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穷千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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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穷千里目-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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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在阮叶看来可不是什么好讯号,在她看来,朝公子的表情就像在说。你做的那些事情我都知道,看你要如何狡辩。

朝公子看着阮叶。后者贝齿轻咬嘴唇。似乎竭力想要隐藏自己地心虚,不过显然是徒劳。

这个表情。不知怎么的,便在他心里与另一个面孔重叠在了一起。

他的心里震了震,有绵绵的痛,好似藏着棉花之中的银针,柔软深处,疼痛突然。

“莫莫。”他几乎要脱口而出,却终究把这名字压回心里,任由声音在他壁垒森严的心中来回碰撞,激荡,直至最后好似死寂一般。

阮叶低着头,很警觉地小步向乔不遗房间内挪,打算一看情况不对,立刻脚底抹油,随时开溜。

朝公子看着她的样子,心里有些想笑,他有多久没有这样清楚明白地知道自己内心的感受了?心里这样想着的时候,他一双剑眉便已经轻轻上扬,唇边绽开璀璨地笑容。

很久很久之后,阮叶想起这笑容时,心里还是一阵温温柔柔的暖意。

而此时,她正好抬头,看着他这没来由的笑容,忽然一阵发愣,这笑容太耀眼,就好像阳光撒在大地地第一缕光线一样,带来的不仅是光明,还有温暖。只是,这表情怎么会出现在朝公子身上呢?

这,这,这,这真是太诡异了!

她正打算随便找个什么理由就开溜地时候,乔不遗地话让她停住了已经转了个方向的脚尖:“叶子,你今天见到蓝况之后,有没有觉得他有什么特别?”

“特别?”阮叶一愣,随后连连点头,“有啊有啊。”

“怎么个特别法?”发问地是朝公子。

阮叶心里一放松,知道不是冲着自己的恶作剧来的,立刻脚步都轻盈了不少。她坐下后这才说道:“我发现,这个蓝况其实是徐妈妈手下的爪牙。”

关于她的这句话,实在是让在场的两个男子好一阵无语。

能让这样两个自以为是的男子露出这番表情,还真是大快人心啊。阮叶心里想着,这才正正经经地将事情地经过说了一遍。这事情说起来话可长了,因为阮叶要从她被乔不遗扔出窗外说起。当然,她可没忘记把自己遇见一个猥琐大叔并且好好地向对方表示自己是如何“惹人疼”的事情说出来,并且还一边说一边死命地用眼神直射乔不遗,好似在说,死阿布,臭阿布,你现在知道你把我点穴扔出窗外,让我不能动弹地呆在芬芳楼这么一个大环境下,是一件潜在危险指数多高的错误了吗?要是我真出了什么事情,看你回去怎么跟我娘亲交代!

两个男子在听她说完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之后,都有些啼笑皆非。

遇人不淑?亏她想得出来。

朝公子双眉轻蹙:“乔兄,赵九要是所言不虚,那这芬芳楼就真的有必要再探一探了,但前提是,不能打草惊蛇。”

乔不遗点了点头:“朝公子言之有理。”

这两人的对话实在不属于阮叶可以理解的范围。她最讨厌这样子了,好像别人都知道什么事情,就她不知道。

“喂,你们在说什么?”她好奇地问。好歹她可是把自己的经历都告诉他们了,他们再这样当着她的面打哑谜,她可要翻脸了。

乔不遗侧脸笑吟吟地看着她,温润的眉眼之间带了些促狭:“你真的想知道?”

“废,废话!”阮叶语气有些不肯定地道。为什么,她看到乔不遗这样的表情忽然有种上了贼船的感觉?

果然,乔不遗下面的一句话是:“你想知道的话也好,只要帮我们一个忙?”

又看了看也属于乔不遗所说“我们”之列的另一位,朝公子,后者这次却只是冷若冰霜地看着自己的双手,好似他的手漂亮得跟朵花儿似的,连头也不抬。

阮叶心里有种被算计了的感觉。

“什么忙?”

第六十七章 自愿钻套心不甘

阮叶不禁感叹,下一次心里再涌起什么奇异的感觉时,不要犹疑,立刻遵循心里的念头,能跑多远就跑多远。乔不遗的笑容是有迷惑性的,他的笑容向来会给自己带了灾难的,这就是阮叶的总结。

这个灾难就就比如此刻,她要蹲在这里烧一大锅的热水,因为芬芳楼的姑娘们要洗澡,问题是,哪个黑心黑肺的家伙挑水进来的,居然把柴火全给弄湿了,害的她现在被灶膛里冒出来的浓烟熏得满脸漆黑,就剩眼白和牙齿是白色的了。

阮叶发誓,要是老天在给她一次机会,她一定不会有那么重的好奇心了,就算她真的还有那么重的好奇心,她哪怕咬住自己的舌头也一定不会再问出口那句:“什么忙?”的。

乔不遗是故意的,他偏偏要把那些事情都告诉自己,这样自己心里就会忍不住想要插一脚。

蹲在灶膛前,阮叶因为受不了烟熏而一直眨巴着眼睛。

就在昨天夜里,又有一个人死了,当然,和章成豪的死因一样…………是被吓死的。

但是奇怪的是,这人却是个乞丐。

不折不扣的乞丐,货真价实。

而奇怪之处便在于此。章成豪是金舞镖局的当家人,乞丐却是街头要饭的流浪汉,这两个身份背景完全不同的人,为什么会因为同样的死因而死去?

赵石手下那帮兄弟办事还是有点效率的,很快就排除了乞丐是真的是偶然吓死的可能。

首先,据原来和他一起要饭地人说,这个死去的乞丐陈,没人知道他的真名。只知道他姓陈。但是,据那些人称,乞丐陈是个在坟地里也能倒头就睡地主儿。要想把他吓死,倒也不是简单的事情。

其次。乞丐陈并不是死在什么暗街陋巷之中,而是死于一间客栈地房间之内,总不见得是他自己半夜跑去那家客栈里面要饭去了吧。

最后,所有的情况都好似章成豪死去那晚的重演,客栈里所有的人都睡得格外深沉。没有任何一个人听见或看见什么,凶手走得悄无声息,只留下一室淡淡的余香。

如果有上述这么多情况都相似,赵石还不把它们并案地话,阮叶就会怀疑他那个恶罗刹的捕头之名是不是浪得虚名了。

经过并案之后,仵作赵九检查了乞丐陈的尸体,发现了一些在上一具章成豪的尸体上所没有发现的东西。

比如,乞丐陈的额头上,有一个细孔。很细小并且叫人容易忽略的小孔。

针尖大小的孔,在尸体的僵硬变化过程之中会越来越不明显。而章成豪地尸体由于运到六扇门的验尸房已经有一段时间,而且在得出他是吓死的结论之后。赵九重点检查地是他的血液,还有肝脾。想查出是不是中了什么毒。但是一无所获,直到在乞丐陈地尸体上找到了这样一个突破点。

回过头去。再检查章成豪地尸体上,果然也有这么一个小小的伤口。

关于这个小孔,赵九地推断是,凶器所为。

而且,照这个伤口看来,凶器只能是针了。

只是,这一针到底是要了他们的命,还是不过是凶手的附加行为,只是一种对凶手而言很特别的形式?

赵九对于乔不遗的问题,只是冷笑了两声,说道:“这就不是我的事了。”

对于赵九,乔不遗心里总有一种古里古怪的感觉。这个老人似乎有着十分隐秘而阴翳的过去,他的眼神不似年长看破尘世的清明,有的只是执着。

执着,有时候便是执妄,许多时候,这并不会给人带来快乐。

赵石手下的人找来了街市上所有可以买到的针,可惜并没有哪一根能与伤口的形状对得上。

赵石看着那些针,对站在一旁的乔不遗说:“令妹喜欢绣花吗?这些针送与她,可好?”

乔不遗对于赵石异于常人的幽默感不置一词。

他只是奇怪,这针孔到底是什么样的针造成的?

赵九笑了笑,用他惯有的嘶哑的声音说道:“找到凶手了不就可以看到凶器了吗?”他似乎觉得自己讲了一个多么好笑的笑话,说完嘿嘿地笑了起来。苍老而沙哑的笑声在验尸房中飘荡,让人不禁毛骨悚然。

乔不遗出了六扇门,便和朝公子见面,后者本来也是应该去六扇门的,但他并没有出现。

“临时有些事情。”他淡淡地对乔不遗道。

后者点点头,便一起回了乔不遗和阮叶投宿的客栈细谈,这才出现了阮叶要去芬芳楼帮忙的结果。

为什么一定是芬芳楼,难道不能是别的青楼吗?凶手身上有的不过是一种很俗很腻的勾栏常用的香粉味罢了。

这是阮叶的疑问,也是她不想去芬芳楼做丫鬟而给自己找的理由。

乔不遗笑了笑,眉眼之间温润天成:“因为这次赵石直接把赵九带去了现场,那香味还未完全散去,所以赵九发现它与一般的青楼香粉之中略有不同。”

阮叶不禁问道:“什么不同?”

“这里面有一样金竹花的香气。而这金竹花可不是一般青楼女子用得起的东西。”

“哦?”阮叶睁大了眼睛,很好奇金竹花是什么样的一种植物。

朝公子淡淡地解释道:“这金竹花我国可没有,不过据说之前有个仰慕蓝止水的外域商人,曾经鲜花赠美人,送了蓝止水七朵金竹花的干花。”

阮叶听得不甚明白:“什么是干花?”

朝公子不知为什么,对着她似乎耐心十足:“干花便是已经晾晒处理掉了花上所有汁水的花,这金竹花的干花研磨成粉末后,可以做香薰用,自有其独到的凝神妙用,而且,香味也是独一无二。”

阮叶看着对自己娓娓道来的朝公子,有些奇怪地问:“你说据说,是据谁所说?”

朝公子却不再回答她的话,只轻轻一句:“我自有我的消息来源。”

阮叶想了想:“也就是说,蓝止水是凶手?或者和凶手有关联?”

乔不遗既没有同意她的说法,也没有否定,只是道:“这正是我们希望你去查探的事情。”

阮叶两眼一翻:“我有什么好处?”

结果当然是没有什么好处,可是乔不遗说了这么多,她早就心痒了,所以最后还是去芬芳楼了。

可是,想着那二位好整以暇地等她回去报告情况,自己却在这里累死累活,虽然说没人逼她来她自己决定来的,但是这会儿,在了解了芬芳楼的杂役丫鬟是这么累人的一件差事后,阮叶实在是心有不甘哪!

第六十八章 妙雪的雪

疏星淡月秋千院,愁云恨雨芙蓉面。前一句,指的是落夕榭,后一句,说的是十二雪。

落夕榭就像一方美丽而不真实的天地,十二雪便是囿于其中的囚鸟。

妙雪看着镜中自己的容颜,露出一个笑容,冷冷的,静静的,自己也是这其中的一只囚鸟。

这个光景,公子怕是还在客栈和乔不遗谈事情吧。

她刚才去看了小姐,小姐还在闹情绪,赌气不肯吃饭。

她回忆着自己遇见公子那一天的场景。

那时的她,是一个待价而沽的雏妓,命运就像当时她唯一的财产…………窗前的那盆雏菊一般,任人攀折。朝公子的出现,对她而言,好像梦一般。

他给了妓院的妈妈一张银票,妈妈便欢天喜地地留下了她。

她犹如怯懦的小麻雀,仰起头看着面前比自己高出很多的他。

这个年纪介于少年与男人之间的公子,眉眼好似剑裁的一般,黑色的长发只一束在脑后,其余就那么蜿蜒地垂于肩上胸前,好似一条墨色的河流。他长得明明那样明亮,眼中却好似有千年的冰雪。然而,当他看着她的时候却忽而露出一丝笑容,虽然那笑容没有什么温度,可是却好似有着魔力,让人有种哪怕拼了性命也要接近他的冲动。可是,当时的她不敢,不敢有丝毫想要靠近他的动作,虽然她的心里是这么地渴望。

只是,她怎么可以!她一身的麻布粗衣,脸上还有妈妈给她涂得劣质地胭脂。发髻上还插着一朵可笑至极的桃花,妈妈说,这叫伊人桃花面。可是,她在他面前忽然就无地自容起来。…

这种感觉。在很久之后,她才明白,它叫自惭形秽。

跪于他面前的她,觉得自己就是一文不值地一颗沙砾,几乎要被湮没于脚下。

他却慢慢地低下头。看着自己,说道:“以后,你就跟着我,好不好?”

他说“好不好”这句话时,声音很轻很慢,十分随意的语气,却透着不容拒绝。

她仰起小小地头颅,鼓足勇气说道:“是。”

那时,她还没有妙雪这个名字。

但是。公子也从来不喊她在妓院时妈妈给她取的名儿。

大概那时,落夕榭一共就只有公子,小姐。还有她三个人,所以。公子在朝着她时。就只是在跟她说话,而她就不需要名字。

有没有名字无所谓。只要能陪在公子身边就好。

她的耳朵是在她在落夕榭住下后的第三天里失去听力了的。

她一直记得那根银针刺穿她耳膜地感觉,那种疼是一瞬间的,冰凉的触感滑过她的耳膜,一种穿透的疼痛让她不禁咬破了嘴唇,咸腥的味道充斥了她的口腔。

然后,她就再也听不见任何声音了。

可是,在将银针拿离她的耳里后,公子轻轻地拥了她一下。

那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他离自己那样近,他将头埋于她的肩上,整个身体弓了起来,好似一只无助地伤兽。她甚至能感知投过衣料他微薄的体温。

他微温的气息在她地耳边萦绕,似乎在说着什么话,也许是呢喃,她却听不到。

当他收回环着她的双臂,重新站直之后,他又是那个很少会这么近距离靠近别人地朝公子了。

然而,那一个拥抱,却已经足以让她珍藏一生。

如果失去听力是留在朝公子身边地代价,那这代价对她而言,并不算什么,习武也好,学唇语也罢,都难不倒她,既然公子叫她做这些,自然就有他的道理,那她就什么也不该多问,什么也不该多想,去做便好。

而现在,十二雪之中,又有哪一个女子不是抱着这样地想法的?

妙雪的名字来源于一个雪天。

那是她来到落夕榭的第一个冬天,一场连夜而至的大学纷纷扬扬地下到天明。站在落夕榭的湖边,看着已经开始结冻的一池湖水,朝公子的双瞳之中,也似下着大雪一般,迷雾重重。

妙雪静静地垂首站在一旁。

朝公子永远是一身白衣,哪怕寒冬如此,大雪纷飞,也依旧如是。他伸出一只手,五指修长而整洁,微微向上摊开掌心,接住几片落下的雪花。

他的眉眼愈加的深邃起来,看着手中的雪慢慢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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