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枝我都懒得躲,它们一点都影响不了我前进。树藤的粗细、颜色决定了我能在上面发多大力,弹起多远,横伸出来的树干是否能承受我的重量,是否能允许我在上面做大幅度的动作,这些,我一眼就可以判断出来。神乎其神,放在以前我也不会信,可现在却自然而然地接受了,因为这是我一点一点,一趟一趟,一天一天练出来的。
不知何时,树上的小动物全跑了,崖壁上的鸟也飞向天空来回盘旋。弹跳腾挪之间,我还有暇抬眼看看天上,那些鸟飞行的轨迹有些怪异,没有了往日的从容。
我心下起疑,莫非有什么危险?凝了凝神,继续朝前蹿去。急奔两步,跳起来抓住一根垂下来的树藤,借着冲势一直向右荡,躲过了左面的一株矮树,双脚又在右边的树干上一撑,以更快的速度朝前方荡去。
“吼!”
一声低沉的吼声在我左面十米外响起,声音中蕴含的冷血嗜杀气息让我背上一阵发寒。扭头看时,一只黄皮黑斑的豹子刚从树上跳下来,四足着地竟然没发出一点声音,刚一落下就猛然发力,像箭一样朝我奔来,那种速度上的改变几乎超出我的理解范围。怎么会那么快?!
此时我还拽着树藤向前荡着,离地有一米左右,那豹子转瞬冲到我左面两米处,四腿一蹬就蹿了起来,扑向无处闪避的我。我本来还打算踹它一脚,待看到它那敏捷的身形后,我才意识到那在惊吓过度之时做出的决定完全是自杀行为,我一脚过去,极有可能不仅踹不到它,还会被扒上两爪子或者干脆咬住不松嘴。
危急关头,我只好两手一松,而且腰上发力,尽量让身体平行着掉向地下。
我的这种选择大概是当前唯一能躲过豹吻的方法了,那豹子果然如我所想,得天独厚的运动天赋让它跳得将近两米高,我如果还是抓着树藤不松手的话定然要被它扑到,此时却变成了它向上斜扑,而我向下掉去,等它扑到树藤上,我已经在这下方了。半空中无法发力,左脚勉强在它肚子上踢了一下,我就“砰”一声摔在地上。
所幸地下没石头之类硬物,没感觉身上有什么地方特别疼,我爬起来就朝谷外冲去。还有100米就能冲出密林了,说什么也得把这100米挺过去。
我跑得快,后面的豹子追得更快,刚跑了五六步就听到后面传来豹子在草丛里急奔的声音。我不敢再向后看,只能凭感觉知道他离我越来越近,五米,我玩命一样向前跑着,四米,我已经觉得后背传来一阵阵凉气,三米,危险已经随时都会降临在我身上,两米,只听后面趟过草丛的声音猛地一强,我“呼”地一声跳了起来,双手攀住一根横生的树枝,双臂猛收,腰腹用力,两腿夹了上去,整个人就像一根绳子一样缠在树枝上。豹子差一点点就咬到我的脚。
顾不上回味刚才的惊险,我迅速翻到树枝上面,继续向上爬去,多亏山谷中这些高大的古木,说不定我爬到高处能躲过一劫呢。那豹子再次扑我不中,向树上瞄了眼,又像离弦的箭一样向树干蹿去。只见它就像一只超级大松鼠一样,飞快顺着树干爬了上来,我这才想起刚才它是从树上跳下来的。我手脚并用爬三米高的时候,它却能轻轻松松爬五米,再往上爬只是死路一条,向四周一看,只见右面三米外有条树藤垂下来,我暗道一声天助我也,在树枝上奔出一步,猛力一蹬,斜斜朝那树藤飞去。跑完那一步时我的身体已经失去平衡,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因为不借助那一步的冲力我根本就够不着那树藤。身体又向下落了一米多,终于用指尖勾住那树藤,一把拉过来紧紧抓住。尽管手上早已磨出茧子,单靠双手缓冲身体的重量仍然让我的手心火辣辣地疼。
那树藤所受冲力不大,慢慢悠悠朝对面一棵树荡去,差点没把我急死。这时那豹子已经从树上爬了下来,在三米多高的时候就跳向地下,朝我下方追来。
眼看着就要荡到对面的树上,树藤的冲力也到了极限,我伸出脚怎么够就是勾不到对面的树枝,我无耐地大骂一声,“靠”,只得右脚猛蹬在那树杆上,又荡了回去……
下面的豹子看我又往回荡,调过头重新向它刚跳下来的那棵树跑去,“噌噌噌”就爬了五六米高,不过此时我也快荡到这边树上了。眼看还有三四米那豹子就能够得到我,我双脚已经踩在树枝上,两腿一起发力,带起一片风声再次朝对面树上飞去。然后那豹子只得再次爬下树去……
如果我够聪明而那豹子够傻的话,我这时就应该想到干脆就在这树藤上荡来荡去累死它,可惜我一直想着逃跑,竟然忽略了身边还有这么大的一个逃生办法。杰朴森看我太久不出来肯定会进来找我,到时候我们二人联手还对付不了它?我没带武器进来,杰朴森可是从来都剑不离身的。
闲话少叙,我成功落在对面的树上之后,又找着两根树藤荡出去十来米远,此时那豹子才刚跳下树,我一看逃生有望,加速向前奔去。不得不说,能有这种成果除了要归功于最近一个月训练外,还要归功于我的那种感觉放大,对身体充满自信的状态,自和罗斯一起杀掉那巨汉之后,只要一紧张,我就会自然地进入那种状态,只是没了前面那个朦胧的过程。
我从树枝上跳下去,正前方两米外是两株矮树,我这一下足以跳到那两株树后面。身体刚腾空而起,一声比豹吼还要恐怖的仿佛能撕裂人胆量的巨吼从树丛后传来,在吼声中,我一点点向前飞去,眼睁睁看着从树丛后站起来一只两米多高的灰色巨熊,高高扬起左掌向我拍来。
像是慢镜头一样,我朝那灰熊的身体飞过去,它高高扬起的左掌正好能在半空中拍到我,此刻我还有心思想象一下它那一掌如果拍实了我会像赵蕊蕊手下的排球一样直着砸向地下,然后旁边会再钻出来五只一样的熊和它击掌庆祝扣杀成功,再得一分,真是奇妙的感觉。
可是我不是球,无端被围追堵截的怒火瞬间在我胸腔里烧了起来,熊掌离我的胸口还有半米的时候我的右手以比它的熊爪子快得多的速度拍在它的爪子背面,借力在空中转过身向后落去,双脚一落地马上向着正朝我追来的豹子冲去。
第十四章 任务
狂怒的人,有的人会大吼出来,有的则一声不吭,哪种人更可怕?反正我的习惯是不出声。与猛兽对视会让对方对你心生怯意而放你一马,这都谁说的?我瞪着眼皱着眉朝那豹子已经跑了五六秒眼看就要以命搏命了它怎么还是一点犹豫都没有?
还有四米,那豹子就已经蹿起朝我扑了过来,眼睛死死盯着我的脖子。
我也跳了起来在空中滑翔,只不过是一条蜷着的右腿在前面。
我没李连杰那功夫,来个什么转身360度回旋踢,只能拿出打群架时除了用器械外的最具杀伤力的招式:正踹。
还有一米豹子就能咬到我的脖子了,可是我的右腿也已经伸出,被扒了几道血印的同时穿过了它的两只前爪,接触到了它的脖子与前腿相连的地方,半米是我们两个的最近距离,在保持这个距离的0。1秒里,我甚至闻到了从它嘴里发出的腥臭。然后我用上了这辈子能用的最大力气将右腿踹了过去。
豹子哀嚎一声斜飞出去五六米远,落地之后弓着身子伏在那瞪着我,“呜呜”直叫却再也不敢上来。这时后面那熊离我还很远,我深吸了一口气,大吼了起来:“操你妈!有什么东西尽管再放出来!这只猫已经被我打怕了,只靠后面那头熊别想追上我!有种就出来吧!”
一向安静的山谷突然多出来熊、豹这种猛兽,肯定有人捣鬼,也不知道我那地痞式骂法对方听不听得懂。
“扑拉扑拉”声响起,我循声望去,一只乌鸦样的大鸟从不远处树上飞起来,径直飞向我,在我头上绕了一圈,然后悬在我前面两米多远的地方扑腾翅膀,我此时正在气头上,看一只破鸟也敢来戏弄我,低头就去找石块啥的好砸他。刚捡到鸡蛋大的一块石头,还没直起腰来,眼睛余光就看到在乌鸦悬飞的地方出现一双人腿。我心里一阵恶寒,一个后跳撤出两米远,只见前面那乌鸦已经消失了,乌雅呆过的地方变成了一个白嫩皮肤的老头。
那老头一头枯草一样的长发,身上是件破破烂烂的衣服,这一块布那一片兽皮,树根一样又黄又瘦的手上拄了根跟他差不多高的木拐杖。最有特点的就是他的脸,布满皱纹却很白嫩,棕色的眼睛正带着笑意看着我。
德鲁伊?刚才那只乌鸦就是他变的?
我还在困惑,那老头已经开口向我解答了,声音苍老却很动听:“我是人类德鲁伊奥本斯特,对你刚才的表现我很满意,能够正面徒手对抗猎豹的盗贼,你是第一个。”
说完老头子右手拐杖一挥,我就看到那豹子和远处的熊同时从身上向外散发着绿色光点,慢慢完全消失,就像从来没出现过一样。我这才明白,他手上那棍子应该是拐杖法杖两用的,而那豹子和熊可能就是他召唤出来的。
早就做好了不断被这个世界震憾的准备,可还是没想到今天会遇见一个人类德鲁伊。这神秘古老的世界,即使知道它会很神奇,会有很多奇怪的人,会发生很多奇怪的事,会见到很多奇怪的东西,可真的亲眼看到时,又怎能以一颗平常心去面对?我心头一阵恍惚,四周又显得不真实起来,仿佛喝醉了一样,这说不清道不明的现实啊……
奥本斯特没管我在没在听,继续道:“我要去魔法之都弗瑞德姆办事,路过马里摩德来看望一下老朋友,也就是你们的团长,碰巧他刚从泰菲格回来,听说我要去弗瑞德姆,就拜托我和你结伴而行,他马上要交给你一个去弗瑞德姆的任务。我一向独来独往惯了,怕你是个累赘,就来试试你的身手。没想到竟如此出色,嘿,恐怕到时候我还要沾你的光。”
这老头子像自言自语一样说了一大堆,我在听到团长已经从泰菲格回来时就心不在焉了,看他终于说完,朝他歉然一笑:“那路上就有劳您多多关照了。我有急事要问团长,先走一步了。”说完“嗖”地一声蹿了出去。
老头子摇了摇头,法杖挥处,化身成一只乌鸦“扑拉扑拉”飞向天空。
我现在最想知道的是团长把泰菲格的事处理的怎么样了,桑德尔临死时的表情我可是一刻也没忘过。
杰朴森正在谷外等着我,我出来这么慢,他却一点也不奇怪,看样子早就知道奥本斯特去试我的身手了。看我安然无恙,杰朴森顿时放松下来,我还没开口,他已经先说了:“你回马里摩德吧,完成任务后咱们再接着训练。”
我朝他一点头,急急朝马里摩德跑去。
城里还是那么热闹,我却没了四处乱看的心思,直奔公会驻地而去。从侧门进去,罗斯正在院子里踱步,看到我来了,露出高兴之色:“训练的怎么样?”
“有些成果。”我接着问,“团长呢?泰菲格的事怎么样了?”
罗斯神色一变,既有悲伤又有振奋:“跟我来。”
大厅的长桌上摆着一个正方形的小木盒,罗斯打开木盒,让我自己看。木盒里垫着一层灰布,灰布上面放着一小堆灰白色的小石头。大厅光线实在太暗,我看不清楚,只得趴上去细看,一股臭气扑鼻而来,我终于看清了,那哪里是小石头,分明是一堆指骨,而且全是大拇指的。
我掩着鼻子,不解地看向罗斯。
罗斯先叹了一口气,才道:“伏击我们的的确是白翎鹰佣兵团,可他们也是被别人雇佣的。盒子里是那些箭手的指骨,算是为兄弟们报了一半仇了。至于那发布任务的人,团长在泰菲格并没查到。这个任务没有任务纪录,是由他们团长口头下达的,而咱们团长到达泰菲格的时候,白翎鹰的团长早已不知去向。”
“将那些箭手的大拇指砍掉,对这些靠手吃饭的人来说算是不小的惩罚了,更何况我们也杀了对方不少人。那发布任务的人,却到哪里去找?”我郁闷道。
“不是砍掉大拇指,而是先砍死再砍掉大拇指。”罗斯的这句话让我一阵无语。
“团长又去追查了,他最恨的就是吃哑巴亏,不弄个水落石出他是不会罢休的。对了,团长让你陪奥本斯特大师一起去一趟弗瑞德姆,送样东西。”
任务的事我早已经知道,却没料到又没能见上团长一面……
第十五章 伏脊
团长让我送的东西不是别的,就是上次罗斯身上裹的那层灰布里的金色羽毛。现在我身上除了裹了那条灰布外,中间还套了一层细甲,护住了那些羽毛,看样子那些黄毛比我的命还要值钱,最外面才是瑞兰德姨妈为我做的那套衣服。
把身上行头整理好,罗斯又递给我两个包袱,不用说这里面还有奥本斯特的一个,现在全让我扛了,我年青力壮,为老人家做点事无可厚非。最后罗斯又给了我一本一寸厚的书,棕黄色硬质封面,拿在手里沉甸甸的。我虽然识字不多,可还是认出了剑盾标志下的“佣兵日记”字样。
这就是我的佣兵日记了,它将伴随着我的佣兵生涯而不断丰富精彩。我将要接受的能完成的不能完成的任务全都会在上面留下记录。这上面甚至会出现一些传奇人物的名字,他们或者是任务发布人,或者是完成任务必须找到的人。当然,里面也可能会出现很多某通人的名字,某通到见过即忘的程度,如果我碌碌无为的话,也只能在升斗小民间放浪形骸了。它可以是诠释一个佣兵的人生的最好工具,它可以是很多可歌可泣故事的载体,它甚至可以是一座丰碑,一部断代史,一篇不朽的史诗!
手里拿着它,奇妙的感觉传遍全身,我的佣兵生涯要开始了……
我的佣兵日记任务栏里这样写道:
任务在半个月内将三十七根火狱鸟羽毛送到魔法之都弗瑞德姆的威尔汉大师手中
任务等级D
任务时间龙忌历四十二年四月六日
报酬未知(由威尔汉大师发放)
我的第一个任务竟然是报酬未知,看到那一行字的一瞬间我的心就凉了下去,如果那是个像奥本斯特一样的穿得破破烂烂的穷老头子,或者是个虽然有钱却非常抠门地主老财,我这一趟怕是要白跑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