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皮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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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皮火车-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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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就是北京,所有的道路最终都指向北京,所有的阅读都在这个巨大的城市里得到了印证。

小说里有几个人:李小路、夏永康、孙克非。如果你有兴趣,可以去北京火车站堵一下,每天有多少个李小路拖着皮箱,高举着战书,冲向这个城市。与她们擦肩而过的,还有那些失败的李小路,一样拖着皮箱,只不过有点儿旧了。她们的车票通向广大的乡村,或者略显寂寞的二三线城市。所以啊,北京不允许你打盹。你稍微一感慨,或者一走神,你的箱子就旧了,就有新人像森林里的藤蔓一样,从你的身边悄悄地攀上来。那个很文艺很羞怯的李小路,在小说里成长为一个在众目睽睽下,冲人大喊“去你大爷的……你冲我瞎嚷有什么用!”的时尚编辑。

小说中的夏永康,一个文艺中年。在北京的文化大酒局上,他们是永不消逝的电波。他们在不断地转世、复制,“刘主编还在路上,马上就到”,“这位是著名专栏作家”,“这位是某某的经纪人,他过去还带过周云蓬呢”,有新近到京的文艺女青年在场,他们蒙眬的酒眼就会重新闪亮。当然这是小说里的叙述。据我观察,这几年,随着北京丛林法则的日趋严酷,即使上述情况出现,他们的眼睛也不会次次闪亮了。现在的饭局,是每个人都低着头,滴滴答答地发微博。泡妞不是真理的全部,微博的关注人数才是硬道理。所以,夏永康最终只能落寞地坐在麦当劳里,消磨漫漫长夜。他即使变成真人,回到今日北京的文化圈,也只能做个沉默的羔羊。

孙克非,想当“海龟”。我印象最深的是他想在新西兰买个农场,这也曾让李小路动心。这个庞大的远方的农场化身为一只老狗,在他们的生活里忽隐忽现。他是一个疲倦的人,不文艺,但也不拒绝,是很多姑娘在北京,凌波微步最后选择的那块石头:“哪有什么爱情,找个理科生嫁了算了。”作为一块石头,他很被动。作者对他不大厚道,女主角李小路踩了他一脚,但只是路过。

小说里的人,都是一些小动物,在京城这个大森林里,就算迅捷如欧阳,凶猛如早期的夏永康,也只是一些猞猁、山猫档次的小猛兽。他们能听见森林深处的大型哺乳动物的咆哮,但是根本没有机会见到它们的恶。他们当然也在吞食伤害小白兔、小灰鼠,但那些真正大动物的气息会让他们毛发直竖,甚至一声足音都足以让他们的洞穴坍塌。

小说的结尾,绿妖写到了宝城,那个恍如隔世的小城。它是我们童年对这个世界的印象,是收音机、路灯、推着车卖豆腐、偷窥女厕所的年代。在同一个空间里,时间有它相互独立的、不同的维度,像一个个锁着门的房间。

春节,离开北京,我到了绿妖的家乡襄城。城外有一大片坟地,还有一段老城墙,可以在上面散步。这曾是古代兵家的必争之地,经常在《资治通鉴》里被屠城。绿妖小时候会去书摊上租书看,一毛钱租一本金庸的书,然后坐在小板凳上,一天能看完整套《射雕英雄传》。她带我去那条旧书街,不出意料,那里已经成了放着“旭日阳刚”的大商场。绿妖带我去她的学校,那时学校有一个退伍军人出身的老校长,天天吆喝她们早起,在一条运煤车呼啸而过的马路上跑步。一肺的煤灰,回家都能生炉子。平常的时候,大铁门锁得紧紧的,不准随便出入。这让我想到了简·爱最初就读的教会学校。绿妖带着我,三拐两拐重返旧址,她扒着门一看大吃一惊:“怎么校园变得这么小?”我很禅宗地向她解释:“校园依旧,是你的心变大了。”春节亲戚聚会,有一位长辈还义正词严地训斥她:“你看你在北京混的,你连王都不姓了,你就姓你的绿吧。”

当然这里不是小说中的宝城,宝城在沈阳的北陵。我和绿妖去看皇太极的陵墓,走过长长的甬道,两边石兽静立,最后的墓地写着“宝城”。绿妖说:“我编了一个名字,没想到现实中还真有。只不过它是住死人的。”

但小说里的人不是死人,你掐他们一把,甚至自己也会激灵地打个冷战。只要北京不被沙漠覆盖,那些人就还存在,在国贸地铁,在世贸天阶,在宋庄,在方家胡同,他们换了衣服,换了面孔,从一个酒局奔向另一个酒局,从一个小办公室奔向一个大办公室,从一个身体奔向另一个身体,梦里全是天通苑的楼房,醒来是三环,那里已成为巨大的停车场。他们跑啊跑,一旦被人生唤醒,他们就会被淹死。

鱼相忘于江湖

词曲:周云蓬

鱼忘记了沧海,

虫忘记了尘埃,

神忘记了永恒,

人忘记了现在。

也是没有人的空山,

也是没有鹰的青天,

也是没有梦的睡眠,

也是没有故事的流年。

忘了此地是何地,

忘了今昔是何昔。

睁开眼睛就亮天,

闭上眼睛就黑天。

太阳出来,为了生活出去,

太阳落了,为了爱情回去。

班若波罗揭谛……

幻觉支撑我们活下去

词曲:周云蓬

那是一片蓝葡萄,

挂在戈壁的天尽头,

云外有片大草原,

有个孩子在放牛。

道路死在我身后,

离开河床水更自由,

为了不断地向前走,

我得相信那不是蜃楼。

梦里全是湖水绿洲,

醒来满地是跳舞的石头。

啊,我的饥渴映红起伏的沙丘,

我不要清醒的水,

我只要晕眩的酒。

清醒的人倒在路旁,

幻觉带着我们向前走,

大风淘尽了我的衣兜,

失明的灵魂更加自由。

我是世界壮丽的伤口,

伤口是我身上奔腾的河流。

啊,我的饥渴映红起伏的沙丘,

我不要清醒的水,

我只要晕眩的酒。

我不要清醒的水,

我只要如梦的酒。

山鬼

词曲:周云蓬

有一个无人居住的老屋,

孤单地卧在荒野上。

它还保留着古老的门和窗,

却已没有炊烟和灯光。

春草在它的身旁长啊长,

那时我还没离开故乡。

蟋蟀在它的身旁唱啊唱,

那时我刚准备着去远方。

有一个无人祭奠的灵魂,

独自在荒山间游荡,

月光是她洁白的衣裳,

却没人为她点一炷香。

夜露是她莹莹的泪光,

那时爱情正栖息在我心上,

晨星是她憔悴的梦想,

那时爱人已长眠在他乡。

上帝坐在空荡荡的天堂,

诗人走在寂寞的世上,

时间慢慢地在水底凝固,

太阳疲倦地在极地驻足。

这时冰山醒来呼唤着生长,

这时巨树展翅渴望着飞翔,

这时我们离家去流浪,

长发宛若战旗在飘扬,

俯瞰逝去的悲欢和沧桑,

扛着自己的墓碑走遍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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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水杯

词曲:周云蓬

孩子们出门玩儿还没回来,

老人们睡觉都没醒来。

只有中年人坐在门前发呆。

天黑了,灯亮了,回家吧。

孩子们梦见自己的小孩,

老人们想着自己的奶奶。

只有中年人忙着种粮食。

长出来又衰败,花开过,

成尘埃,成尘埃。

长出来,成尘埃,

花开过,成尘埃。

十年流水成尘埃,

十年浮云,成尘埃。

* * *

*2009年,周云蓬邀请众多民谣歌手无偿录制了一张童谣公益合辑,每个歌手或翻唱或原创一首童谣歌曲,一共二十五首儿歌收录在两张CD中,专辑名字为《红色推土机》。CD销售的全部收益作为他所发起的帮助贫困盲童计划的基金。

*典出《三国演义》“温酒斩华雄”。

二、歌

吉他的故事

吉他之于我,好比战马之于战士。有时候,音乐节彩排结束,空空的台上只剩下一排排高矮胖瘦的吉他,好像冲锋前躁动不安的吃草的马群。吉他有生命,有它自己的故事。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我参加过沈阳街头的碴琴运动。就是两拨人,轮流弹唱,技不如人者,或者请客吃饭,或者当场砸琴。一次,决战中我们这边掷出了一枚重磅炸弹,十几个人各抱一把吉他,站成一排,狂吼:“成,成,成吉思汗,有多少美丽的少女都想嫁给他,他拥有世界最大的国家。”声势太大了,一下子就打垮了对方的信心。后来,我独自来北京,还是一把吉他陪伴,唱街头,下地铁,跑酒吧,窜教室。保安来了,先抱上吉他跑,搬家时,先把吉他放进车。那是真的患难与共的生死交情。

记得徒步走西藏的时候,在山南露宿,睡觉时吉他就躺在身边,但有一天走得太累了,睡得有点沉,醒来突然发现吉他没了,天塌了,因为前面的路,谋生全依靠它呢。我想,肯定是给小偷偷了,就赶快报警,可由于吉他估价太低,警察破案的兴趣不大,所以找了几天都没下落。

后来,聪明的我想了个招,我的吉他是个电箱琴,对于小偷没什么具体价值,我就找人写了个告示,大意是只要把琴还给我,可当场酬谢二百元,还有一盒红塔山。结果,果然奏效了,一人来找我,声称他朋友捡到了,然后成交,琴回来了,钱拿走了。我抚摸着失而复得的它,在心里默默地祝告:老伙计,一场虚惊,只要你在,未来的路就有希望。

后来,这把琴老了,面板有了裂纹,琴轴也生了锈,我就把它挂在墙上,我去香港买了个国外产的新琴。演出基本不用它了,偶尔拨弄几下,嗅一嗅它身上千山万水的味道。

2005年,深圳电台发起了一个扶助贫困家庭的活动,他们邀请我拿出一样珍贵的东西拍卖,用作帮助的资金。我就想起了那把吉他,我心里说,老伙计,给你找了个返聘的工作,像我爸退休后老躺在床上,就容易生病,所以继续你的流浪旅程,发挥你的余热去吧。并且偷偷嘱咐它:你私下里见证过的我的那些爱情故事,可别乱说出去。最后这把琴拍卖了五千多元,换得了柴米油盐和一户人家几个月的温饱。

卖唱者言

春晚舞台上了若干卖唱歌手,闻之,令我这个曾经活跃在卖唱第一线的人备感欣慰。但北京地铁广播里还宣传着“抵制乞讨卖艺行为”,有点不和谐,这不是变相抵制春晚吗?真希望能借这阵东风,落实卖唱人的合法身份,像欧美国家那样,进行考核,定点上岗,成为都市公共生活中的特色风景。

作为一名资深卖唱人,下面我向读者普及一些此行当的基本常识,仅供就业无路者参考。

按照工作态度可分三类:

1.专业转正型。把它当做终生职业,全部生活收入都来源于此。比方,我在圆明园时期,邻居小罗按时去街边地铁上班,迟到要自己扣自己工资的。后来,他靠在北京卖唱的收入给乡下的妈妈盖了大瓦房。

2.临时救急型。比方刚来北京搞音乐闯天下的,一时马高凳短,没吃的了,一咬牙,拿着吉他就下了地铁。但只要找到唱片公司或者酒吧,接到了活儿,也就洗手不干了。

3.姜太公型。此类人,自认非池中之物,卖唱不过是名义。等找了一个爱传奇喜浪漫的好姑娘,或者被某导演、电视台看上,立马冲天而去。

从工作特点又可分两类:

1.守株待兔型。我就在西单唱,别的地方好赖都不羡慕不嫉妒,时间长了,我就成了西单女孩。我的朋友刘2,当年在东单也唱过很久,他想2012年作为东单男孩冲击春晚。

2.主动出击型。比方说,拿着自己的歌单到夜宵摊上,点一首歌五块钱,我那个小罗朋友拿着吉他去学校教室,瞅准下课的前一秒,冲进去,唱自己原创的歌,趁保卫科的人还在路上,迅速收钱,撤退。这个得有点军事素养,不可轻易效仿。

总之,从业者若嗓门大,琴弹得糙,且神经强悍,更可成为该行业的佼佼者。

和其他体制外职业一样,卖唱也是高风险工作。好了,你能赶上旭日阳刚;差了,你要去收容所蹲几天。举一个经典的案例,上面提到的东单男孩刘2,某年在东单卖唱。话说,他正唱得美,警察来了,看他衣衫不整,没暂住证,就把他带到了派出所。按规定要遣送的,刘2好说歹说,警察叔叔决定让他写个检讨拉倒。可这时出了个美丽的差错,有个姑娘天天在通道听刘2的歌,一看偶像被抓了,一路尾随而来,和警察大吵大闹,搞得叔叔们很下不来台。警察生气了,就公事公办,把刘2遣送回了济南。桃花运还是狗屎运,一念之差。

大多流浪歌手看似浪漫洒脱,实际心中暗藏很多尴尬和辛酸。但流浪艺人是民间音乐自由的土壤,当我们称赞《荷马史诗》还有《二泉映月》的时候,也请多多善待身边的卖艺人。

第一次出国看演出

2010年9月22日,我应歌德学院之邀,参加了汉堡“绳索道音乐节”。这是我参加的第一个国外音乐节。那里是一个著名的红灯区,滋养了摇滚乐和最初的嬉皮士群落,披头士就是从此地发迹的,当地人至今仍津津乐道,说当年他们在酒吧里,每天要唱五个小时。我第一次参加国外的音乐节,所以认真地观察了他们的运作模式。演出共三天,有二十多个场地,将近两百个乐队演出,三天的套票折合人民币要一千多元。我们的团队里,有上海著名乐评人孙孟晋,每天大家都拿着演出指南跟着他,研究看演出的攻略。老孙喜欢看风格生猛的乐队,所以第一场就把我们震了出来,只留下他自己在里面手舞足蹈。我们换了一个民谣场地,有一个苏格兰的小伙子,一人一箱琴,他的演出行头和我很相似,他的嗓音酷似约翰尼·卡什(Johnny Cash),简单的旋律不断地反复,好像在讲故事,带给台下一阵阵哄笑。他演唱结束的时候,台下人热烈鼓掌,求返场,但是他不想演了,就下来跟观众站一起,对着空空的舞台煞有介事地鼓掌。观众大笑而散。

看了几场,给我印象很深的是,乐队开始时间都很准时。他们的调音时间不像国内乐队那么长。我和绿妖还去了披头士第一次演出的酒吧,破败的老街,酒吧已经有了几十年的历史,屋子里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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