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曼,你认为斯帝亚王子会采取什么行动?他有能力指挥二十万大军,绝对不会是个笨蛋。”鲍伯说道。
“他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对我们来说都是有利的,因此根本不必去考虑这一点。二十万人马的目标实在太大了,蛮族一定会向他们下手的。”奥斯曼说道。
米歇尔想了好一会才抬起头问道:“我们在这里等吗?一直等到他们打出结果来?”
“不,我们必须帮斯帝亚王子一把,虽然我想杀死他,但不是现在,如果他的二十万人马大败,这对菲格帝国来说,绝对不是好消息,我们已经没有足够的军队阻挡蛮族人前进了。”奥斯曼摇摇头说道,就算要他死,也得先将那些蛮族杀得差不多才行。
“你下令在这里安营是什么意思?”鲍伯问道。
“准备一些东西。要知道,凭我们一万人去攻击密苏,那无疑是送死,虽然那里的防守部队不可能有三万人那么多,但一万人总是有的,另外还有运输部队、伤兵之类的,人数也不会太少的。现在我们有两件事情必须马上去作。一、派人到天朝的军队里,那里有我们几百名的雷霆武士,告诉他们,如果战败,请他们朝密苏方向逃跑,我们会接应他们。二、派人到西尔克多联系南方军团,虽然他们损失了四支纵队,但还拥有五六万的军队,我们必须保持联系。”奥斯曼说道。
“这个好办,我马上请两位雷霆武士去办,他们有能力安全的把情报送到。”鲍伯说道。
“你就那么有把握拿下密苏吗?”米歇尔问道。
“应该可以。”奥斯曼自信的说道。
奥斯曼和凌格,带著两只豹子已经深入东部山脉近一百公里的地方。这里树高林密,同无名森林有些相像,因此闪电豹特别的兴奋。
可奥斯曼知道,那是不同的,在无名森林里,到处都是陷阱和危险,东部山脉就差太多了,虽然这里也有一些危险的生物。
“凌格,拿地图看看,从这里走到密苏是多远、按我们的速度需要走多久。”奥斯曼看了看头上的树梢说道,这里几乎看不到阳光,树木为了生长而需要阳光,只好拚命向上长。
“一千一百六十公里,按我们俩前进的速度,至少要十天的时间。”凌格看了一会地图说道。
奥斯曼皱皱眉,太慢了,一个来回就要二十天,他对这种速度根本无法接受。
“为什么不在外面走?就算是顺著山脉走,骑兵一天至少可以走两三百公里的路程。”凌格问道。
“飞鹰族,因为蛮族之中有飞鹰族存在,我们行军,不可能不被他们发现的。”奥斯曼说道。
凌格点了点头,飞鹰族的战斗力普通,而且数量也不是很多,但他们拥有飞翔的能力,作为侦察兵,实在是没有比他们更合适的了。
“我们来这里找什么?你想找能在森林里用的坐骑?是老虎,还是豹子?”凌格忽然明白了,有些兴奋的叫道。
“都不是,老虎、豹子虽然跑得快,但它们的持续能力太差,另外,它们驯服起来也比较困难,那些士兵是不可能让它们听话的。”奥斯曼说道,他今天到这里,的确是为部队找坐骑的。
“那用什么?”凌格低下头问道,看来他想像中的虎豹坐骑是不可能实现了。
“我记得,在东部山脉的森林里,有一流很奇特的河流。”奥斯曼回头问道。
“你说的是天望河!那不行,绝对不行!别说是我们,就算是飞鹰族,也无法顺著这条河走。”凌格的脑袋摇个不停,坚决反对奥斯曼的计划,他宁愿将这一万人全部拉进无名森林里,也不愿意走这条死亡之河。
天望河是在五百年前,才被人们发现的,它流经整个东部山脉,整条河都处在森林之中。最宽处不足一公里,最窄处只有几十米,最浅的地方却至少也有十米深。
河流两边生长著无数的食人树、醉丁香,河面是鳄鱼、水蟒、银蜢的天下,在下流又有各种各样的奇怪生物。
当年发现天望河之后,人们也很快发现了这里的危险,因此,在接下来的一百多年中,除了少数的探险者,没人愿意接近这里。
走进天望河的探险者,通常是再也不会出现了。直到有人传出消息,在天望河的河底,有一种迷蚌,迷蚌同海里的蚌不同,它的个头小很多,而且产出的不是珍珠,而是蓝宝石。
财富总是能够吸引无数人,为之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在不长的时间里,天望河边聚积了几十万的人潮,蓝宝石作为魔法物品,不但拥有很神奇的魔力,更重要的是它很值钱。对于普通的百姓而言,只要足够值钱,对他们来讲就足够有吸引力了。
一片片的食人树被砍倒,醉丁香被拔得干干净净,成千上万只的鳄鱼被杀死,水蟒成了人们口中的食物。天望河里的危险,只对少数的人有效,在几十万人的大潮中,可以将所有的危险淹没。
到了水下,又是另一番争斗,成千上万的食人鱼被人们吸引来,却反被疯狂的人们所食,甚至连剧毒的水蛇也无法阻止人们的欲望。
当人们兴高采烈的采集迷蚌的时候,灾难终于发生了。从天望河的下游,被人们惊动的水兽出现了,它们三五成群,开始猎杀人类,无论是水中的,还是岸上的,都是它们捕食的对象。
人们开始知道恐惧,知道害怕,可惜一切都已经太迟了。被砍倒的食人树,重新发芽,醉丁香的气味,传遍天望河两岸。七天的时间,三十五万人将生命留在天望河中。
天望河从此成了禁地,再也没有人肯打它的主意了。因此,当奥斯曼一提到天望河,凌格马上表示反对。别说是一万重骑兵,就是十万、百万,也不行。
“别紧张,我不是说全程走天望河的。你学过地理,应该知道,天望河有一大段的地方,水流非常的急,在那里,连鳄鱼都无法生存,我们只需要走那一段就行了。”奥斯曼笑著说道。
“连鳄鱼都无法生存,我们怎么走?”凌格还是无法相信,奥斯曼简直是疯了。
“使用连接的木筏,应该可以的。这段路程有近七百公里远,从水路走,我们只需要一天的时间就足够了,其他的路程只有两百公里远,只要两天就够了。”奥斯曼说道。
“河边的那些生物,你能对付?”凌格知道,奥斯曼一定已经想了好久了。
“当然,那些东西还另有用处呢!特别是醉丁香,可绝对是好东西。”奥斯曼笑了起来,醉丁香可以加工成一种迷药,效果非常的好。其实就算不加工,在花开的时候,散发出的香味,也可以让人像喝醉了一样,几天不醒。
两人又前进了五十公里远,奥斯曼看到了天望河,果然,这里的水流相当的急。河边的醉丁香形成一片红色的海洋,已经不知道有多少年没人来这里了,醉丁香长势茂盛无比。空气中,一种甜甜的酒香,让人嗅之欲醉。
奥斯曼点了点头,这醉丁香果然有些门道,现在花还没开呢,居然酒香已经如此浓烈了。看来这东西的效果会比红蛇菌好得多,只是对于这种植物,奥斯曼了解的不多,还不知道应该如何利用比较好。
“命令所有士兵,每人至少准备两根十丈长的山藤,如果有绳子更好,越多越好,我们可能要出发了。”奥斯曼回来之后,马上下令道,部队已经在这里休整三天时间了。
“你真的要走天望河?”米歇尔问道。
“当然,而且会很安全的。”奥斯曼说道。
“安全?”鲍伯摇了摇头,那些水兽,到底是什么,到目前为止,还没人知道,奥斯曼居然还说安全?
“放心,动物世界有自己的规则,我们只是借路,并不是破坏,因此它们根本不会理我们,我们要注意的就是不被急流打败就可以了。”奥斯曼说道。
“七百公里,一日完成,水流相当的急啊!普通的木筏根本顶不住的。”鲍伯说道。
“嗯,我准备制作一种连线木筏,这样会安全很多的。”奥斯曼说道。
“什么叫连线木筏?”米歇尔问道,这个词,她也没听说过。
“很简单,就是将无数个木筏连在一起。每十个士兵制作一个木筏,再将这些木筏首尾相连,可以连成几公里长,这样的木筏,就不容易被水冲烂了。”奥斯曼说道。
“有点意思,如果横著连,会更结实些。”米歇尔一边想著木筏连成线的样子,一边说道。
“那不成,天望河最窄的地方,只有几十米宽,会有危险的。”奥斯曼头也不抬的说道,眼睛看著地图。可惜,天望河在地图里,只有简单的标注,位置并不准确。
战马,依然留在营地中,所有的帐篷也依旧,只是士兵已经进入了森林,在这里留下一片空军营。
行军的速度比奥斯曼想像的还要慢一些,重骑兵离开了战马,即便是脱去沉重的铠甲,他们行进的速度依然很缓慢。
奥斯曼和凌格只花了一天半的时间,这一万重骑兵却花了近三天,才来到天望河边。
按照奥斯曼的命令,七千人开始制作木筏,另外三千人开始采集醉丁香。
“米歇尔,你认为这种东西如何?能提炼加工一下吗?”奥斯曼手里拿著一枝醉丁香问道。
“当然能,醉丁香本就是生产迷药用的,只是,我们手里没有设备,生产不出好的迷药来。”米歇尔说道,醉丁香的大名,她自然早听说过,面对如此大片的醉丁香,却是第一次。
“好,你来指挥,我们大约还有一天的时间,能炼制多少就炼制多少,这是我们送给蛮族的礼物。”奥斯曼笑了笑说道。如果有足够的时间和人手,他还会给蛮族更多的礼物,对于森林的了解,这里没人比他更强。
一艘艘木筏,被山藤或者绳索,紧紧的连在一起,一艘接一艘,很快排出了近十公里长的连线木筏。奥斯曼试了试木筏,还算可以,凭自己的手劲,居然无法将山藤拉开。
米歇尔的工作也告一段落,三千人大约提炼出五千斤迷药,这已经够用了,虽然缺少设备,提炼出的迷药药效会差一些,但用药量足可以弥补品质的不足了。
“出发!”奥斯曼环视了一下四周,大手一挥,第一个走上木筏,两只豹子也跟著跳了上去,接著是凌格、鲍伯等人,他们坐在第一艘木筏之上,为大家开路。
奥斯曼再一次的领会到,大自然的力量是如此的伟大。出发前,奥斯曼非常仔细的检查了自己所做的木筏,可在天望河的急流之中,只过了半天的时间,木筏就开始松散了,用来制作木筏的圆木,在急流之中,被冲击得裂出无数的缝隙来。
八个时辰,七百多公里的路程,只用了八个时辰,就已经走完了。当奥斯曼等人,疲惫的从木筏上爬下来的时候,离密苏,已经不足两百公里了。
一万人上筏,安全到达的有八千多人,近五分之一的人,失踪了,在天望河中,失踪几乎等于死亡。
“奥斯曼,最新的情报到了。”鲍伯趴在奥斯曼的身边轻声说道,他们已经到这里有两天的时间了,面前一公里外,就是密苏城。
从两人所处的角度,可以清楚的看到密苏城里的一切,大约只有一万狼族军队。其他的各种后勤兵却有四万之多,这远远超出了奥斯曼的计划之外,密苏已经成了蛮族的最重要供给基地了。
“怎么样?”奥斯曼轻声问道,狼的耳朵可是很好用的,虽然有一公里远,两人还是不得不小心一点。
“斯帝亚王子的确有麻烦了,他面对的不是七万狼兵,是十二万狼兵,另外还有两万飞鹰族、五千驱兽族,他的麻烦大了,我们的麻烦也不小。”鲍伯叹了口气说道。
以目前的情报看来,斯帝亚无疑是死定了,可自己这些人也好不到哪去,以不足八千的军力,想要攻破拥有五六万人的密苏,就算用迷药也不会有太大效果的。狼族的鼻子,可比巨人族的鼻子好用得多了。
“东方郡和北方郡的情报有吗?”奥斯曼问道,仔细的将密苏城内的情况记在心底。
“没有,我们已经完全失去了联系。不过天朝部队里的雷霆武士已经联系上了,另外西尔克多的南方军团也联系上了。”鲍伯说道。
“嗯,知道了,我们回去想想。”
奥斯曼慢慢的向后退去,翻过两座山,在一片峡谷中,回到了自己的营地。
第四章
斯帝亚王子的确不是笨蛋,不仅不是笨蛋,还可以称得上一位帅才。在他的指挥下,二十万天朝军队,在四百位雷霆武士的支援下,他先后三次同狼族战斗,歼灭狼骑兵三万人,自己损失不足三万。
这一切,都是靠斯帝亚将狼骑兵引入南方郡的水网之中,那里不适合骑兵运作,骑兵最依赖的速度,在那里反倒成了致命的弱点。
菲格帝国南方军团余下的六万人马,已经全部回到了西尔克多,在他们的身后,是四万狼骑兵,他们的目的很简单,只要看住南方军团就足够了。
目前蛮族的主力部队已经集合在一处,有狼族十二万、飞鹰族两万、驱兽族五千、血族三百。蛮族要用如此强大的力量,一次性将斯帝亚王子的天朝部队全部消灭在南方郡,只要消灭了他们,菲格帝国将再无反抗的力量。
很显然,斯帝亚王子并不准备给蛮族这样的机会,他一直将他的部队在南方的水网间不停的调动著,引诱狼骑兵来进攻,再找合适的机会,一回消灭掉一部分,一点点进行蚕食。
“我们需要帮助蛮族一把,让他们前进得更有动力。”奥斯曼笑著说道。
“一把火烧光密苏?”米歇尔问道,她当然知道,如果真的成功烧毁了密苏,蛮族就处在进退两难的处境。
“对,但我们不使用迷药,给南方郡的蛮族多留下点实力,这样才好找斯帝亚决战。”奥斯曼说道。
“可我们面前有差不多五万的蛮族,虽然正式的战士只有一万人,但我们大家都清楚,蛮族所有的人,都可以称为战士。”鲍伯说道。
“是的,如果正面作战,我们一点机会也没有,但只是放放火,就容易得多了。”奥斯曼说道。
“是的,我们只要将他们从密苏赶出去,赶向南方郡就足够了。至于其他的,就要看蛮族的统帅是否足够聪明了。”米歇尔也笑了笑,如果说只是点火烧城的话,不必那些士兵,只要他们三位魔法师就足够了。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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