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魔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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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魔人生- 第1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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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中,唐宁悄悄的问:“我听说你总是随身带枪,现在,你身上有枪吗?”

  第一四八章 浓重的敌意

当然带了。

自从学会射击以后,手枪就成了舒畅的一件随身物品,就好像皮带一样……这话也不确切,因为他有不扎皮带的时候,比如身穿沙滩短裤,腰里就不能扎一根皮带。但即使不扎皮带,他也没有忘记带上枪。

门外的脚步声很轻,在满城飘荡音乐与钟声的时候,舒畅与唐宁并没有听到外面的脚步,他们是用鼻子嗅出微小的。门外的人带着浓重的敌意,因为紧张,他们的汗腺快速分泌汗液,那种微微飘荡的体汗味道,与这座寂静的房子格格不入,因为这里坐的两个人,都是心脏跳动迟缓的吸血鬼。

舒畅低着头,从怀里掏枪,他对这一举动并没有信心。因为平常的日子里,他只带着一柄体积很小的勃朗宁,这种小枪有效的射程只有二十五米,对某些特定的人群没啥威胁力。

前不久,美国警察也用这种枪与几名黑人发生枪战,警察的战绩是七十五枪打死一人打伤两人。其中一名黑人身中二十五枪还活蹦乱跳的还击,如此可见,这种小枪的威力。

舒畅在掏枪,唐宁神色紧张的盯着门外。对于他来说,他不太在乎舒畅手枪究竟有多少威力,在他想来,舒畅这种绝对凶人身上带着的武器,一定是威力巨大的。因为这种武器只会在徒手不敌的情况下才会使用,而徒手。舒畅的双手难道威力小吗?

猛然间,窗外亮起一连串灯光,这灯光闪动地频率极其怪异,正在注意观察屋外的唐宁一时不防,被照了个正着,他突然跳起,张嘴想要呕吐,嘴没张开,却一头栽倒在地。蜷缩着身子,剧烈的干呕起来。

一缕光亮竟然能让唐宁这个老牌强人虚弱成这样,正在掏枪的舒畅只一愣神的功夫,立刻醒悟过来,他二话不说,有样学样的跟着唐宁栽倒在地,做剧烈干呕状。

这是什么武器?

这种武器被叫做频闪枪。它是利用高频闪光照射人影,由于闪光异常明亮。而闪光过后的黑暗又一时令人不适应。由于大脑不停的根据光线调整自己的平衡,这种快速地频闪会让人失去空间感,就好比电脑因信息量过于庞大而出现宕(dang)机现~克,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昏迷。

频闪枪的制做并不需要太高的技术,一般舞厅内闪亮的霹雳灯,其光线强度恰好符合频闪枪的要求。但频闪枪闪动的频率则是绝对高科技。人的视觉闪烁是0。24,闪动频率高于0。24。人眼就会察觉不到它地闪烁,把它看做一个连续灯光,而过度低于人的神经反射时间。那么大脑会及时调整人体的空间感,使得频闪枪不具备眩晕效果。

只有闪动的频率恰到好处,才会让人失去平衡,并由此产生剧烈呕吐。这种感觉与体能无关,它来源于人的生理故障。

一粒子弹打不到他们。但他却被一段频闪光解除了抵抗力。

原本舒畅也应该与唐宁一样,这也与他的体能无关。但幸运的是,频闪光亮起来的时候。他正忙着从怀里掏枪,目光没有盯向窗外,没有盯向光源射来地方向,这使他躲过了一劫。

门轻轻的开了,一个像猫一样的轻柔灵活地脚步慢慢走进屋内。此时,唐宁还在干呕,舒畅躺在地上,看不清对方的模样,只看见对方脚上的靴子。

这是一双军靴,它高腰系带,由于穿脱比较麻烦,一般人不喜欢穿着这样的鞋子。但是这种鞋子穿在脚上,厚厚的橡胶底吸收了脚步声,又可使鞋地主人走起路来轻巧灵便,所以它广受佣兵和盗贼们的喜欢。

嗯,然而,盗贼用不起频闪枪。因为枪里的高能电池很不容易买到。那双军靴停在了唐宁面前,这时唐宁地瞳孔涣散无神,他还在拼命的眨眼,以便让刺痛的双眼恢复视觉感。当然,他也没有停止干呕。

军靴在唐宁面前动了动,似乎很满意唐宁的反应,那只靴子抬在半空,稍微停顿了一下,就这一停顿,舒畅感觉不妥,他飞速跃了起来,身体在空中一转,眶的一声,他的手击在了一块面积不大的盾牌上。

哗啦,有机玻璃做的小盾牌被舒畅这一击敲的粉碎。紧接着,对面那人浑身的血肉以肉眼可查的速度开始蒸发,不等做出下一个动作,他的皮肤变得干燥,又迅速变的像一节枯木,似乎失去了所有的水分。

砰,门外响起了一声惊爆,接着,一段频闪光再次亮起,这次舒畅被击了个正着,他脑袋嗡的一下炸响,只觉得所有的思想飞速离开了大脑。

“当当”两声沉重的倒地音接连响起,第一个倒地的是进来的入侵者,他像一截木头一样倒在地上,发出沉闷的敲击音,第二声响来自舒畅,他已经失去平衡力,仰面栽倒。

“砰砰”门外再度响起一声轻爆,似乎外面那个人过长时间的使用频闪枪,使得枪里的电池过热发生爆炸,这声声响过后,大地恢复了黑暗。

第二下频闪枪对唐宁没有影响,闪光消失后,他已经恢复过来,立刻顺手抄起一张椅子扔出门外,接着他一个翻滚,躲在窗户下面。

“没意气”,唐宁恢复过来没多久,舒畅一个跟头翻到了沙发后面,他冲着唐宁一声嘟囓。没等唐宁回答,他已经大摇大摆的站了起来。

“是谁,他们是谁”,躲在窗下的唐宁慌乱的问:“注意隐蔽。”

舒畅毫无顾忌的走到倒地的入侵者面前,他不客气的从对方脸上摘下眼镜。戴到自己脸上,而后掰开对方干枯地手,将那只频闪枪握在手里,冲唐宁晃了晃,平静的说:“没事,外面的人已经撤离了。”

一击不中,即刻远飙——就是群什么人,这也是舒畅的疑问。

门外的地上丢弃了一只右手和一柄炸毁的频闪枪。几滴鲜血滴向了路边。舒畅仰着戴墨镜的脸,顺着血地望去。路边没有车痕。他也没有听到汽车发动的声音。这说明来的人不止两个,还有一个人在一旁观察着,

用人力扛着伤者快速地脱离了现场。

这种手法是美国情报机关常用的手法。三人行动小组,一人主管行动,被称为行动者;一人主管掩护,还有一人在旁边观察事态的发展,在必要时提供撤离支持,这个人常被称为教导者。在训练营中。这是一个类似教官的角色。

唐宁没有跟出屋外,他正在屋里检查着那个侵入者的随身物品,跟通常的情况一样,这名行动者口袋里空空如也,连一根火柴、一盒香烟,或者连一粒纸片都找不见,唯一的线索只剩下他们配置的武器。

这群人来自安塔鲁维亚,还是来自美国情报机构。仅根据他们地随身物品难以判断。当然,如果好判断,那意味着行动策划者智力残缺。

“频闪枪——墨镜。这好像是好莱坞电影的黑超特警”,唐宁看着脚下这具干枯的尸体,不停的摇着头:“长老会派出的制裁者无需掩饰什么,这些人把掩饰功夫做的如此彻底,反而暴露了他们的来历……有意思。我们居然遭到了情报机构的追剿。”

舒畅赞同地点点头,他摘下脸上的墨镜,仔细研究着这幅特殊的墨镜。

这是一副偏振光眼镜。它地晶格排列平行于地面,不用猜,那只频闪枪发出的光波属于纵波。

频闪枪对任何人来说都起作用,为了不至于出现杀敌一千,自杀一百的现象,这副墨镜和手持的透明圆盾,就是频闪枪使用者的防护设备。频闪枪发出地是纵波,墨镜和小圆盾的晶格排列一横一纵,两个加起来恰好遮蔽了频闪光发出的强烈光线。

而移开圆盾,单凭墨镜地偏振光晶体,即使在黑暗中也能正常观察周围的敌情。可惜现在圆盾被毁,单凭墨镜只能部分抵御频闪枪的威力。

唐宁还在不甘心的检查侵入者的遗物,舒畅望着窗外渐渐亮起的天空,悠悠的提醒:“他们是谁,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怎么找到了你和为什么找你,这才是蹊跷的。”

唐宁看着脚下的尸体,沉思了片刻,突然问:“他们现在到哪了?”

他问的是长老会派出来的制裁者,刚才舒畅还在说他们正乘坐货轮渡海而来。

唐宁说这话时,语气里透露出一种冷酷味道,兵临绝境的他,反而激发出拼死一搏的勇气,现在他身上又恢复了在悉尼时那种生杀予夺的气质。

“我说过,他们还有三天抵达纽约”,舒畅提醒的说。

从伦敦航行到纽约,横跨整个大西洋需要五天到七天的时间。客轮速度较快,时间大约在五天左右。货轮较慢,而油轮不在乎速度,只在意装载量,它们的速度更慢,整个航程大约需要九天左右。

那群人乘坐的是货轮,他们距纽约还有三天的路程,这意味着现在那艘船正在大西洋中心附近。

唐宁的脸上出现一种决绝神情,他冰冷的发问:“你有一艘潜艇?”

舒畅已经明白了对方的意思,他摇头拒绝:“那不行,一艘货轮被神秘潜艇攻击……这事影响太大。绝对不行。

并且,那艘潜艇的存在对我意义非凡,它不仅是我最后的退路,而且那艘潜艇上的实验室,也是我的希望所在,我绝不会容忍它们曝光。”

唐宁的回答愈发冷酷:“我给你矿井,给你需要的一切,请你下令攻击那艘货轮,我不希望他们踏上美洲大陆。”

“不”,舒畅断然拒绝:“他们的到来也许使我们的转机——另一个敌人,远比我们这些无害的隐居者更加凶残,这才是……”

舒畅指指地下的那具尸体,接着说:“这才会使他们转移攻击火力。”

“幼稚的想法”,唐宁讥讽的说:“这世界只遵循一个法则——丛林法则。软弱的人是最先清除的对象,他们的到来反而会使那伙人更迫切的想要从我们身上获得技术突破。最终,我们会成为夹在交火双方中陷的倒霉蛋。

只有让他们知道,我们远比那伙人更加凶悍,他们才会选择合作——下令吧,攻击那艘货船,整个世界会帮你掩饰,知道真相的人必然会做出如此选择。”

舒畅依然是摇头:“可他们还是在知道潜艇的存在,我不能容忍,绝不。”

唐宁急速的喘着几口气,他失望的垂下了眼帘:“我忘了,你不是我,你手里还有一个武器——伯爵在你手里,依靠伯爵,依靠你那群支持者,你完全可以回击任何挑战,而我是个众叛亲离的孤独的老头……”

舒畅打断对方的抱怨:“你并不孤独,因为我和你站在一起。你曾经帮助过我,我现在回报你这份帮助……对于他们的到来,我并不是毫无准备。信号已经发出,当年那群为肯特亲王准备的人手即将行动,我正在等他们登岸,我会送他们一份大礼。”

舒畅没有说了,这段时间他一直伪装成一个普通人,对于盟会的消息虽然辗转破资了一些,但那些消息并不详尽,所以那伙即将登岸的制裁者将是最直接的信息提供者。舒畅需要他们的记忆,因而必须让他们登岸。

唐宁脸色郁郁:“别试着挑战神灵,那是一群最接近神的存在,你却要用一群对付亲王的潜伏者迎战他们……这是不可能的任务,我甚至对伯爵能否战胜他们没有信心……”

天色渐渐明亮,新年第一天的太阳升起来了,舒畅无心跟唐宁辩论,他着急的催促:“快,收拾随身物品,我估计警察快要来了,我们必须赶快离开。”

既然有人能够找到唐宁,那么在一次不成功的突袭之后,总会有人过来查看结果,这时候继续留在房间里要面对无穷无尽的麻烦,此时,最好的办法是一把大火烧干净这一切。

大火在舒畅身后熊熊燃烧,清晨的街道回想着救火车的警笛,唐宁一身黑衣一身严严实实的钻进舒畅的汽车,他留恋的反身,定了定神:“我们去哪?”

  第一四九章 所有人都要登场

“去年的巢穴再不会有今年的雏鸟”,站在自己的巢穴之前,舒畅颇有感触的自言自语。

此时,唐宁已盖上厚厚的毯子,在后座里蜷缩成一团,听到舒畅的感慨,他配合的发出一声呜呜:“是呀,又是一年,生活令人烦闷的就在于此,我们又长了一岁,却已经没有产生多少进化。”

唐宁的话从毯子里发出来,显得含糊不清。这老头拥有漫长的生命,见惯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他还留恋这种无谓的生命,深切的留恋,然后,他居然还要发着不知所谓的感慨。

舒畅的感慨不是他自创的,这是唐吉诃德说的。晚年的唐吉诃德结束了骑士冒险生涯,他回到家乡,坐在家乡的老槐树下,看着树上的鸟巢,如斯感慨。

这句话的本意是说:人总要长大,人总要成熟,总要抛弃那些虚幻的、不切实际的青春懵懂。

类似的话有一句是苏格拉底说的,他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还有一句话是孔圣人说的,他站在奔腾不息的大江边上,感慨的说: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塞万提斯用唐吉诃德的这句话结束了整本书,那位独斗大风车的孤独骑士就此结束了他的故事。后来,这句话又有了新的意思,世界各国的医生组织都把唐吉诃德作为自己的人生楷模,意思是。身为医生,要有挑战未知病魔的勇气。

唐吉诃德这个名字,其中“唐”是对他贵族身份地尊称,亦如法国的“让”,德国的“冯”,荷兰丹麦的“范”……而中国也有类似的尊称,比如“公”,后来这个词又合并成“公孙”,也就是诗经里常提到的“公孙王子”的说法。

也就是说。这位独斗大风车的疯狂骑士,他的本名应该是“吉诃德”,而吉诃德也是一个著名地医生组织的名称,这个组织荟萃着世界最顶尖的医生,非诺贝尔医学奖获得者,以及个专科顶尖人士,它绝不接纳。

“吉诃德”组织的徽章就是一枚青铜制作的骑士形象,它描绘的是唐吉德冲向大风车的那一刹那。现在舒畅台阶上正静静的躺着这样一枚青铜徽章。

“有意思”。舒畅望着那枚徽章,摇着头快乐地笑着。

这枚徽章不应该出现于此地,舒畅现在在这里的身份只是一名普通的商人,从事普通的金融购物业务。公司的年度经营额虽然看起来很吓人,但几亿额度的购并案,在美国每天发生数十起,亿万以下的收购重组事件都是小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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