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毓蓦然间回头,看见陆笑一脸温柔地看着他,顿时笑脸大开,方才的深沉飘得无影无踪。
他眯笑着眼朝她走过去,“怎么啦?看你一脸痴迷的表情,是不是觉得本少爷很帅,你突然很动心啊?表客气,喜欢爷这张脸你就说啊,随便你亲,随便你啃,”他又往嘴角抽搐的陆笑耳朵边凑近一些,“其实,少爷我的身体也很诱人啊,要不要考虑今晚……”
“滚!”陆笑鄙夷地看了他一眼,转身愤愤然朝着阅览室走去。
她是疯了才觉得连他吃她豆腐都甘之如饴。
沈毓摸摸鼻子,嘴角翘的老高,嘴里却以陆笑听得到的音量道:“和桃子在一起,笑笑都学坏了。”
陆笑朝天翻了个白眼,对他的话充耳不闻。
陆笑还没走到阅览室,手机就响了。
沈毓快走几步,低头看到她手机上的来电显——卢爸。
沈毓和陆笑的手都不自然地握紧,紧张地看着这个会宣布她真正身世的手机。
陆笑看了一会儿,慢慢地抬起手,按下接听键,将手机放到耳朵上,还没说话,对面的卢循就笑呵呵地道:“笑笑啊,爸爸到N市啦。你今天要是没课就来XX酒店734房间吧,爸爸在这儿等你。”
陆笑放下手机,松了口气,侧头和沈毓对看了一眼,见他眼里也是放松的神情。
陆笑的亲爹既然这么说,就表明陆笑是卢循的亲生女儿。不过,让陆笑不明白的是,既然陆笑是他的亲闺女了,他干嘛还让她去酒店见他?
或许还有别的事吧。陆笑想。
沈毓却没陆笑想的这么简单。
那天验DNA的时候,还顺带捎上了卢晓,卢循既然多此一举地跑来N市,八成还和留在N市的卢晓有关系。
说起来,卢晓这些天见天地往中大医院跑,一天还按三餐报到。听说每次去,每次吃闭门羹。这丫头倒是拗得很,不管被拦住多少次,依旧不放弃。
沈毓对卢晓的这种毅力不知道是该表示敬佩还是畏惧。前段时间他被她缠上时,真是苦不堪言。倒不是觉得这种缠人的女生讨厌,只不过要分人,他还巴不得陆笑天天缠着他呢。自己喜欢的女生天天追着自己跑那叫享受,自己厌烦的女生没事在自己眼前晃晃那就叫受罪了。
按说起来,贺乐弦喜欢卢晓二十年,向来都是他跟在她屁股后面亦步亦趋小心翼翼地讨好她爱惜她,还老是被她不知好歹地利用。即便这样,乐弦也没放弃过。
当年他让卢晓做自己的女朋友,除了她的名字和陆笑相似外,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不想看贺乐弦被这个颇能折腾的女生耍的团团转,他想让贺乐弦看清楚,这个女生并不值得他爱。只是没想到,直到他和卢晓分手,贺乐弦也没放弃过她。
如今,风水轮流转,为了卢晓的一句话,贺乐弦醉驾出了车祸,卢晓却突然发现她的身边不能没有贺乐弦,她也才发现她对贺乐弦的感情,这未免有些为时过晚。
贺乐弦身边的护士小丫头柳沫是谁?B市市长家的丫头。还是偷偷喜欢贺乐弦十多年的小丫头。嗯,虽然这个“暗恋”其实所有人包括贺乐弦都知道。
那丫头一听说贺乐弦出了车祸,不过才大一,就嚷着她爸走后门把她跨市弄进中大医院实习。名为实习,可谁看不出来,这丫头只伺候贺乐弦一个人呀。
话说,也没人敢让这小祖宗伺候。
柳沫这小丫头虽然娇气,也喜欢粘着贺乐弦,却不像卢晓追他那样的死缠烂打。
人小丫头聪明,不管骨子里怎么样,至少表面上乖乖巧巧的,特别惹人喜欢。
就这么乱七八糟地想着事儿,沈毓就开车把陆笑载到了XX酒店。
敲开734房间,来看门的卢循看到陆笑就一脸笑意温和,可陆笑总觉得他的笑中还带着一丝不悦,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
房间里除了卢循,还有李艳英,却没有卢晓。李艳英神情惶惑地坐在沙发上,精神状态不是很好。
沈毓仅仅是发现了这一点就跟卢循笑着道:“卢叔叔,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然后对陆笑说:“待会儿想回去了,就给我打电话。”
沈毓走后,卢循就开门见山地说:“DNA报告已经出来了,只是结果却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卢循把一份报告摔在李艳英身前的地上,要笑不笑地道:“你能告诉我,为什么晓晓不是我的女儿吗?”
李艳英的身体一震,陆笑亦不可思议地看向卢循。
卢循怕吓到自己真正的亲生女儿,就从房间的储物架上取了一罐温牛奶递给她,“来,笑笑喝点饮料。”
陆笑接过灌装牛奶,有些不解地看着卢循。
卢循知道她有疑问,也拿了份报告递给她。
陆笑强装镇定地先翻开自己和卢循DAN鉴定报告的最后一页,鉴定结果写着:RCP(亲子关系概率)值为 99。99%,检查血样所有人为亲子关系。
陆笑松了口气,犹豫了一下又翻开卢晓和卢循DNA鉴定报告的最后一页,看了结果,她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那报告上赫然写着:RCP(亲子关系概率)值为 29。03%,检查血样所有人为非亲子关系。
她下意识地看向李艳英,脑子里都是卢晓报告上最后一句话,却又觉得相当不可思议。她望向卢循,忍了一会儿还是没忍住,“爸爸,是不是医院搞错了?”
卢循知道这善良的孩子的想法,有些安慰也有些酸涩,却是摇摇头,“我分别让三家不同的权威鉴定机构鉴定的。”
那就不会错了。
陆笑再也不说话,坐在沙发上,静静地看着卢循对李艳英的处置。
卢循等着李艳英来解释,李艳英却是眼睛大睁,目呲欲裂,死死地捏着报告,将报告的边缘都捏得变了形。
她的脑子满满的都是当年PUB包厢里模糊的场景:一个壮硕的男人,把她死死地压在沙发上,将她的腿抬得高高的……她的身体被撕裂,被贯穿,被狠狠地践踏。
她知道那个人不是卢循,她当时只是好后悔,给卢循下药的那杯酒,不小心被她自己喝下,还被一个陌生的男人……
李艳英的嘴唇哆嗦着,紧紧地闭上眼睛。
她不想再回想了。
那是个噩梦。
卢循没有等到李艳英的回答,也不在乎她的答案是什么,只是将被李艳英撕碎过多少次的离婚协议书又扔到她的面前,“这次你还有什么理由不离婚吗?”
李艳英像避瘟疫一般往沙发里面又缩了缩,生怕那份离婚协议书沾着她身体一点点,她就会得不治之症似的。
她哆嗦着被唇彩勾勒的嘴唇,缓缓地抬起头望向卢循,泪早已弄花了她的妆容,“阿循,我……我是真的爱你。”
卢循觉得好笑。
这个女人骗了他二十多年,到了这一刻还想用这些根本不存在他们之间的感情维持他们名不副实的婚姻。
“李艳英,不要跟我说这些虚假的东西了。签了这份协议,你还能得到一些离婚补偿。否则,如果我将这份报告送上法院,那你将一分钱也拿不到。”卢循面无表情地说,“你也不想,让晓晓知道你这个做母亲的如此龌龊,更不想让她知道她根本不是我的亲生女儿吧?如果你不签这份协议,我不介意告诉晓晓报告的结果。”
李艳英的泪霍然停滞了一秒,“你太狠心了。我们相处了二十年,你怎么还能对我没有丝毫感情呢?”
“在你逼走了碧云的时候,我巴不得杀了你。”卢循的面部也有了一丝狰狞,将在一边旁观的陆笑也吓了一跳。
卢循扔给李艳英一支笔,“签吧,别再废话了。”
李艳英想了好一阵子,颤抖着右手要去捡起笔来,却是又缩了回去,几次三番,弄得卢循没了耐性,自己从地上捡起纸笔直接塞进她的手里,“签吧。再不签,你和晓晓什么都得不到。”
李艳英紧紧地握着笔,她的手抖得根本没法写字。
她爱这个男人不比温碧云少,可到头来,她爱了一辈子的男人却将她逼到绝路上。
李艳英抬起头,又一次看向卢循,目光不经意地瞥见旁边静静地看着他们的陆笑,心里顿时涌上一团火气——都是她,都是她,都是这个小贱人的错。要不是她出现在晓晓面前妨碍晓晓,晓晓也不会跑回家去质问阿循,阿循也不会知道有这个小贱人的存在。
如果……如果……如果这个小贱人在世上消失了,那晓晓还是阿循的女儿,她也还是阿循的妻子。
对,对,如果这个小贱人消失,如果这个小贱人消失……
李艳英的视线突然攫住陆笑旁边茶几上的一把水果刀。
她猛地站起身,扔下手中的纸笔,冲过去,捡起刀子,迅速地朝着陆笑刺去……
☆、PART 47
卢循见李艳英猛地起身,没判断出她要做什么,等发现她拿了水果刀要刺陆笑时,大脑一片空白,身体却先于大脑一跃而起,匆匆跳过去阻止。
而陆笑坐在那里根本没有反应,即便反应了也来不及躲闪,只听“噗”一声利刃划破血肉的声音在燥热的午后这个静寂的房间里响起,陆笑不可思议地瞪大眼睛,看着身前狰狞的女人被冲上来的男人一巴掌扇出老远,她的耳朵里回响着这个对她向来都很温和的男人惊恐的吼声:“笑笑,笑笑,你别闭上眼睛,我,我叫了救护车,咱一会儿去医院,一会儿去医院啊。笑笑,你别闭上眼睛啊……”
声音渐渐模糊,陆笑的眼睑强撑着睁着,却是怎么挣扎也争不过胸口传来的极致痛楚,终于还是疲惫地慢慢阖上。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为什么胸口会那么疼,疼得她以为自己要死掉了。神智慢慢抽离,慢慢远去,在她彻底陷入黑暗之前,脑海里一闪而过的那个人笑得一脸得意和无赖,仿佛还能听到他说:笑笑,我的身体也很棒哦,晚上要不要试试?
在混混沌沌的时候,陆笑仿佛回到了很小很小的时候,爸爸和妈妈吵架,骂她什么呢?哦,骂她是臭女人,贱人,不要脸,给他戴绿帽子,生了个小野种。
她跌跌撞撞地跑过去,抱住爸爸的腿,仰着头看他,稚气的声音脆脆地喊着爸爸,“爸爸,爸爸,您别再打妈妈了?”
“滚,小杂种。”爸爸一脚把她踹开,她小小的身体跟断了线的风筝似的,又像一颗被丢弃的苹果核朝着天井一侧的墙上飞了过去。
“碰——”是脑袋和身体撞在坚硬的墙上的声音,她在昏迷之前听到妈妈竭斯底里的哭声,她喊着:“笑笑,笑笑,你别睡啊,笑笑……”
她很想说:妈妈,我不睡,我不睡,可是却挨不过头脑身体的疼痛,彻底晕了过去。
村里的小朋友似乎听到家里的大人跟他们说了什么,每每见到她,都笑话她是小野种,小杂种。
她呲牙咧嘴说自己不是小野种小杂种,其实,那时候那么小,她哪里知道这两个词的意思啊,只知道每次挨她爸爸打的时候,她爸爸总会说这几个词。
她说不过那帮同龄的小孩子,本来想走,就听到他们开始骂她的妈妈,说什么,不要脸的女人生的小野种。
她猛地扑过去,抡起小拳头就揍那个率先起哄的小男孩,直揍得他哇哇大哭。其他小朋友看傻了眼,等反应过来,一个个都挽起袖子对着她七上八下地揍。
她被揍得鼻青脸肿,浑身都泛着疼,他们让她住手,不要再打身下的那个小男孩,但她还是不停下来。她就一个人,力气又不大,只能揍一个人。既然是他先挑事的,那她就专门揍她一个。
等到她揍累了,停了下来,身边的小孩忙把她推开,把被她压在身下的小男孩扶起来。
她看着被她揍得鼻血都流出来的小男孩,咧着往外渗血的嘴巴笑了,边笑还边擦自己的鼻血。
虽然那次回家后她又结结实实地挨了一顿打,可在那之后,没有几个人敢当面对她指手画脚的了,也没有一个人愿意跟她玩了。
这种类似的日子不知道过了几年,有一天她跟着妈妈去地里拔草,累得一屁股坐在田地里时忽然看到地头的树荫下静静地坐着一个小女孩。
那女孩远看可真干净啊,穿着白色的短袖,蓝色的半截裤,拿着一本书慢慢地翻看着,柳条随着微风飘来飘去,枝条末端的柳叶扫到小女孩的头上,绿叶黑发,两相映照,特别好看。
好像……没在村里见过这女孩啊。
应该是别的村过来的吧?
她想过去跟小女孩打声招呼,想跟她玩,很想很想,可她又怕小女孩也听说过她的劣迹斑斑,不乐意跟她玩。
她有些纠结,不知道该不该过去。
可是,那种想找个玩伴的心情挠得她的心痒到不行。
她咬着嘴唇,看着那个小女孩,眼见着有个大人喊了她一声,小女孩合上书站起来,那架势就像要走似的,她根本没再多想,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迅速地逮住一只绿色的毛毛虫,跟她妈妈说了一句她去玩会儿,就撒丫子跑到了小女孩的旁边。
小女孩发现她了,停下脚步还站在树荫下冷冷地看着她,浑身散发着嗖嗖的冷气。
她咽了口口水,咧开嘴嘿嘿的笑,尽量表现得和善可亲一些,左手小心翼翼地捏着毛毛虫,右手不断地在裤子上擦来擦去。她的手太脏了,要是被面前这个白白嫩嫩的小女孩发现了,该笑话她了。
小女孩看她站了好久也不说话,扭头就要走。
她却立马伸出左手,递给小女孩毛毛虫,“你,你好,我叫陆笑,你能跟我玩吗?”
小女孩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看着她手中的毛毛虫,一脸的厌恶。
她抿抿唇,又咧着嘴笑,“它不咬人的,很乖很乖的,真的,毛毛虫最乖了。它能听懂人说话,真的。我平时都是跟它们说话的。”
小女孩皱着眉,讶异地看着她,没再后退,犹豫着伸出手来。
她忙想把毛毛虫放到小女孩的手上,那小女孩却又立马把手撤了回去,警惕地瞪着她手里的毛毛虫。
她就咧着嘴,鼓励地笑:“你摸摸它,它毛茸茸的,很可爱的。”
小女孩慢慢地把手伸过去,用食指指尖小心翼翼地碰碰毛毛虫身上的毛,看着它哆嗦了一下,脸上的表情有了些松动。
她看着小女孩也喜欢毛毛虫,特别开心,又重复了一遍自己的名字,问:“你叫什么啊?我们能一起玩吗?”
小女孩抬起头来,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眼睛跟水晶葡萄似的,又大又圆,她说:“我叫沈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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