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城转过头,眸子黑漆漆的,霸道桀骜的语气:“不可以。”语气还是轻缓了几分,似乎带着几分小心翼翼的讨好,“你与叶在夕的合同,我会找律师处理。”
如果可以,左城真想将江夏初世界里的男人都灭个干净,恨不得藏起她来,省得担心害怕有人觊觎。
江夏初还是不冷不热,语气稀松淡漠得很:“我的事你都要干涉吗?如果我一定要去见他呢?”冷哼一声,她问,“你会把我绑回去吗?”
左城看着她的眼,眸子有种灼人的温度,唇抿成僵直的线条,没有说话。
诚然,左城不会。
声音一紧,冷沉更甚左城:“如果不会,不要阻止我。”回视左城的眼,晕开深深浅浅的墨色。
左城苦笑,脸上是不属于左城的那种凄寒:“可不可以有一次,后退的是你。”
挂挡,调转方向盘,每一次都是左城后退。
而且每一次,她都那么轻而易举,他都那么一败涂地。
声音里无烟火气,只听得出来讥讽:“左城,去民政局之前,你就应该想这个问题。”
这是江夏初的战略,那张结婚证书,就是她有恃无恐的筹码。
因为一无所有,所以无畏无惧。
车中沉默到死寂,只有车窗外,风儿刮过,刺耳嘶鸣的声音。
车停在雨后的转角,不出江夏初所料,即便再不愿意,左城也只能让她一个人进去。
车窗里的男人看着江夏初走远。
转角,车窗外的女人笑靥如花,斜长妖娆的凤眸如春潭漾起艳波:“左城,你保护得真是滴水不漏啊。”
昏暗的转角里,风掠起女人的长发,美得妖治,眸中一凝,唇角绽开丝丝阴森:“你要藏着,我偏要全世界都知道还有个江夏初。”走到僻静处,拿出手机,声音极是好听,如鬼魅,“菱江电台吗?”
演艺圈的评价果然准确:鬼魅歌喉,倾妍天后。
江夏初出现的雨后片场的时候,叶在夕正在拍戏,一场被挥拳头的戏码,可能是因为江夏初突然空降,叶在夕脑袋抽风了几秒,思维迟钝,原本要错位的拳头硬生生打在了叶在夕那张俊脸上。
演艺圈谁人不知道,天王叶在夕最宝贝的不是传闻十多年的女友林倾妍,而是那张美若妖孽的脸。挥拳头的那个艺人自然少不了一阵劈头盖脸。
叶大天王还有更夸张的,直接罢演,那个和他演对手戏的炮灰男演员灰溜溜的去买药了。
这男人,非要弄得鸡飞狗跳吗?其实就是看见某人来了,想找个可以理所当然罢工的理由而已。
叶大爷沉着一张俊脸,走过去:“江夏初啊,你好本事啊,看看把我的脸都毁成什么样子了。”左右对着镜子,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地照一遍,最后爆了句粗口,“丫的,都肿了,还怎么上镜。”
作者公告 第六十五章:我已是那人的妻
叶大爷沉着一张俊脸,走过去:“江夏初啊,你好本事啊,看看把我的脸都毁成什么样子了。”左右对着镜子,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地照一遍,最后爆了句粗口,“丫的,都肿了,还怎么上镜。”
都罢演了,还怎么上镜?这厮就喜欢雷声大雨点小。
难得江夏初脾气好,放下手里的咖啡,不冷不热地回了一句:“脸很好。”说着还细细看来几眼。
就这么几眼,居然叫这靠脸吃饭的妖孽不好意思了,不过心里倒是乐滋滋的,对着镜子笑得颠倒众生,还是分不谦虚地应了一句:“自然是最英俊的。”
这厮,脸皮厚度绝对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我是说没受伤。”
前一秒还风情万种俊脸,黑了几分,桃花眼睃过去,却见对面那人抿着咖啡的唇边,有抹似笑非笑的弧度。俊脸更黑了:“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没受伤了?”指着侧脸几处,“看这里,看这里,这里都受伤了。”
比起张柏芝,那个银鹭的广告,叶在夕好像更适合,这广告词念出另一番滋味啊。
“哧。”旁边拿着化妆盒的经纪人小月没忍住,硬是笑出了声。
叶在夕一个冷眼睃过去,小月立马低头装乌龟,心里还不忘腹诽:受伤?那是被你揉得粉底掉了好不好。
江夏初没怎么说话,就顾着喝咖啡,先被伤着脸,现在又被晾着,叶在夕有点不爽,啪地放下镜子,端起咖啡灌了一口:“说吧,弄得兴师动众有什么大事。”
倒打一耙的本事高超啊,弄得兴师动众好像是某人吧。
“你的七辑我会做。”看着叶在夕的眸子,江夏初认真的时候,便有这个习惯。
叶在夕挑挑妖娆的眸子,竟笑得比女人还妖上三分:“怎么不解约了?”没有讶异,一副意料之中的样子。
她笑,笑中本就只有三分真,还全是苦涩:“被你说准了,我走不出这个圈子。”
左城的圈子,作曲的圈子。这么些年,兜兜转转,她已经学会了认命二字。
江夏初敛了眸子,不淡不雅,不寒不凉,只是让人瞧不出一丝情绪来。叶在夕举着杯子,却未动,抬着眸看她:“我就知道会这样。”
话里有话,弦外有弦。
江夏初的圈子有个名字——左城。
终于,江夏初跳进了那个圈子,多多少少,有他的推波助澜。
心,莫名其妙的抽了一下,口中的咖啡很苦,他艰涩咽下,不看她。
稍稍沉默了一会儿,咖啡已经凉了,有些苦,面上蒙了一层暗灰,像极了江夏初眸子的颜色:“主题有要求吗?”
眸子敛了敛,恢复潋滟微光,抬头:“没有,随你,反正以前都是你决定,反响也都不错。”
江夏初只是淡淡颔首。
叶在夕名气虽大,但是他的专辑却是最好做的,其实不管是什么主题,那人名气摆在那里,只要他唱了,火是必然的。
要是叶在夕知道江夏初是这么想的,该火冒三丈了。
叶在夕忽然、想起一茬,说话一本正经的:“这次我的七辑用点心,我要我的曲子。”说话,还特意着重强调了一句,“专门为我做的。”
曾经有个音乐家评论过,江夏初的曲子完美无缺的很多,有灵魂的确实很少。
而叶在夕向来不是个大方的人,他可是一直记着,这个女人说过,她的曲子没有一首是专门为他写的。
江夏初这一次倒是很爽快:“好。”
这个女人有个让叶在夕很受不了的习惯,说话留三分,从来不许诺。
突然,这个习惯暂停了,叶在夕反而不适应了,好生盯着江夏初看了好几眼,笑说:“变乖顺了,还真是不习惯。”
这人,就是个贱骨头。要是那一天江夏初对他温柔了,他一定会浑身不自在的。
江夏初淡淡浅笑,叶在夕端着咖啡的手顿了一下。
原来不爱笑的人,笑起来叫人这么移不开不眼。
叶在夕看得怔愣了,江夏初突然抬眸看他,闪躲不及,撞个正着,比女人还好看的长睫毛颤啊颤,脸上有一丝可以的绯色。
江夏初细细看了几眼,欲言又止。
某人大抵是做贼心虚,连忙欲盖弥彰,虚张声势:“看什么看。”又觉得理亏,便补了一句,“是不是发现还是我最帅,算了,你尽管看个够,不收入场费。”
江夏初哭笑不得,这家伙真是什么时候都不忘记自卖自夸一番,也只有江夏初对上这妖孽还能这么面不改色,面无表情:“等会儿,还要拍戏吗?”
她随口问,并无什么情绪表露。叶在夕也揣测不透,随口回答:“拖了你的福,这脸上不不了镜。”
说完,一手拿起桌上的镜子端详起自个的俊脸,另一手端起咖啡往嘴里送。
一口咖啡还没来得及咽下,江夏初不温不火的来一句:“带我走吧!”
“噗——”一口咖啡,华丽丽地全数喷在了身旁的小月身上,长长的刘海上还挂了几滴,是在滑稽。
喷完咖啡的某人手一抖,杯子落下,脸都憋红了:“你没发烧吧。”
江夏初但笑不语。
最后两人一起离开片场的时候,小月经纪人还杵在原地,叶在夕还不忘嘱咐一句:“我脸伤了,上不了镜,记得多请几天假。”
小月在风中气得颤抖了,抹了一把脸上的咖啡:“丫的,谁给加这么多糖了。”
似乎小月忘了,这咖啡出自她自己的手:六勺糖,三勺奶。某厮万年不变的口味。
出了雨后,车开到了国道上,叶在夕恍恍惚惚的,脑中就无限循环江夏初的那句莫名其妙的话。
叶在夕第N次转过头去看江夏初,对方一脸无痕,他欲言又止,发现不知道问什么?
江夏初很恰时宜地先开了口:“去长陵”
江夏初开口之前,叶在夕本想,天涯海角,随她去好了,可是一开口,他的恍惚突然清醒了。
长陵啊,那里葬着的人,是他不能放下的行囊,却在上一秒他妄想一身轻松的跟她去任何地方。
他转开眸,问:“去见谁?”他明知故问,不是在求证,便是在提醒。
“故人。”江夏初这样回答。
故人,已故的人。
她神色惘然,眼中眺着窗外的远处,眸光沉沉浮浮的。
变了道,离长陵越发近了,他的心脏渐进变得沉甸甸,握着方向盘的手紧了又紧。半响,他又问:“很重要的人?”
“嗯。”她缓缓点了头,说,“很重要的人。一辈子也不可能放下忘记的人。”脸上隐约浮出淡淡的忧悒,散于眉间。
她念起他的时候,总是怀念的,叫人看了,会忍不住觉得心疼,不知道为什么。
他好像也如此心疼了。
“要记一辈子,念一辈子的理由是什么?”他是脱口而出的,说完便意识到他多言了。有些话,是漏洞,说了就补不全了。
本以为依着江夏初沉闷的性子不会解释的,却不想她很快回答:“因为在意,因为想起、念起的时候,会庆幸曾经遇上了,拥有了。”看着窗外,声音随着风散开。
擅长面无表情的人,一旦满腹情感,便是不堪负载,到处都是酸酸涩涩的情绪,会发酵,会传染,似乎要一次宣泄个够。连他的心都酸了,软了。
心脏,真是个不受控制的器官呢,尽管理智一直在提醒,不要心软。
猛地,他踩了油门,窗外猛烈的风刮进来,他清醒了不少,风声很大,他提高了嗓音:“江夏初,惆怅忧郁不适合你。”看着前面的眸中,藏了惊涛骇浪,语气只是平平,“我不习惯了。”
“我也不习惯。”
江夏初附和了一句,便不再说话了。
车速很快,车里只剩下风声,驶进了长陵墓地,他们一直沉默,这墓地,渲染的人都阴沉阴翳了。
只是江夏初一个人下了车,叶在夕从窗户里看她走远,消瘦的背影,站在那高高的山头。
头探出车窗外,叶在夕看着天空,明媚阳光,在他眼里有些阴暗:“看到了吗?她来了,只是你还想见她吗?”
远远的山头,那人身影萧条,背对着一抹阳光。
缓缓地,她靠近那墓碑:“谦成,我来看你了。”再走近,知道触手可以即到墓碑,她只是迎着风站着,看着墓碑上的照片,“你会怪我吗?五年都不敢来看你。”
那墓碑上的照片已经泛黄破旧,辨不出原来的样子,只是隐隐约约可以看见少年浅浅莞尔,眸光正好对上她的。
她坐在石板上,冰凉冰凉的,伸手,拂着墓碑上的照片,风撩起她的发,看见她眸光清幽,淡淡涟漪皱起:“记得吗,你说,你总是舍不得责怪我,不管我有多荒唐胡闹。若这话还算数,谦成,这次一定不要原谅我。”
儿时,她的谦成总是纵容着她,将她宠成那般无知任性,那般纯真无邪。
如今,不可原谅了,才后知后觉。
该哭该笑,她不知何颜以对,触手,是墓碑的冰冷,她俯身,脸靠着那石碑,声音清幽:“是那个人让你躺在这个冷冰冰的地方,你一定恨极了他,现在也一定恨极了我。”她笑得荒诞,“我已是那人的妻子,谦成,十六岁那年的约定,我们都忘了吧。”一滴眼泪,顺着墓碑,滑过了那人的名字。
季谦成,已故的少年,她放不下却必须放下的人,彼间年华,那时,季谦成十六,她亦是一般大小。他们坐在天台,抬头,看星星,看月亮,谈天说地,许下诺言当时她太小,是任性的年纪,对着他撒娇耍赖:“谦成,你会一直对我一个人好吗?”眨巴眨巴的眼睛和星星一般亮。
“会。”少年牵着她的手,回答。
她不肯死心,亮晶晶的眸子缠着他不放:“娶了别的女人当妻子也会吗?”唇边的梨涡,较真嘟嘴的时候,总是深深的。即便是不懂婚姻,不懂爱情的年纪,说起这个的时候,还是一脸的赌气。
“会。”少年还是一如既往的答案。
“我不信。”蹬蹬腿,年少的女孩低着头生闷气。
“那我娶你。”片刻安静,等来这么一句话,虽然十六岁的嗓音还稚嫩,语气却笃定。
女孩儿立马抬起头,连眸子看着都是笑吟吟的,立马点头说:“好。”
那时他们真的只有十六岁,不懂爱,私自许了婚姻的约定。
匆匆七年,当初的童言无忌都面无全非了。
风吹过,散了脑中久远的记忆,她站起身,眼角的湿润已经风干,她涩涩的眸子,看着墓碑:“对不起,谦成。”深深弯下腰,她合上干干的眸子,低首,声音细微,“还有,不要原谅我。”
起身,取下颈上的项链,垂挂在墓碑的一角,她不曾多看一眼,似乎不留恋,转身,离开。
那人走远了,那墓碑上的角上,孤零零的戒指泛着冷冷的光。
那是她许的约定,他送她的戒指。
她从不离身,如今,丢弃了,因为要不起了。
天何时暗了,碑上,一滴雨水坠下,像极了离人的泪。
已是黄昏时分,天暗的快,不出一会儿就完全黑了。
叶在夕一直在山下等着,见她下来,只是看了几眼,什么也没说。
她坐在副驾驶座上,系好安全带,转过头去,风吹得脸微红,她说:“回去吧。”
“回哪?”他看她的侧脸,比这夕阳西下了的天还暗沉几分。
她总能把自己弄得这么颓败,让他忍不住心软。
面露倦色,她沉吟了一下,才合上眸子,回答:“雨后。”
叶在夕握着车钥匙的手一顿,竟是鬼斧神差地回了一句:“如果不想回去,什么地方都可以,我带你去。”唇边自嘲地抿着僵直的线条,灼灼的眸子中间一点别样的情绪在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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