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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队长二话不说,猛地一拉缰绳,乌黑厉马后仰长鸣,一马当先,卷起黄沙飞奔而来。人高马大的他气势胜过泰山压顶,铁一般凝重的空气竟然被他带动起来,像一辆重型装甲车,方圆几十丈的空间产生了急剧的震荡。
哼!他表面上的盛气凌人只不过是吸引我的眼球,难以撼动我清澈的心。
人未到,斗气先到。他强健的身体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他九级骑士特有的斗气,那斗气犹如天外金龙,飞腾盘旋而不留痕迹,决堤洪水的力道足可把我砸成稀泥。
直到眼前,那无声无息的斗气才如千百个霹雳雷霆同时炸开,金黄的斗气仿佛也有了血色的黑暗魔光。硫磺的味道在我所立的8立方米的空间内弥散,瞬间压缩的斗气引爆。
蓝衣法师队长惊讶得看了看圣骑士队长,失声道:“你……你不用杀人灭口吧?我们还要拷问他呢。”
圣骑士队长阴阴一笑,道:“一切责任由我承担,”然后面无表情地扬了扬手,收队回程。对他这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来说,杀人比吃菜还容易。
蓝衣法师队长气得牙咯吱咯吱响,下马捻起黄土,连血丝也没有,看了看尸骨无存的我,喃喃道:“利克班伯爵的走狗!你们横行一时,难以横行一世,早晚我要让你们碎尸万断!”他随手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翻身上马,扬长而去。
龟息大法作为修真初级阶段的重中之重,深深地刻在了我脑海里,此时干燥的狭小空间反到没让我有呼吸不畅的感觉。
一个灰头土脸的青布虎皮短褂小矮人笑嘻嘻地盯着我,吐出一口黄土,把腰刀递给我,道:“兄弟,你看这把刀值多少银子?”
我对他自以为是的神情哭笑不得,本来我想用太极的绝妙招式以柔克刚,让圣骑士队长自食其果,没想到突然从地下窜出两只小手把我拽了下来。难道他把我弄下来就是想让我评定他手中那把锈迹斑斑的黑铁刀的价值吗?
“哦,刀?这是刀吗?我怎么看都是一块废铁啊?”我装疯卖傻地道。
他脸色变的阴沉下来,道:“你得罪了利克班伯爵的人,后果相当严重,手无寸铁的话,很快就会丧命的。有个酒鬼让我把这把刀交给你,让你防身用。我们矮人是诚实而善良的种族,我非常想要你这把刀,你开个价,卖给我吧!”
我听到“酒鬼”二字,心头发热,郑重其事地拿过黑刀,抽出刀来,摸了摸刀身,立刻打了个寒战。真他***凉,难道是寒铁所铸就?连忙抢过矮人手上的火把照了黑油油的背面,上面雕刻着突起的两个正楷字:“鹰刀”。
“鹰刀,鹰刀,仙侠传鹰之宝刀,古朴、浑厚,天然雕琢,精品中的精品,向来是古中国历代武林中人殊死争夺的神兵利器,怎么会到了这个星球?难道是醉汉?他是传鹰?汗。”我冷冷地笑了笑,不可能,我从来没听说鹰刀上有“鹰刀”这两个字,这样的话,岂不太昭然若揭了?
我真诚地笑了笑,道:“咳,不过是一把破刀,你喜欢的话,送给你吧。”
矮人真是天真无邪的种族,为了一把赝品刀,他竟高兴得手舞足蹈,蹦来蹦去,深深地向我鞠了一躬,道:“你肯卖给我,我已经非常满足了,若这样送给我,我的脸皮也太厚了。干脆你先用几天,如果真的不喜欢再送给我好了。恩,实话告诉你,这把刀如果卖出去,肯定值这个数,”他伸出三个手指头。
我现在实在缺钱花啊,眼睛里塞满了铜钱,垂涎欲滴地道:“三两银子?”
向来老实,待人真诚的矮人竟然露出了鄙夷的神色,道:“往高处猜。”
“三十两银子。”
摇了摇头。
“三百两?”
又摇了摇头。
我不耐烦了,催促他道:“别绕圈子了,到底多少?”
他平静地一字一顿地道:“三千两金子,可以买下一座小镇。”
我的妈呀,我这下可不能白送给他了,幸亏他是个好人,不然我可要捶胸号啕大哭了。
我开始惺惺作态,道:“这个铁片值这么多钱?你们矮人撒谎也不带脸红的,我真服了你。”
矮人急了,拍了拍胸脯,大声道:“我以安拉神的名义发誓,我有半句谎话,天……”
我过意不去地捂住了他的嘴巴,道:“不用发誓了,我相信你了,不过这把毫无光彩的刀怎么这么值钱呢?”
第二十八章 矮人
矮人笑了笑,拿过“鹰刀”,道:“你算问对人了,我们矮人天生就是锻造的行家,千百年的锻造经验是别的种族所无法比拟的。你看这把刀,虽然并不光彩照人,但是它的构造及质料都几乎达到了完美。刀的铸造讲究三精,其一是刀的耐磨损、抗击打程度,这把刀由天外黑铁打造,无论受到多大的打击,多严重的磨擦,都不会有丝毫的损坏。其二,刀的柔韧性,通过刀的柔韧性,可以把用刀者的力量发挥得淋漓尽致,阴阳结合,既能伸又能曲,才是刀的王道。最后就是刀的形态设计,这把刀的造型上,可以看出打造这把刀的高手可谓用尽心计,此刀无论从力学的角度,还是从人的习惯上都达到了颠峰,用此刀握起来顺手,砍起来可以把你所用到刀上的力道全部展现,而且通过它巧妙的力学设计,使挥刀的力度加倍。”
我晕头晕脑地看了看“鹰刀”,实在难以领会它的威力,困惑地说:“你说的只是理论,还是演示一下吧。”
矮人摆了摆手,道:“我不行,这刀是专为人类打造的,我使用起来不顺手的,还是你来舞动一下试试。”
我接过“鹰刀”掂了掂,稍微重了一点,不过耍上几下还是不成问题的。
“唰,唰,唰……”一套降龙伏虎刀法走上一趟,还像模象样的。是不错,刀把我挥臂的力道增强了一倍,狭窄空间里辐射的刀风呼呼作响,像条黑色巨蟒游走四方,吓得矮人倒退了几步,险些跌倒。
我举到头顶,豪迈地大笑:“好刀,好刀,果真是好刀啊!我从来没有使过如此顺手的刀,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妙哉。恩,如果用这把刀横扫千军,驰骋疆场是最好不过了,呵呵。”
矮人见我威风凛凛的姿势,沮丧地叹了一口气,道:“宝物识主,我也该告辞了。”
我可不是得了便宜就卖乖的人,拉住他的手,笑道:“我虽然喜欢这把刀,但是君子不夺人之爱,还是给你吧。”
他说什么也不接受我的好意,最后我无奈地道:“好吧,我先用一阵子,等我厌倦了就送于你。”
他摇了摇头,有叹一口气,不解地说:“你不会厌倦它的,只会越来越喜欢它,这么好的东西,怎么会厌倦呢?”
等我回到超行星时代,这把刀当然没有什么用了,难道我拿着“鹰刀”和光速军舰匹敌吗?简直是鸡蛋碰石头。算了,给他解释,他也不明白,我不再说话,转移到我最关心的话题:“你是谁?”
“我叫克拉克艾德蒙兹,你叫我艾德蒙兹好了。”
“艾德蒙兹,你知道艾力奥斯的府邸在哪里吗?”
“哦,你说的是白狮骑士团团长艾力奥斯阁下吗?”
“是的,你知道吗?”
“当然了,他的大名谁人不知,谁人不晓,跟我来,我带你去。”
杜拉克帝国未建立以前,帝都这片土地曾是矮人的栖息地,是他们赖以生存的领域。然而自从五个世纪前,人类这个高智慧种族的崛起使得矮人在人类阴谋诡计地压榨下,已经屈尊于地下,但是人类依旧不依不饶,非要让矮人绝迹,围捕、屠戮矮人的行动从来都没有停止过。不过矮人的适应性和生存能力果然让人佩服,竟然在地下又建立了一个又一个的王国,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生存奇迹,不晓得这种生活方式是进化还是倒退。
矮人这个种族的心理和本性确实有待推敲,他们不象人类那样贪得无厌,不象人类那样自私凶狠,有的只是创建和谐的生活氛围,世外桃源般的生活格调。他们也太老实了,被人类在头顶上拉屎,也心甘情愿地忍受,令我对他们的忍耐力佩服得五体投地。
也许他们的大脑还没有进化完全,经济、政治、社会交流并非他们的特长,不过他们也不是一无是处,毕竟他们的锻造技术处于这个星球的领先地位。
杜拉克之所以没有成功灭绝他们,也许与锻造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吧。据艾德蒙兹介绍,帝都百分之八十的盔甲武器店与他们有经济和技术往来。他们通过辛勤的劳动,不分昼夜的夯铁砸钢制成优质的盔甲及武器获得经济来源,维持生计。在利益的驱使下,盔甲武器行会都很重视与矮人的合作,每当帝国军队围剿,他们都会给矮人们通风报信,诚信保证了双方的愉快合作。当然也不乏投机倒把之徒,他们捉上一个两个矮人,想用严刑拷打获取矮人的锻造配方,不过在矮人的倔强与行会的压力面前,他们的卑鄙行为总是以失败告终。
我的身份自然不能参观矮人的住所,艾德蒙兹从小道带我来到城中,他打开一个灰口铁打磨得锃亮、一寸半厚的银色井盖,显示了矮人天生的神力。我纵身一跃,回了到人类的世界。艾德蒙兹探出半个头来,指指前方的建筑物,挥手与我告别,重新潜入了地下。井盖紧密地合上,像从来没有开启过一样。大都市的节奏就是快,行人丝毫没有注意到我突然的出现。
帝都的通衢大道宽约五丈,铺的是魔法沥青,吸热能力极强,在阳光下,化得所剩无几的薄雪层映出晶莹的光芒,刺痛了我已经适应黑暗的眼睛。
城中寒风也被臃肿的人群呼出的热气削弱了许多,疲塌得吹在裘衣锦缎的行人身上。即使如此,娇贵的帝都人还哈气成云以抵御严寒。街上的商店却异常的坚挺,有的还在做大肆宣传、冬季促销,时装店门前的精灵靓女不遗余力的呐喊吸引了不少眼球。
我打算吃了饭再去叨扰艾力奥斯,百无聊赖的用几个铜板在一个小卖铺要了几个黑面包,在一家冷清的盔甲店门口蹲下,啃了几口解饿。店长好象不太乐意我挡他的门面,出来呵斥我走开,我愤怒地道:“怎么着?看不起人吗?我有的是钱。”我掏出了将军给我的金币在他眼前晃了晃。
第二十九章 行商
店主是个肥实而强壮的男人,从他微微隆起的啤酒肚上可以看出他的幸福生活才刚刚开始。暗淡无光泽的的粗糙皮肤明显地缺乏营养,稍稍泛白的脸孔也却难以掩饰他以前干过体力活,显然是一个白手起家,勤奋的、一丝不苟的、节俭的家伙。
这时他那尚未成熟的眼色让我窥探到他的心田里所荡起的涟漪,就连那涟漪上的枯枝烂叶我也看的透彻得很。无非是从我这一身破烂打扮,和我出手阔绰,错误地推断我这个年轻人是某偏僻小镇土财主或领主的公子,拿了几个小钱充胖子,买个时髦象样的东西回去在穷贵族子弟面前炫耀一番。
他似乎非常了解我的心情,曾几何时他也是如此的天真可爱。
不过几年的商海历练,与商人们尔虞我诈的抗争中他还是汲取了一丝商人的狡诈和贪婪。
唯一的遗憾是他的眼色与我此时假装的天真有异曲同工的破绽,那就是外露,只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罢了。与其说我是个破贵族,到不如说他是个小爆发户来的真实。
哼哼,凭你,想宰我一刀,还嫩了点。
我认真地抬眼看了看店门上的招牌——“飞翔天堂”。
古怪不切合实际的名字让我啼笑皆非,这样的招牌若能吸引顾客,我就把我的名字倒过来写。
他的招待还算殷勤,这一点我倒是无可厚非,假装没见过世面询问一些不相干的话来打断他有欠火候的马屁。
门头不象样子也就算了,内厅竟然也不施粉末。因为背阳的缘故,屋内暗沉沉的,天花板中央镶嵌的一颗拳头大的夜明珠散下淡淡如雾的白光,屋里陈设尽管依稀看的见,还是给我沉闷压抑的感觉。左侧整齐地摆着各种款式的盔甲,右边是一系列的兵器装备。正对着门的地方是两张高脚皮革制的靠背椅,中间半空处是挂着一个鹿头故意装典雅,画龙点睛地修饰一下寒碜的店面。
我也没有发表言论,一声不吭地迈着轻缓的步伐,踏着干净的大理石地板走到离我最近的一副盔甲旁边。这副盔甲有点中世纪大家族里陈设着显摆用的盔甲味道,乳白色的头盔上方露两小洞,是眼睛,下方口部由三条铁板焊接而成,整体呈椭球型,呆板的造型毫无创意。汗,在这个标新立异的时代,这种东西即使有良好的品质也不畅销啊。再往下看,人体流线形的上身和下身也平实无奇,我伸手摸了摸,表面打磨得不精细,粗糙感十足。我摇了摇头,问道:“这副盔甲的原材料是什么?”
肥实店主欠了欠身,见我脸色不好,快流出油来的脸上勉强贴上笑容,道:“小伙子,你别看这件盔甲款式老套,但是质地绝对没的说,它是由上好的精钢打造而成,里面各个部位配备了不同性能的魔法宝石,再加上本地魔法阵专家柳易斯先生绘制的大大小小的防御魔法阵十三处,抗击打及防御力绝对没话说。”
“哦?有这么棒,我怎么看不见你说的魔法石和魔法阵咒符?”我这个门外汉露了马脚,诧异地道。
他笑的更加邪恶,认定了我这个菜鸟,道:“你看,胸口绘制的这只雄鹰正是一个魔法阵。”
我瞪大了眼睛看了个仔细,果然如他所述,这只老鹰的头部与展开的翅膀和两个鹰爪及下部连接起来,横竖法线错落相织,赫然是个标准的五芒星图案。不留神还真看不出来,有意思,值得研究。我略微点了点头,接着问:“另外那些呢?”
小胖子店长见我有点满意,很得意,一鼓作气地道:“我给你打开,你看看此铠甲的内部构造就恍然大悟了。”他顺手掀开头盔,敞开胸甲,内部呈现在我眼前。
好家伙!里面还真精细呢,幸亏我这方面的书看了不少,还能辨明真伪。右胸两个铁片固定着一块大的防御魔法水晶,是抵抗物理攻击的物品,左胸镶嵌一块稍小的紫尘石,则是抵抗魔法攻击的稀有金属。其他要害部位也或多或少的蕴涵着防御力量。这些仿佛开辟了另一个天地,让我大开眼界。
恩,我分析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