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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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年华- 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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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这话,我一下子被他那个样子给逗乐了,边穿衣服边摆着手说道:

“行啦!那就多谢啦!是我委屈了你,对不起行啦吧!”

我嘴里是这么说的,可心里确偷偷的骂道:

该死的家伙,你搅了我的美梦,等着,有时间我非搅了你的,梦美不可。

我跳起来快速地穿上了衣服,那真可以说的把军训时的本事都用出来了。

不到三分钟的功夫,我以快速的穿完衣服,并拿着毛巾朝着水池赶去了。

说实在的,既然大家都说好了,八点钟准时在校门前见面,那说什么也得守时呀!

要不然,会给同学们一个不遵守时间的印象,那以后,同学谁还尊重咱呀!

就算抛开同学好友们对我的印象,好与坏不去论,那也得给心中暗恋的人一个好印象呀!

从进入高中之后,最让我满足和快乐的事情,那就是认识了柳燕,只要能见到她,并且和她在一起,那是我最快乐和幸福的一天了。

她那女性特有的柔情就如同我生命中的味素,越品越感到味道无穷。

她那柔情似水的样子,就好象空中漂动着的彩云,总是在我眼前呈现着美丽。

今天是一个多么好的机会呀!大家一同到野外去游玩,我应该把握住这么大好的一次机会。

比喻说:

到山林中游玩时,我要时时刻刻的注意她,假如她被蛇之类的东西给吓着了。

那我得在第一时间里冲过去,虽然我也很怕蛇,当那也得硬着头皮上。

让她知道,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有我在,那就是她最好的保护伞,就是最好的避风湾。

当想到避风湾时,我向我的胸前看了看,不由得偷偷的笑了起来。

就咱这小胸脯一点都不宽大,不过,没有什么,咱的样子不宽大,心胸宽大就行吧!

另外,到野外游玩,那可是我和她近距离接触的最好的机会了,要是有机会。

嗯,咱可以向她表露一下自己的想法,即便是她不满意,我想她也不会骂我吧!

这俗话说:一家女百家求。

我快速的边洗着脸,边想着,心情真是轻松而又快乐着!

如今我们又一起到野外共享快乐的时光,我感到现在的自己,无论是盼望还是等待都述说着一个耐人寻味的幸福故事。

“你说准备什么吃的能好一些?”

司锦看我从水池跑回来,脖子上搭着毛巾,还没有等我停下来,就冒出这么一句话来。

这家伙,我可真是服气了,都什么节骨眼了,还想着吃呀!

我将手巾朝旁边一搭,头都不回的又伸手去抓我的上衣。

“我说,老大,你刚才不是说,时间不够用了吗?那还吃个鸟呀!”

司锦一听,马上乐了起来,晃着头,瞪着眼睛说道:

“再急也得吃饱呀!不然,我们玩上瘾了,不能准时吃饭,谁能受得了呀!”

我伸头朝窗外望了望,这个位置正好可以看到校口,看样子她们还都没有到呢!

我又回头看了看司锦说道:

“看样子时间还早一些呢!唉,你喊我喊的有点早了一些。”

他伸着头,在我身后也向窗外望了望,并用力的吸了吸自己养着的一盆花。

“早什么早呀!你也不想一想,要是让陈华等你,那可就有嗑唠了。”

是呀!他说的也有道理,我可不能让陈华每天瞪着眼睛尽看我的不是了。

这次,本人早早的等在那里,到时她要是来晚了,对不住了,我也得整她两句,这叫先下手为强,看她有啥好说的。

“也好。”

我心不在焉地应付着,东抓一把,西拉一下慌慌张张地收拾自己准备拿的东西,但心里却忍不住偷偷地想。

看来司锦这小子和我昨晚上的睡眠差不多,准是被陈华这个臭丫头骗子迷住了。

第九十四章 烦人说我懒

我觉得司锦昨天听说要去玩可能也半宿没有睡好觉,在我的眼里他可是贪吃贪睡的,今天起得却出奇的早。

想到这我坏坏地笑着问道:

“你什么时候起来的,我怎么没有听到呢?”

他看我这么说,手并没有停下来,而是快速的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并说道:

“你睡得真死性,我起来有一个多钟头了,在院里都跑步回来了看你还睡懒觉怕耽误坐车只好叫醒你。”

哟,还挺会编八的呀!他能有这么好的定力,早早的就跑出去晨练,打大我都不相信。

我哈着腰朝他扫了一眼,见他忙碌着,便问道:

“是吗?真没有想到,你还挺准时的,为了准守时间,连觉都不睡了。”

这时他以收拾完了,直起眼来,将东西往身上一背,笑着说道:

“看你,好象不太相信我说的话呀!我回来在水房洗脸时,正好看到了陈华,她还问我你起床了没有,不信你问她好了。”

又提她,一提她我头就痛着,躲还躲不来呢!谁有闲心跟去问她呀!

就她那性格,指不住又要说我什么呢!不说别的,就说那外号吧!

有说别人是懒虫的吗?知道的,是她跟我开玩笑,不当回事,一笑而过。

不知道的,还真的以为我懒得要命,连腚八娄子都带不动呢!

据我听说,就有一个特懒的小子,最后是懒死的,那么懒的家伙,以后那个女孩敢跟呀!

那个懒家伙,懒到什么程度了,我听了之后,都瞪着眼睛无语了。

听说,他小的时候,到是很勤快的,他们家里住在农村,父母到是很有心思的人。

在村里开了一个小店,从有了这个小店之后,家里自然不愁吃穿用了。

在这懒家伙小的时候,还很勤快,有一次,他父亲生病了,家里货又没有了。

看到这种情况之后,那时他才八岁,就独自背着母亲,跑到县城里去把货背回来。

一看就知道,他是一个很懂事,也很精明的孩子,并且也特有头脑的。

那知道,他的母亲特别的宠他,看到儿子从那么远背回来货之后。

心痛的拍着他的头说,大惊小怪的说道:

儿呀!你到那里去了,干吗要去到县城里,进货呀!走时也不说一声,吓死我了,记住,以后家里的活,什么都不需要你干。

她的母亲到是说到做到,从那之后,无论家里有什么大事小情的,他坚决不让儿子去做,总是心痛的说,他还小,还是一个孩子。

渐渐的,他开始长大,不仅不喜欢上学,也变得越来越懒了。

在他家里条件好时,父母亲都能干,生活自然不需要他去考虑了,有吃有喝的。

只是,岁月不可能让他的父母亲永远的年轻呀!当他父母渐渐的老了之后。

他还是懒得什么都不去做,尤其是当他父亲因为病死了之后,他家里便一落千仗了。

就算是这样,她的母亲还挺着小身板对儿子说道:

儿子,你还小,妈什么事情都能做得来,不需要你去做,你只要玩好就行。

又是几年过去之后,她的母亲也过世了,因为他出奇的懒,跟本就找不到女孩嫁给他。

而他呢!觉得自己独自生活,也挺好了,就那么无声无消的去消磨日子。

在两个老人都离开他之后,使他的生活变得越来越艰难了,最后流落到要饭的地步。

最初他到是跟着村里人跑出去打过工,可干了两天之后,那种苦他实在受不了。

只好又跑了回来了,可要饭,他觉得自己以前是一个多么体面的人呀!

真有些拉不下那个脸呀!可肚子饿的死在受不了了,只好不再考虑面子的问题了,穿着很体面的衣服跑到镇上去要饭。

开始要饭的时候,要是那家饭店给他脸子看,他到是很要强,以后就再不蹬门。

可时间久了,饭店的那些服务员,小老板们,看他那么年轻,四处讨要,自然也都烦他,看他要饭还这么好面子,就更没有好脸色了。

渐渐的,他感到自己这饭也死在要不下去了,只好又回到了村子里去。

回村之后,他变得不是勤快了,不是发奋图强了,而是变得更加懒了。

整天躺在家里,有时间,就跑到村里有可怜他的人家要一口饭。

拿着吃的,再回到家里躺在床上,上厕所都不愿走出家门去。

后来,他把家里的屋子里所有的家具,只要能烧的,都劈了烧掉了。

到最后,他干脆懒的,连大小便也在屋子里解决了,也不知道什么时间。

他死去了,当他死后,有同村人赶到他家之后,发现,屋子里什么都没有了。

地上,埋着全都是他拉的屎,这家伙真是懒到了顶级了。

我收拾好之后,不起听司锦说什么,站在那里挥着手说道:

“时间差不多了,咱还是不要提她了,抓紧走吧!”

司锦好象并没有明白我的意思,看着我笑着说道:

“陈华还说,要是你没有起来让我抓紧把你叫醒,别因为你一个人误了大家的事,让懒虫一条鱼腥了咱一锅的汤。”

“这个臭丫头,这个赖巴狗!这个……大清早就和我过不去,看我怎么收拾她。”

我咕噜着把东西收拾利索,可心里不停地骂着,上次要不是她咒我,能让周强的女友用车子把我撞到了吗?真是狗嘴难吐象牙!

我和司锦一边说着,一边笑着,跑跑颠颠地下了楼,可我心里还在想着梦中的事情。

这时有一个女孩子迎面走过来和我打招呼,我礼貌的应了一声。

这个女孩子叫什么名字我不太清楚,那一个年级的我也不知道。

只知道每当我饭后在篮球场打球时,每次我进一个球她都会和别的女孩子高喊着为我助威。

当我摔倒时,我尴尬地向场外不经意地瞟上一眼,也会看到她紧张地用手捂着嘴,睁大眼睛看我一瘸一拐的走下场地。

篮球虽然不是我的特长,但对一个男孩子来讲,玩球好似生命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有时晚上,闲来无事时,司锦就喊我,到场上去玩一会,并约我和别的班打几场友谊赛,便跑去玩两下了。

第九十五章 玩球

说起球来,我并不是特别的爱好,只是很多男同学,都喜欢玩球,自己也就渐渐的跟着学了那么一点点。

初中时,我常跑到校院的球场上去,其实我喜欢玩足球,我觉得,那球在脚下,跟着它跑来跑去的。

很多人在追,那种场面,应该说是特别的刺激,又特别的有意思。

球满操场的跑着,如果你体量好,体质强,那球肯定总是在你的脚下转悠着。

要是你体质差,得,你累得满头大汗,喘不过气来,那球也不会跑到你那去。

就算是跑到你那里去了,也会被别的同学,偷偷的从你脚下抢走的。

蓝球呢!也是如此,几个人在场地上,奔来跑去的,那真是体力的活呢!

不过,很的男生,之所以喜欢玩这种强烈的运动,一时跟球的宣传有关。

觉得,只要是球玩好了,也同样可以得到尊重,得到别人的认可。

另外,也能显示自己体质的强壮,来显示自己的强劲的优势来。

反正这么说吧!我是不太喜欢这种强烈的运动,不过,因为很多同学都喜欢。

我呢!也只是应应场面,要是什么时候,缺人手了,我还是愿意跑到场上去。

从上高中,我们其实没有玩过几次球,一是时间很短,同学之间并不是很熟。

另外一个原因,最初军训,搞得大家丢盔卸甲的,也没有精力再玩那种强烈的运动了。

接下来,我们又搞了书画班,又忙得大家晕头转向的,更腾不出精力。

只有到了晚上,大家吃玩饭之后,司锦和我抽空到操场上去时,看有几个同学在那里投来投去的,显得很单调。

就喊我们过去,和大家一同玩玩,玩是玩,因为人手不够,只能简单的投投蓝罢了。

有个离我们很远的一个住校的女生,可能对球特别的感兴趣吧!

每次我们玩的时候,都看到她和另外一个同学,站在那里看着我们。

尽管我的球技很拙,但球场上我是个懂得规矩的人,因而他们都喜欢找我玩。

尤其每次看到场外,那些不请自来的很多拉拉队为我们助阵,在球场上奔跑起来真是精神抖擞。

对于别的女孩,确来看热闹,我记得不是那么很清楚了,在球场上玩的那么热烈。

那有心情去看谁跑到我们场外看呢!再说了,我一玩起来还是比较认真的。

我可不想让司锦说我,球技差得,连他用脚投蓝都不如的地步。

很多事情就是这样,最初虽说玩的不咋地,而你认真的玩两次之后,以前又有那么点底子。

渐渐的,跟那些同学一同玩时,也不比他们差多少,相反,我到觉得我玩的和他们比起来,相当不错呢!

那也可能是我太远过于认真的原因吧!不管什么原因,我对玩蓝球自信越来越强了。

有一次,我们晚上出去,正赶上有两个别的班男生正在玩球,看我们走出来。

就扯着嗓子喊我们过去玩两把,司锦看看问道:

“你说还玩吗?今天我觉得特累,真不想跟他们玩,只想在操场上那么走走。”

我朝喊我们的男生看了看,好半天才说道:

“还是过去玩两把吧!不管怎么说,他们看得起咱们,不去好象不太好吧!”

司锦看我这么说,只好不情愿的点了点头,和我一同朝球场走过去。

当我们在场地上玩的热火朝天的时候,从寑室里出来透透风的同学越来越多。

看我们这里玩的热火朝天的,就有几个闲来无事的学生,慢慢的靠过来。

我们几个原本只是懒洋洋的投两下球,然后就准备休息一下,便回寑室。

看来的人越来越多了,看热闹的也越来越多,反正这个时间,大家刚刚吃完饭,也没有什么事可做,就跑到这里闲磨时间来了。

当人一多起来,那几个男生就笑着对我们说:

“喂,看看现在人手也够了,这样好了,不如咱们好好的打两场吧!”

司锦看一时走不开了,只好看着我问道:

“你说玩吗?”

初到这里,很多同学都不认识我呢!现在同学越来越多,要不借着这个机会。

让更多的同学认识一下,真有点太可惜了,咱这个年龄不正是张扬的年龄吗?

尤其是看到对方那几个同学,很自信的样子,我心里就更不服气了。

有啥听!你们还真的以为自己玩的很霸气呀!老老,我们不比你们差多少。

难道当着这么多同学的美,让你们给叫住了,那我们还算是爷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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