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怀里拿出一个精美的锦囊,他抓出些许黄色粉末撒进笼中。
“这只尊贵的屎壳郎,它只吃金砂。”
察觉到食物进笼,巨型屎壳郎缓缓爬过来,开始慢条斯理吃起粉末。
“它活了整整十年,吃下的金子累计起来,”陆子筝意味深长扫清乔一眼,“恐怕比你那尚书爹领的俸禄加起来还多。”
“……请问!”按捺住心中翻滚,清乔深呼吸一口气,“这位金屎壳郎先生,它拉出来的还是屎吗?”
“我觉得是。”陆子筝淡然一笑,“可是外面的人都说,它拉出来的是金子。”
“你知道,曾经有人出多少钱买它吗?”眯起眼,他脸上的笑容愈发邪恶,也越发灿若桃花,“——万两白银,外加一座城池。呵呵,原来不过是只
谁都看不起的低贱生灵,一旦被认定可以产出金子,便成为众人竞相争夺的对象,你不觉的很好笑吗?”
仿佛为印证主人的话,也仿佛故意炫耀般,巨蜣张开了甲壳上薄薄的侧翼。
——满屋顿时熠熠生辉,金碧辉煌。
“……好,好高档。”
清乔擦一把额头上的冷汗——这只屎壳郎它不寻常,不寻常呀!
“吃金砂,拉金粒,这是怎样一种醉生梦死的奢华生活啊!”
“是吗?可惜我觉得它并不快乐。”陆子筝拍拍笼子,“一辈子都关在这金丝笼子里,没有同类,不会有伴侣,更不可能有后代,大概会一直孤独到
死吧!”
清乔心头一软,正想伤春悲秋感怀几句,却又被陆子筝拉出门带到了新的地方。
天水阁,御风林。
“天天天马!”
清乔站在观景亭中,远望林中那群高贵美丽的生物,激动的上蹿下跳。
“咦?你知道这种动物?”陆子筝撩开眼皮,懒洋洋看她。
“怎么会不知道?!这可是传说中才有的动物啊!”难得亲眼见到童话中的生物,清乔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涌到了脸上,“——长着翅膀,翱翔在天
空,简直是神的化身!我梦寐以求的宠物啊!”
“有这么夸张?”陆子筝从牙缝里嗤一声,本想说些什么,却欲言又止。
“子筝!我可以骑它吗?它能带着我飞到天上吗?”
转身抓住对方的衣领,清乔眼中闪动着蜡笔小新必杀技——无人能抗拒的星型光波。
“你确定要骑?”陆子筝垂下长睫,脸上隐隐有促狭的笑。
“……嗯,但是要你带着我骑。”
虽有疑惑,清乔却无论如何舍不得打退堂鼓,只好拉一个垫背的。
“可以啊,如果你能骑得上的话。”
陆子筝抛下这句话,自顾自朝林中扬长而去。
天马们远远看见有人走来,纷纷温顺伏下脖子,仿佛致敬。
“夜叉鬼,很久不见了。”
陆子筝拍拍其中一匹马的头。
“真漂亮。”眼睁睁看着天马与陆子筝亲昵,清乔又妒又羡,不禁抗议,“你干嘛给它起个这么可怕的名儿?”
“可怕吗?我只是觉得很适合它。”陆子筝别嘴,随手给予马身重重一击。
一声长啸,“夜叉鬼”高高举起两只前蹄,张开羽翼使劲呼扇。
呼~~呼~~林中一时狂风大作,天昏地暗飞沙走石。
“哎哎!你吓到它了!”清乔慌忙去抓陆子筝的手,“你打人家干嘛呀!”
“……看来,你还不够清楚。”陆子筝侧过脸,笑容诡异。
抬手念指,他闭眼喃喃低语几句,风沙很快平息。
不远处的树丛中,忽然冒出一只伶俐可爱的小花鹿,低着头东探西寻着,似乎被什么东西所吸引。
“噢,是斑比!我最喜欢的斑比!”清乔顿时笑的嘴都合不拢了——谁说作者是后妈的?她最爱的童话动物如今可都出现在这里了!
“……嗯?你喜欢?那就更要好好看了。”
扬起唇,流云的阴影静静滑过陆子筝的眼睛。
“你最喜欢的动物相见,究竟会有如何一番感人的光景?”
清乔不明就里,看看陆子筝,再看看她心仪的天马。
——然后,她听见自己下巴落地的声音。
“夜叉鬼”一看见小花鹿,十分兴奋,兴奋的长大了嘴。
一张巨大的,寒光闪闪,充满着尖牙利齿的嘴。
只见它的鼻子往外喷着气,前蹄在地上不安分的挠动,口水沿着齿缝间淌下,散发出一股浑浊难闻的腥臭。
蠢蠢欲动,蓄势待发。
“等!等一等!”
预感到可能会有不好的事发生,清乔伸手想去拉住它。
“——不要不自量力。”
陆子筝不动声色挡在她面前,移开她前行的手。
说时迟那时快,“夜叉鬼”野性难耐,如离弦的箭一般朝前扑去,一口咬住小花鹿的脖子。
刹那间,血溅嫣红。
几番无谓挣扎后,小花鹿睁大眼,就这么生生丢了性命。
“——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叫它夜叉鬼了?”
即使目睹了这残忍的一幕,陆子筝依旧还是面无表情。
“快,准,狠,一咬致命,毫不留情,即使对着最凶猛的野兽也不曾胆怯,这才是它们的真实面目。你说的什么神之化身,只不过自己是一厢情愿的
美好幻想罢了。”
“……骗、骗人。”清乔的大脑完全停止运转,久久不能相信,“天、天马不是吃素的吗?”
“是啊,吃素。”陆子筝回过头,冲她神秘一笑。
“它们确实吃素,杀戮不过是爱好而已。”
说话间,“夜叉鬼”已经调转头,朝他们款款走来。它的嘴角明明还留着热气腾腾的鲜血,眼神却已经回复澄澈的清明,仿佛最纯洁无辜的孩子。
小花鹿的尸体就这么停在树丛下,除了一点血和皮毛,它身上什么器官也没少。
天马们连看都没再看它一眼,径直摆着尾巴,扬长而去。
——对于高贵美丽的它们而言,一切似乎不过一场游戏。
清乔呆呆看着小“斑比”的身体,不知不觉间,有湿热的液体滚出眼眶。
“……我曾经说过,最美丽的东西,往往需要用最血腥的方式饲养。”
站在一旁的陆子筝伸出手,接住她脸上滑落的泪滴。
“你知道,我是怎么长大的吗?”
清乔含着泪摇头。
“你知道蛊吧!其实,人也可以做蛊。”
将亮晶晶的水珠搁到唇边,他轻吹一口气,泪花随即迎风逝去。
“将所有人关在一个地方,让他们动用生平所学互相残杀,最终只能有一个人活着走出去——这就是人蛊。”
他的声音非常柔软,也非常清晰,仿佛自梦中传来,遥不可及。
“你知道,隐巫师的继承人是怎么选的吗?”
他抬起她的下巴,深深望进那双模糊的泪眼里。
“——当年整整三百五十一个孩子,只有我活着走出了那个人蛊,走出了人间炼狱。”
清乔死死闭上眼睛。
“……当杀戮成为一种习惯,即使吃素也改不了天马的本性。”
冷笑一声,陆子筝将手收了回去:“有很多东西,不过是看上去很美罢了。”
“你……杀了另外的三百五十个人吗?”半响,清乔鼓起勇气,战战兢兢开口。
“十之八九都是它人所害。”陆子筝没好气哼一声,“当时我才五岁,还没有这么大的本事。”
“五岁?!”清乔一下子睁开眼睛,“究竟是谁把你们聚到蛊里?天地良心!”
“正是一手把我带大的人,全天下都顶礼膜拜,无人不夸无人不赞的先代隐巫师。”
勾起嘴角,陆子筝的笑容模糊,含义不明。
吃惊,叹气,清乔想说什么,却又觉得无从说起。
“我知道你怕我。”
陆子筝转头看她,眼中精光四射,炯炯有神。
“只是我并不会改变,也改变不了——我从来不会为任何人改变,哪怕是你也不行。”
他那张倾倒众生的脸上,明明白白写着“我非善类”四个张扬大字。
可恨之人,必然有其可怜之处。
可怜之人,自有他可怜的道理。
“……你行事有你的章法,我能说什么呢?我并没有这个资格。”
静默良久,清乔终于艰涩开口。
“即使我不赞同,你也没有必要为了迎合我而改变,我尽量去理解,虽然……”
“不,你永远不能理解我。”陆子筝硬生生打断她,毫不留情,“就像癞蛤蟆永远不能飞行。”
摊开右手,他的掌心中出现一只白肚皮癞蛤蟆。
——正是早晨在河边偷看清乔梳妆打扮的那个傻小子。
不过如今的它看起来不太一样了,因为它背上多了两只五光十色的翅膀,呼啦啦扑扇着,十分美丽。
“哎呀,好神奇的癞蛤蟆!”清乔情不自禁去摸它的翅膀,“你从哪里弄的翅膀?”
“哪里弄的?这并不要紧。”陆子筝笑看她,“关键在于,即使我给了它翅膀,它也并不能飞行。”
话音未落,他一个翻手,胖胖的癞蛤蟆迅速往地上落去。
无论如何扑腾翅膀,癞蛤蟆都不能与伟大地球引力对抗,最终“吧唧”一声落地,四仰八叉摔晕了过去。
“谁说有翅膀就一定会飞?”望着口吐白沫的癞蛤蟆,陆子筝漠然开口,“不同的群体是不一样的,没有必要硬拉在一起。虽然你们说要理解我,不
过都是应付罢了。”
——你们?清乔微微一怔,莫非还有别人对他说过这句话?
“……虽然我不知道那些人是谁,但是,请不要将我和别人混在一起。”
她掏出手帕,小心翼翼将癞蛤蟆包裹好,再放进旁边柔软的芳草地里。
“也许我确实不能理解你,但我至少不会伤害你,不会背弃你,还会尽最大努力体谅你。”
直起身,她安安静静望向陆子筝。
“为什么一定要别人理解自己呢?我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从来就没有这样的奢望。因为我知道,自己并不是世界的中心。”
她朝陆子筝伸出手,环住那一缕孤寂。
“——人生在世,知己难求,很多人寻了一辈子都找不到,你才不过等了二十几年,何必太执着呢?”
陆子筝张了张口,本想说些什么,却什么也没说出口。
他本该避开这个温暖的拥抱,但最终还是没有。
天地孤寂,寒风乍起,林中只剩下这一对相拥的年青男女。
没有任何生物敢去打扰它们,即便是那只刚刚苏醒的癞蛤蟆。
它识相的用手帕捂住大嘴,一瘸一拐跳走了。
不过,这可苦了躲在树上偷看的蝠儿小弟,出声也不是,不出声也不是。
——到底要不要下去告诉主人,太子殿下中毒病危,即将性命不保的消息呢?
唉,这可真是个天大的大难题!
饭遥远
初冬之夜,车轱辘吱呀响,车窗外寒风吹。
“冷?”瞥见身边人悄悄将手缩进袖子里,陆子筝不动声色挑高眉。
“……不碍事,让车夫尽量走快点些,殿下还在病床上等咱们呢!”
哆嗦着拉高衣领,清乔努力挤出一个干巴巴的笑脸。
望望她苍白的嘴唇,再看看自己身上的裘皮披肩,陆子筝到底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拿着!”
他将披肩扯下,重重扔进清乔的怀里,“本公子难得善心大发,忍痛割爱。”
“多谢大侠!多谢大侠!”逮着根救命稻草,清乔感激涕零抓着就往身上盖——这可是古代的“波司登”“南极人”啊!
陶醉在温暖的世界里,她顿时觉得幸福指数一路狂飙,不由发出满足的叹息声。
“这是天裘鼠毛,披一个时辰,得按五百两金子算。”
=奇=陆子筝侧过脸,托着瘦削的下巴笑嘻嘻望她。
=书=“放心,我值,我绝对值!”将脸埋进柔软的毛里,清乔一双大眼忽闪,“本姑娘肝值三百两,肺值二百两,两块肾买一送一收六百两,您要是卖了
=网=我,怎么着也能收回本儿啊。”
“哦?那倒要问问,小姐一颗芳心卖多少钱?”陆子筝一双桃花眼眯起来,细细弯弯。
“这颗心是非卖品。”清乔冲他扮个鬼脸,“千金难寻,只送有缘人。”
“哼,每个人都这么说。”
陆子筝不以为然,完全嗤之以鼻:“人心脆弱的很,用手轻轻一挖就能掏出来。”
“哎呀!大侠!即使您得到了我的心,可也得不到我的灵魂!”
清乔裹着身子,做痛苦羞愤誓死挣扎状。
陆子筝瞪眼,张开五指朝她的天灵盖罩去。
清乔大笑,嘻嘻哈哈缩着脑袋躲开。
“……灵魂啊,意志啊,不过都是些虚无漂聊的东西。”
陆子筝忽然收手,神情淡漠,“要是没了命,就什么都不会有了。”
“可不能这么说。”清乔沉浸在方才嬉笑的氛围中,还没回神,“一个丁丁妹倒下去了,会有千万个丁丁妹站起来!”
“是吗?”陆子筝撩开帘子,遥望窗外,“要是倒下的,是一个国家的太子呢?”
哗,裘皮大衣从清乔的肩上滑下。
幸福指数开始出现第一个跌停板。
“蝠、蝠儿只说邵义是生了病,要我们去看看啊……”
她的嘴皮子有些不利索,脸色重归苍白。
“——普通的疾病并不需惊动我,蝠儿带来的,是大内加急十二催命符。”
陆子筝转回头头,侧影融入窗外无穷无尽的夜色。
“太子殿下,中了无药可解的巫毒,恐怕熬不过三天。”
哗,裘皮大衣完全的掉到了地上。
幸福指数放量下跌,绿油油的熊市从此到来。
———————————————希望来年股市暴涨的怨念分割线———————————
快马加急,二人终于在未时前赶到了宫里。
远远望去,东宫里一片灯火通明,沿途随处可见神情紧张的太监和宫女。
“……啧啧,奇了怪了,居然看见何赤脚坐在前边儿,这可是只医江湖人不看权贵病的主儿啊。”
陆子筝回头合上帘子,嘴里边喃喃自语:“看来这皇帝老儿被逼急了,威逼利诱,把全天下的名医都关在了这里。”
“哼,当朝太子重病,难道请一个江湖郎中也不行?”
清乔心中挂念邵义,说的话也难免官僚主义。
“……回尚仪娘娘,也不是不行。”
陆子筝似笑非笑看她一眼,语带揶揄:“不过这何赤脚,应该是个例外——他出生于江南官家,幼年父亲犯事,连累全家被斩。这何赤脚侥幸逃出,
然后在全家三十六口坟前发誓,此生不为朝廷效力。如若违背誓言,就要……”
话到这里,他忽然顿住,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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