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哦,我明白了!”这一道一僧功夫真是了得,一眨眼就能消失得无影无踪,倘若他日有时间,一定要会会这样的高人,说不定有用得着的地方。
回到公主府,天色已经擦黑了,先奔到月华池狠狠地泡了一回,将全身上下泡软和了舒服才爬出来。经山了道说什么好。天华在公主府休养了这么久,伤势好了六七成了
书房,我点燃了七八支蜡烛,照得通亮,文才街的平面图必须先画出来,这样子小叶才好接手下面的工作。一手拿着班尺,另一手拿着自制铅笔,认真地画图。
一阵轻快的脚步声从外面传到跟前,是蓝月儿的声音,
“公主,您的鸡肉咸粥煮好了!”
抬头,蓝月儿正抱着食盒走进来,一双眼睛盯着我画的平面图上面,好奇地打量。
“嗯,放到桌面上吧!”我将平面图收到另一侧放好。然后坐下来休息一会,看着蓝月儿将食盒打开,一股浓香的鸡肉味飘出来,还夹杂着香米的清香,白瓷的圆钵里,金黄的鸡汁混合着珍珠一样的饭粒,其中还有切成整齐,煮得嫩滑的鸡块,三五粒熟烂的红枣点缀其间,让人顿生垂涎,我赶紧操起汤匙尝了一口,香浓可口,忍不住伸出了大拇指。
惹得蓝月儿一阵轻笑,她又打开了其他的食盒,是配菜,有酱香的萝卜干,脆瓜,卤鸭掌,
酱牛肉粒。配起来吃更爽,其实这套菜色煮法都是我教蓝月儿的,按公主府的规矩,萝卜干根本上不了餐桌,嘿嘿,自己的生活自己作主。
“公主,慢慢用!小心别烫着!”蓝月儿立在一旁看着我,小声嘱咐。
“公主殿下,九侍郎今天干了一件大事!”
“什么大事?”我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再舀了一匙粥放到嘴巴里,
“他把顾侍郎的鸽子烤的吃了!”
“噗!”我喷粥了,这天华怎么不干点正经事。
“公主,唉,您这怎么啦!”蓝月儿慌忙帮我捶背,又找来毛巾帮我嘴。
“没,没,哪顾侍郎谁啊?”我掩嘴咳嗽了几声,
“就是上次被花影打伤的,一个叫顾生生,一个叫,叫什么来着,哎,对,叫方想!”
蓝月儿仰着脑袋作沉思状,看到我淡定的吃粥以后,又开始瞟着我画的平面图上面,
“公主,你画的这玩意是啥?这圆圆方方是什么东西?”
我正欲向蓝月儿解释这图,就有一人影匆匆彪了进来,仔细看去,正是小叶,行色匆匆,
一脸尘土,还跑得气喘吁吁。我手中的汤匙停在半空中,迫不及待地问他,
“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第一卷 满堂夫婿 第五十四章 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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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旁边拉过一方椅子,让小叶坐下来慢慢说。又吩咐蓝月儿泡了一杯茶过来,小叶坐定后,喝了口茶,这才慢慢给我说起今天下午发生的事情。
其实这个事情要从前次逛晚杏林的时候说起,那次我撞见安阳和另一位长相貌美的男子私合,当时因为站的位置比较偏,就只看清楚了男人的长相,却没有看清楚他的真正性别。
后来这次夜闯宗亲王府,所看的这个男人就正是上次的那个,竟然怀着高深的武功,而后在雨薇院看到的紫君姑娘,当时我就惊呆了,她长得跟千君完全一模一样,身高,外型特征都一样,又加上香香说她不接客,我突然明白了,紫君就是千君,那安阳的喜好竟然是女色,
如果我猜的不错的话,紫君藏匿在雨薇院做花魁,一定在进行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否则,按照她的身份,绝对不会沦落到青楼卖笑的地步。
紫君私底下的目的我不知道是什么,但终究会查清楚。但现在我知道的是安阳竟然是百合,那由此可以推断安阳手下那些貌美的侍女暗地里一定是她的宠爱,我送的那支人参,价值千两银子,虽然珍贵,但安阳肯定不会吃的。
她一定会叫贴身的侍女拿去扔掉,而这个侍女,当然也不会拿去扔掉,她会偷偷拿去药铺卖掉,然后自己得银两。这只是我的推测,正因为有了这个推测,我便设了局,叫小叶守在宗亲王府后门的隐秘处。
果不其然,小叶在外面守到天色暗沉的时候,就有一侍女偷偷走了出来,她怀里揣着东西一路向大街上走去,一边走,一边东张西望。
小叶暗暗跟踪她走到药铺,然后等她当完人参,在回来的路上截住了她,小叶怀里拿着另一根长得跟原来一支差不多的人参,直接扬到她面前,
慢理条斯地威胁她,“如果安阳郡主知道你把人参又送回给了公主会怎么样呢?啊,她身边有这么多美貌的侍女,你说她会不会在乎一个背叛她的人呢?是怎么样的死法,我相信你比我更清楚。你的生死只需我一句话!”
那侍女吓得脸无人色,体如筛糠,膝盖一软就扑倒在地,大呼饶命。
接下来的事情就很容易,小叶跟她交换了一个条件,她说出海庭龙牙玉的秘密,小叶便放了她,恰好这个侍女跟安阳缠绵的时候,有听安阳描述过这个海庭龙牙玉的秘密,虽然她没有亲眼见过,但却知道这其中的一丁点决窍。她说这块玉嗜血,只要放在鲜血中浸泡足够长的时间,海庭龙牙玉吸饱了鲜血便会有一条龙形纹路呈现出来。
“嗯!”我用手指头敲了敲桌面,心里暗自兴奋,小叶得的这条线索果然强大,难怪我平日里看不出典故,原来这中间有这么大的秘密。
“你做的很好,小叶,以后我会修改你们侍郎的例钱制度,到时候会按你们的绩效来派发银子,做的成绩越好的人,得到的银子越多!”我赞许道,
“那,小叶在这里谢过公主了!”小叶微微起身向我拱手行礼。
“呵呵,你今日也很辛苦了,回头我安排厨房给你做点好吃的,犒劳你一下,你也早点休息,明天再到我这里来领文才街的平面图!”
小叶面露喜色,嘴角带笑,又给我行了一礼道谢,这才告辞而去。
接下来几天,我画了文才街的平面图,交待小叶去找铺面。我自己则全部沉浸在房间里设计游乐园的设施项目。
游乐园建设大约分成三个项目:
第一个项目,旋转木马,这需要六只木马和一根会旋转的转轴,在现代社会,木马都是用塑料制成的,不仅颜色花纹好看,而且还很逼真,所以小朋友都是爱不释手。
目前我在古代,塑料工业都根本没有发明出来,我只能用真正的木头做马了,我在西京城的大小铺面都搜索过,小孩子的玩具少得可怜,除了布老虎布猴子等布艺玩具之外,唯一常见的就是摇摇木马,这是一种纯手工木头制作的可以骑在上面玩的玩具。我要做的只是把这种小摇摇木马变得跟真马一样大,然后饶着转轴转圈圈就行了。
转圈圈这件事情在现代可能很容易,因为有马达,还有电,这两样加一起就能自动旋转了,
在古代没有,我就算聪明绝顶能制作出马达来,但是我也发明不了发电机,那只能靠其他手段了,后来想来想去,决定找诸小葛商量。
第二个项目,建一个类似像麦特鸡里面那种滑滑梯,外加小木屋之类小型游乐圈。
第三个项目,各种特色动物翘翘板,这个要看工匠的手艺了。
我现能想到的就只有这么多了,到时候如果有时间,我还会做一些现代小朋友玩的玩具附加销售。到时候一定能红火起来。
其次也要看场地的大小,如果场面够大,还可以做其他游乐项目。
等设计图纸画得差不多了,我整理起来,厚厚一叠抱在手里,前往诸小葛的住处。
那日正是午后,头顶的阳光被树冠的叶子打碎从缝隙间漏下来,散落的圆形光斑四处游曳。
一转眼都到了七月末,心中想想算算,天华到公主府也有二十多天了,这小子似乎很不安份,成天捣乱,唯一让我吃惊的是,他竟然能和花影和睦相处,有几次我傍晚偷偷从他们的住所外经过,总能听到他与花影琴萧合奏的声音,琴声悠扬,萧声空灵,两人合奏起来也算很有默契。
随着脚步的前进,一丝丝烤肉的香味若有若无的钻入了我的鼻子,我使劲嗅了嗅,然后沿着香味的来源方向边走边搜索,怎么会有人在这里烤肉?
穿过几排树林,推开眼前遮掩的矮灌木丛,眼前的空地上,正燃着一小堆篝火,天华正赤裸着上半身,下半身穿着一条宽松的黑缎长裤,结实胸肌已经恢复了光洁,上面的伤痕已然不见。饱满紧实的肌肉散发着一种强烈的雄性诱惑,看得我心里砰然一跳。
一头浓墨似的长发披洒在后背,缓缓在微风流动,他正坐在一块圆形的石头上面,手上聚精会色的烤着一只肥得流油的玩意,那玩意,看形状,竟然是一只鸽子,我的天,我的脑子又开始抽筋,你说你一堂堂的太子怎么成天做这种偷鸽摸狗的事。
对,狗,他身边还坐着一只狗,正是甘甘,这小家伙我倒是有时间没怎么注意它了,它竟然跟天华勾搭上了,此刻,甘甘正全神贯注地望着眼前烤得渐渐变金黄色的鸽子,张开的嘴巴不时流着口水。
我正想冲他发作,突地想起自己还有正事要办,便蹑手蹑脚退回来。不知道是不是用力过猛,脚下踩断了一根枯枝,发出“卡嚓”一声,惊动了这边一人一狗,天华抬头的同时,甘甘也汪汪叫了几声。
我只好抬起眼,与天华打了个招呼,“我路过的,你们继续,继续哈!”
天华努起嘴角笑了,抬起手中的鸽子向我召呼,“来,一起吃吧!试试我的手艺!”
天华的语音刚落,甘甘也跟着叫了几声,汪汪汪!
我讪笑,摇头,“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忙,改天再尝!”
天华耸了耸肩膀,眯着狭长的美目望着我,“顾侍郎的鸽子已经不多了,你要是再忙几天,恐怕连鸽毛也吃不上了!”
看似乎漫不经心的话,我怎么觉得像一把刺的剑,带着强烈的挑恤,在我眼前戳来戳去,其实更像一把火,慢慢点燃我心中的怒火,我深呼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淡定。
抽出一只手,指向他,“你,不要太过份了!”
“呃?公主殿下好像生气了啊!请问九侍郎做错了什么?”天华一脸无辜,停下手中的烧烤,带着几分慵懒的口气说道。随即,甘甘也附和道,汪汪。
这下,我可忍不住了,我生平最讨厌别人装B,将怀里的图纸放到树丛里,然后冲天华身边奔过去,怒气冲冲,大声嚷嚷,“你自己做过的事情,还装,你为什么要打破慕容峦风的千里镜。还有,顾侍郎惹到你了吗?人家受伤还躺在床上,你却趁机把人家的鸽子偷吃了。”
我一边说着,一边伸出手指戳着他的心脏部位,“你这里,到底是黑的还是红的?”
由于太用力,我的手指头都戳痛了,慌忙缩回来,用另一只手揉捏。他睁大眼睛望着我,然后吃吃地笑,笑得仰头,全身一颤一颤地,等笑完了,
“就为这点小事生气?不就是只鸽子吗?我连狼都敢烤,鸽子算什么?”
“是啊,对于你来说,鸽子就是点小事情。你这种人,根本不懂尊重别人,你只顾自己的感受,从来不为别人着想,只管自己快乐,哪管别人死活。哦,我想起来,我们的九侍郎是古格国的太子,您身体流的是古格国的血液,哪里会懂西梁国的子民是什么感受?即使是知道又如何,您巴不得全西梁国的民众越痛苦越好……。”
我越说越生气,越生气越口不择言,越说越恶毒,最后嘴巴里喷出来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除了一些尖酸刻薄的话,其他的全部是我心里积累的对天华平日所作的事情的强烈不满。
我看到天华脸上的表情一点点在改变,越来越冷,最后,他垂下眼帘,什么话也没有说。
他缓缓低下身子,将木棍上烤好的鸽子送到甘甘嘴边。然后从树桠上取下挂在上面的衣服,
没有再说多一句话,面无表情地走了。
甘甘汪汪了几声,嘴里咬着流油的肥鸽子,跟在天华身后屁颠颠的跑走了。
第一卷 满堂夫婿 第五十五章 游乐园的准备程序
青竹掩盖的院落里,浓荫一片,诸小葛半倚在青竹杆上,闭着眼小憩,雪白的长衫领口处半敞开来,露出光洁的胸膛和漂亮的锁骨,额角垂下的长发在微微中轻轻飘荡。
我轻手轻脚走过去,也学着他的样子,靠在竹杆享受这清风的吹拂。
午后的风暖暖的,经过竹林的过滤,暑气已经全然褪去,剩下只是引人入睡的清凉和恬静。
诸小葛是个很奇怪的人,他似乎不属于这个世界,醉的时候能醉得不醒人事,睡的时候能睡得酣畅淋漓。即使是醒着的时候,他整个人一直处于游离状态,你不说话,他也不会说话,他似乎不懂得主动思考任何问题。只对酒和竹编有浓厚兴趣,也只有这个时候,你才会觉得他是个正常人。
我曾经问过蓝月儿,诸小葛是从哪里来的?因为我翻过他的档案,完全没有任何记录,既不是安阳送过来,又不是纳兰玉菡招幕的。
蓝月儿轻笑着提醒我,诸侍郎是我捡回来的。三年前的一个傍晚,喝得醉熏熏的诸小葛被纳兰玉菡捡了回来,因为其长相还算清秀,所以便在这里坐了侍郎的位置。
是什么原因会让诸小葛醉卧街头?为什么纳兰玉菡连他的底细都不察清楚,就留他在这里三年,而且这三年来,诸小葛似乎也从来没有回家,更没有家人来寻他,难道他跟我一样,是从现代社会穿越而来?因为在这个时代找不到回去的方法,所以自暴自弃,日久了,想家想成了痴呆。
嘿嘿嘿,我被自己的推理弄笑了,不管怎么样,我都会慢慢弄清楚的,只是时间的问题。
坐了许久,诸小葛都没有醒来的意思,睡得死沉死沉,以致于一只过路的蜻蜒误以为他是竹子,停在他鼻尖上休息了很久。
“嗨,醒醒啦,醒醒啦!下雨了!”我赶走那只傻冒的蜻蜒,叫醒诸小葛,一连叫了三次,
他这才睁开朦胧的睡眼,愣头愣脑东望西望,“哪里?哪里下雨了?”
“当然是天上下雨啦,不过不是今天,是明天啦!”
“哦哦,我明白了!公主找我有什么事?是不是今天要去塞外风?”诸小葛站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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