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厌战的国家,一个军力低下的部队,居然可以孕育出两位不可多得的将军,这真是太奇怪了。
“这样最好,还是让托克将军去吧!他的一万铁骑,数量上不少,而且对这里也比较熟悉。罗格将军,你还是带著本部人马保护好补给队伍,才是最为重要的事情。”皮埃尔点头说道。
他知道,在天朝帝国里面,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名将军才是真正的军人,其中就包括这位年仅二十二岁的罗格。
罗格从十九岁加入军队,由于他的爵位比较低,因此从中队长作起,一年的时间内已经升到了准将,第二年破格升为少将,相信明年他就会升到中将,甚至上将。
天朝帝国里,实在太需要像他这样的人了。斯帝亚王子是难得一见的军事天才,而且还很有眼光。在他掌握军队的两年时间里,从军队中发掘出四个人才,都是在两年的时间里,升到少将的位置,同样年轻有为。
论指挥才能,这四位少将,比天朝帝国里那些充数的上将军要强得多,只要再过几年,这批人就能够真正接手天朝帝国的全部军务了。
皮埃尔相信,到那个时候,天朝军队会有一个很大的变化,也许天朝可以因此而扩大疆土。也许可以借第二次蛮族战争的机会,在菲格帝国最虚弱的时候,将这个老对头拿下。
不过看到西方军团的一万骑兵之后,皮埃尔放弃了这样的念头,他已经知道,为何天朝皇帝从不提起武力征服菲格帝国的事情,拥有这样的军队,以天朝帝国的军事力量,连防守都会有问题的,更不用说进攻了。
天朝帝国,依靠著天然的屏障,再加上丰富的资源,以强大的经济力量、科技力量,才让菲格帝国不敢轻举妄动。
近百年来,菲格帝国也没有太大的动静,但小的战事从未断过。菲格帝国的野战军团,拥有极强的战斗力,对于战争非常熟悉。而天朝帝国的军人则完全不同,绝大部分军人,包括将领,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战争。
支援菲格帝国,在天朝帝国的高层引起相当大的震动,经过一个多月的时间,最终才决定,由斯帝亚王子率领两个军团,先试探一下蛮族到底有多么强横。
第二次蛮族战争开始之后,蛮族以绝对的优势横扫整个大陆,天朝帝国再次依仗著地理优势,没有受到任何损失。
但蛮族的强大,已经深入到每一位天朝贵族的心中。一个月的时间,六个中小帝国、公国,从此消失,近千万人口被杀。
拥有强大军事力量的菲格帝国,三面受敌,节节败退。除了西方战役那一点点的闪光之外,其他两处战场上,勉强在苟延残喘。
在斯帝亚王子的强烈要求之下,最终同意用他两个军团的兵力、足够的后勤保障,进入菲格帝国支援,在别人的土地上打仗,就算有所损失,损失的也只是人员罢了。
斯帝亚王子交回的答卷,却让所有天朝的贵族诧异。以三万人的代价,取得了消灭狼族三万,并且将十几万蛮族困在水网地区的这个成绩,竟然只花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就是菲格帝国著名的上将军琼尔,也未能交出如此好的成绩来,看来斯帝亚王子的确像人们说的那样,他是位军事天才。
在向前方运输足够多的补给的同时,天朝帝国内部又开始争吵起来。关于是否向菲格帝国再次支援的问题,吵得越发激烈了。
按天朝皇帝的意思,是要再次加派至少三至五个军团,目的很简单,不仅仅要击败蛮族,如果有可能的话,顺手将菲格帝国纳入天朝的版图之中。
反对派的人数却更多,他们认为,虽然菲格帝国被蛮族打压得毫无还手之力,可他们的军队,拥有相当强的战斗力,同人类作战的时候,他们绝对不会像面对蛮族那样,显然毫无办法。
从蛮族进入菲格帝国开始,菲格帝国的军队有很大的损失,但依然拥有不少于四十万的大军,这支军队,在战斗力方面,要远强于天朝帝国的军队。
菲格帝国的军队不同于蛮族,想要利用水网地区这种办法,在他们身上,是绝对不会成功的。更何况菲格帝国拥有像琼尔这样的上将军,对于战争的理解,他们远远超越了年轻的斯帝亚王子。
虽然国内在不停的争吵著,可运输的补给队伍却一刻也没有停止过,而且按著两派的意见,补给的力度还要加大,从下次开始,将按四十万人的标准补给前线。按皮埃尔的分析,天朝帝国出兵的可能性还是满大的。
这主要就是看这场蛮族战争之中,蛮族到底可以消耗掉多少菲格帝国的军队。也正是因此,斯帝亚王子接到的命令是减慢进攻的节奏,将这十几万蛮族军队困在南方郡已经足够了,不必在短时间内消灭他们。
斯帝亚王子甚至还故意将一些蛮族部队从水网地区放了出去,并且加大据点的建设,在据点里,放入更多的粮食,以保证这些蛮族部队不会马上溃败。
可以这样说,最近十天里,水网中的蛮族大军,实际上是靠著斯帝亚王子在养活。只要王子愿意,随时都可以将蛮族十几万大军的补给完全彻底的切断。
如同奥斯曼想像的一样,两个帝国之间,都在不停的算计著对方,只要有可能,绝对不会放过好机会的。
第七章
“查理骑士,让你的士兵给我当向导,我们出发。”托克从侍卫手中拉过马缰说道。
“是的,将军阁下。”查理行了一个标准的帝国军礼,转身向外走去,他的士兵一直站在营外等待命令。
看著一万骑兵,缓缓的离开了军营,皮埃尔感觉全身汗毛都竖了起来,不知道为什么,他有些害怕。
近十万人的补给队伍,离开了一万骑兵,实际上看不出少了多少人。但他心里却清楚,在九万人的补给队伍中,最具战斗力的就是菲格帝国的一万骑兵。
罗格的属下,是天朝帝国最为精锐的重骑兵,可他们的战斗力如何,皮埃尔这位并不合格的将军还是心中有数的,他们除了高人一等的装备之外,实在没什么可以炫耀的地方。
“罗格,让你的人今晚小心点,我总感觉不太对头。”皮埃尔轻声在罗格耳边说道,他不想再干蠢事了,这种没由来的害怕,绝对不能在手下面前表现出来。
“当然,将军阁下。”
罗格躬身有礼,脸色不变,但皮埃尔知道,他看不起自己,就像自己看不起军人一样。
“伯爵大人,查理将军已经将西部军团的骑兵调出来了,我们点过,是一万人。”一名侦察兵跑过来,在奥斯曼身前单膝点地回报。
“很好,让大家好好休息,一个小时后出发。”奥斯曼点了点头,轻轻的抚摸著闪电豹的皮毛。
查理就是那位纵队长,帝国高级骑士,准将军衔。
这里是南方郡的南部,距离大海三百公里远,是南方郡同西方郡最靠南边的一条官道。加德城是这四周最大的城市,距南方郡首府西尔克多城一千两百公里远,人口不足四万。
菲格帝国拥有五千多万人口,在南方郡却只有五百万左右。菲格帝国五大郡府里,南方郡人口五百万排在第四位,东方郡更少,只有四百万人口,多是山地。
从面积上看,五大郡府,除了中央郡的面积稍大一些之外,其他四郡的面积相差不多。因此,南方郡显得地广人稀,走上几百里,看不到人烟也不算是新鲜事。
南方郡的地理环境比较差,特别是靠海边的地方,几乎找不到可以居住的地方。而且南方郡的土质很差,大部分地区并不适合种植植物,粮食问题很难解决,因此人口一直不多。
加德城距离大海还有三百公里,距离水网地区则更远,因此这里的空气比较干燥,四季吹著五级以上的大风。在加德城的另一侧,是连绵不断的山区,从北面、西面吹来的风,到此被完全挡住,因此加德城附近,常年都会被大风所扰。
今晚的风不算大,同平日相对,甚至还小了许多,可对于奥斯曼来说,这样的风已经足够用了。
“皮亚路在什么地方?”奥斯曼随口问道,他记得,那里是自己的封地,听说很偏僻,而且离大海不远。
“伯爵大人,皮亚路离这里还有一百二十公里的山路,还需要向南走,那是南方郡最靠近大海的地方,不过那里是山区,因此风不是很大。从加德再向南走,最靠近大海且有人居住的地方,就是皮亚路了。”身边的传令官回答道。
“那里有多少人口?”奥斯曼问道,没想到自己的封地居然是帝国的最南边,以前他从未关心过,反正对他来说,管理封地也用不著他。
“皮亚路有一万两千人口,一共有四个村落,距离大海一百八十公里,西面有一座两千公里长的山脉,将无名森林分隔开,一直到达天方帝国的境内。”传令官对于南方郡的地理很熟悉,他本人就是在南方郡生长起来的。
“很好,那里现在由谁管理?”奥斯曼问道,对于帝国的分封制度,他了解的还不多,他需要学习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有些他认为没有必要的东西,暂时没时间作有系统的学习。
“管理?不,伯爵大人,皮亚路镇本身只有六千居民,不需要有谁管理,也许是当地的几家地主吧!那里没有贵族。”传令官笑了笑说道,艰苦的山区,谁愿意去那里管理呢?
皮亚路是南方郡的最南面,处在山区中的一处小盆地里面,有一条小路可以通向加德。那地方很穷,很多人家连饭也吃不饱,征税官也不会去那个地方,因为实在是无法征收税金。
奥斯曼点点头,看来维丝特公爵还真的是很照顾自己,居然给自己分封了这样一处地方。还好奥斯曼对于封地根本就没有在乎过,封地似乎与他没有任何关系。
“传令官,传令下去,准备好烈焰流星,如果天朝人反扑,用烟暴对付他们,记住,一定不要让他们发现我们的人。”奥斯曼说道。
“遵命,伯爵大人。”传令官行了个礼,转身离开,向部队下达命令去了。
这次奥斯曼只带了一个轻骑兵纵队五千人马,除去骗走西方军团的五百人外,还有四千五百人,分布在整个补给队伍的四面八方。
奥斯曼的手头,只留下一支五百人的队伍,显然有些单薄。奥斯曼对于天朝帝国的军队,多多少少也有一些了解,特别是这位补给指挥官──皮埃尔的为人,他更清楚。
皮埃尔,是天朝帝国闲职在家的一位侯爵大人,整天无所事事,为人却很小心,因此被指派到军队中。结果在军队中一干就是二十年,升为中将,平生没有打过一场战斗。
这支补给队伍中,战斗力最强的自然是西方郡的一万铁骑,其次是补给队的护卫队长罗格,据说此人年少有为,因此奥斯曼带著五百人,面对的,正是他所在的营地。
天朝帝国的军人,奥斯曼并不陌生。在斯帝亚王子的天朝军队之中,奥斯曼同他们相处了一周的时间,对于这个国家的军队,奥斯曼实在看不上眼,可他们的武器装备,却给奥斯曼深刻的印象。
如果这样的武器装备和后勤保障能力,交给菲格帝国的第一军团,奥斯曼相信,第一军团十二万大军,至少可以顶得上天朝帝国军队四十万大军。
“注意,准备烟暴,前方六百米处。”传令兵轻声的向奥斯曼直属的五百名士兵,传达著奥斯曼的命令。
“三发速射。”奥斯曼大手一挥,五百枚烟暴,在黑暗中划过长空,飞向天朝帝国的补给大队之中。
奥斯曼所处的树林里,距离天朝的补给队伍大约有五百米远。看得出,那位负责补给队伍安全的罗格,的确是位人才。
从树林到补给队的营地,五百米的空间里,连棵树都难以找到,想要偷袭补给营地,并且不被他们发现,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五百米的距离,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就算是距离最快的轻骑兵,想将速度加到最快,至少也需要这样的距离。在这段距离里,足够哨兵反应过来的了。
而且,营地外面的布置非常正规,不但有拒马、鹿角,还有大量的四楞钢钉,也只有天朝帝国这样的富裕国家,才会用这东西来防守营地。这种东西无论对骑兵还是步兵,都是个相当大的麻烦,可想要回收,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此,一般来说,四楞钢钉是一次性使用的,没有足够的经济后盾,没有哪个国家的军队会使用这种东西。
奥斯曼如果准备正面进攻的话,别说他只带了五百骑兵,就算是十万骑兵,也需要足够的时间才能攻入营地之中。还好,这次他并不准备正面作战。
奥斯曼发现,无论是同蛮族还是人类军队,偷袭绝对是不错的主意,不但损失会很小,而且效果还更好。
五百枚烟暴,藉著黑暗射入营地之中,发出一连串轻微的爆裂声,这批武器是肖伯纳指挥制作出来的,还是第一次用于实战之中。
显然,专家制作出的东西,效果明显好于奥斯曼这个外行制造出的次品来。在重弩强大的弹力作用下,烟暴轻松的飞进了补给营地之中。
这些烟暴是按奥斯曼的要求,特别制作的,它的体积减少了一些,装药量也少了一半。重量变轻之后,在重弩的作用下,可以飞行一千多米远,只比普通的弩箭近了两百米。
巡逻队马上向发出声音的地方跑去,补给营里乱了起来。这些烟暴发出的声音比奥斯曼制造的要小很多,而且火光一闪即灭,在黑暗之中,很难找到它们,如果数量少的话,甚至无法发现。
连续三次,一千五百枚烟暴飞入补给营中。这些士兵在出发之前,奥斯曼进行了三天的集训,再加上菲格帝国军人良好的素质,此时将成果完美的显示在奥斯曼的眼前。
一千五百枚烟暴,将奥斯曼眼前的这片营地,全部包在烟雾之中。奥斯曼在天望河边提炼出的上千公斤的醉丁香迷药,经过两次使用,已经不多了。这次虽然减了量,也只制作出三千枚。
奥斯曼为了这次的计划,全部带出来,一半自己用,另一半交给了米歇尔。眼前的营地虽然很大,奥斯曼却不是很担心,用烈焰流星让它们烧起来,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了。
他担心的是那位罗格,奥斯曼知道,自己虽然学习了很多的军事指挥理论,可自己并不是一个合格的指挥官,同优秀的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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