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坐一会儿。”
车门刚刚关上,他立即就将她搂进怀里,唇也同时贴上她的,她受伤这么些日子以来,在医院,在家里,两人都不敢放肆。他虽然着急,可记挂着她还有伤,不敢用力,轻柔地拥,轻柔的吻,很快地,她沉浸于他的气息,沉浸于他的温柔。后来,却不知为何他有些失控,力道渐渐大了起来,吻也从她的双唇蔓延到她光洁嫩滑的脖颈,手底下解了她的外套扣子,隔着毛衣抚摸她的胸,竟弄得她有些疼。
她从意乱情迷中清醒过来,眉心轻蹙,开口:“你究竟是怎么了?”
他身子一僵,停了动作,缓缓抬起头来,一颗一颗,重新将她的衣扣扣好。
“这里已经差不多稳定下来了,北平那边,在催我回去。”
她将视线停在车窗外,路边几棵梧桐树,早已褪去繁华的绿,叶子将要落光了,剩下的也是摇摇欲坠,风吹过,终于有一片承受不住,离了枝头,慢悠悠飘下来,躺在苍老斑驳的树根旁。满地枯黄的叶,失了水分,失了生命,失了柔软,叶边稍稍卷起,再也抚不平,从前那纤细的脉络,如今却变得格外突兀清晰。
长久的沉默,到底是他坚持不住,用力扳过她的身体,强迫她看着自己,她便去看他,看他的眼睛,看他向她传达期望,看他向她表示肯求,可她什么都不能回应,唯有沉默。
他看着她,一直看着她,那样的固执,那样的倔强,像是个任性的孩子,逼着她让步,可偏偏,她同样的固执,同样的倔强。
再一次,是他败下阵来,是他先开口:“跟我走。”
“不。”她的回答几乎与他同时出口,那是早已备好的答案,那是早已预知的答案,他与她,都知道。
那晚她发了低烧,因为肩部的伤口尚未完全愈合,常霏格外担心,尽管代黎一再保证说没事,家庭医生还是守了大半夜,直到凌晨,房间里再没有别人,代黎这才真正睡着。不知睡了多久,迷迷糊糊的,只觉得不时有人进进出出,不时有人轻触她的额头。她只是累,只是困,睁眼的力气都没有。
终于听见有人唤她,“黎黎,黎黎。”
她识得那是母亲的声音,费了好大的力气才说出话来,“我想再睡会。”
常霏见她已经醒了,不再顾忌,拍拍她的脸颊,“吃点东西再睡,都中午了。”
她半分食欲也没有,只是想睡觉,可又不愿母亲担心,挣扎着坐起来,其实她的烧已经退了,并不觉得头晕,喝下一碗清粥,精神果然好上许多,常霏说再给她盛上一碗,她也没拒绝。再进门的时候,常霏道:“杨妈早上买菜回来,说是看见少帅的车子停在外面,刚才老刘跟我说,少帅的车子还在,怎么他昨天没开车回去?”
她只觉得脑袋里面有什么东西突突在跳,不自觉就伸手去扶住额头,常霏急忙过来,道:“怎么又不舒服?”反复试了几次她额上的温度,似乎还好。
第二碗粥吃得就有些勉强,好容易吃完,她说想出去看看,常霏这才意识到不对劲,什么都没问,只让她多加件衣裳。
披一件紫羔皮大衣,代黎走到大门口,果然看见他的车子,还停在原来的地方。在门外静静站了一会儿,走过去,透过窗玻璃,只看见车厢内一片烟雾缭绕,她敲车窗,好一阵子玻璃才缓缓放下,立即就有浓重的烟味飘出来,呛得她几乎要流泪,她皱着眉捂着鼻,模糊中看见一双眼,赤红如血。
他仰坐在那里,倚靠着车背,颓废,憔悴,往日的神采统统不见,眼中千丝万缕的红,交织成刺目的锦,看一眼都觉得痛,她想躲,却仿佛被定了身,躲不开,只能一直看着,一直痛着。
他开口,声音已经嘶哑,却字字清晰,“跟我走。”
她微笑,自己也觉得奇怪,竟还能微笑,她说:“你不可能为了我留下,我也不可能为了你走。”然后微笑,继续微笑,多好,心里在流泪,脸上还在微笑,多好。
他嘴唇张合,似乎想说什么,终究没有,拉过她的手,贴在自己的心口,说:“这里,痛。”
她点头,点头,不停地点头。
知道,我知道,因为,我也痛。
第十章 夜之会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五光十色的霓虹灯在交错闪烁,璀璨耀眼,流光四溢,将这座举世闻名的东方不夜城,装点得分外绮丽妖娆。在这样一片浮世繁华中,最奢靡鼎盛之处当属夜之会,只要你愿意,可以在这里迷醉到天明,当然,前提是,口袋里有足够的钞票。
九点过后,夜之会迎来一天中最为喧嚣的时刻,在四名英俊门童的躬身招呼中,宾客鱼贯而至,西装革履的新派公子,长衫短夹的旧式老爷,裘衣旗袍的富贵太太,时髦洋装的妙龄小姐,甚至还有许多金发碧眼的外国人,熙熙攘攘,热闹非凡。
夜之会共有三层楼,一楼是舞厅,二楼是赌场,三楼是包厢。一楼没有隔间,厅堂大得几乎望不到头,中间是舞池,座位散布在四周,舞池前方一个不高的台,台上一名歌女,酒红色旗袍,叉口开得极高,露出白生生的大腿,松垮垮搭一条玫瑰纹黑纱披肩,手扶麦架柔媚地扭动细腰,鲜红的唇开启,吟唱出靡靡之音,“夜上海,夜上海,你是个不夜城。华灯起,车声响,歌舞升平。。。。。。”
一片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中,突然传出不协调的吵嚷声,只见舞池的一处角落,一名青衣女子跌坐于地,低了头捂了脸,可那手指实在太纤细,遮不住脸颊上暴起的深红色指印,发髻原本就绾得松散,如今垂下一缕在耳边,随着身子的颤抖,微微地动。旁边一身金钱纹织锦长袍的中年男人,黑矮肥硕,油光满面,指着伏在地上的女子大骂:“臭婊子!你他妈真拿自个儿当小姐了?呸!一舞女,还不他妈的就是妓女,让你爷我摸两下怎么了?妈的,爷现在就能扒了你!”说完,一把揪起青衣女子的发,真的伸手去扯她那件斜襟盘扣旗袍,那女子吓得话都说不出,只能发出惊恐的尖叫声,拼命往后退。周围也有客人看过来,都只是漠然的看,这样的场所,这样的事情,见惯不怪。
领班带了两名打手赶过来,却不好对客人动手,温言软语地劝着,中年男人正在气头上,哪里肯听?眼见着女子那薄薄一层衣衫就要被扯开,中年男人却突然踉跄跌倒,自己都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傻呆呆四处望着。
这一出变故倒是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场边不知何时出现了一男一女,男子穿一身灰蓝色西服,乌黑浓密的发,俊美无铸的脸庞,嘴角还挂着淡淡的笑,却只让人觉出距离感,因过于贵气而产生的距离感。女子穿一袭深紫色曳地长裙,裙摆熠熠生辉,仔细去看,依稀能辨出是镶了细碎的钻,金黄色的披肩坠至膝下,一头云烟般的长发,那眉那眼,仙画难描。
四周一时间竟是静默无声,为这样一对出色到不真实的男女。只见男子从西服衣袋中抽出一块蓝色方巾,慢条斯理擦了手,随手一扔,偏偏,砸在了中年男人的脸上。那男人再笨,此刻也意识到了是谁在与他为难,一张黑脸立即涨成猪肝紫,从地上暴跳而起,扬手就要去打,却让两名舞场打手给拦了下来,中年男人一边挣扎着一边破口大骂,场面十分精彩好看。
就在这几乎混乱的时刻,只听有人冷冷开口,“吵什么?”声音低沉,却震慑了所有人。
这是个令白月儿终身难忘的一晚,先是遭到客人的羞辱,就在她已经绝望时,被一名帝王般的男人所救,只一眼,她就爱上了这个男人,他是个出色到让人无法不爱的男人,同时,她也知道自己是奢望,他身边那女子,美艳无双,她这时才知道,真的有女人可以称得上“倾国倾城”,两人站在一起,真真是一对仙侣佳偶。再然后,她瞧见了她。
一声冷冷的质疑,质多于疑,白月儿同大家一样,被这样的声音打断了一切思绪,看过去,不由自主地看过去,于是便看见了她。黑长裤,白衬衣,黑夹克,她装扮的不像是一个女人,一点都不像,白月儿从前甚至不知道,女人也可以穿成这样,可她却穿得这么美,尊贵之美,大气之美,率性之美,纯真之美,慵懒之美,妩媚之美,这样复杂的气质,这样矛盾的气质,她只用简简单单的黑白衣裤,表达得淋漓尽致。
后来,白月儿见过她穿旗袍,见过她穿洋裙,还见过她穿和服,才知道,无论她穿什么,都能叫人迷醉,都能叫人移不开眼。刚刚还惊为天人的紫衣美女,叫她一比,竟是成了庸脂俗粉。
真正的美人,原来是这样。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领班,迅速迎上去,恭恭敬敬叫了一声,大小姐。
但凡是在上海滩有点见闻的,立即明白了来人是谁,代老大的独生女儿,海天帮如今的主事,夜之会真正的老板,代家大小姐,代黎。
领班是个精细人,三言两语就将这一团混乱解释清楚,代黎一边听她说,一边扫看了全场,各人都以为她的视线是在自己身上停留,其实哪都没停。
领班说完,摒声立于一旁,代黎淡淡看向最先挑事的中年男人,淡淡道:“先生怕是进错地方了,这里,是舞厅。”
明明是不带感情的眼神,不带感情的声音,中年男人却觉得头皮阵阵发麻,一骨碌爬起来,嘴里含含混混不知说了句什么,夹着尾巴跑了。
代黎转而去看那一对青年男女,“两位今晚的花费记在我账上,希望没有被扰了兴致。”微微点头致意,刚要离开,却听见男子低声一唤:“Chris。”
代黎回头,她确实觉得这男子十分面熟,一时却想不起来。她眼中的疑惑显然伤到了那名男子,尽管掩饰,神色间的失望还是显而易见,他轻轻吐出了四个字,“巴黎,一日。”
原来是他。
以他的出色,以她的记忆,本不应忘,只是事隔三年,她不能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他。
在维也纳音乐学院的第一个假期,她独自去了巴黎,他们相识在塞纳河上的一艘游艇,不记得是谁先搭讪,能在异国他乡遇见同胞,无疑让人倍感亲切,他们理所当然地聊在了一起,聊巴黎,聊歌剧,聊美食,聊莎士比亚。。。。。。或者什么都不说,只静静去欣赏两岸的美景,那时正值初秋,天空湛蓝,阳光清澈,岸边的梧桐树郁郁葱葱,繁茂的枝叶掩映着一座座古老而庄严的建筑,也美丽,也浪漫。
他邀请她共进晚餐,餐厅坐落在塞纳河畔,他们坐在临窗的位置,可以在用餐的同时观看塞纳河的夜景。在巴黎歌剧院欣赏完一出歌剧后,他送她回旅店,第二天再去找她时,她却已经离开。
他从来没有那样后悔过,除了英文名,他对她一无所知。。。。。。冥冥之中的再次相见,他以为终于等到了她。
却不想,那一年的错过,即是一生。
“那是我巴黎之行的最后一天,第二天一早就动身回了维也纳。”在得知他曾去找她时,代黎这样解释道。此时,他们落坐于夜之会,她说这话的时候,神色间是那样的淡,他终于肯相信,当年心动的,只有他。
“我叫做容庭轩。”他向她伸出手,舞池里的七彩光四处流动着,恰巧扫过他的脸,在那俊美的笑颜上印出缤纷的色彩,一晃而过。她微笑,伸手与他相握,“我是代黎。”他手下微微一紧,“很高兴再次认识你。”
同席的紫衣女子一直默默看着这一切,容庭轩介绍道:“这是我在英国的同学,薛飞瑶。”
两人相互点头致意,薛飞瑶突然意味深长的一笑,“原来是你。”这话让代黎有些莫名,容庭轩轻轻咳嗽了一声,正准备开口,却被打断。
来人是一名妙龄女子,浅青色旗袍,将那肌肤映衬得更加雪白,手中端一杯酒,向着容庭轩细声道:“谢谢先生的搭救,月儿无以为报,唯有敬一杯薄酒,以示感恩。”原来是刚才那名被羞辱的女子。
薛飞瑶笑道:“如何会无以为报?小姐生得这样美,以身相许他一定乐意。”
白月儿的脸刷得一下就红了,站在那里,接话也不是不接话也不是,窘得简直快要哭出来了。容庭轩端起酒杯与她的轻轻一碰,道:“小姐请不要介意,我这位朋友刚从国外回来,说惯了玩笑话,并没有恶意。”白月儿匆匆将杯中酒饮尽,红着脸离开了。
薛飞瑶冷冷一哼,“我最看不惯这样的旧式女子,扭扭捏捏,惺惺作态,帮她的又不止庭轩一人,为什么独独谢他?”
容庭轩笑道:“怪我刚才没跟那位小姐说清楚,其实是薛小姐想要帮她。”
薛飞瑶并不接话,转而对代黎举杯,“我很欣赏代小姐,便是没有庭轩,我也乐意与你交个朋友。”
代黎微微笑,说了声谢谢,举杯与她共饮。
三人都曾在欧洲求学,自然有许多共同话题可以聊,正说到阿尔卑斯的雪景,一名招待走过来,俯在代黎耳边小声说了句什么,代黎向容薛两人致歉告辞,容庭轩起身相送,目光一直尾随着她,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楼梯处。
“明天你不会同我一道回广州了吧?”
“我会派两个得力助手过去。”
薛飞瑶了然一笑,向他举杯,“祝福你,可别再把她弄丢了。”
俊美的脸庞焕发出喜悦与自信的神采,容庭轩的笑容看起来更加迷人,“再也不会。”说得坚定无比。
夜之会的化妆室里,白月儿一个人怔怔坐着,将右手食指浅浅含在嘴里,在她与他碰杯的时候,他的手指曾触到这里。
两名舞女进来补妆,叽叽喳喳地交谈着。
“我今天第一次见到大小姐呢,果然是名不虚传,比好些个男人都要帅气呢!”
另一人嗤笑道,“你来夜之会才几天?我都干了这么久了,也没见到过几次大小姐。”
“与她一起的男人是萧少帅吧?跟大小姐真是很般配啊!”
“亏你还在夜之会上班,竟然连萧少帅回了北平这样的消息都不知道。”
“啊?萧少帅走了?那个男人是谁?竟能让大小姐亲自作陪?”
“你算是问对人了,放眼整个上海滩,现在只怕也没几人能识得他。”
白月儿看过去,原来说话的是娇娇和丽丝,丽丝因为最近与一位洋行老板打得火热,总能打听到各式消息。
丽丝一脸的骄傲,卖弄自己新得的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