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脑袋有问题。”
“赵大哥,你别这么激动,对身体不好的。”看他一提起容蓉,额上青筋立刻跳得激烈,她小手赶紧伸上前去帮他按摩。“我没怪容小姐,甚至我还应该感激她提醒了我,工作再有趣、知识再美妙、生命再漫长,如果不能与心爱的家人一起分享,那又有何意义?赵大哥……”她捧起他的手,在颊边来回厮磨着。“前些日子我也忽略了你,对不起,以后我再也不会了。”
他真没想到结局会变成这个样子,登时呆了。
她明眸中泪光闪闪。“从今天起,我会把家人摆在第一位,再也不会为了读书和工作将你们忘了。”
赵风内心的狂喜简直无法以言语来形容,他双臂一伸,将她紧紧圈在怀中。
“小晨、老婆……”天知道他最怕的就是她太“因公忘私”了,如今她自己说要改,他能不兴奋吗?“我爱死你了。”
“赵大哥!”她秋眸盈盈,颊上两朵羞云鲜红若晚霞。
那美态看得赵风心神一荡,情不自禁便翻身压倒了她。
他的唇贴上她微颤的唇办,感觉到上头的温度烫得吓人,还隐隐带着一丝颤抖。
他心里怜惜之情大盛,动作愈发温柔,轻轻撩起她覆额的发丝,细密的吻如雨点,纷纷然落在她红艳似樱的娇颜上。
她明眸里秋水荡漾,小手攀爬上他结实的胸膛,轻巧地解起他上衣的扣子。
他俯下身,头埋在她的耳畔,细细舔弄她的耳垂,双手则温柔解开她的衬衫。
当赤裸的上身贴在一起时,那激烈的快感像电流一般穿刺在两人的体内,两人不约而同一颤。
“老婆……”
“赵大哥……”
一室的旖旎、满屋的浪漫,然后——
“量体温了。”一个杀风景的声音突然插进来。
赵风低咆一声。“贼老天、破老天,我赵风前辈子欠了祢吗……”旖旎消失了、浪漫没有了,代之而起的是一阵怨天咒地的叫骂。
终曲
已成为容氏新任董事长的岑晨跨步走出办公室,却听到一办公室闲言闲语,不外乎是她包{奇书}养了一个小白脸之类的八卦。
岑晨摇头暗笑,也不出面澄清,放任流言过耳、蜚语漫传。
岁月真是奇妙,不过短短十年的时间,曾经被无数人当成阎罗王畏惧着的赵风,却在淡出商场舞台后,先是被传成惧内俱乐部会长,又说他被老婆夺了权,现在更好,直接变成吃软饭的小白脸了。
只是没有人知道,这样的日子才是赵风和岑晨真正喜爱的。
赵风喜欢悠闲的日子,之前凭着聪明的头脑与非常人的努力在商场奋战,虽然成功,但也赔上了健康。
岑晨天生坚毅,最爱挑战,要她成天窝在家里做家事,一点成就感也没有,她也无法接受。
于是,他们颠覆了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就由她外出工作,他则留在家里整理家务,偶尔写几篇稿子赚个几千块买礼物哄老婆开心。
而在岑晨生育后,他更是强烈要求要当一个全职奶爸。
他们的日子过得幸福无比,自然不管外人说长道短。
岑晨在司机的接送下回到家里,打老远就听到一阵宏亮的哭声。
她轻快的脚步一顿,谢天谢地,她不必带小孩,虽然是自己生的孩子,心里也疼爱得紧,但她可没有耐性去应付一个四岁小童那永无止尽的为什么,和三不五时就来上一场的滔天大哭。
深吸口气,稳定一下被吓一大跳的神经,她扬起笑容,走过去打开大门。
哇!门一开,那哭声更显响亮,差点让岑晨掉头落跑。
但是赵风看见她了。
“老婆,辛苦了。”他笑嘻嘻地对她招手,美好心情完全不受女儿哭声影响。
岑晨真是佩服他的耐性。
“老公。”她几步上前,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紧接着蹲下身,拍拍正扯开喉咙大嚎的女儿。“小公主,怎么啦?肚子饿饿?还是口渴了?为什么哭呢?”
小女娃一手指着赵风。“妈咪,有鬼,宝宝怕怕……”说着,她哭得更形厉害。
岑晨抬头望一眼赵风。
赵风两手一摊。“我不过是笑着跟她说,妈咪快回来了,我们赶快去洗手准备吃饭,谁知……她突然就哭了。”女儿一见他的笑脸就哭,他也很无奈好吗?“其实我已经尽量笑得很温柔、很甜美了。”他附注补充道。
岑晨弯下腰,笑得肚子都痛了。
十年了,很多事情都改变了,就是赵风没变,正经的时候俊俏斯文,人见人爱;不过一旦笑起来,却只有一个辞儿可以形容——鬼附身。
他说要练笑,练了十年,照样一笑就五官扭曲、狰狞似鬼。
但她已经习惯了,现在看着他的笑脸,心头更加漾满甜蜜。
“老公,不管你笑成什么样子,我都喜欢你。”她亲吻着他叠成山峰的眉间。
他紧皱的双眉瞬间松开,黑眸晶晶闪亮地望着她,双唇迫不及待覆上她的唇瓣。
唇舌深深地交融,无数的柔情蜜意似流水般在两人间流窜、传递。
岑晨低喃一声,娇躯更加偎进他怀中。
赵风双手在她后背来回抚触着,每一个碰触都带着轻柔的、恍如春风一般的温情。
“爹地、妈咪,你们为什么要亲亲?”不知几时,小女娃儿停下了嚎哭,好奇地看着亲成一团的父母。
岑晨轻咳一声,娇颜羞如焰火。
赵风一手搂住娇妻,一手牵起女儿,本想笑,却想起自己一笑又要吓着女儿,赶紧板起脸孔,回道:“爹地跟妈咪恩恩爱爱,自然是要亲亲啦!”
“为什么要恩恩爱爱?”
“因为我们是夫妻啊!”
“为什么你们是夫妻?”
“我们彼此喜欢,结了婚,就是夫妻啦。”
“为什么要结婚?”
天!岑晨昂首无言望向天花板,这就是小孩子的十万个为什么吗?亏得赵风好耐性,能跟女儿这样一问一答,却是……唉,其乐也融融、真是其乐也融融啊!
——全书完
后记
后记董妮
话说大年初一,妮子在牌桌上大胜一场后,快乐地与友人同赴餐厅庆祝。
饭吃到一半,忽然听见隔壁桌传来尖锐笑骂声,好奇回望,看见一对男女,男人正高谈阔论报纸骗人,说台湾有健保,上医院只要交个挂号费,哪还有可能出现那种没钱就医,拖到癌末才恳求社会大众救助的病患,分明是想骗钱。
紧接着女人笑骂:还有一堆白痴作者专写女主角为了救父、救母而卖身做情妇,或做酒店小姐的故事呢!我每次看到那种故事都想撕书……于是,就有了这个故事的诞生。妮子打算做一回白痴作者。
而这个女主角……我想没人比我更有资格写。
我们家老二就是红斑狼疮的患者,三年前严重发作,瘫痪在床,医生建议做血浆置换术,我们做了,但后来申请健保却没过。
健保并非大小皆保,也非万灵丹,很多治疗与药物都得自费;当然,我也承认,家有重大伤病者,因为有了健保,负担确实可以减少很多。
可只是减少,并非没有。在台湾甚至有人穷到连健保费都交下起,所以请不要把别人的伤痛拿来当笑话谈。
好了,回来说这个故事。
很多人都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我本来也这么认为,直到过年一场同学会(今年过年好忙,忙着写稿、打麻将、到庙里拜拜安太岁、到处拜年、开同学会……那些同学平时都在天南地北,美国、法国、加拿大……不到过年不会回台湾团聚)。
有时候我会想,中国人如果没有那种过年就要回家乡团聚的坚强信念,很多老同学、老朋友一定是分离后就各散东西,说不定一辈子都不会再相见。
感谢春节吧!
今年我生平第一回见识到什么叫订制品。一个老同学,嫁得挺不错,生完孩子,她公公去巴黎订了个包包当礼物送她。
我问她是什么牌子,她说不是什么有名的品牌,包包样式很简单,但瞧起来就是很舒服,角落里绣了她的名字,另一边还有制作者的名字。她说这是制作者对于包包的负责与骄傲。
我问她,那制作者是哪一位有名的大师?
她说不是什么出名的大师,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工匠。
包包从订制到拿货要半年,因为皮革要经过特殊处理。
我感觉好像掉进一个异世界里,现在名牌满天飞,打开报纸,三天两头就可以看到某精品店、某名牌旗舰店开幕了。
买名牌只要上百货公司走一遭,什么贵气的东西买不到?
这年头还有人会专门去订制物品吗?尤其牌子不是很有名,价格也不比名牌包便宜,要十来万。
我问她,怎么不直接去名牌旗舰店买?有现货,东西好,又有名。
她指着自己的包包说,这比较合手感,而且实用。
她的话让我脑子里轰然一响,我出身平凡,不慕名牌、也买不起名牌,但写故事,各种职业都要写,总也会牵扯上豪门。
但我毕竟不曾入过豪门,写起有钱人的生活总是只入皮毛,不到骨髓。
我的所谓豪门知识来自于报章杂志,哪些影星、主播、名模嫁入豪门,用了什么?代言什么?现在流行什么?
可报纸写的就是豪门的全部了吗?我没有思考过。
与老同学一番对话让我陷入深思。
豪门,什么是豪门?一个豪门要的是最有名、最奢华的东西;还是仅合适于自己,却下一定有名的物品?
于是,出现了容家这个不一样的豪门。
当然,这也不能代表全天下的豪门,世界豪门十万,各有不同面貌,谁能说自己就一定对,别人就一定错呢?
只是提出一点不一样的豪门面貌让大家瞧瞧,我是开了眼界,但也许有人早就知道;反正故事写完,我很开心。
除了在砍赵钰戏分时,我原先写了很多他背着弟弟偷交男朋友的故事,去PUB找一夜情被弟弟捉住,糗到不行;写他最后跟他们家亲爱的甜蜜蜜……写太多了,最后砍起来居然有一万五千多字。
当时写得好兴奋,常不自觉地想到西洋古董洋叶子店的蛋糕师傅,号称魔性同性恋的小野。
不要问我为什么会想到小野,就是会想到嘛!虽然赵钰在个性、外貌各方面都大异于小野,但……他就是会让我想到小野,一想起来,手就停不下来,不停地写写写,最后就是砍得心好痛。
可我一定要砍,不砍,他会成为故事里最抢眼的角色,而他偏偏不是这个故事的主角,配角注定要被牺牲,我只能在心里给他一个美满的结局。
至于在巴黎踩到黄金那一段,那是我亲身的痛苦经验。
在写小说前我做过很多工作,领队、房屋仲介、行政助理、秘书、保险经纪、门市业务、电访员、户政资料输入(那是政府初始准备将各部门电脑化,但部门内人手不足以将累积数十年的资料全部建档,于是发包民间,我有幸成为其中一员,不过那工作挺无聊的,就是不停地打字打字再打字……打得眼睛都快瞎掉了)。
做领队最大的好处就是出国跟团不必花钱,当然,买自已的东西是要花钱的。初写小说的时候我偶尔还兼着做领队,但这五、六年都没做了,太多事情要忙,没有时间了。
我第一次带团出国是去印尼,最不顺的是去美国,准备好要去的前一个月,户政事务所发来通知,我的身分证号码与人重复,而那个人比我早生一天,所以我得去换身分证。好吧,身分证换,护照呢?当然也得换,然后签证要重新申请,信用卡、邮局、银行、保险……所有的资料我都得要去变更。最后,当然我没有去成美国,因为时间赶不及了。
但那些都不是让我最呕的事,我最头痛的是,我周遭的人身分证开头都是Q,独我是I,总会有人怀疑我冒用别人的身分证字号。我没有,我只是倒楣好吗?天知道我重办那些证件花了多少时间与精力。
而让我期待落差最大的则是法国,我是《凡尔赛玫瑰》的迷,最喜欢欧斯佳,所以在去之前,对于法国这个号称最浪漫的国度有着许多幻想,翩翩美男子、衣装华丽的贵妇人、石砖步道两边那盛放的鲜花……而这一切在我踏上巴黎、踩到黄金(还不止一次)的瞬间破灭了。
我不知道是我倒楣,还是怎么回事,同团的只有一个男生差点踩到,他避过了,我没有。
不能说巴黎遍地黄金,但确实有,尤其是广场和地铁附近,我就是在那里踩到的。
因为我踩到了,所以书中的女士角跟我一样要踩一次,我不是个喜欢孤独的人,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
这个故事中,除了赵钰,我另一个喜欢写到的部分就是男主角的“鬼脸”,每次写到他变鬼的样子,我心情就特别HIGH。
至于女主角帮男主角洗头,男主角那舒服的心情完全是我自己去“西北”洗头的感觉,超棒的一家美发院,洗头时按摩头部每个穴道就算了,洗完头,先用毛巾将湿发包好,接着开始用圆石沾着按摩霜替客人消除肩颈部位的酸痛,圆石之后是指压,然后热敷……那滋味,说是上了天堂也不为过。
写着写着,我又想去洗头了,改明儿个再去一趟吧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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