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豹不同,它天生就很强大,而且这只闪电豹明显早已经成年了,它本身的实力就很强,才可以接受龙胶这种燥热无比的东西。除了救命之外,龙胶还会对闪电豹起什么样的反应,那就没人知道了。
地行龙虽然算不上是传说中的东西,但龙胶却是很少见的,那要地行龙本身至少有五百年的生命才可能存在。而成年的地行龙,全身覆盖著坚硬无比的鳞甲,根本没人可以将它分尸,就算知道里面有龙胶,也无法取出来。
第二天一早,奥斯曼醒来后第一件事,就是冲向闪电豹的身边,他特意要求将自己的帐篷安排在这里。因为士兵们不敢靠近这里,因此很安静,只有奥斯曼和闪电豹住在这一大片的营地之中。
闪电豹已经醒了,而且站了起来,看到奥斯曼显得很兴奋,轻声嘶吼著,试著走了几步,虽然有些摇晃,却已经可以行走了。
“兄弟,过得如何啊?你看起来很有精神。”奥斯曼笑了起来,他知道,这些话闪电豹是无法听得懂的,只是用豹子的语言,这样的话也无法表达出来。
抱住闪电豹,奥斯曼开始检查它身上的伤。最大的伤口在腹部,那是被地行龙利爪划开的口子,足有两尺长,当时连肠子都被抓出来了。
只几天的功夫,伤口已经开始愈合了。雷霆会馆的上好伤药,加上龙胶、蟒丹的作用,还有闪电豹本身的体质,决定了它伤愈的速度惊人的快。
“再休息几天,你就可以回家了。记得,以后不要惹地行龙那样的家伙,我们惹不起它啊!这次是我们运气好,有巨人族的笨蛋先帮我们顶了一回。”奥斯曼笑著说道,拍了拍闪电豹的大头。
这些是它听不懂的,但接下来的,它却可以。
奥斯曼对著无名森林的方向,不停的嘶吼著,虽然那里并不是他的家,却有一种家的感觉,就像山林之间一样。
闪电豹的目光也转向了无名森林,再转回来看了看奥斯曼,眼光在两者之间游移不定,并没有回应奥斯曼的嘶吼,没人知道它在想些什么。
“这是你的一份,两条赤蟒筋、两颗青色龙涎果、一块地行龙鳞甲。”鲍伯将几样东西放到奥斯曼的面前说道。
“我只要这个就行了。”奥斯曼毫不客气的接过了蟒筋,其他两样东西,他的兴趣不大。
“这些都是你的,不用客气,至于你送人还是如何用,那是你的事情。事实上,这次如果不是你的运气好,我们也不可能得到这些东西,别的不说,就算是那只闪电豹,我也不一定打得赢。”鲍伯摇了摇头,坚持将东西推到奥斯曼的面前。
“好吧!那我就收下了。”奥斯曼将东西放入怀中,他还不习惯拒绝别人,而且这些东西,在他的眼里,也不显得如何的珍贵。
“两位在聊什么?”布莱尔和比卡丘两位魔法师走了进来。他们一同在马其特要塞坚守了十几天,又打了两场仗,因此大家的关系很好。
“我们在分战利品。”奥斯曼笑道,拿出怀中的东西,放在两位魔法师的面前,奥斯曼在朋友的面前,是绝对不会藏私的,最多是不送给对方,但没必要隐瞒。
“这是什么?天啊!这是什么?”布莱尔一把抓起了青色的龙涎果,跳了起来,大喊大叫,引得外面的士兵不停的向帐篷里张望,他们从没有见过魔法师居然如此激动。魔法师一般都很稳重,特别是像布莱尔这样名气很大的魔法师。
“这是龙涎果。”奥斯曼说道,好奇的看著像孩子一样快乐的布莱尔,不明白这东西对他来说有什么用处。卡尼尔大师已经说过了,这些是未成熟的龙涎果,它不但没有好的药用价值,而且还有些毒性。
“没错,它是龙涎果,但我们魔法师对它还有另一个称呼。”比卡丘也有些激动起来,他平时是很少说话的,脸上更不会有表情,可此时,奥斯曼和鲍伯都看得出来,他的确有些激动。
“叫什么?”奥斯曼很配合的问道,当然,他也真的不知道,不明白这种未成熟的龙涎果,是否还有其他的作用。
“魔藏。鲍伯,你一定听说过吧!奥斯曼可能不会知道,但你一定知道的。”布莱尔终于不跳了,坐在床边,却不停的扭动著身体,手里紧紧的握著龙涎果,似乎生怕别人抢走了一样,两眼紧紧的盯著奥斯曼。
“魔藏?您是说那种可以储存大量魔法的魔藏?”鲍伯惊讶的问道,他当然知道什么是魔藏,任何一名贵族,对这个名称都不会陌生的。魔法师有很多的魔法物品,其中有些是非常稀少罕见的。
魔藏和魔力水晶就是其中最为珍贵的两种。魔力水晶是一种很特殊的矿石,再经过魔法师加工而成的,它的作用是可以自动吸收魔力,魔法师可以从中吸取魔力补充自己。
魔藏不同,它本身没有任何的魔力,却可以储藏现成的魔法,只要魔法师的能力足够,它甚至可以储藏一个禁咒级的魔法。当然了,目前大陆上,除了几位有限的大魔导师之外,还没人可以使用禁咒。
其实根本不必储藏那样强大的魔法,只要普通的就已经足够好了。而且小的魔法,可以在魔藏中储存的更多。
在魔法师战斗的时候,不需要咒语,不需要本身的魔力,只要激发魔藏中事先储藏好的魔法,就可以进攻或者防御了。
一只魔藏里面,至少可以储藏布莱尔所能发出所有魔法的三倍总量,相当于布莱尔拥有了三倍的力量,再加上他自身的。
当然,布莱尔必须事先分三次,将他喜欢的魔法储藏在里面,而且用完之后,还必须再次储藏。但这样已经足够了,拥有魔藏,他的实力平空提高了四倍,任何一名魔法师,都无法拒绝这样的诱惑。
“原来魔藏就是龙涎果啊!可惜不是成熟的。”鲍伯看著两位魔法师兴奋的表情,摇了摇头说道,他一直认为,奥斯曼将青色的龙涎果采摘下来,是一种天大的浪费。
“不,我亲爱的鲍伯先生,成熟的龙涎果仅仅是一种很不错的药材,那对我们魔法师来说,没有任何的价值,我们不需要成熟的龙涎果。”布莱尔说道。
“是这样的,布莱尔说的没错。龙涎果从出生到成熟,一共需要三百年的时间,越接近成熟的魔藏,可以储藏的魔法越多,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两颗魔藏,再过五十年就会成熟了,算是极好的魔藏了。”比卡丘说道,将手中的魔藏,恋恋不舍的放回到奥斯曼的面前。
看到比卡丘的动作,布莱尔犹豫了好一会的功夫,才将手中的魔藏放回奥斯曼的手中,至于蟒筋和龙鳞,他们看也不看一眼。
“奥斯曼先生,您需要些什么呢?您知道,魔藏对于我们魔法师来说,它的吸引力实在太大了,只要您需要的东西,我都会想办法为您弄来。”布莱尔直截了当的说道,一般来说,魔法师是不会打别人东西的主意的,他们需要的东西与常人有很大的分别。
“我没什么需要的,不过这两颗龙涎果,倒是可以送给两位,反正它们对我是没有用处的。”奥斯曼几乎笑出声来。平时,这两位魔法师总是那样的庄重、严谨,可此时布莱尔却像是抓耳挠腮的猴子,而比卡丘的样子虽然好一点,但也是坐立不安。
“您真的要送给我?天啊!您是一位真正的贵族,您具备所有贵族最优良的品格。两位公爵大人真是了不起,他们的眼光也同样出色……”原来布莱尔的赞美之词,也可以说得如此熟练,就像是经过千百次练习一样。
布莱尔一边疯狂的赞美著奥斯曼,以及奥斯曼身后的所有人,甚至还包括闪电豹。而他的手,则早已经将一枚龙涎果抓了过来,不停的抚摸著,连头也不抬,嘴里继续将所有找得到的赞美词汇送给对面的奥斯曼。
比卡丘苦笑了起来,这还算是魔法师吗?虽然自己也同样希望能得到一枚龙涎果,却绝对无法唱出这样的赞美歌来。
再看看布莱尔现在的样子,就是笨蛋也能看得出,他所有的赞美,都是送给了手中的魔藏,根本同其他人没有任何关系的。
“谢谢,如果有什么需要,随时可以找我。”比卡丘简单的说了一句,却远比布莱尔的话要诚恳得多。
“这是我自己的传送星,需要找我的时候,只要掐碎它就可以了,只要在千里之内,我都可以感应到。”比卡丘说道,从怀里拿出一颗闪闪发亮的五角星,交到奥斯曼的手里,自己欠的这个人情太大了。但魔藏的诱惑力,连他也无法抗拒,事实上,没有任何一个魔法师可以抗拒。
奥斯曼接过传送星,对比卡丘点了点头。虽然比卡丘的话不多,但人品却要比布莱尔强太多了。
鲍伯和奥斯曼对视一眼,他们同时发现了另外一件事情。没想到青色的龙涎果居然还有这样的作用,它居然就是魔法师最向往的魔藏。那无名森林里,地行龙的家里,还有四株龙涎果,而且上面还有不到十颗的龙涎果实,看来根本不用等到它们成熟,已经是宝贝了。
从理论上说,只要魔法师有足够的魔藏,他的实力就可以无限的提升。一颗魔藏,可以提升三至四倍的能力,当然,魔法师的级别越高,相对的作用也越小些。两颗呢?更多的魔藏呢?那可真是无法想像。
鲍伯怀中的两颗,自然是要给他最好的朋友朗的,他还是位见习魔法师,一颗魔藏,至少可以提高他七八倍的能力,因为他本身的魔力比较小,相对的,可以在魔藏中储藏更多的魔法。
“这是我的传送星,随时可以找我。”布莱尔忙乱的拿出自己的传送星,交给奥斯曼后,开始不停的向外看,显然他想马上离开这里去修炼魔藏,虽然那是青色龙涎果的特性,可还是需要魔法师再重新加工的。
“好的,以后需要的时候,我们会请两位大师帮忙的。如果两位忙的话,请便。”奥斯曼笑著说道,他也看出来,两位魔法师坐立不安的样子,一定是想马上离开。
布莱尔两人一听此话,连忙告辞。
奥斯曼扭头问鲍伯,“你怎么看?”
“留在那里吧!如果你需要,我的先分你一颗。”鲍伯说著,从怀里拿出一颗龙涎果。
“不,我想我不需要这东西,还是给朗留著吧!他现在还只是见习魔法师,会用得到这东西的。”奥斯曼说道。
“如果需要,我们以后再去取,反正龙涎果是不可能自己跑掉的,那个地方,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敢去的。”鲍伯说道。
“好,就这么办好了,反正我又不能学魔法,要这东西没用的。”奥斯曼无所谓的说道,对自己没用的东西,他从不想拥有,无论它有多么珍贵。
马连科夫将军同天方帝国的谈判,在第四天结束了。
整个营地开始动了起来,包括第一军团的十支纵队五万人、西方军团的十四支纵队七万人,全部开始整装,准备回国了。据说,菲格大帝的嘉奖令,已经发到了西方郡府,等待著凯旋的大军。
奥斯曼没什么东西可以准备的,除了自己身上的黑刀之外,只有两条蟒筋和一小片龙鳞,这些东西可以放在怀里,根本不必装到包里,因此他什么东西也不必带,最为轻松方便。
不过在离开之前,他还有一件事情要处理,那就是闪电豹。闪电豹的伤势,在得到蟒丹之后,已经没什么问题了,只要再过一段时间,它的外伤就可以全部愈合了。在无名森林里,除了有限的几种生物外,没有什么可以威胁到它的安全,因此奥斯曼可以很放心的让它回到自己的家园。
可让奥斯曼有些头疼的是,闪电豹对自己越来越依赖了,很显然,它并不愿意奥斯曼离开它,闪电豹已经拿他当朋友看了。
“你应该回到自己的家里,就像我的黑豹兄弟一样。”奥斯曼说完,轻声吼了几下,指著不远处的无名森林,表达著自己的愿望──你是自由的,兄弟,那里才是你的家园。
闪电豹也吼了几声,趴在奥斯曼的身边,依然不动,这里有吃有喝,而且奥斯曼同样给它自由,那些人类,总是躲得它远远的。开玩笑,谁愿意招惹拥有魔法和强大物理攻击能力的闪电豹?
何况有奥斯曼给它撑腰,打了人没事,别人更不能将它怎么样,这样的生活让闪电豹感觉很满意、很舒适。
闪电豹虽然很聪明,但以它的智力,根本无法理解人类社会的复杂,只要跟在奥斯曼这个朋友的身边,它还是很满足的。
“不行啊!兄弟,这里的人当然没问题,可还有很多其他的人,我不知道他们是如何看你的。”奥斯曼轻轻的摇了摇头,低声的吼了几声。
闪电豹两只前爪抱著耳朵,拒绝听奥斯曼的吼叫声,这里很舒服,它从来没有如此舒服过,而且在奥斯曼的身边,它也感觉很安全。
那些人类对自己也很不错,总喜欢给自己食物,不过那些它不喜欢,它只愿意同奥斯曼一起进餐,只是对于那些熟食,它还是没有胃口,带著血的肉,才是最鲜美的。它一直弄不懂,明明是自己的同类,为何奥斯曼喜欢的口味同自己不同?
“好吧!如果你一定要跟著我,随你的便好了。你可以随时离开,当你不喜欢的时候。”奥斯曼轻声嘶吼了几声,可惜这个意思太复杂了,以豹子的语言,很难表达清楚。
奥斯曼嘴角挂著笑容,也许回去后,应该找到黑豹兄弟,不知道它们在一起会是什么样子。黑豹兄弟是个异种,在普通的豹子里,体形几乎大了一倍,可同闪电豹相比,它还是小了一圈,而且闪电豹是豹中的王者,但愿它不要欺负自己的兄弟才好。
整齐而威严的行军队伍,绵延十里,十几万大军蔚为壮观。第一军团和西方军团经历过战火之后,所有的士兵都显示出不同的气势,只有经过战场铁与火的洗礼,他们才是真正的战士、热血男儿。
在行军的队列当中,有一小群人最为特殊,他们都没有骑马,而且身上穿的也不是军服。从他们的步伐之中,大部分人都可以猜得出,他们就是被称为大陆最强大的雷霆武士。
不过吸引人目光的并非是这些伟大的雷霆武士,而是其中那只色彩斑斓,体形巨大的豹子,走动之间,自然而然的流露出一股王者的霸气。所有的战马,很自觉地远离它的前后左右,在队伍之中,形成了一段大约二百米长的空间。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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