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绾青丝2·沧都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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绾青丝2·沧都篇-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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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因为你骑术差吧?”我糗他。安远兮以前是不会骑马的,到了这个部落之后,为了帮我找药,硬着头皮打马上阵,不知道尔伦大哥是怎么教他的,他如今竟然也能骑马慢慢放跑了。 
  “再差也好过某人,骑都不会骑。”安远兮带上戏谑的表情,勾起了唇角,我一怔,这呆子最近怎么学会顶嘴了?我瞪他一眼:“安远兮!”不小心扯动了一下背,顿时痛得皱眉抽气,安远兮吓了一跳:“你别动,我去看看伊夏大娘的药舂好没有。”说着慌慌张张地跑了出去。 
  等了一会儿,伊夏大娘拿着药碗和纱布进来了。她笑眯眯地走过来,小心翼翼地牵开盖在我身上的被子,喜道:“我来给娜塔罗上药吧,有了这些药草,娜塔罗的伤很快就能好起来。” 
  “谢谢大娘。”我感激地道,这户人家一家老少都是纯仆良善的好人,要不是遇到他们,只怕我和安远兮早就葬身狼腹了。“甭跟我客气啦。”伊夏大娘把被子卷到一边儿,我赤裸的上身蓦然从温暖的被窝里暴露在有些微凉的空气中,顿时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大娘仔细地把药敷在我的伤口上,先是觉得伤口有些冰凉,随后便有一股热辣辣的感觉传来,我抽了口气,伊夏大娘笑道:“有些烧痛吧?这药敷上去就是这样的,有热呼呼的感觉就对了。” 
  她把干净的纱布覆到药上,我安心地任她捣鼓,反正我伤在背上,也看不到她到底在弄些什么。过了一会儿,她停下来,把卷到一边儿的被子重新盖到我身上,笑道:“这药敷上三四天,就能结痂了,我明天再给你换药。你这几日还得趴得,不能随意翻身。” 
  我点点头,三四日便能结痂,看来我和安远兮很快就能回沧都了。也不知道铺子如今怎么样,收到安远兮带回去的信没有?玉蝶儿在边城等不到我们回去,不知道会不会来草原找我们?如今我和安远兮藏身在这个小部落,玉蝶儿恐怕也不容易找到,我们一直沓无音讯,玉蝶儿只怕要急疯了,可是我们也没有办法。 
  换了几天药,背上的抓伤果然开始结痂了,我不用再整天趴睡在床上,可以穿上衣服,下床走动了,除了不能平躺,侧身睡是没有问题的了。我本来是想和安远兮辞别伊夏大娘一家,启程回沧都的,可是伊夏大娘阻挡道:“你背上的伤只是刚刚结痂,稍微不注意就会裂开,怎么能现在就急冲冲地上路,还要养上几开,等痂开始脱落了,才能走。” 
  安远兮担心我在路上伤口会出问题,也赞成伊夏大娘的意见,我知道伊夏大娘说的是实话,虽然忧心铺子里的事,也只得暂时放下,看来我们还得在这个部落逗留几天了。这几日部落里发生了一件稀奇事,自从尔伦大哥降了那匹白母马回来,第二天夜里,便有一匹浑身乌黑的公野马跑到马厩来,亲昵地与那匹白母马厮磨在一起,死活不走,见了人却怒气腾腾地,一副恨不得杀之而后快的表情,有人稍一靠近,那马就开始发飙,天一亮黑马就闪人,天黑了又来,这件事已经传遍了部落,听说那匹黑马是野马王,比起白马更是百年难遇的神驹。我听安远兮和丹尼、金莎两个小家伙讲了这件事,恨不得立即爬起床去看看那两匹传说中的情侣马,可是安远兮以我背上的伤还没有结痂,不能乱动为由,硬是不让我起床,气得我恨不得咬他几口。 
  终于等到伤口结痂,听说尔伦大哥这几日做了不少准备,今晚想要降服这匹黑马,我兴奋不已,穿好衣服跑出去,却没在马厩见到传说中那匹白马。安远兮说尔伦大哥把白马骑出去了,降马不能在部落里,怕伤到人,我大失所望。 
  又不想回去,在床上躺得太久,索性在附近走动走动,丹尼、金莎两个小家伙热情地带我逛他们的部落,出了房门我才发现,我住了多日的“房子”根本不是房子,而是坚固的像蒙古包似的灰褐色大帐篷,不过这帐篷不是圆形的,是方形的,篷布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皮革,从里面看,根本看不出是帐篷。这个小部落七零八落散得很开的住所,全是这样的帐篷。曜月国人不是崇尚白色么?怎么不用白色的帐篷?我正狐疑间,突然在一户人家外面看到几个身着天曌国服饰的人,那样子,像是到草原上采办货品的商旅,不由得大喜过望,急急忙忙地冲上去,打听他们是否回天曌国的商队,结果大失所望,他们是刚到曜月国的商队,还要在草原上四处收购皮货,一个月后才回去,而且回去时也不一定能经过这个部落。 
  看来指望不了他们了,我有些丧气,仍是忍不住打听起沧都的情况,那领头的商人笑道:“姑娘,我们不是沧都的商人,我们是从京城来的。” 
  “京城?”我怔了怔,瞬时思绪如潮,蔚家大哥回京也有几个月了,虽然写了几封信报平安,但也不知道他具体情况如何,还有凤歌和红叶,也不知道好不好?我试探道:“这位大哥,京城最近有什么新鲜事儿没有?” 
  蔚家大哥想帮的那位大人,不知道有没有事,如果没事,大哥也应该平安吧?那商人笑道:“京城最近倒真有件大事儿,宫中的德妃怀了龙脉,被皇上封为德贵妃了,这可是宫里第一个有喜讯的娘娘,蔚承相大喜过望,连着三天在京城中布施穷人,给德贵妃积福……” 
  德妃……,有喜了?我有一刻失神,那个商人讲了些什么,我再也没有听进耳去。
神驹
  忘记一个人需要多长的时间?一年?半年?我微微一笑,对一个皇帝来说,也许几天就够了。前世看过多少痴情诗词,元稹为韦丛写的诗有三十三首之多,其中以《离思》之四最为有名,“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曾经沧海”从此成为一个典故,最初看到他悼亡妇的曾经沧海句时,还以为他真是个令人钦佩的痴情种子呢,未曾想那位仁兄根本是个不折不扣、薄情寡义的花花肠子。东坡先生写给王弗的名词《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词写得何等漂亮,不过他的小妾朝云更漂亮,几年后还娶了王弗的堂妹做续弦。朱自清也有《悼亡妇》的名篇,纸短情长,何等情切,在新婚百日内痛悼亡妇,颇有点“将缣来比素,新人不如故”的味道在里面,可惜最后却来了句因为今年新妇不舒服,所以没有去坟前悼念,让我对他的印象顿时一落千丈。由此可见,所谓的痴情诗词、缠绵文章,不过皆是男人们一时兴起之作,当不得真的。 
  所以,可以漠视了?可以释怀了吧?有些人,你可以爱,却无法拥有;有些爱,你可以体会,却无法抵达。我坐在草地上,望着远处的辽阔的草原,牛羊在山坡上闲散地吃草、撒欢,天宇湛蓝,风儿牧着洁白的云,在天空上悠悠地飘,草原无边无际,宁静而安详。有人走过来,坐到我旁边,与我一齐望着远方。 
  静静地坐了半晌,我打破沉默,眼睛依旧望着前方:“安远兮。” 
  “嗯?”他轻声应我,我望着远方,笑了笑,“你有没有爱过什么人?” 
  “呃?”他的语气有些不解,我转过头,看到他俊挺的脸上,淡淡地抹起一朵红云。我轻声道:“如果你爱过一个人,会不会很快就忘了她?” 
  他清澈如一弘甘泉的眸子定定地看着我,他的眼睛深邃而宁静,如天空一样沉稳安详:“不会。” 
  “是吗?”我转过头,目光又落向远处,轻嘲地笑起来,反过来说,如果很快就忘了,就表示从来没有爱过吧? 
  突然就一身轻松,我站起来,双手放到嘴边,对着远方的草原大声叫:“啊……,啊……,啊……” 
  安远诧异地看着我:“你怎么了?” 
  我低下头,看进他的深眸,笑道:“你有没有试过这样大叫,很舒服的,叫完之后,你心里郁结的心事啊,烦恼啊,一下子统统都不见了。” 
  “真的假的?”安远兮半信半疑地道,我拉他站起来,笑道:“不信你自己来试试。” 
  他迟疑了一下,学着我刚才的样子,将手举到嘴边,发出一声“啊”,声音却一点儿也不宏亮,我嗤道:“这样不行,要什么都不想,很大声很大声地喊出来,这样子,啊……” 
  我拖长了声音吼,安远兮又“啊”了一声,比刚才好了一点,我笑道:“再大声一点,啊……” 
  “啊……”书呆子大概被我的情绪感染了,终于无所顾忌地吼了出来,我笑道,“对了,就是这样,再来一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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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安远兮一声接一声地吼,我哈哈大笑,跟着吼道,“阿……牛……” 
  安远兮怔怔了,回头看我一眼,唇角一勾:“阿……花……” 
  我哼了哼,用更响亮的声音尖声大吼:“阿……牛……书……呆……” 
  他瞪着我,却拿我没辙,这书呆子想不出话来骂我了吧?我得意地笑起来,继续大声吼:“书……呆……” 
  “不准叫了。”他气结地伸手来盖我的唇,我嘴唇一动,他的手心顿时有些湿润。我怔了怔,安远兮此际想必也发现他的举动有些不妥,手有些僵硬,却没有缩回去,他定定地看着我,眸子不再沉稳宁静,变得如深海般暗沉难懂。 
  “我……”我有些不自在了,口中呵出的气扑到他的掌心,我感觉怪怪的,退了一步,安远兮回过神儿来,赶紧也缩回手,我尴尬地干笑一声,“不早了,我回去了……” 
  转身急急地往伊夏大娘家的帐篷跑去,仿佛后面有鬼追似的,不明白为什么竟有点心虚,脸莫名其妙地烫了起来。 
  身后传来“达达”的马蹄声,我回过头,看见尔伦大哥骑着一匹黑色的骏马,如天神一般从草原上奔过来,身后紧紧跟着一匹雪白的马,又英武又神气。这就是传说中的情侣马么?我欣喜地望着尔伦大哥越骑越近,随后跑来的安远兮也一脸欣喜之色,丹尼和金莎听到响动,不知道从哪里奔出来,一脸兴奋地对着父亲大声道:“阿爸,你降服这匹野马王了?” 
  尔伦放慢了马速,在我们面前停了下来,翻身下马,我这才注意到黑马竟然没有上鞍,显然是刚刚才驯服不久,就顺着一鼓作气地跑了回来。白马亲昵地靠到黑马身边,顶了顶黑马的头,黑马也亲昵地靠着白马厮磨,一副伉俪情深的样子。这两匹马真是美啊,黑色的那匹公马全身如同乌金一般闪着耀眼的光泽,白色的母马则像一块羊脂玉般晶莹剔透,两匹马的鬃毛和马尾如丝般蓬松,奔跑的时候象一面随风飘扬的小旗,异常的骏逸出尘。 
  我欣喜地靠上前去,想摸一摸那匹黑马,谁知它立即将耳朵向后倒下,露出牙齿,尔伦赶紧道:“娜塔罗,这马刚刚驯服,性子还野,不高兴别人摸它,小心它咬你。” 
  我悻悻地住了手,野家伙,脾气倒蛮大。抬眼见那马有些不屑地看着我,我哼了一声,转眼看那匹白马,却见它好奇地看着我,眼神比黑马友善多了,我试着摸它,它眨了眨眼睛,安静地看着我,我心中一喜,看来它对我没有敌意。那黑马见我摸那白马,不高兴了,一头向白马顶过来,似乎在抱怨它干嘛让我摸,我翻了翻白眼,这家伙,占有欲还真强。 
  尔伦牵着两匹马到马圈,我们全都跟了过去,丹尼和金莎对这两匹神驹也喜爱得不得了,白马温驯地任我们观摩,黑马则骄傲地昂着头,有些不耐烦地发出一些咕噜声。丹尼赶紧去抱干牧草来喂马,白马低下头开始吃起来,黑马则像个别扭的孩子一样拧着头,尔伦大哥笑道:“得了,我们别围在这里了,否则它不会吃的。” 
  我们只好依依不舍地散开,晚饭过后,尔伦降服了野马王的消息已经在部落里传开了,部落里的老老少少都围过来,争先恐后地看这两匹难得一见的好马。围观的人兴奋地议论,有了这两匹好马配种,可以大大改善部落的生活状况。马是草原人的好朋友,在草原民族的生活中起着很大的作用,它们帮人拉车、驮运、跑远路,草原上的小孩在刚懂事的时候就被父母抱上马背学习生存的技能,而对草原骑兵来说,马更是他们南征北战的好伙伴,可以说,草原人爱马如命,视马为命根子,他们的灵魂已经和马结合在一起了。 
  自从见了这两匹漂亮的马,我也对学骑马动了点心思,央着尔伦大哥让他教我,他答应等我背上的伤好了再说。我哪里呆得住,再说我的伤好了,我就要回沧都了,我坐到马厩边对着马匹长吁短叹,丹尼和金莎两个小鬼见我闷闷不乐,跑过来笑道:“阿花姐姐,你真想学骑马么?我们可以教你。” 
  “真的?”我眼睛一亮,两个小鬼连连点头,我喜道:“什么时候?” 
  “什么时候都可以呀。”丹尼笑道,“不过你不能告诉阿爸,否则他会骂我们的。” 
  “我一定不会,我们躲开他们,偷偷学。”我举起手发誓,指着马厩中的白马道,“我可以骑它吗?” 
  丹尼摇摇头:“那可不行,除了阿爸,黑马都不让别人骑它,而且姐姐你不会骑马,开始学的时候不能骑烈马。” 
  于是,我现在倒霉地骑在一匹老马上,那马是不烈了,可是也温驯得过了头,我想骑着它策马狂奔那是不可能了,虽然我自己也知道我还没有策马狂奔的本事,不过,能自己单独骑着马小跑,到底也有些得意,看那书呆子以后还敢不敢笑我不会骑马。不断乐极生悲,下马的时候因为动作太猛,扯裂了背上的伤口,痛得我直抽气,两个孩子吓了一跳,赶紧把我送回去,自然免不了挨伊夏大娘和莉丝的一顿臭骂,安远兮的脸也黑黑的,幸好尔伦大哥不在家,否则两个小鬼怕免不了挨揍了,经过这番折腾,我也不好意思再让丹尼和金莎担着挨骂的风险教我骑马了。 
  伊夏大娘给我上了药,包上纱布。我穿好衣服,走出帐篷,安远兮正在马厩帮他们刷马,看到我出来,把脸一转,低头用刷子用力地按摩马身,对我不理不睬。我自知理亏,挂上讨好的笑容,跑到马厩边,没话找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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