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必竟是个醉汉,动作在迅猛也有呆滞的时候,在连追打我几下未得手后,他的酒气上涌,身体本能的僵了一下。
哈…机会来了!躺在地上照准他手腕就狠狠上踢出一脚。
他跟本想不到我会反击,豪无防备之下手腕被踢中,那截破碎瓶子跟着脱手而飞,摔在了旁边的墙上,彻底成了碎片。
太好了!没了凶器,我还怕你什么!我暗暗一喜。马上又快速的滚了几圈站起身来。这个时候,从酒吧出来的那伙人也到了眼前和他汇合在了一起。
“老大,你没事吧?”先前的哈巴狗上前两步献媚的问歪嘴。
“没事!哥儿几个!这小娘们儿不识抬举,竟然还出手打人!给我拿住她,我今天非让她知道知道我的历害不可!看我一会儿不拔了她的皮抽了她的筋卖到国外当婊子!”为首的歪嘴恶狠狠的瞪着我一挥手,几人马上打成圈把我围在了中间。
我全身沾满了浮泥和落雪,衣服被划开了好几道口子,两片单布被风吹的哗哗直响。我的呼吸很不整,头发也应为翻滚而凌乱的像鸟窝。此时次刻,可以说是狼狈至极!可这都不是最重要的。
重要的是我面前这十几个彪悍大汉,个个高马大面目狰狞,因为喝了酒,他们的眼中充斥着红色的光茫,冷风一吹,酒气四散,更显的杀气腾腾。他们就像是一群凶猛的恶狼般在看一个待宰的小羔羊。而我,就是那只可怜的小羊。
“现在给你两个选择”见我露出怯色,歪嘴马上恢复了淫荡的笑容:“一个是你乖乖就犯,陪哥哥我高兴高兴,我可以当做刚才的事没发生。另一个么…”他摸了摸下巴,露出一丝狠辣“另一个就是你不肯就犯,我们帮你就犯!我这人一向怜香惜玉,对女人也是很温柔的,可我兄弟们就不一样了!你要是反抗到底,到时候我保证你哭都没力气!你别那么瞪着我!我承认,你很历害!刚才我们都吃了你的亏。可你觉得现在就凭你一个人,能斗的过我们一群人么?”他不谑的一笑。围住我的人同时向前迈了一步。有几个还抱起了肩膀,一副猫抓老鼠的样子。
是阿,我一个人能斗得过他们一群人么?
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梦承涵会碰到一个人单挑一群彪悍的大汉的情况。可是现实总是喜欢开玩笑,就在不经意间,你就被他玩了。
我也有过仗剑江湖的梦想。我希望可以策马江湖,快意恩仇。希望可以拥有绝世的轻功。娇花丛中游,松柏枝上飞。希望可以拥有绝世武功,谈笑间敌捋灰飞烟灭,我自衣阙飘飘,随风轻舞。那要多梦幻、多美丽啊!可我也知道那仅仅是我的梦,是存在每个人心底最美的江湖梦而矣。
现实中的我是自私的,慵懒的、怕疼的。而且我跟本没有武侠小说里那种盖世神功。我虽然练了这么多年的抬拳道,对付三四个人没问题,可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人,要我拿什么应付?
我是一个女人,我的体力必竟不如男人。当我的体力耗光时,这群人会对我做什么?会不会真像他们说的那样被拨皮抽筋卖去国外做小姐?
夜风吹来,凉意透过我袖子打到皮肤上,我忍不住哆嗦了一下。
是的。我承认,我害怕了。这一瞬间我终于意识到,我没有自己想的那么强捍。可我更明白的是,面前这些人是不会因为我害怕而可怜我的,相反,我的懦弱会让他们更加肆无忌惮。我反抗,后果会很惨,我不反抗,后果会比很惨还要惨。
即然横竖都是惨,那我为什么不拼一次试试?自古不都说邪不胜正么?不都说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么?不都说奇迹总在绝望时诞生么?好,那个叫做奇迹的东西,请你给我勇气,我现在要信仰你!
我脸上的怯色不变,却暗暗的打量周围的情况来。想要自保,首先要先逃跑!
这是一条横街,左面和右面各有一道路口。他们虽然围着我,每个之间却都有一段空隙,只要想办法击倒一个人,在他们反应过来之前冲出包围圈往亮的地方跑,我就能得救了。他们就算追也不可能追出这条街。法质社会,大路朝天!见不得光的硕鼠也只敢在黑暗里生存。
不过,前提是我的速度必须够快,可以给他们个措手不及。一但我慢了一分,被我击倒的旁边两人又够机灵的话,我肯定又会被抓住。我必须得选个可以一击得中的。选谁呢?我拿的光扫向他们,突然暗暗一喜,恩!好,就他了!
这是个光头,身高在这些人中算是矮的,许是酒精的做用,他的上眼皮和下眼皮一直在打架。有风吹来,似乎还有摇摇欲坠的趋势。现在给他张床,我想他会在三秒钟内去见周公!相对与其他人,把他击倒的把握要大很多吧?
就在我暗自打量他的一秒钟,上天保佑,他的眼睛完全闭上了,身体也跟着向一侧倾斜。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我飞快的往前一跨,腾跳、悬转、出腿!一个完美的回旋踢就招待在了他脸上。
如我所想,他像一只破风筝一样往旁边栽去。我出手太快,旁边人都没反应过来,本能的出手去扶他。借着他们失神的一瞬间,我飞快的冲出包围圈狂奔出了两三米远。
“抓住她!别让她跑了!给我站住!”一瞬间的功夫必竟短暂,人群中不知谁大喝一声,紧接着那帮人呼拉一下追了过来。
哼!站住?站住的是傻子!哪管后面追的多疯狂,我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往前奔跑着。
哈,看来,看来真的要相信奇迹了,我飞快的跑着,心里竟生出一种说不出的喜悦。
那滋味如同久旱的禾苗迎来了甘露,如同快要溺死的人抓到了救命草。就一个字~爽!快跑,在快点!在有五十米就安全了!到时候我一定把警察领来把你们连窝端!看你们这些社会的败类还能嚣张几时!快点,在快点!
我喜滋滋的跑着,满心都是劫后余生的喜悦。可是我好像忘了一点,那就是“福兮祸所兮,祸兮福所依”太高兴或太悲伤都不是什么好事。人永远不能把眼前的结局看成结局,更不能把眼前的喜悦当成喜悦。
我千算万算却算错了一点。今天下雪了。而我又穿了高跟鞋。试想一下,穿着高跟鞋在又滑又湿的雪地上跑快了的结果是什么?不错,是摔倒!于是,我很倒霉的摔倒了。
手臂处传来一阵麻痛,那钻心的疼痛像血液一样流遍全身。倒在地上,我连一点爬的力气都没有了,更别说站起来继续跑了。
见我跌倒,他们脸上露出难以形容的兴奋。嘴里喊着难以入耳的话语,身体也以近乎汹涌的速度向我逼近,我就这么眼睁睁看着他们靠近,却无能为力。
我沮丧我的功亏于溃。痛心我的见义勇为。绝望我的无力逃脱。我甚至看到了我惨糟蹂躏后淹淹一息的模样。
怎么会这样!不要,不要啊!
第二十三章 竟是熟人
“不许动!”举起手来”
“你们被包围了!都举起手来”
就在我近乎绝望的时候,奇迹出现了。
昏暗的小巷里顿时大亮,警车灯相机灯镁光灯齐聚一堂,警察记者防暴队蜂拥而至,刚才还安静偏僻的小巷瞬间被攒动的人流围的水泻不通。
“不许动!举起手来!”
防暴警察那粗犷的喊声有如天籁般在耳边余音袅绕。希望之神重新为我燃起了曙光,一秒钟之内,我偿到了从大悲到大喜间的全部滋味。
语言真是个奇怪的东西,我可以用它描绘出太阳多么绚烂,形容出小草多么盎然,却撰写不出我此时的心情。
没有多兴奋,不是很悲伤,情绪也没有太大的波动,我好像很平静。
没错,是平静。
在被那伙人围在中间时,我知道害怕。逃出包围圈时,我会喜悦。就连刚刚摔倒在地上我时都感觉到了绝望,可现在安全了,我却平静了。就像是摊水,夏天会蒸发,秋天会荡漾,到了冬天就变成了块沉睡的冰,冷冷的,静静的。
我不知道这是漠然还是麻木,不过好像已经无所谓了。我安全了,不是么?
胳膊依旧疼的利害,我活动了一下,骨头不疼,看来没什么大碍。费力从地上爬起来,我静静的看着那些刚刚还嚣张至极的混蛋被警察制服又被带上警车,静静的看着那些记者的闪光在夜空中闪烁。
后来我才知道,这些是一群外地的流蹿犯。倒卖人口,贩卖毒品,逼迫妇女**他们什么都干,而且手上还有着好几条人命,警方已经蹲坑守点准备逮他们很久了。可是他们的警觉性很高,反侦察能力更高。经常更换隐藏的地点,这一次更是分布在这间酒吧的几个角落,警方本已经包围了这里,想进去抓捕,又怕他们趁乱胁持人质。这时候我出现了,我就像一只饵,把他们全都引了出来。这才成功的使这伙歹徒全盘落网,一网打尽!。
可以说,如果没有我的出现,警方就不会这么轻松抓到他们。所以他们都为这次成功而庆幸。可是,我却觉得我踩了狗屎,撞到了百年不遇的霉运才会碰到他们。
我安静的看了很久,安静的就会看了场动作警匪片。直到我被风吹回了意识,略一回头,我就在人群中发现了姜向东的影子。
他被拦在了隔离带外面,双眼瞪的斗大,脸色微有些白,那瘦高的身驱混在看热闹的人群中,竟然显得那么单簿。见我转过头去,他脸上的神色跳跃起来,嘴也对我一张一合的,很焦急的样子。
我们之间隔了大概二十米的距离,这距离不算远,可我却听不到他说什么。
我慢慢的,一步步的走了过去,也终于听到了他的话,他说:“你有没有事啊?”
有没有事?这问题怎么回答?也许刚刚有事,还很严重。不过现在已经没有事了。还没等我说话,我就被他一把抱进了怀里。
可能是这天气太冷了,我们的衣服上都覆盖着一层凉气,在拥抱的瞬间我不但没有觉得暖,相反,我觉得有刺骨的寒意涌了过来,冷的我浑身一阵颤抖。出于本能,我推开了他。
没理会被推开,他反手抓着我的手,焦虑的道“你怎么这么傻,一句话都没说就冲过去了,快看看你有没有事,有没有事啊!”
“我没事”我本想扯出个笑容给他,可是那笑容扯出来连我都觉得古板。
“呼…”他舒了口气,“还好你没事,你知道么,刚开始看到你把那几个人打倒我还在心里为你喝彩呢,后来看到那些人出来我马上就觉得不对了,怕你吃亏,我马上就去找警察了,还好转了个路口就看到了他们,否则我真担心会出事!”他露出个安心的表情。继续说道:“还好你没事,你知道么,刚才真的担心死我了…真怕我们回来晚了你出事”。
“呵呵,谢谢了”他边说边微笑着,看着他的笑,不知为什么,这两个字脱口而出,不过说完我就后悔了。
谢谢,是这个世界上最普通的一个助词。可是,却也是最冷的两个字。温暖时,它有如赤道之火,溶化万物,暖如骨髓。冰冷时,它就像九天的银河,让人隔开了一道巨大的鸿沟,从而使距离瞬间拉远。由其是一句变了味道的谢谢。
果然,姜向东听说完,神色一愣,他慢慢的收起笑容,也放开了紧抓我的手。一种冷凝的空气在我们之间漫溢,比这北风还要寒冽。大家都是聪明人,我话的意思,他懂。
“被你说中了,我真的遇到坏人了”谁都不说话,我觉得很不自在。我试着用玩笑来打破尴尬,却发现只是徒劳,他眼中复杂的神色越来越重了。
“你在怪我没有上去你么?我们只有两个人,他们却有十几个。在这种情况下我上去了不但帮不上你,就连一个报警的人都没有,到时候我们怎么办!”半响,他抬起头看着我“你摆平先前那几个人,我觉得以你的实力是可以应付一会儿的,我这才敢跑去找人的。这样不对么?”
他的眼那么大,眉那么浓,脸庞那么清爽,语气那么铿锵。可除了那不羁的笑容,我觉得这个人好莫生。
也许,他是对的吧…人与人想法不同,谁都不可能有多懂谁。
不知何时,雪已经停了,我们相对而立,中间只隔了一条带子,我可以听到风声,却听不到彼此的心跳。
“咦?我说这姑娘这么眼熟呢,原来是你啊!”
正在我们都无话可说的时候,一道声音打破了寡静。我寻声回头,看到了一个一身警服的男子,他五观端正身材标准,可我不认识他。
“呵呵,你不记得我了么?‘荣都会馆’打架。”他笑着提醒。
“哦…是你啊”我想起来了,这不就是上次在被路海和黄芒果误以我是我表哥的那个民警么。事情都过去十多天了,想不到他还记得我,看来世界真是太小了,哪儿都能碰上熟人,看来最好别在警察太露脸,他会记住你的。
“看来,你的觉悟很高啊!一个女孩子,单枪匹马敢于和恶势力做斗争,值得表扬,值得褒奖啊!”他眼里露出了赞赏的神色。
被他一夸奖,我其实很不自在。单枪匹马和邪恶势力做斗争?你以为我愿意啊?我可没那么伟大!我最开始只是想见义勇为救一个被耍流氓的故娘,谁知道事情会发展到这个程度!我讨厌这该死的褒奖!讨厌!
不过,那个姑娘呢?刚才她一直在那哭来着…我下意识的往那个墙角看去。我并不用她对我感激涕零,我只想知道她长什么样子。我不能傻了半天,连我要救的人是谁都不清楚吧…
那里现在亮如白昼,几个记者正在对几个防暴队警员进行采访,警员们个个英姿飒爽的对着话筒和摄像头回答着提问。当我的眼睛穿过在他们身体,当看到后面那个女孩时,我惊诧了。
原来世界真的很缈小。古人那句“人生何处不相逢”说的也一点都不假。窄腿裤,紧身衣,烟熏装,马尾辫。脸上还有两道未干的泪痕,小芳那妮子正泪眼婆娑的望着我呢。
“承承姐…”摸了把脸上的泪珠,小芳快步向我走来,还没等说话,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哗啦啦的掉了下来。那样子要多楚楚可怜有多楚楚可怜。我很想安慰几句,又觉得我比她更可怜,必竟相比之下,我更狼狈些。
“你们认识?!”观其色察其言,民警看着我们,明明是问句,说的却很肯定。
“恩…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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