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警察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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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警察说了算-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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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搭腔,我也懒地理他,假装埋头苦干的当子,偷了一小瓶掖到裤布袋里回去好研究一下其中的古怪。

一段香的功夫,集合哨响起,没有领到药水的士兵不情愿地海潮般纷纷退场,赶紧回去收拾行李。我也与众法师告辞,拽着科格兰回到住所,把行李收拾完毕,和几个住在一起的法师唠唠嗑,只等第二声集合哨。

晚上六点来钟伴随着野狼的吼叫我们进入了森林,火光片片,人影重重,镇长组织的声势浩大的欢送队伍喊得格外卖力,入林半里才听不清,辨不明了,这也许因为我们的离开使他们的日子又安稳起来的缘故吧。

一路上,科格兰唉声叹气地唠叨个没完,我塞耳朵里两坨棉球才得以清静。

这个森林夜间总是阴阳怪气的,月光也不明不暗的,单靠几个火把难以照明道路,我不时地用法杖的尖端挑断路上的荆棘。

因为我在将军的亲卫中,经常能看见马探疾驰而来,简短地汇报后又夹鞭而去。

除了偶而遇见一些不知死活的野兽,一切还算顺利。帝国前锋队的铁蹄很快就与主力部队拉开了距离。进入森林的第二天,我们主力部队开始在森林中安营扎寨,战士和圣骑士、弓箭手们去准备“下酒菜”,我们法师闲得没事帮厨师找点柴火,据说前锋营已经到了两国交界线,只等将军一声令下,杀敌军个措手不及。

中午,去雷科盟国刺探的王牌盗贼到中军帐前汇报,说者无意,旁者有心,恰恰让我听到了他的汇报内容。

实在让人忧心忡忡!雷科盟国知道杜拉克帝国不会善罢甘休,主动臣服于罗歌暗夜帝国,算盘打的是很响啊,暗夜精灵从来不吞并人类的领地,雷科盟国与他们合作实在是明智之举。再者,雷科盟国作为杜拉克与罗歌之间的缓冲地带,谁也不愿让给谁,雷科如今还保持自立的话,无异于当两大片面包中间的火腿,至于这个火腿怎么吃掉,则不是现在可以想象的。

再者,据不可靠消息,雷科盟国之所以没有被两大帝国吞并,最重要的原因还是他的矿产丰富,甚得矮人喜欢,在雷科的中部有一坐火焰山,周围蕴藏着大量珍贵的铸造盔甲用的精铁,五万矮人获准在那里定居,条件是每年进贡3吨赤钢,这种赤钢打 造出来的战甲比杜拉克首都的铸铁名店“莫邪轩”造的盔甲还结实耐用,打起仗来,雷科士兵大大沾光,从来都是以少胜多,上次艾力奥斯去讨伐,想必也没有六成的把握。

不过雷科的唯一软肋就是它人口稀少,只有300万人,军队也就是5万人左右。此番如果雷科没有投靠罗歌帝国,奥古斯都以两倍的兵力来袭,占领几个城池也许没有太大的问题,应该能够回去交差,可如今计划不如变化,事态一下逆转过来,弄不好,帝国的乌鸦森林地区的几个小镇会被葬送。

奥古斯都这时正大为恼火,在军帐中来回踱着方步,脸色铁青,眼睛象要喷出火来,这不是抓鸡不成蚀把米吗?光荣退休极有可能化为泡影,一世的英明将要毁与此役。

我在图书馆曾经看过星球各大帝国的简介,知道出去乌鸦森林,正对着的就是被世人奉为铁堡、固若金汤的曼宙城,此城依山而建,地势险要,易守难攻是出了名的,要攻此城,一定要有毁天灭地的生猛火力才行,要么是法师强大,三个魔导师当克此局;要么是步兵强横,用木锤撞开城门。

第二十三章 危机

此两点都非杜拉克帝国的强项,反到是骑士最为厉害。不过骑士有啥鸟用?攻城拔寨难道还需要骑士?笑话,只有在大草原或者地势平坦的地方才有用武之地。法师相比来说还是有优势的,既适合攻城,又适合遭遇战,实在是不可或缺的职业啊!呵呵,别臭美了!我现在这样水平的法师又一万个也打不过人家魔导师的一个手指头。难怪格斯屹立在东大陆民族之林,在武侠的世界中得以生存,还不就是它有十个魔导师吗?还是不同法系的,火法、冰法各占一半。

不过没关系,只要我们和玛雅共同体联盟合作,还是有百分之七十的胜算,不过玛雅与我们的政治体制不同,双方关系一直不融洽,我们标榜我们的民主,他们就鼓吹他们的信仰,势如水火,这个办法确实有待商榷。

不过我只是一个小法师,国家大事我想插也插不上嘴,和玛雅结盟,就需要一个不亚于苏秦、张仪这样的人才,希望帝国文官方面争口气,以三寸不烂之舌,达成此事。

由他们去吧,还是专心练我的法术和德鲁伊法门以求自保,战火马上就要蔓延到整个大陆,好戏上演咯。汗,我怎么和战争贩子似的,如此一来,百姓可要遭殃了。

既然战事暂时不会展开,我继续修炼吧,顺便研究一下恶臭药水里有什么不良成分。

帐内,我盘膝而坐,收神宁气,冲天门而静丹田,生机勃勃的一股火焰自丹田而出,直冲手指尖。

别的法师都是通过冥想来吸收万物中的火焰精华为己用,我反其道而行之,用体内的火元素聚集到体表,然后与大自然中的火焰精华融合,合乎道家天人合一的说法。而不是以人为主,或以天为主。而是达到两者的平衡,世间万物,惟有平衡才能和睦相处,这也与养生之道相仿。像其他法师那样,打破平衡,以人为主,虽获得了强横的力量,但绝非长久,尤其天劫那一关,他们以自身的力量于天来抗衡,真是可笑。

哎,指尖火焰的吸引力太弱了,万物的火焰精华还是不屑与我合一,我修为尚浅,还不宜勉强邀请它们与我结合。打坐了半响,全身舒泰,精神为之一振,拿过床头的《德鲁伊入门》翻了翻,其中的变形术诡异莫测,变化万端,实在不是我这种异族人能琢磨透的,心中一阵颓废。

我把书放回原处,掏出锡瓶,捂住鼻子,滴到试管里,液体十分粘稠而浑浊,拿过一片金丝叶分离其中的成分。我像剥粽子一样,渐渐得深入。第一种提取的是火牛的眼泪,经过化验,没有什么异常,接下来是藤树叶,也很正常,剥啊,剥,最后只剩下蒸馏水和一种不明溶质,这种溶质中有蛋白质,似乎是种微生物,我放进一个寒虫,结果寒虫并无异样。我有点气馁,把瓶子放到一边,出门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本来我都已经放弃了,没想到我散了散步,回来以后发现瓶子上面有个小洞,再瞧里面,哪有虫子的影子。我慌了神,四下寻找,终于在一个带着血丝的生牛排那里觅到了它的踪迹,这小家伙正在贪婪地吸着鲜血。

奇怪!寒虫是以枯草为食的,怎么这家伙喝血?看得让我起鸡皮疙瘩。我谨小慎微地拿一个小树枝拨弄它,它喀嚓一下就把树枝咬断了,牙明显长长了一些,锋利如刃,寒光凛凛。还好,它没有思维,只是条件反射地消灭掉阻止它喝血的障碍。如此的攻击力,如果被利用,那太可怕了。

我想了想,用一个精钢罐头瓶罩住了它,才没另起祸端。恩,没错,这种溶质是种病毒,一种噬血病毒,而且这种病毒可以激发生物的体能潜力,对大脑也有一定的破坏,有可能造成精神错乱。

那个小子传播这种病毒对他有什么好处呢?难道他是敌方的间谍?我陷入了苦思,搜肠刮肚,终于有了眉目,幸亏我熟读小说,不然将来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原来那个家伙是个吸血鬼,他把他的血液滴到药品中,只要我们的士兵用了药品,立即就会变成他的同类,听他摆布。

小说中的吸血鬼几乎是不死之身,只有用巨大的纯银打造的十字架贯穿他的心脏方可杀死他,但这毕竟是小说的虚无缥缈的言论,真实性难以判断。我的心一阵绞痛,难道是这个气味已经感染了我,我已经成为吸血鬼的奴仆了?

汗,没这么夸张,只不过是这几天受恶臭的影响,食欲大减,肠胃已经受损,这不,开始闹肚子了!

夜晚,帐外树枝上两只黑瘦的爪子倒挂在树梢,下边是带楞的翅膀,和一个老鼠头,红色的眼睛像两个小型探照灯监视着帐内我人影的一举一动,不知道它在窥探什么。

它突然拍动了一下翅膀,声波扩散开去,像一缕轻烟绕过树木、野兽,穿越小涧、帐篷深入到一个地下城堡里。

黑漆漆的城堡受到它的撩动,惊醒了,灯火同 时燃着,幽幽的光亮穿透了大厅中一个水晶棺木。那棺木修长的盖子微微地颤抖,越来越剧烈了,灯火也忽明忽暗,闪烁不定,预示着什么事物将要破棺而出。果然,砰的一声,棺木滑落,砸在地板上,沉闷的声音响彻空荡荡的城堡。

一只白皙的、几乎透明的、血管依稀可见的手从棺材中浮出,抓在棺材的边缘。一只蝙蝠落在棺材的旁边,静静地注视着棺材的动静。

又是那个黑衣男子的声音在棺材中传出:“西里利斯有消息了?”

一阵黑烟过后,蝙蝠伫足的地方一个黑衣人伏首低声道:“是的大人,西里利斯正在奥古斯都的军营中监视他,我刚刚接到西里利斯的消息,他说赵刚已经发觉我们的存在,正在探究我们的本源。”

第二十四章 启航

“本你个头!人类要是能弄清我们都不知道的本源,我们吸血鬼早就灭亡了!哎,我怎么养了你们这一群废物,没一个顶用的。”

跪着的黑衣人头压得更低了,目光明显带点怨恨,却没敢再做声。

棺材内的老大显然比较满意自己的威严,沉寂了一会儿,道:“既然已经暴露,就不要呆在军营里了,叫西里利斯在暗处继续观察赵刚。好了,你下去吧。”

“遵命大人。”黑衣部下一个转身,黑烟隆起,硕大的一只黑色蝙蝠飞出城堡。

夜深,寒风刮得帐篷呼哧呼哧作响,我刚翻完一本从图书馆借的名为《圣骑士的流氓生涯》的YY小说,里面的黄色内容让我振奋,排解了我郁闷的心情,正想趁热打铁,睡觉做个好梦,突闻门外有脚步声。

同住一个帐篷的法师都去站岗了,难道有开小差的?这么晚了会是谁呢?

帐篷门帘掀开,一个魁梧的、身着便衣的人走了进来,看了看我,笑道:“我没有打扰你休息吧?”

我挑了挑煤油灯,聚神一看,我的妈呀,这不是奥古斯都吗?我连忙从床上蹦起来,挺直了腰板行了军礼,惺惺作态地说:“将军大人晚上好,属下未施远迎,罪该万死,您请上座。”

奥古斯都挥手示意不要大呼小叫,悄声细语道:“不用了,你小声点,我睡不着,瞒着军医和秘书逃出来了。”

我把座位让给将军,站在一旁,静候将军发话。这么晚了,他还没睡觉一定是为军情而担忧,这个可以理解,不过他来找我这个小兵干什么呢?

“听说你叫赵刚。”将军冷冷地说。

“呵呵,将军真是心细如发啊,赵刚何德何能得到将军的垂青,我还没报答您的推荐之恩呢。”我觉得我眼神中的亲热可以融化他。

“你是个人才,从你与艾力奥斯那一战,我就看出来了,我绝对不允许埋没人才的事情在我眼皮底下发生的。”将军用赞赏的眼光看着我,道。

“将军抬爱了,不过自从那一战之后我的功力一直难以恢复,实在愧对将军啊。不过将军只要吩咐,我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听到将军对我知根知底,此时不表态更待何时。

“你觉得我们这次出兵有几成胜算?”奥古斯都眯缝着眼,道。

我清楚地知道,他这是试探我是否真的忠心,于是实话实说:“目前看来,我们的胜算为零。”

他机警地看了我一下,想从我眼中挖掘出什么,有点生气地说:“哦!这次我率领十万大军,你却说我们会失败,这是何意?”

“咳!大人误会了。我军有两大优势:一是将军乃一代名帅,有您指挥,我军的战斗力提升了好几个层次。二是这次将军准备充分,我军兵精粮足,比上次艾力奥斯大人更胜一筹,因此占领对方城池本是易如反掌之事。不过有时候优势未必能转化为胜势,此次我们大军压境,给对方的感觉不再是一条像艾力奥斯那样的猎豹,而是一头狮子,是以一个压倒性的姿态站在对方面前的强者。雷科盟国怎能不怕,怎能等闲视之,必定会不择手段阻止我们,而要阻止我们并非他们能力所及,这就引出了罗歌帝国这个耐不住寂寞的家伙。精灵虽然没有非我族类必株的劣根性,但是雷科盟国毕竟是个贸易的中转站,是个资源丰富的国家,并且还是两大帝国的军事缓冲地带,他们无论如何不会坐视不理雷科盟国的灭亡。属下只怕他们联合起来抵抗我们的步伐,那我们就会功亏一篑了。”我注视着奥古斯都的神情,斟词酌句,用最普通的速度和语气说道。

我的这一番话恰恰像一颗针扎在了他的心房,奥古斯都看我的眼神开始有点迷离,他好象正在沉思,又好象是在解剖我这个人。

任何一场战争,除非你有绝对的优势,像蒙古,或者古罗马帝国那样。否则你不如与别的国家结盟,瓜分另一个国家。吃得少,总比没的吃强吧。就像古美国一样,哪次战争不是与英国合作?二战、海湾战争、伊拉克战争,简直不胜枚举,不过最大的收益者往往是占有主动权的美国。

于是我没有给奥古斯都反驳我的机会继续说:“既然我们没有一口吞下对方的胃口,不如分玛雅共同体一杯羹,凭我们两大帝国的实力灭对方简直是小菜一碟。这样罗歌也不敢和我们硬拼,搞不好它也会加入我们的阵营,大不了三大强国瓜分雷科盟国。”我看将军的脸色有点难看,遐想了一下,又继续说:“属下讲的只是个建议,如果您认为有可行之处,我会接着说,如果您认为我是胡吹八道,那我还是在这里结束好了。”

奥古斯都的目光深邃,开玩笑地说:“你小子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啊?和我想到一块儿去了,马上收拾衣物,给我走人。”

我以为他和我的想法相左,刚才的言论犯了他的忌讳,他现在要赶我走,急道:“我只是乱说,您别往心里去。”

他见我口不择言,狡黠地笑道:“你这人还真不经逗,我哪舍得你这样的栋梁啊,你今晚收拾一下,明天一早我派两个兵护送你去帝都面见 陛下,把你今晚所说之事讲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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