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科幻小说精选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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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科幻小说精选 (一)- 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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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枪告诉我,我得留在这儿了。我再也不想干什么了。我还没疯,但也快了。我不想疯掉,所以当你走出我的视线时,我就用枪结束我的生命。”
  “西蒙斯!”
  “你叫了我的名字,我能从你的唇形上看出来。”
  “西蒙斯。”
  “喏,这只不过是时间问题。我要么现在死,要么再过几个小时,等到了下一个太阳穹庐(如果能到的话),发现雨水从屋顶漏下时才死。那岂不是更惨?”
  中尉又等了一会儿。之后,他又踏着雨向前迈动了步伐。他曾回头喊了一次,但西蒙斯只是手握着枪坐在那儿,等着他走出视野,并冲他摇摇头,挥手让他快走。
  中尉连枪响都没听见。
  沿途上,他开始吃路上的花。它们无毒,但不太能维持体力,只在他胃里停留了一会儿,也就一分钟左右,他便开始恶心得呕吐。
  有一次,他摘了一些叶子来为自己做一顶帽子,尽管他以前已经试过,可惜雨水将叶子从他头上融化掉了。那些植物一旦被采下来便很快腐烂,在他指间化为灰白的一团。
  “再过五分钟,”他对自己说,“再过五分钟我就会走进海里,并永不回头。这样的环境不适合我们,没有一个地球人能忍受,过去不曾,将来也不会。振作点,振作点。”
  他挣扎着穿过一片烂泥和树叶的海洋,来到一座小山前。
  远方冰冷的雨幕中,隐隐显出一个黄色的小点。
  下一个太阳穹庐。
  透过树林能看到远方有一座长圆形的金黄色建筑。他站在那儿,轻晃着看了好久。
  他开始奔跑,接着又因担心而放慢了步子。他没有欣喜地大叫,如果这一个也是和上一个一样怎么办?如果这也是一个毫无用处的太阳穹庐,没有太阳在里面怎么办?他想。
  他跌了一跤,跌坐在地上。就躺在这儿吧,他想,这穹庐没用。就躺在这儿。这没用。爱怎么着怎么着吧。
  但他仍设法支撑着再度爬了起来,横过了几条小溪。那金色的光芒越来越明亮。他又奔跑起来,脚步声像踏上了镜子和玻璃,手臂挥动着如宝石般的水珠。
  他站在了金色的大门前,门楣上刻着太阳穹庐。他抬起麻木的手去触碰它。接着,他扭动了门锁,踉踉跄跄地跌了进去。
  他站了一阵子,打量着四周。在他身后,雨点急旋着打在门上。面前的一张矮桌上摆着一满银壶热气腾腾的咖啡,旁边一个倒满咖啡的杯子上还有一块方糖;边上的另一个托盘上,厚厚的三明治夹着肥嫩的鸡肉、鲜红的西红柿和绿色的洋葱圈;眼前的横木上搭着一条厚厚的绿色土耳其大毛巾,一个放湿衣服的箱子;右边的小隔间里,热射线能立刻将人全身烘干,椅子上方有一套崭新的换洗制服,在等待着任何一位客人——他,或是一名迷途者——来使用它。更远些,有咖啡在铜壶里冒着热气,留声机静静地播放着音乐,书被红色或褐色的皮革装订得整整齐齐。书旁边有一张床,一张毫无遮蔽的温暖的床。一个人大可躺在上面,在占据了整个房屋的那个明亮事物的光线中尽情地吃喝。
  他把手挡到眼睛上方,看见有人朝他走过来,但他没向他们说什么。片刻,他睁开眼睛看了看。制服上淌下的水在脚边积了一摊,他感到水正从他的头发、脸庞、胸膛、手臂和腿上渐渐蒸发开来。
  金色的太阳挂在屋子正中央,巨大而温暖,它没发出一丝声响,整个房间鸦雀无声。门关紧了,雨对于他微有痛感的躯体来说仅是一场回忆。太阳高悬在屋顶蓝色的天空,温暖,晴朗。
  他朝前走去,边走边脱下衣服。
 
  
  ——(完)—— 



   



照片人
 
 
  约翰·道玛斯 著 

  我放下《生态周刊》后打开电视。一般说来我喜欢看晚间10点钟的新闻节目,电视画面一下子跳出来充满整个屏幕,广告节目刚好结束。
  我坐回去开始看电视。现在我一个人孤零零地住在这套有三间卧室、两间浴室的大房子里,这座50年代的建筑离大学很近。自从艾迪抛弃了我而跟巴尼·福斯特出走以后,这里的确有点冷清,可是却安静多了,再没有令人不愉快的事情发生了。比方说吧,房间里再没有一晚接一晚的聚会、情景喜剧表演和闹哄哄的娱乐游戏了。
  我已经通过生活中的不幸懂得了和班上最漂亮的女孩结婚和在这之后与她过快乐的生活是全然不同的两件事。
  有好几个大学里同事的女老师已表示出对填充我生活中的这个空缺的兴趣,而且我们在一起已经度过了许多有趣的夜晚。特别是玛吉·拉宁,她既漂亮,又对我们所谈及的任何领域的话题都有非同一般的兴趣和见解。还有,她还愿意在雨中散步,或在一场双人篮球赛中打前锋(她是物理系的助教),她甚至还收集了许多从《惊奇》和《类似》杂志上剪下来的老约翰·坎贝尔的社论。
  而且她还很年轻,只有32岁——比我小两岁。
  可是说到结婚,我们相互间已经谈到了这个问题,还针对我们两人的便利条件而大开玩笑。不过她有一个麻烦:有10岁的拉尼。拉尼是个好孩子,我们处得挺不错的,而且他还常常暗示我会成为一个好爸爸,玛吉则会成为一个好妻子。可是不出三年拉尼就该进入叛逆的青春期了。
  更何况,我还挺喜欢现在独立自由的新生活。现在离婚终于结束了,我想我真应该写一封感谢信给巴尼。不过我是不会真这么做的,这只不过是个低级无聊的把戏,不会让我觉得好受的。
  天气预报员说将要有一场太阳黑子大爆发,这消息把我从胡思乱想中拉回现实世界中。看完篮球赛和橄榄球赛之后,我穿上外套走出家门。太阳黑子活动意味着将有极光出现,看北极光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之一。
  如果我在开门前就打开手电筒的话,我也许就看不到我所看见的事了。一个粗壮矮胖、长着一张结实的方脸的男人,正在翻我放在路边等着明早倒空的垃圾桶。我再多走两步,他就会被挡在丘克·斯考恩家的水蜡树篱笆后面看不到了。他上身几乎都扎进垃圾桶里了,还有一些垃圾摆在路边,以便他更容易翻找。他站直了身子伸伸腰,然后又把东西一件件地放回垃圾桶里,再盖上盖子,用力压压。显然,垃圾桶里根本没有什么可以吃的或值钱的东西。
  “嗨!”我冲他打声招呼。他慢慢看向我,然后垂下头就要走开。
  “等等,”我叫道,“请进来吧,帮我一个忙,帮我吃掉剩下的饭菜。”
  那张带着悲观色彩的脸又看了我几秒,然后他就冲着房子这边走过来,双手插在他那件斜纹粗棉布的工作装里。有那么一瞬间,当他走过来时,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在寒冷和黑夜中似乎预感到什么似的。那决不是受到威胁的感觉,只是感到怪怪的。
  他的高颧骨、沾满污垢还带着胡子茬的方脸膛,显示出他已是个中年人了。他看上去就像个搭货车溜到城里来的家伙,也许还要去南方。我为他打开大门——如果我不那样做的话就要擦洗门把手了——领他到浴室。
  “在我做饭时先洗个澡怎么样?”我说着,指指客人用的毛巾和浴衣,然后就把他一个人留在浴室里。
  准备饭菜时,我又加上鸡蛋和牛肉熏肠和剩菜一起加热。用小火加热一听豆子,还把茶壶放在火上煮热巧克力。一切都准备妥当后,我又翻出一条旧牛仔裤和一件宽松的毛衣放在浴室门口的地毯上。浴室里满是水蒸气,就像土耳其浴室一样。我猜他一定很经得住烫的。我冲着浴室里面说我要把他的衣服拿去洗净甩干,我留了几件他能穿的我的衣服。我只听到一声含糊不清的应答。我走开去洗衣服,甚至把他那顶绒线帽也扔进洗衣机,我还得记着别把它也甩干了。
  “见鬼,你到底在干什么。”我问自己,“这家伙可能是个变态杀人狂,他会杀了你或抢劫你的。”可是他的衣袋里除了一把小折刀以外再没有什么可怕的东西了。
  一时冲动之下,尽管觉得挺不自在的,我还是查看了他的钱包。里面没有钱,只有一张商船水手证注明他是加克·萨瓦马奇,密歇根州卡鲁美特市人,做过消防员、加油工、救生员,证件的日期是1951年——那是32年之前的事了。照片中的那个方脸人正是我眼前这个男人年轻时的版本,有着金棕色的修剪得当的头发。他的驾驶执照地址是密歇根州铁林镇,我听说那里的矿井全都倒闭了。
  打开浴室门,我探头进水汽弥漫的室内。“你可以在药柜里找到剃刀和剃须膏。”我说,对他是否能找到镜子抱着极大的兴趣。
  当他出来时,看起来好多了。虽然我的牛仔裤穿在他身上长了几寸,还紧绷绷的。他把裤腿卷了起来,腰带没系,而是用松紧带系着。
  “我叫泰里,泰里·奥贝恩。”我自我介绍说。
  “我叫杰克·希尔。”他回答说。
  仅说了几个字我就听出他有很浓的地方口音。
  “希尔先生,我冒昧地翻看了你钱夹里的身份证,证件上说你的姓是萨瓦马奇。”
  他既不脸红,也不生气,那双奇异、柔和的蓝眼睛注视着我,好像在注视着我的思想。
  “萨瓦马奇是芬兰的一座山的名字,离开家乡后,告诉人们我姓‘希尔’会更省事一些。”
  我点点头。“明白了,”我说,“好了,萨瓦马奇先生,晚饭准备好了。”
  尽管他早就饿坏了,可他并没有狼吞虎咽地吃东西。吃完饭后他谢谢我,然后在我还没明白过来之前他就把碟子送到洗涤池了。他转向我,眼神还是直直的。我感觉他比普通人看到的东西更多。“我怎么报答你?”他问。
  “不必,我是心甘情愿的。”
  他并没有摇头——只说:“我从不白拿别人东西,那不好。”
  嘿,这可真是新鲜有趣的观点!我心想。我不肯定我完全赞同他,在一个社会体制就是乱糟糟的国家里,有人会发现他们总是到处碰壁。可如果每个人都拥有他这种观点,事情也许会好得多。
  “好吧,”我说,“你都会干些什么?”
  那双苍白的眼睛瞟向壁炉:“你要劈木头吗?”
  “不,抱歉,我买来时就已经劈好了。”
  “那你有木工活儿要做吗?修窗户?修门锁?”
  我想想能让他做的事情:“真不巧,我没有那些活儿让你干。我们干吗不推迟一下回报的时间,再过一阵子,这儿就有大雪得清扫了。”
  他的眼光回避了一下,表示并不打算在道格拉斯多停留。“告诉你吧,”我提议说,“为什么你不多呆一段时间?那时你就有能力帮助别人了。”
  他慢慢点点头。“好吧,”他说,“我想你是对的。”接着他转向洗涤池开始冲洗碟子。我把他的衣服从洗衣机里转到甩干机,还记住了挑出他的绒线帽。他看起来脑子有点儿慢,可洗碟子倒快,不到两分钟碟子就都洗好、冲净,放在柜子里面了。
  洗好碟子之后,他跟我到起居室,挺不自在地站在那里。看得出他仍在因没有为洗澡、吃饭、洗衣而付出任何回报而感到心中不快。这时他发现了我墙上挂的照片,它们大多是些自然风光之类的。自从艾迪把她的画拿走后,我只好把一些风景照镶上边框挂起来装饰光秃秃的墙壁。他走上前去仔细观看那些照片。
  “你有照相机?”他问。
  “有三部。一部用来放幻灯的35毫米的潘塔克司牌,一部老式的4×5英寸的罗利牌,还有一部一次成像的宝丽来680。”
  “宝丽来相机,”他考虑了一会儿,“如果我给你几张有意思的照片,你觉得怎么样?”
  “什么意思?”
  “让我做给你看。把相机拿来。”
  感觉神秘兮兮的,我颇不情愿地把相机拿出来。回到客厅时,他已经坐在椅子上了。
  “装胶片了吗?”他问。
  “装了。”
  “那么把它对准我的脸,”他紧紧地闭上眼睛,眉毛因精神集中而紧皱着,“当我说‘开始’时,你就按快门。”
  我举起相机,感觉自己像个傻瓜。
  “开始。”他命令道。我按动快门,放下相机等着,当我抽出照片时,他站到我身边,那根本不是一张萨瓦马奇的照片!照片上有一座房子,看不太清楚,是一座老式的两层楼的木屋,斜顶,没有前廊,楼上的门冲着外面开着,靠墙的一架梯子直通楼上那位置古怪的门。
  “我们再来一张,”他说,“那张不太好。我能弄一张比那个更有意思的。”
  “等等,”我叫起来,“这怎么不是你本人的照片?”
  其实,我想我知道其中原因的。几年前,我读到过有关这种事情的书。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是关于对尼克·库帕克,那个通灵摄影师的研究。这个看起来似乎是同一类事情。
  “我不知道,”他坦白说,“只是我能做到。”
  “外表挺怪的房子,这是在哪儿?”
  “密歇根州的卡鲁美特,我在这栋房子里长大。它看起来那副样子是因为那里的雪很大,有的冬天你得从二楼的门进出房子。”
  “老天!你知不知道照片出来会是什么样子?”
  “不知道,我还没有学会怎么掌握。”他又坐下来,“我通常得到一些我从没有见过的东西,可大多数都是一座房子或一艘船,仅此而已。其实,从前这种事我只干过十一二次。我是在去年偶然发现这种能力的,那时有一个人正打算给我照相而我毫不知情,我当时正在读一本杂志,结果他得到了一张灯塔的照片。”
  “你准备好了吗?”他问。
  我点点头:“好了。”
  他闭上眼睛,我将镜头对准他,他叫“开始”,我就按下快门。我们一起看照片。这一次很清楚,几乎一点也不模糊。照片上是一座粉刷过的方形大房子,它令我想起我看过的有关法国农舍的照片,可它的背景却是光秃秃的,看上去似乎是面对悬崖的平原。作为一个对生态地理学极其感兴趣的生态学家,我敢打赌那是南非的一所非洲人的农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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