很渴。

这种渴似乎包涵着一种极度凶残的欲望在里面,他不清楚这欲望源自何种需求,它越来越强烈,并迅速超越口渴的极限,舒畅开始觉得难受,暴躁,不安、疯狂,他想暴走。

眼前一个手腕,上面伤口宛然,几滴血珠透出阵阵甜香,这香气诱惑着舒畅,他终于找到饥渴的源头,于是,他一把攫起那只手腕,不管不顾,拼命吸吮起来。

伯爵只感到体内的血液像长河奔流般向外涌去,流失之快让他来不及阻止,就一阵阵头晕目眩,他浑身的力气仿佛都随着血液的流淌而消失。

“够了,够了”,伯爵哑声喝斥,他拼命甩动胳膊,却甩不下紧咬不放的舒畅。旁边的血族见情况不对,立刻扑上来拉开二人。

拉开后的伯爵面色白里透青,他虚弱的浑身冒汗。而舒畅还被几个人按着,他额头青筋暴涨,眼睛渐渐变成了紫色,两颗长长的红色牙齿飞速长了出来。手上的血管不断地暴涨,身上的肌肉一点点地膨胀,衣服因为肌肉的迅速膨胀一点点被撕裂……

“还要……”舒畅狰狞地喊。

“给他”,伯爵嘶声喊,在众人的掺扶下,他踉踉跄跄向大厅深处走去。

一名血族为畏缩缩地走上前来,不等说话,舒畅奋力一挣,挣脱了束缚。原先按压他的血族聪明地远远逃开,唯独那位正走上前来的血族被舒畅抓个正着。

“食物,新鲜的食物”,舒畅扑了上去,饥渴地吸吮着。

不知过了多久,舒畅的甚至渐渐清醒,耳边传来伯爵虚弱的声音:“我的孩子,你是否决定吸食你第一口新鲜血液,现在?”

舒畅脑子嗡嗡作响,他突然想起悟空那句话——“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我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

真的能这样吗?

他眼中的红色渐渐消退,慢慢看清周围的景象——地上躺着五个人,其中一个还在痉挛,那种痉挛似乎正是临终前的神经痉挛。

“怎么?……这些?”舒畅指点着地上躺着的人体。

“弱肉强食,这个世界本来如此”,伯爵淡淡地说:“做为我的后裔,你本来该获得我的十分之一力量,这可是相当于一个子爵的实力啊。

但事情出了点岔子,你竟获得了我百分之八十的力量,为了让你平安度过初始的吞噬期,我不得不牺牲了三个男爵,两个男爵后代——他们都是被你吸干的。

如果你打算现在就吸食第一口人血,我马上让他们送来新鲜的人体?”

舒畅感觉到阵阵恶心,这恶心是纯源自于心理作用,而不是源自于生理,他勉强压下了这种恶心感,连吞了几口吐沫,着急地问:“您发现了什么?”

“你应该称呼我父亲”,伯爵不满地说,旋即,他感慨地说:“有意思,四倍螺旋体的鲜血……鹰的基因掺杂在人体细胞中,真像一顿大师烹饪的盛宴,让我充满力量,也充满好奇。现在,我迫不及待想见那位小姑娘了。”

一位金发血族躲躲闪闪地凑了上来,此前,舒畅从没注意到,在伯爵的印度巢穴里还有这种西方血族人。他目光闪烁,说:“大人,现在正是月圆时分,你要动身,何不现在就走?”他边说这话,便用眼睛躲躲闪闪地偷瞥着舒畅。

“有道理……我对好建议从不拒绝”,伯爵站起身来,吩咐:“立刻准备行装——漫漫旅途,正好让我恢复精力。”

那人扭捏地看了一眼舒畅,提心吊胆地问:“那么,您的孩子……”

“他留在这里,你是他的了”,伯爵的这个命令让对方脸色发白。

“作为刚获得力量的血裔,你必须沉睡至少七天,我的部下将把你埋入土中,让你安息——这是个仪式,古老而传统。

七天后,你必须用自己的力量从坟墓中爬出来,你必须吸干你所遇到的第一个人的鲜血——这也是仪式。不过,我认为你有必要知道,一旦血族尝过人类的鲜血,将再也离不开吸血生涯,而且,终生只能食用新鲜人血。”

伯爵说话的时候,舒畅已感觉到阵阵头晕目眩,他忍住睡意,问那名金发男子:“我该怎么称呼你,先生?”

那名金发男子瑟瑟发抖,颤巍巍地回答:“图拉姆·德法特,大人,您不需要对我用敬称,我只是一个男爵血裔而已,您直接叫我图拉姆吧。”

舒畅沉睡之前,听到哈根清晰的声音:“我受命监护你,舒先生,我将留在你身边,直到你醒来。”

七天后,经过半天(半夜)的努力,舒畅终于爬出了他的坟墓,独自走出坟场所在的幽林,爬上了守候在林边的一辆老爷车。

踏出幽林的那瞬间,舒畅不自觉地感慨:“啊,世界是多么的美好,空气是多么的新鲜,我爱这个感觉。”

“欢迎你加入,子爵先生”,图拉姆在司机座上殷勤地问候着,语气中透着讨好的意味。

哈根也伸出双手紧握舒畅,问候道:“欢迎你加入异端,小子,我们从此都是一类人了。”

舒畅低头打量着这辆老爷车,这是一辆上个世纪生产的老式别克轿车,车内布置偏于皮质与木材,车前脸晃着两个硕大的大灯,看得出,这车当年做工多么考究,虽然一百多年过去了,它依然崭新如初。

“太奢侈,这简直是糟蹋钱”,舒畅酸溜溜地嘟囔:“这种车保养一次要花三万欧元,足够买一辆新奔驰了,天哪,有这么烧钱得吗?无论如何,新车在舒适性、安全性,以及速度上都有莫大的优势……”

哈根对舒畅的醋意但微笑而已,他打断舒畅的唠叨,说:“说到钱,对了,我正想跟你说,有几个账户出了问题,它们都带有指纹锁与瞳孔校对,这让我们的追查与转账无法进行下去。”

“指纹……那张纸来,我把那个指纹画出来”,一说到正事,舒畅脸上的痞态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图拉姆在前座边开车边侧耳倾听着两人的对话,此时他忍不住插嘴:“这不可行!人的指纹有数万个数据,每道弯曲与折线都有特定的意义,密码锁只是选取七八个点,也许十来个点的图案,作为开锁数据。我们不可能知道密码锁在何处取点,除非……”

才说到这儿,也许图拉姆觉得自己语气冒犯,他嘎然而止。

“除非是密码程序编辑员本人,他可能知道选点位置;或者是,我们找到一付完全一致的指纹图”,舒畅补充说:“我们恰好可以达到后一个要求。

你可能不知道,我出身于一个赝品世家,仿制古董是我的家传技艺。我从小受的训练就是摄影记忆法,要求将一眼看到的东西,完全细致的描述下来。而我做得还不错,有了鹰眼后,我观察事物更加精确,如果再加上血族的记忆……”

舒畅顿了顿,马上反问:“图拉姆,我沉睡的太快,还没来得及了解事情缘由,请问,阁下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十三章 你失去了控制我的机会

明亮的车灯像利剑一般刺穿沉沉黑夜,车速并不快,与孟买的城市节奏恰好合拍。

孟买就是个不讲究效率,散漫而闲适的城市,平均每平方公里4。7万人的人口密度,让这座城市的街道在任何时候都不缺乏人流。

图拉姆将这辆古董车开得很稳,因为孟买人在夜里从没有理让汽车的习惯。他边开边从倒后镜里瞥着舒畅,又偷偷看了一眼哈根,而后目视前方,用自言自语的口气说:“大人,好像,你的能力还没觉醒?”

舒畅冷声问:“什么意思?”

“血族”,图拉姆轻声吐出这两个字,而后,他似乎被这个词吓了一条,停顿了一下,他才继续说:“血族的血裔传承是通过初拥完成的,接受初拥的人,其思维就像一个开放的空间,对他的父代完全透明——血族就是这样,一代控制一代的。

我的父亲——那位血族男爵,在大人的初拥仪式上,被大人吸干血液。这解除了我的传承束缚——也就是说,我属于血族内罕见的既无传承,也无约束的人了。

伯爵大人临走时,将我划归您,我的大人,是因为你的血管流动着我父裔的血,所以,你继承了我父亲的财产——包括我这个卑微的小人物。

对于我这样的小人物来说,父裔丧失并不是好事,更有可能是个灾难。因为这意味着我们失去了庇护人。强大者自然可以分享服役的领地,独自生存下去。但对我来说……

我也是血族新人,还没来得及建立自己的食物采集渠道,暂时,我也没有合适的谋生手段,在捕食中,我可能遭遇千百种‘意外’,随时随地可能灰飞烟灭。

所以,大人,今后您就是我的庇护人了,如果您的能力完全觉醒,您还可以继承另两个男爵的领地,那样,您将更强大……”

舒畅听完这话,若有所思地说:“怎么伯爵临走不未向我交代这些,我该怎么觉醒?都有什么诀窍?”

哈根摇摇头:“别问我,这是血族的秘密,我不可能知道。”

“我也不知道”,图拉姆说:“我只是个程序编辑员而已,平时就喜欢打电玩,玩网游。不久前,我一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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