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月的脸很坚毅,我知道,她说的是真的,十岁刚来府中时,我的衣物她一定要亲手洗涤,直到我佯装生气,才丢给丫头们。有一次,我淘气,一个人溜出府去玩,被其他年长的小男孩欺负,身上紫一块青一块地被管家找回家,寄月自责不已,就怪自己没有好好的保护我,从那一天起,我看到她偷偷的在学武功从未间断,所以,跟着她一起出门,爹娘都很放心。
“小姐,走吧,日落之前还得回家呢。”
“好,好,好,我也好相念麽麽啊。”
“扑呲——也不知你从哪儿听来的,叫师太这么怪的名字,她可整整郁闷了一年呢,后来,看看改不了你,也就应下了。”
“不懂了吧,这个是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叫尼姑的名字,就相当于我们叫的师太。”
“很远很远是多远?”寄月在问。
“要隔很大很大的河,然后那里的人都是金发碧眼、高鼻梁。咦,你这么感兴趣,明天,就把寄月许配到那儿去。那儿的帅哥可多了,哪象这里,就我爹爹和福伯(我的管家)还比较上相,其他的都跟歪瓜裂枣一样,倒胃口。”
“才不是呢,小姐,听老爷说,当今天子可俊着呢,只是没见到过啊,”
“原来,寄月想当王妃啊,好啊,那以后本小姐就可以吃香喝辣了,哈哈哈。”
“小姐,我说了,寄月永远也不离开小姐——和老爷。”我忽然觉得,寄月加上了爹爹好有深意,我用我那双眼睛盯了寄月几秒钟,寄月那含情的目光很慌乱,我心中一惊,寄月心有所属,那人便是我亲爱的爹爹。往事一幕幕涌上心头,每次我去米行,寄月一定要求跟行,说是保护我的安全,其实……,那次下大雨,爹爹冒着大雨去米行的时候,寄月一定要陪同,也说是保护爹的安全,原来……,寄月估计喜欢爹爹已经很久了,但是,她却一直按压着心中的爱恋。额的神啊,虽然我爹爹长得嫩相,但是,寄月才十八岁,而爹爹都近五十了,就算用我二十一世纪的心态,我也不同意的,更何况,那我娘呢,她怎么办,我爹不会做出对不起我娘的事。我同情的看着寄月,心想,“早点找到合适的人吧,对爹只是一种崇拜,会过去的。”
“小姐,我脸上有脏东西?”寄月奇怪我盯着她看,她一直把我当一个十四岁不懂情事的孩子。
“没,没有,我们快点吧,别让麽麽等急了。”
“好”
我与寄月又疾步走着,一直不喜欢坐桥,所以,从小来静月庵,除了与母亲同行坐桥外,与寄月一起来,都是走着去的。所以,对于小树林,闭着眼睛也可以走。我们想着各自的心思,也未注意前方有一辆马车停在边上,直到走近了才看到。
寄月身体拦在我前方,怕有危险,小心地步移,靠近那辆马车,猛地掀起车帘。车内躺着一人,已进入昏迷状态,寄月警觉地观察着四周,我却跳上了马车,走近一看,那人手臂袖子拉到高处,露出了伤口,估计是被毒蛇所伤,看着伤口颜色,已有点时间了,探探还有鼻息,看来此人也是练武之人,否则,早就毙命了。
“你啊,遇到本小姐,那本小姐就死马当活马,反正你也没其他方法了,那我就给你治了,如果医死了,证明你运气不好,要找人报仇就找那畜牲,千万别找我,我也是想帮你啊,哪,你不摇头,就算你同意了。如果现在有血清就好了,但是现在没有血清,那只能用吸了,唉,救人要紧吧。”
2。第一卷…二、见面
“小姐,你跟谁说话啊?”
“没有,寄月,现在救人要紧,快点,把你的短刀拿来,借用一下。”
寄月好奇怪的递给我刀,一副别把人弄死的神态,我很不喜欢这种眼光,把伤口拉大些,用力挤出一些黑色的血,直到那个血成了暗红色。
“寄月,去烧个火堆,烧些树叶灰来,弄点水来,快。”
“是,小姐”
我又把那伤口拉得大一些,看着伤者惨白的脸色,唉,都是父母生的,一定要坚强啊,我用我的口对着伤口,用力的吸,将吸出的血水再吐掉,然后再吸,再吐掉。终于,流出的血变成了鲜红。而我真的太累了,十四岁的人,你说,有多少力气啊。这时,寄月也将所有东西准备好了,看我累了,说:“小姐,让我来吧。”
我掏出自己的丝帕,交给寄月,“洗干净伤口,把灰倒在丝帕上,再包上。”
寄月照我说的做了,然后,扶着我坐在草地上休息,
“小姐,何苦呢,都不知道他的家人在哪儿,怎么一个人在这儿,你就救他,万一遇到的是一个贼人,怎么办啊”
“人——的生命是最可贵的,哪怕是一个贼人,也是人,人的生命都一样,不分贵贱的,生命面前人人平等。”
寄月苦笑道“也不知小姐的这些个理论从哪儿来的,不过听着是很有道理,小姐,你的脸越来越苍白了,怕是也中了蛇毒了,你这身子骨,你在这儿休息一会儿,我去找师太讨丸药去,你千万等着我。”
“去吧”我不等寄月跑开的身影,便昏迷了过去。感觉又回到了自己的公司里,面对经理的指责,只是不断的告诉自己忍耐忍耐,为了薪水忍耐……
李言焕带着亲信找到这儿的时候,发现车中人已渐渐恢复了生气,往那人嘴里塞了一丸药丸后,命人将马车连车带马赶走。做完这一切,他才仔细看着那个靠着树昏迷的菁儿。他蹲下身,也给菁儿嘴里塞了个药丸,看着还残留在唇上的血迹,已经明白为什么车中人会脱离生命危险。忽儿对这个姑娘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好感,那抖动的长睫毛,似乎告诉他,她正在做着梦呢。美丽的脸庞带着灰痕,李言焕情不自禁的伸出食指,擦掉了美人脸上的脏物。真想看看睁开眼睛的她,肯定也是一个沉鱼落雁的人物吧。难得的是,还有一颗这么善良的心,这么单纯,这么轻信这个世道。李言焕皱了皱眉,挥手退了身边亲信,只身陪着菁儿,只因他不放心,万一有人轻薄了她怎么办。他站起身,背对着菁儿,脸看着夕阳。俊俏的脸显得那么深沉。忽听到有动静,看了一眼菁儿,轻功跳到树丛中,注视着。
寄月和静心师太赶来,师太马上喂了菁儿一颗药丸,寄月和师太一起扶起菁儿,向静月庵方向赶去。
周围静静地,忽地跳出了五六个黑衣人,其中一个抱拳低头,说:“主公,卑职看到已入静月庵,经查,静月庵是青城米行刘易之资助,主持是静心,该女子便是刘易之之女,两主仆,无异常。”
李言焕慢慢现身,“原来真的是空白一片啊”,他朝着菁儿走的方向看了一眼,一转身,身边早有人拉过一匹高马,策马飞奔而去。而四周又恢复了平静,似乎今天并无任何事情发生过。
“秋娘,秋娘,菁儿,你们在哪里”
刘易之激动地小跑进府中大厅,扯着嗓子喊出娘儿两,看到寄月也出来,只是关怀的一眼,寄月浑身一颤,马上低下了头。刘易之转头看向秋娘,但是,这些眼神却未逃过菁儿的眼睛,但是菁儿却一扫而过。
“易之,何事让你如此高兴啊?”秋娘从未看到老爷有这么高兴过。
“秋娘,今天你猜谁到我们米行来,”来不及等答案,迫不及待地说:“是诚王爷,诚王爷,今天真是不知道吹什么风,诚王爷还问了米行的情况,还说,要购置军粮。”
“老爷,皇城中的军粮不是一直在皇根米行中采购,怎么想到到我们大利米行采购了啊?”寄月也奇怪的问道。
刘易之看了眼寄月,道:“是啊,所以我一开始也不相信,但是,下午,诚王爷马上差人送来了合同与订金,这真金白银,你们总是相信的吧。”说到这儿,刘易之拿出了怀中的银票与合同。
秋娘接过这些仔细的看了看,这才相信,财神来了,“老爷,我们与诚王爷一直素未交情,怎么会……”
“我也觉得很奇怪,不过,我在想,在青城如果能与诚王爷结交朋友,那肯定只有益而无一害了,夫人。快准备一下,带着菁儿寄月,去王爷府一聚,诚王爷送贴子来了”
“真的?老爷,我们终于守得云开见日月了,多谢菩萨保佑,阿弥陀佛。”秋娘十指合一,闭眼祷告。
寄月饶有深意的看了一眼刘易之,没想到,正好与刘易之看过来的眼神相遇,寄月马上低下了头,转身去了里堂,刘易之的目光随着她直到她身影消失。菁儿明了,虽然秋娘在思想上不是她的亲娘,但是,在身体上却是,所以,对于这个娘,菁儿也不想她受到伤害。看到刘易之的目光,菁儿确定,刘易之对寄月也有意。只是现在大家都顾着脸面上的感情,最顾虑的便是秋娘了。菁儿扶着秋娘回了里屋,唤来了奶娘和光儿给秋娘装扮,就回了自己的屋。寄月已经准备好衣物头饰,笑着说,“小姐,请更衣。”
我拿起寄月选的行头,看了看,轻轻地说:“寄月,只有你才了解我的心意,知道我到底喜好什么,我最重视的是什么,对吗?”
寄月未出声,只是直直地看着我,我发现,我又看到十岁的寄月,那一声翠翠的“多谢小姐赐名”,却道出了她心中的孤傲。她肯定不仅仅就是寄月,我的直觉告诉我,她有高贵的气质和神情。寄月认真地看了我很长时间,终于开了口
“小姐,从小我就知道,你非池中物,六岁便给寄月起名,十岁就会给老爷算帐,十二岁便会给米行出谋画策,所以,我知道你怎么可能是一个普通人。而寄月只想当一个普通人,只想当小姐的寄月,只想永远跟着小姐。这是我此生的目标,所以,我了解小姐想让我了解的,去喜好小姐让我喜好的,当然也会重视小姐重视的,小姐,你放心,寄月知道该怎么做了,只求小姐别疏远寄月。”
看着寄月那泪汪汪的眼睛,我不知觉眼睛也湿润了,在二十一世纪,我一直就向往以诚相待,总是相信,我真诚别人也真诚,却受了很多次骗,上了很多次当。而在换了空间,却碰到了这样的友谊,让我心存感动,我怎么这么好运啊。我走上去,轻轻地拥抱了一下寄月,算是给了她一个肯定的答复。唉,已所不欲,无施于人,总觉得自己很清醒,可是……
我穿着寄月选的衣服,淡紫色的罗裙,踩着莲花步,一步一回首,还朝寄月莞尔一笑,寄月惊了一下,回神说:“小姐,你真美,美得……呃,美得象一位仙女。”
我轻轻摆摆手,“寄月,当日让你跟我一起读书,你偏要练功,赞美一个人,特别是女人,仙女不能代表全部,应该说,美得脱俗,对吧。”
寄月点点头,我知道我自己是美的,这完全取决于母亲的优良基因,秋娘年青时肯定是一个美人胚子。头发是寄月帮我挽的,精心地梳了一个灵蛇髻。我在穿衣镜前照着看,“干嘛把我弄得这么漂亮,会引人犯罪的。”
“引人犯罪?”寄月停下了手上的活,疑惑地看着我。忽尔又继续在我头上插了一支步遥,“反正,也不是第一天认识你,你的嘴里都会有这么新奇的词。”
我笑着在寄月面前走了个秀,招首弄姿了一番,说:“如果以我现在的条件,完全可以当一个时装模特儿了。”
招呼着看呆的寄月,一起出了门,来到了大厅,看到爹爹和娘已装扮一新,爹爹看着我,也呆了一刻,“没想到,自己的女儿已变成一个秀色可餐的美少女了,秋娘,这个女儿怕是留不住了。”刘易之感悟的说道。我看着疼我爱我的双亲,走上前去,一边一个挽着两人的手臂,头靠在刘易之的肩上,说道:“爹爹,娘,女儿不会嫁,女儿要把在这儿的时间都留给你们”。
是啊,可能一不小心,那个老头一下子会让自己回到自己的年代,可能一年,可能一月,甚至一天,所以,这短暂的时间,我怎么可能舍得分给别人呢。我一定要好好报答这双亲。
王爷府,那红漆闪闪的大红金字,让人觉得肃然起敬,却让我很压抑。这大宅门后会有多少个让人落泪的故事啊。我盯着那扁看了又看,爹爹拍拍我的手背,示意我集中精神,别让他丢脸。我朝他笑笑,点点头,让爹爹放心。也许这是他这一生中最好的机会,也是我报答他最好的机会,就算以后我可能不在他身边,那么他至少会有足够的金钱。
我武装好自己,让自己看起来高贵、美丽和冷艳。我不想成为登徒子调戏对象,我知道我现在的外貌足以引起呼声。
果然,刘易之带着我和秋娘进入府内,厅内左右两边已有不少老爷少爷们聊天,而女宾却被引荐到中厅。我与秋娘拜别了刘易之,随下人来到了中厅一空席内,刚落坐不久,便有一妇人前来与母亲搭腔。我知道所有的人都在讨论我们一家三口,在今天的聚会中,也许,商人是不允许参加的,因为这是一个贵族家庭聚会,在场的所有小姐们都在评论我的资格。而我却骄傲的抬起头,目光傲视着一切事或人。而身边的寄月,也做好了随时离开的准备,我知道,她也极不喜欢。
李言焕冷眼观察着刘陨菁的变化,直到她抬起了头,傲视一切的时候,他脸上不禁划过一丝笑意。为什么这次聚会忽然想请他们一家,他想证实一些事情,只是证实一些事情而已。突然,他心里一丝想法闪过,他想了解这个刘陨菁——刘易之的独女。李言焕摇摇头,甩开这种念头。现在局世紧张,怎么还有这种想法,真是的,都是三弟带坏的。李言焕目光一闪,冷竣的脸上无一丝表情,转身离开了中厅。
菁儿看到一抹身影,觉得那么眼熟,只是一个带过,似乎在梦中看到过这个背影,她甩甩头,想丢开可笑的想法,认真对待这些自以为是的小姐太太们吧。刘陨菁冷笑一声,轻轻的起身,在母亲身边低语了一声,便带着寄月出了中厅,她刚一起身离开,窗口闪过一个黑影,跟着菁儿她们去了。
到底是王爷府,皇帝的兄弟哦,那气派真是无法用词汇来形容。我静静地站在园子里,仰头看着天上的弓月,想起二十一世纪的我,整日奔波努力工作,想到在那儿的亲人与朋友不觉失了神。
“明月有情还约我,夜来相见杏花梢”我不禁随口吟了一首袁枚《春日杂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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